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傳被告

「庭上,各位陪審員。」

H.M.一手背在背後,兩腳分得很開,真的是正視著他們的臉。可是我真希望他的態度不要這麼像個拿了鞭子和手槍走進籠子里的馴獅人,或者至少不要那樣惡狠狠地瞪著那些陪審員。

一號法庭擠滿了人。有意外發展的謠言傳遍全城。打從清早七點開始,門口就已經大排長龍。一直排到我們頭頂上的長廊里。昨天還只有三兩個記者在場,今天卻似乎全倫敦的每一家報社都派了一個人來擠在空間顯然不足的記者席里。在開庭之前,樂麗波普隔著被告席的欄杆和嫌犯談了好久;他看來大為震驚,但仍頗能自制,最後無力地聳了下肩膀。這番談話顯然讓那位陰鬱的雷金納·安士偉上尉很感興趣,因為他一直望著他們。到了十一點差二十分的時候,亨利·梅利維爾爵士站起來,為辯方作開庭陳述。

H.M.把兩臂交叉在胸前。

「庭上,各位陪審員。你們大概在想我們在這裡會提出什麼樣的辯護理由。呃,我可以告訴各位,」H.M.很寬宏大量地說,「首先。我們要讓各位看到檢方所提出來的說法,沒有一件可能是真的。」

華特·史東爵士乾咳一聲,站了起來。

「庭上,這樣的斷言太過驚人,我想要澄清一下,」他說,「我假設我這位飽學的朋友不會否認死者已經死了吧?」

「噓——」樂麗波普看到H.M.舉起兩個拳頭,連忙示意。

「怎麼樣?亨利爵士?」

「不否認,庭上,」H.M.說,「我們承認這是檢察總長在這個案子里唯一未經他人協助就發現的事。我們也承認斑馬身上有黑白條紋而土狼會嗥叫。不必再提來比較一下土狼和——」

「動物學的問題與我們無關。」法官包德金大人眼皮都不眨一下地說,「請繼續,亨利爵士。」

「土狼——我說到哪裡去了?啊,我知道了。各位陪審員,」H.M.把兩手撐在桌上繼續說道,「檢方把這個案子提給各位時有兩個要點,他們對各位說:『如果不是被告犯下這個罪行,那是誰做的?』他們也說:『不錯,我們提不出任何動機;但因此動機想必非常強烈有力。』以這兩點來作為基礎,對各位繼續討論是相當危險的事。他們的成案基礎居然是一個他們找不到的犯人和他們不知道的動機。

「我們首先來看看動機的問題。他們要各位相信被告在口袋裡帶著一把實彈手槍到艾佛瑞·胡彌先生的家裡去。為什麼呢?哎,負責偵辦這件案子的警官說:『一般人通常不會隨身帶著武器,除非是他們認為可能會用得到。』換句話說,也就是委婉地要各位相信被告去的時候就有了謀殺艾佛瑞·胡彌的意圖。可是為什麼呢?作為婚姻生活的前奏,這未免有點手段太過激烈了吧。而且是什麼事讓這小子有這種打算的呢?各位所聽到的唯一件事就是那一通電話——我要提醒各位,在通話的過程中沒有說過一句難聽的或是火氣大的話。『考慮到我所聽說的那些事情,我認為我們最好把和我女兒有關的問題解決一下。你能不能在六點鐘到我家裡來一趟』等等云云。他有沒有對被告說『我要製得你服服帖帖的,你這該死的東西』呢?他並沒有。他是對著已經掛斷的電話說的,他是在自言自語。被告只聽到——所有的證人也說他只聽到——一個冷淡而一本正經的聲音邀請他到那棟房子去。而檢方要各位相信他因此抓起了別人的手槍,滿臉殺意地衝到那棟房子去。

「為什麼呢?檢方暗示說被害人聽到關於被告的一些壞話。各位並沒有聽到那些話是什麼;你們只聽到說他們沒辦法告訴你那些話是什麼。他們只是說:『無火不生煙,事出必有因。』可是你們甚至連煙都沒聽說,他們完全提不出任何原因來解釋為什麼艾佛瑞·胡彌突然做出好像瘋子的行為。

「可是,你們知道嗎?我可以。」

他毫無問題地抓住了他的聽眾。他的話說來輕鬆隨便,兩拳插在腰間,兩眼由眼鏡上方炯炯有神地瞪著。

「那些事實,在這個案子里的實質證據都沒有問題,我們要問的是造成這些事實的原因。我們要讓各位看到被害人有那種言行的原因;我們要讓各位看清楚那和被告毫無關係;我們要提出的是,整個案子從頭到尾就是刻意陷害我當事人的一個陷阱。檢方無法對任何一個人的行為提出任何動機;我們可以。檢方無法告訴你們神秘失蹤的那一大截羽毛到哪裡去了;我們可以。檢方無法告訴各位,除了被告之外,其他人怎麼可能行兇;我們會告訴各位。

