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請看第五號照片

檢察總長窸窸窣窣地坐了下來,有一杯水從律師席的桌子下面伸出來遞給了他。是一個法庭的職員先前悄悄地走過陪審員席,彎著腰免得擋住了陪審員看這位律師,現在他直起身來。華特爵士的助理韓特利·勞頓先生站起身來盤問前幾位證人。

最前面兩個是政府官員,很快地就離開了證人席。哈瑞·馬丁·孔比是公家的攝影師,證實了某些照片和罪案有關。賴斯特·喬治·富蘭克林是西敏寺自治區的測量員,提出他就格魯斯維諾街十二號那棟房子測量的結果,還有那棟房子的詳圖。這些資料的副本分送給了每一位陪審員。態度上有種不自覺的自負而都表現在他尖尖鼻子上的韓特利·勞頓先生,把第二位證人多留了一下。

「我相信在一月五日那天,因為莫特倫警探的要求,你曾經檢查過格魯斯維諾街十二號那間稱之為書房的房間吧?」

「是的。」

「除了那扇門和那兩扇窗子之外,你有沒有發現其他任何可以出入的地方?也就是說那裡有沒有什麼秘密通道之類的?」

「沒有。」

「事實上,四壁都是均一的?」

一片沉默。

小個子法官微微四下看了看。

「律師是在問你,」法官包德金大人說,「四面的牆上有沒有洞。」

他的聲音輕柔而平和,讓你一下子注意到好幾件事。你突然開始注意到一種精鍊過的一般常識,使所有的一切回歸到它們最基本的價值。你也開始注意到全然的不解,整個法庭也都有這種感覺。法官坐在他那張高椅子的邊上,欠身出來,伸著頭,一直等到證人說:「洞?大人,沒有洞呀!」然後他有點好奇地朝勞頓先生眨了眨眼,他胖胖手中的那支筆繼續平穩地在他的筆記簿上寫下去。

「甚至於沒有,」律師繼續追問,喃喃地說了句一成不變的話,「一道夠大得可以讓箭桿穿過的縫隙。」

「沒有,先生,沒有那種東西。」

「謝謝你。」

辯方沒有做交互詢問:H.M.只搖了搖頭,聳了下他穿著袍子的肩膀。他像先前那樣一動也不動地坐著,只讓人希望他沒有像平常那樣惡毒地瞪著陪審團就好了。

「傳艾蜜莉亞·喬丹。」

他們把喬丹小姐帶進證人席。那個有頂的狹窄隔間以九十度的直角方向坐落在陪審團席和法官席之間。她平常想必是一個鎮定而能幹的女人,可是她在登上證人席的階梯時絆了一下,而在宣誓的時候也似乎十分緊張不安。到底是因為緊張才腳步踉蹌,還是因為腳步踉蹌才造成她緊張不安,我們就不知道了。不過她的臉倒是漲紅了,而且很明顯地身體不舒服。艾蜜莉亞·喬丹大約是四十齣頭或四十好幾,仍然相當好看,只因為有病而稍損了原有的悅人之美,那副流線型的鉻框眼鏡讓人感覺不到有副眼鏡在,對她的相貌毫無影響。她有一頭不折不扣的棕發和一雙不折不扣的藍眼,她的穿著也得到我們身後那兩位女性的好評,她穿了一身黑,我記得還有一頂帽檐尖起來像頂鴨舌帽似的帽子。

「你的名字叫佛樂娜·艾蜜莉亞·喬丹?」

「是的。」

這個回答說出來時,她很快地清了下嗓子,想找出適當的音量高低。她沒有看她兩側的法官或陪審團,兩眼只盯著曲意奉承的韓特利·勞頓先生,而他正使出他的全副魅力。

「你是胡彌先生的機要秘書?」

「是的,那是——不是,我做他的秘書沒有很久,我是說,他後來用不到秘書了,因為他離開了——其實,我在替他打理家裡的事,這比付錢請個管家要好多了。」

「庭上和陪審團都很了解,」那位律師很誠心地說。她最後的幾句話說得有點衝口而出,而他甚至更奉承有加,「我想,你們的關係非比尋常。」

「不對、不對,我們沒有關係,我們……」

「我們相當了解,喬丹小姐。你和他在一起有多久了?」

「十四年。」

「你和他很親近啰?」

「哦,是的,非常親近。」

對喬丹小姐訊問的第一部分著重在提出和證明兩封與瑪麗·胡彌訂婚一事有關的信函,其中一封是那個女孩寫給她父親的,另外一封則是她父親給她的信。這兩封信里,第一封喬丹小姐看過;而第二封,她解釋道,是由她協助寫成的。人的性格因此浮現。以她所寫的信來判斷,瑪麗·胡彌很衝動、輕浮,還有點欠缺條理,就像你會由那天早上登在《每日快報》上那位兩眼很寬的金髮女郎照片上所得到的印象一樣:可是她的天性中也有一絲很強烈的講求實際的特質。艾佛瑞·胡彌則表現出他是個仁慈而謹慎的人,很喜歡賣弄學問。最重要的是,有一個想法似乎讓他很開心:「我深信當我說將來我一定會抱孫子時,我想的並不是好多年以後的事。」

