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八章 陪審團的裁決

下午四時十五分至四時三十二分

摘錄自亨利·梅利維爾爵士之辯方結辯

「……所以,在我剛才向各位所說的話里,我已經大致將我們所謂本案的外在層面加以說明。各位已經聽到,我想各位也會相信,這個人是一件刻意構陷下的受害者,你們現在已經知道,他不但沒有帶著槍到那棟房子去,而且是去見一個全世界他最想取悅的人。你們也聽到那些把他的話加以扭曲的細節,連我都幾乎因此躊躇不前。原先的構陷又由很多人加以掩飾和誇大——尤其是其中一個,你們聽到他就當著各位的面說謊,而且惡毒地要把這個人送上絞架,在各位考慮你們的判決時,值得好好想一下這事。

「可是你們和憐憫與同情都毫無關係,你們要做的是公正,就只是公正,我所要求的不過如此而已。所以我要把這個案子的重點歸納在兩件東西上,一截羽毛和一把十字弓。

「檢方要你們相信這個人——完全沒有動機——突然從牆上抓下一支箭來刺殺艾佛瑞·胡彌。這是個很簡單的案子,也是個簡單的問題,要不是他行兇,就是他沒有行兇。如果是他行兇,他就有罪。要是說他毫無問題地沒有做這件事,那他就毫無問題是清白無辜的。

「首先來看羽毛的事。戴爾把被告獨自留在書房和艾佛瑞·胡彌會面的時候,羽毛在那支箭上——整根羽毛都在——完整無缺。這是一個簡單的事實,沒有任何人有異議。檢察總長也會向各位提到這點,等到房門打開,戴爾和傅來明先生進了房間之後,半片羽毛從箭上消失不見了。他們馬上搜索了整個房間,羽毛並不在房間里:這也是個簡單的事實。莫特倫警探搜查了那個房間,並沒有發現羽毛,這也是個簡單的事實。各位還記得,在這一段時間裡,被告始終沒有離開過那間書房。

「羽毛在哪裡呢?警方唯一的解釋是不知不覺中進到被告的衣服里給帶出去了。現在,我可以簡單明了地告訴各位,這是不可能的事。原因有兩點,第一,各位在這裡親眼看到兩個大男人不可能把那根羽毛扯斷——在打鬥之中——扯不成斷裂的樣子;所以根本沒什麼所謂的打鬥,那檢方單只在這一點上怎麼站得住腳呢?第二點,也是更重要的一點,我們知道羽毛實際上在什麼地方。

「各位聽到帕丁頓火車站行李寄存處的經理作證,說某個人——不是被告——在一月四號晚上稍早的時候把一個皮箱寄放在車站。(無論如何,被告是完全不可能去做這類事情的,因為從發現兇殺案開始,一直到第二天早晨,被告一直在警方的監管下。)箱子里放著各位看到的那把十字弓,而卡在絞盤齒輪上的正是不見的那半片羽毛的一大部分。

「我想我們不能懷疑這就是那支箭上的那根羽毛的一部分。你們已經看過顯微攝影的照片,可以比對每一個細節;你們也聽到將羽毛安裝到箭上的那個人的證詞:簡而言之——就像這個案子里其他的事情一樣——你們能親眼看到而可以自行決定。哎,那截羽毛怎麼到那裡去的呢?這樣的事實又怎麼能用檢方所說,被告抓下箭來當短刀使用的理論說得通呢?我認為這是一件你們必須記在心裡的事。如果說是他刺殺了死者,那麼我要誠心地提出很多理由來說明他沒有做這種事。他沒有以他不可能有的力量將羽毛扯斷。他沒有把其中一部分塞在十字弓的絞盤齒輪里。他絕對沒有把所有的東西放進史本賽·胡彌的箱子里——這個箱子,各位還記得,甚至在六點半以前還沒收拾好或是拿下接來呢。

「關於那個箱子,還有一點,我要告訴各位。如果對那個人的清白無辜還有任何合理懷疑的話,這個箱子也就足以把這些懷疑消除了。我並不是說喬丹小姐將一把度周末用的十字弓和領針、拖鞋收在一起。不是的:我是說那個箱子就放在樓下的門廳里,而有人利用了這個箱子,可是這和被告有什麼關係呢?箱子是在六點半左右收拾好,拿到樓下來的。從那時候開始,一直到三個證人進入書房為止,一直都有人看到。被告有沒有離開過書房呢?他沒有離開過。這一點你們已經聽到太多次了——尤其是檢方一再強調。他有沒有接近過那個箱子,把十字弓或是酒瓶或是其他別的東西放進去呢?(這些東西,我想早已經放在別的什麼地方,等著放進箱子里去。)簡而言之,他和這個箱子有沒有任何關聯?在犯行遭人發現之前他沒有這樣的機會,事後當然更沒有機會了。

「哎,哎呀——咳咳——各位陪審員,我要請大家注意另外一個重點。部分失蹤的羽毛在一個箱子里,而那個箱子,我們可以確定不是詹姆士·安士偉的鬼魂拿到帕丁頓火車站去的。可是還有那根羽毛的另外一部分,你們都知道原先在哪裡,現在又在哪裡。你們親眼看見那截羽毛在那裡。就是在我為方便起見稱之為猶大之窗的地方。要記得檢方相信安士偉以那支箭當小刀,那又怎麼解釋得通羽毛會在猶大之窗里的事呢?

