正文 第一章

「陪審團,你們做出判決了嗎?」

「是的。」

「被告約翰·愛德華·黎派特被控犯下謀殺罪,有罪還是無罪?」

「有罪。」

「你說他有罪,這是你們一致同意的判決嗎?」

「是的。附帶一提,」陪審團主席急忙補充,「強烈建議從寬量刑。」

法庭里騷動了起來。宣布判決時,觀眾微微倒抽了口氣,接著是一片死寂,顯示這項建議的分量太輕而不值得感到欣慰。但被告席上的那個人可不這麼想。在整個審判過程中,這還是他臉上首次有了希望的蹤影。他發愣的雙眼望著陪審團,像是期待他們再說些什麼。

法庭助理書記官記錄下建議,清了清喉嚨。

「約翰·愛德華·黎派特,你辯稱沒有犯下謀殺罪,而決意與國家興訟。現在國家判你有罪。你有不該依法判你死刑的理由嗎?」

被告眼神獃滯地回望,有如受了驚嚇。他張開又閉上了嘴。

書記官等著。

「我錯了,」被告恭順地回答,「我知道我做錯事了。」

狂躁之色忽地湧上那雙帶著黑眼圈的眼睛。

「可是您,大人,」他懇求法官,「還有您,大人,」又懇求書記官。也許是不想顯露情緒或感到窘困,書記官別過臉去。「我這麼做是因為我愛她。這是我一直想告訴你們的。我回到家,發現那個傢伙來過家裡,她又笑著承認,我實在受不了。」

他使勁地咽了口口水。

「於是我揍了她。我知道我揍了她,但我不確定自己還做了什麼。只見她躺在地板上,水壺還在火爐上滾著,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可是我不是故意的。我愛她。」

艾頓法官無動於衷。

「你要說的就這些?」法官問。

「是的,大人。」

艾頓法官取下眼鏡,慢慢地把跟眼鏡一邊耳後跟纏住的假髮解開,折起了眼鏡,小心地放在前面的桌上。他交疊起短胖的手指,平靜但叫人畏懼的眼睛仍直視被告。

艾頓法官個子不高,豐腴但稱不上胖。絕不會有人猜到假髮下的法官有著中分、稀疏的薑黃色頭髮,指節因為寫太多字而疼得伸不直;或是能夠體會紅色帶黑叉口法官袍底下的他,在春季西岸巡迴法庭終期又熱又累的感受。書記官拿著代表黑披肩的黑絲絨方塊,走過來把對摺的絲布尖端朝下掛在他的假髮上。另一頭的牧師也站了起來。

艾頓法官的聲音柔和,卻像死神或命運之神一樣超然且不帶情感。

「約翰·愛德華·黎派特,」他說,「陪審團認為你以兇殘的手法殺害妻子,判你有罪。」他緩緩把氣吸入鼻子。

「為了替自己脫罪,你以一時情緒激動才有此犯行作答辯。這一點意義也沒有。法律可不會為此開恩,你的案子沒有法律可適用的例外。你的辯護律師以過失殺人罪作答辯,但本席和陪審團完全無法同意。」

法庭里靜得可以聽見一根針掉在地上的聲音,法官頓了一下。

被告的律師——皇家大律師斐德列克·巴洛低頭呆坐,轉著一支鉛筆。律師席後方,巴洛的一個同事看著另一位同事,做了個「輸了」的手勢。

「事實還是沒變,你在頭腦清醒、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的情形下,毆打妻子致死。陪審團建議從寬量刑,本席會予以適切考慮。但本席把話說在前頭:不要抱太大的希望。

「本案現在就差本席依法宣判執刑。也就是說,你會被帶回牢里,再從牢裡帶到刑場弔死。願上帝憐憫你。」

「阿門,」監獄牧師說。

被告一開始還帶著迷惑的眼神,突然間,他似乎發狂了。

「這不是真的,」他說,「我從來就沒有意思要傷害她!從來沒有!啊,我的天,我才不會傷害波麗。」

艾頓法官看著被告,眼神堅定。

「你自己清楚你有罪,」他冷漠地說,「把犯人帶走。」

巡迴法庭空間狹小,觀眾又坐得滿滿的。一位身著淺色夏裝的女孩自後方站了起來,側著身想擠出去。她覺得她再也受不了這個地方的味道。一雙大靴子絆了她一下,這群看審看得入神的觀眾讓人覺得渾身不自在,她可以感覺到他們沉重的呼吸。

女孩的同伴是一位身材厚實、打扮過於考究的年輕人,先是一臉困惑,接著隨女孩走了出去。有人把吃完的玉米片紙袋丟在地上,年輕人正好踩過,發出嘎扎嘎扎的聲音。在康絲坦思·艾頓小姐走到法庭通往大廳的玻璃門前,聽到一連串竊竊私語正評論著。