「一分鐘之前,我說過這個案子提給各位的重點是:『如果不是被告犯下這個罪行,那會是誰做的?』可是你們不能對自己說:『很難想像這不是他乾的!』如果你們有這樣想法,你們就必須將他開釋。可是我的意思並不是說僅只證明對他的罪行有合理的懷疑;我們的意思是要讓各位看到他的清白無辜沒有任何合理的懷疑。哼,哎呀——」

在H.M.把脖子伸出去的時候,樂麗波普警告似地揮舞著那張奇怪的打字文件。

「好啦!好啦!——換句話說,你們會聽到另外一種說明。哎,如果說被告沒有行兇,那麼真兇是誰的問題,不能由我來說。那不在我辯護的範圍。可是我會讓你們看到一支羽毛的兩小截,藏在一個明顯到做這次眼花繚亂大搜查的人都沒想到去看的地方;我也會問你們真正認為艾佛瑞·胡彌死的時候,兇手站在什麼地方。你們已經聽過了很多的看法和意見,你們聽到說被告有邪惡的獰笑和古怪的行為:起先他們告訴各位說他緊張得連帽子都拿不住,接下來他又變得冷酷而無情地在抽煙;不過為什麼這兩種行為很可疑,就不是我這簡單的頭腦想得通了。你們聽說他怎麼起先威脅胡彌說要殺他,然後胡彌又怎麼起身把門閂上,好讓他更方便行事。你們也聽說了他可能做了些什麼事,大概做了些什麼事,還有哪些是他在這個廣大的世界上做不到的事。現在,就如陀斐特 燃燒的號角,是你們該聽到真相的時候了——我傳被告作證。」

H.M.大口喝著一杯水的時候,在被告席上的其中一位法警碰了下安士偉的手臂。被告席欄杆的門鎖打開,法警領著他走到另外一邊來,他走得很緊張不安,經過陪審團時也沒有看他們。他的領帶因為一再用手摸弄而有些鬆脫;而他的手還不時地會伸到那裡去。我們又有機會來細看一個受煎熬的人了。安士偉的淺色頭髮邊分;他的五官端正,看來想像力豐富而敏感,倒並不見得非常聰明;而除了摸領帶和微微動動他很寬的肩膀外,唯一的動作就是抬眼去看證人席的頂蓋。頂蓋上面隱藏著一面鏡子,是從當年當做聚光用的工具時遺留下來的,那面鏡子好像常常讓他入迷,他的兩眼看來有些凹陷,目光獃滯。

儘管H.M.態度很粗魯——他喝水的聲音就像在漱口——我卻知道他很擔心。這是這個案子的轉機。在這段時間裡,被告在證人席(通常要一個小時以上,有時還會是一整天)的每一秒鐘命運都控制在他自己的嘴裡。他要是個好人,在等著他的嚴酷交互詢問面前不會遲疑畏縮。

H.M.的神態極其輕鬆。

「哎,孩子,你叫什麼名字?」

「詹姆士·卡普隆·安士偉,」對方回答道。

雖然他的音調很低,幾乎聽不清楚,聲音卻突然岔開了,他轉過頭去清了幾次嗓子,然後有點尷尬地看了看法官。

「你沒有工作,住在公爵街二十三號?」

「是的,我是說——我住在那裡。」

「在去年十二月底左右,你是不是和瑪麗·胡彌小姐訂了婚,準備成親?」

「是的。」

「當時你是在哪裡?」

「上索塞克斯郡富瑞安的施東曼夫婦家裡。」

H.M.慢慢地引導他談到那幾封信的事,可是並沒能讓他輕鬆下來。「在禮拜五,也就是一月三日,你是不是決定第二天要進城來?」

「是的。」

「你為什麼決定這樣做呢?」

一陣聽不清楚的低語。

「你一定得大聲說話,」法官語氣犀利地說,「你說的話我們一字也聽不見。」

安士偉四下環顧,可是他眼中那獃滯而沉鬱的表情始終沒變。他很費力地找到了他的聲音,似乎話講到一半才想清楚事情:「——而且我想要買個訂婚戒指,我還沒有戒指。」

「你想要買一個訂婚戒指,」H.M.重複了一遍,始終帶著鼓勵的語氣,「你是什麼時候決定要走這一趟的?我是說,是在禮拜五的哪一段時間決定的?」

「禮拜五晚上。」

「啊哈。是什麼事讓你想起走這一趟呢?」

「我堂哥雷金納那天晚上要進城來,他問我說要不要替我買一個訂婚戒指。」停頓了好久。「我這才第一次想到這件事。」又停頓了好久。「我想我應該早點想到的。」

「你有沒有告訴胡彌小姐說你要進城?」

「當然說了,」安士偉回答道,臉上突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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