「說不通的。那截羽毛毫無問題地是在那裡。也毫無疑問的是,羽毛是在行兇的時候卡在那裡的。各位也聽到了,莫特倫警探在兇案發生的那天晚上就把那扇門拆了下來,之後一直存放在警局裡。從發現兇案到莫特倫警探把房門取走之間的那段時間裡,書房裡一直都有人在;所以那截羽毛除了在行兇的時刻之外,不可能在其他任何時間卡在那裡。就在一分鐘之前,各位看到派克教授再次應傳上了證人席,聽到他作證說那截羽毛毫無疑問地是失蹤羽毛的最後一部分;而且他也告訴各位他為什麼這樣認定的原因,所以那就是那截羽毛,而且就在那裡。

「呃,我那位博學的朋友說是怎麼到那裡去的呢?哎,我到這裡不是來取笑像檢方律師這樣一群人的,他們對被告相當地公正,而且也給了辯方所有需要的空間,可是我能說什麼呢?只要想想這種愚不可及的說法:認為詹姆士·安士偉瘋狂地跳起來殺了艾佛瑞·胡彌,而就在那同一時刻,一小截由那支箭上掉下來的羽毛卻居然進入了門上裝著把手轉軸的那個洞里,各位能想得到任何理由,不管多麼天真的理由,來說這事不荒唐可笑嗎?

「你們已經聽到過被告為什麼不可能接近那把十字弓或那個皮箱的各種原因;事實上,也從來沒有人說過他有那樣的可能。一般來看,這些原因同樣可以用在門裡的那一截羽毛和那個小機關,或是轉軸上的線等等的事物上。我相信大家會同意說那個小機關是事先就準備好了的。安士偉這輩子在那天之前從來沒到過那棟房子里。那個小機關只能從室外運作,為的是讓另外那一頭的球形把手垂落下去。可是安士偉卻是在那個房間裡面,而且房門還是閂上的。正像我說過的,單是取笑這點無濟於事;但我深信你們對這件事會越想越覺得絕無可能,否則你們就是一群呆——啊——否則你們就不是我心目中聰明的英國陪審團了。

「然而,那截羽毛確實在那裡。就是到了那個地方,而那可不是一般就會找到羽毛的地方;我敢大膽地建議各位今晚回到家裡以後,把你自己家裡每扇門的把手部拆下來,還有你那一條街上所有街坊鄰居家裡的門把手,保證你們在猶大之窗里找不到一點羽毛。我可以更進一步地說,只有在唯一的情況下,你們才可能在猶大之窗里找到那截羽毛以及用線做的機關,這和從牆上抓下箭來刺人毫無關聯,只不過是把一個被藥物迷昏而受困室內的人來當代罪羔羊。那唯一的情況,正是我剛才所說的:有人站在閂上的房門外面,在兇手近得幾乎可以碰到死者的地方,將一支箭射進了艾佛瑞·胡彌的心口。

「所以,在各位容許下,我要大致向各位勾勒出我們相信就是兇案真正發生的經過情形;也要讓大家看到有哪些事實能支持這樣的說法,而對檢方的說辭提出反證。

「不過,在我這樣做之前,我覺得我還有一件必須面對的事,你不可能忽視停在你後頸上的甲蟲,也不能忽視在法庭上未經說明的證詞。各位陪審員,昨天下午,你們聽到被告說了個天大的謊話,也是他在法庭上所說過的唯一一句謊話,這句謊話就是說他有罪。也許他說這話時還沒有發過都說實話的誓言;也許你們會因為他沒有行兇而更相信他的話。可是你們都知道他為什麼會說謊,也許他當時根本不在乎是不是因此會讓自己被判有罪;你們也看到其他人都在想盡辦法要入他於罪。可是,你們可以判斷你們對他之所以說那種話的感覺究竟是好是壞;而現在,到了我可以站起來指控我當事人說謊的時候。因為他說他用一支在打鬥中扯破羽毛的箭刺殺了艾佛瑞·胡彌。除非你們相信這種說法,否則你們就不能,也不敢判他有罪;而這個說法是你們不能,也不敢相信的;我會告訴各位原因何在。

「各位陪審員。以下就是我們相信兇案實際發生的經過——」

下午四時三十二分至四時五十五分

摘錄自華特·史東爵士之檢方結辯

「……所以我飽學的朋友不必害怕。我不會等到庭上向各位指示之後再讓各位知道這點:如果各位對檢方的說法不滿意的話,那檢方的起訴便告失敗,各位的責任就是做無罪的判決,我想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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