「很不人道,對不對?」一個聲音低語。

「你說誰?」

「法官啊。」

「他呀?」一個女人滿意地說。「他懂道理,他行的,他有辦法看穿罪犯。要是他們真有罪——就得法辦。」

「噢,」第一個聲音勉強同意,準備就此打住,「是要有法治沒錯。」

外面的大廳擠滿了人。康絲坦思·艾頓走下一小段階梯,來到隱匿於法院和教堂灰石背牆間的小花園。雖然才4月底,這個英格蘭西南部小鎮的春天已帶有夏天的暖意,天上的雲朵也分外明亮。

康絲坦思在花園中央的長椅坐下,旁邊立著一尊顏色黯淡的破損石像,是一位帶假髮的男子。康絲坦思剛滿21歲,是位清秀的金髮美女,極力在裝扮及髮型上讓自己顯得成熟,在談吐上可就沒辦法了。但在倫敦的朋友圈,她就不用傷這個腦筋。金髮、膚色白皙的康絲坦思有著褐色的眼眸和深色的睫毛。她四處打量著花園。

「我還是小女孩時,」她說,「常在這兒玩。」

她的同伴沒回應。

「所以,那是你的父親?」他把頭向巡迴法院撇了撇。

「是的。」

「相當嚴厲,對吧?」

「不算嚴厲,」女孩的口氣相當強烈。「他——噢,其實,我不清楚他是什麼樣的人。我一直都不清楚。」

「動不動就發脾氣?」

「有時候。但是我從沒見過他大發雷霆。我想他不是會暴跳如雷的人。他的話向來不多……我說,安東尼。」

「什麼事?」

「我們犯了個錯,」康絲坦思邊說,邊用穿著涼鞋的腳尖在碎石路上劃圈,並注視著地上的圈圈。「今天我們不能見他。我忘了今天是巡迴審判的最後一天,會有各種儀式、程序之類的事。他照例會和他的書記官喝一杯,而且——而且——反正不行就是了。我們最好回去參加珍的派對,明天再到『沙丘之屋』去見他。」

她的同伴微笑著。「親愛的,不想急著面對現實?」

他伸手讓指頭在康絲坦思的肩膀上遊走。他很有南歐風格的男人味,他自己也曉得。這種男人,珍·坦納特曾這麼說過,總是讓女人覺得他直盯著自己瞧。

若不是有個英國人的名字——安東尼·莫瑞爾——你會以為他是義大利人。他有著橄欖色的肌膚,強健潔白的牙齒,濃眉下有雙引人注目的靈活眼睛,滿頭濃密發亮的髮絲。他的笑容迷人,舉止慢條斯理。這也是張自覺聰慧卻又固執的臉。

「不想急著面對現實?」他又說了一次。

「不是這樣的!」

「親愛的,不是嗎?」

「你不明白嗎?今天他身邊會有很多人!明天他會到他在侯修灣剛買的小屋去。除了幫傭的婦人,那裡不會有別人。那個時候再跟他說,不是比較好嗎?」

「我開始覺得,」莫瑞爾說,「你不愛我。」

她的臉上有了光彩。「噢,安東尼,你知道不是這樣的!」

莫瑞爾拉起她的手。「我愛你,」他說。這項舉動的誠意毋庸置疑。莫瑞爾認真到鼻息幾乎都要噴出來了。「我想親你的手,你的眼,你的喉頭和小嘴。我現在就可以跪下來向你求婚。」

「安東尼,別這樣——看在老天的分上——別這樣!」

康絲坦思不曉得自己會覺得這麼尷尬。

在倫敦、切爾西區或布隆伯利區,這樣的舉動沒什麼奇怪:但在巡迴法院後面的小花園裡,就顯得可笑了,彷彿一隻大狗把前爪放在她的肩頭,正要舔她的臉。她愛安東尼,但她隱隱覺得做每件事都得要適時適地才是。莫瑞爾憑他敏銳的直覺,很快就明白了。他微笑著坐了回去。

「親愛的,你又在壓抑自己?」

「你知道我不是在壓抑,對不對?」

「壓抑得非常厲害,」她的同伴裝正經答道。「我們會有所改變的。但你不把我介紹給你的父親,讓我覺得有點傷心。」

「不是這樣的。我只是覺得——」她遲疑著,「應該先讓他心裡有個底。事實上——」她又遲疑了一下,「我跟一個朋友大概提了一下,要他在我們到之前,先向父親提這件事,你明白嗎?」

莫瑞爾先生的眉頭皺了起來。

「噢?哪一個朋友?」

「斐德列克·巴洛。」

返回目录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