(這時候,被告席上的那個人臉色變得像鬼似地蒼白。)

「——而我很確定的是。我親愛的女兒,我要把我所有的一切交付信託,留給我知道你將來會有的兒子:我也確信我可以期盼在你們所有人的陪伴下過很多年快樂的日子。」

現場有些不安的咳嗽聲,坐在被告席的安士偉頭微向前傾,看著他放在雙膝上的兩手。韓特利·勞頓先生繼續訊問艾蜜莉亞·喬丹。

「你是不是記得胡彌先生就訂婚這件事來說,有什麼特別的意見嗎?」

「記得,他一直不停地說:『這是件很叫人滿意的事。我再想不到有更好的了。』我總是說:『可是你對安土偉先生了解多少呢?』他說:『知道呀。他是個很好的年輕人:我認得他母親,她很可靠。』或者是這一類的話。」

「換句話說,他認為這場婚事是已成定案的了?」

「呃,我們認為是這樣。」

「我們?」

「大夫和我。史本賽·胡彌大夫。至少我認為是這樣,我不能替別人發言。」

「現在,喬丹小姐,」那位律師說著,停頓了一下,「在十二月三十一號到一月四號之間,你是否注意到胡彌先生態度上有什麼變化嗎?」

「是的,我注意到了。」

「你最早注意到發生變化是什麼時候?」

「在那個禮拜六早上,就是他過世的那個禮拜六。」

「你能不能告訴我們你注意到的事情呢?」

在勞頓先生那具有催眠性的態度下,她現在已經夠鎮定了。她用很低但是能聽得很清楚的聲音說話。起先不知道兩隻手該怎麼辦:在欄杆上放上放下,最後下定決心緊緊地握在欄杆上。在她說到那封她協助寫成的信時,她的兩眼有種乾澀的表情:她是在相當困難地強忍住淚水。

「事情是這樣的,」她開始說道,「禮拜五那天說好了,史本賽·胡彌大夫和我要到索塞克斯去和瑪麗的朋友們共度周末。其實是要去親自向瑪麗道賀。我們要開車下去;可是要等到禮拜六傍晚才能動身,因為胡彌大夫在聖普瑞德醫院工作,要很晚才走得開。禮拜五晚上,瑪麗從索塞克斯打電話給她父親,我把這件事告訴了她。我必須把所有這些事跟你們說,因為——」

律師很溫和地慫恿她繼續說下去。「艾佛瑞·胡彌先生原本也打算和你還有那位醫師一起去度周末的嗎?」

「沒有,他不能去。他禮拜天還有事,我想是長老會的賬務問題什麼的吧;反正他不能去,他說要向大家問好,而我們準備帶瑪麗和我們一起回來。」

「原來如此。那到了星期六早上呢,喬丹小姐?」

「到了禮拜六早上,」證人回答道,把壓在她心上很久的事全說出來。「在早餐桌上,有一封瑪麗寄來的信。我之所以知道那是瑪麗來的信,是因為我認得出筆跡。我還奇怪她為什麼要寄信來,因為她前一天晚上才和她父親談過話。」

「那封信後來怎麼樣了?」

「我不知道。後來我們找過,可是到處都找不到。」

「告訴我們胡彌先生做了或是說了些什麼。」

「他看完信之後,很快地站了起來,把信放進他的口袋裡,走到了窗子前面。」

「後來呢?」

「我說:『出了什麼事嗎?』他說:『瑪麗的未婚夫決定今天進城來,要見我們。』我說:『哦,那我們就不要去索塞克斯了。』我的意思當然是說我們一定要見見安士偉先生,招待他吃晚飯。他從窗口轉過身來說:『乖乖地照我關照你的話去做;你要完全按照計畫到那裡去。』」

「他說這話時的態度如何?」

「非常冷淡而粗率無禮,這在他來說可是很危險的意思。」

「原來如此。後來怎麼樣了?」

「呃,我說:『可是你一定要請他吃頓晚飯的吧?』他瞪著我看了一會兒,說道:『我們不會請他來吃晚飯,或是請他到任何別的地方去。』然後他就走出了房間。」

律師緩緩地往後靠在長椅上。出庭的被告很快地抬頭看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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