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食譜的秘密

兩點鐘一過,我遂抽空前往博物館。中餐吃得不合我意——通常不會這樣的;腳上的鞋子又綳得太緊。在這段時間裡,惟一新出爐的消息是:伊林渥斯的指紋和電梯內找到的指紋完全吻合;那台電梯有些時日沒使用了,那些指紋是電梯裡頭僅有的收穫;這意味著老小子的說法有部分真的是實情。在公務上,我派海德雷全權負責此案,書面報告也轉到他那邊去了。再說,今天明明是6月天,但偏偏不像6月天,反而酷似多雨濕冷的10月天。

博物館的大門當然是緊閉著,但一把把雨傘猶如黑簟發芽似地環繞在門前。我走向值班警員的途中,恣意率性地推開兩三個擋路的傢伙;幫我開門的是華勃頓,他是老傑僱用的日間管理員;和普恩不同,此人是一位威嚴十足的士官長。

儘管這地方我進去過幾次,但是在聽了卡魯瑟和伊林渥斯的描述後,我對這裡是更加有概念了。在猶如月光照映的燈光效果下,一切看起來是既熟悉又透露著古怪,甚至連馬車車轅挺出來的方式、大廳中央玻璃柜上面所反射映現的綠白瓷磚天花板景象,也是如此眼熟又陌生;然而,此時此景絕非我在夢中神遊所見。他們告訴我老傑自個兒在他的館長辦公室。

館長辦公室裡面非常陰暗。老傑沒有打開任何電燈,室內惟一的光源是來自盥洗室的窗子,由於窗戶洞開,雨水正從那裡潑濺進來。即使如此,我還是分辨得出來這是一個富麗堂皇、空間寬敞的辦公室。在桃花心木桌的後方,老傑斜靠椅背坐在旋轉椅上,腳上的真皮長筒靴撐在桌沿邊。他望著窗口,身體紋絲不動,白髭鬚下叼著的香煙已有一吋長的扭曲煙灰正懸掛著。灰暗的光線下,我看見他的太陽穴凹陷、目光出神茫然。他沒有轉過身來,只是動動靴子發出咯吱咯吱聲,並且朝一張椅子頷首示意。憑著萬貫家財,老傑毋需降尊紆貴光顧任何店面,惟一例外的是50先令的服裝店;這不是因為他吝嗇小氣——他可不吝嗇小氣——原因是他對高價奢侈的華服打心底深惡痛絕。

我坐了下來,然後我們倆聽那雨水飛濺聲聽了一兩分鐘。

「老赫,咱們倆認識很久了,」他說道。

我記得當時我點點頭,並且說:「是啊!」這般情景,真像是若干年前我們還在桑孟塞的時候;但我沒想到,在過了這麼多年後的今天,我還會聽到他說出這句話來。

「我只是坐在這裡想,」老傑以一種好辯的口氣嘟囔著。「以前啤酒是一夸脫5便士,你可以在酒中摻入肉豆蔻,把它加熱。回顧過往,快樂的記憶點點在心頭。不過現在,你位居助理警務署長,有了官階和一切……可是,老赫,你並不是警察。」

「照你那種說法,你就不是生意人了,」我說道,「不過,你依舊是一位身價百萬的富翁。」

「唉!」老傑想了想,喟然同意。

他略微轉身,煙灰便從香煙上頭掉落;他的手開始在太陽穴上下輕按,眼睛也眯了起來,彷彿無法看清面前的景物。你們知道習慣戴眼鏡的人,一旦把眼鏡拿下來,就會露出遲鈍獃滯的表情吧?在雙手輕揉的動作下,他的面容就有這種表情。

「昨晚在這裡發生的每一件事,」我接著說道,「你可能都知道了,也可能還不知情。一個名字叫做威廉·奧古斯都·伊林渥斯的男人,今天早上走進我的辦公室,把詳情一五一十地全告訴我了。」

「所有的事情我也全都知道了,」老傑咕噥著說道,嘴裡仍咒罵不止。「蜜麗安和傑瑞今天早上跟我說了。我猜他們知道除了坦承之外,別無他途。他們認為自己從此將會有許多麻煩纏身;我跟他們說這個可能性很大,並且趁機教訓他們。」

「事實上,老傑,他們全都和麻煩扯上邊了。審訊會將在後天舉行,驗屍官要是聽到有這場愚蠢的化裝舞會,一定會氣得吹鬍子瞪眼睛。」

老傑把身體坐直。一旦跟他提到任何官方當局,尤其是警察單位,那就像是提一桶水潑在一隻脾氣暴躁的狗身上。他再度氣得怒髮衝冠。我興緻盎然地發現,他大概會跟這些孩子們站在同一陣線上,並且不會特別嚴厲斥責他們。至於警方嘛,他倒是會百般刁難惡意相待。

「哦,是嗎,他會這樣嗎?」老傑問道。「驗屍官會氣得吹鬍子瞪眼睛?這位驗屍官是何許人也?他叫什麼名字?」

「先別管這個。昨天晚上在博物館裡頭,那群人當中的某個人,殺了那個名叫潘德洛的男子,這件事你想清楚了嗎?」

「嗯哼。是的,」老傑慢條斯理地答道,「我想清楚了。我看,這件事一定會鬧得人盡皆知,對吧?在這樣的情況下……」

「什麼樣的情況?」

他的雙手又在臉頰兩側上下輕揉起來。但對於我的問題,他卻悶不吭聲。

「聽著,老傑,蜜麗安跟這樁命案有關嗎?」

「是的。」

「哦?她認識潘德洛?」

「沒錯……待會兒,有個人要來這裡見我。她是潘德洛的房東;或者說,據我的了解,這個女人一直在收留他。我知道她的名字和地址。『安娜·萊利太太,自治區,蘭特街,王冠與神龍旅舍』。咱們來瞧瞧她會說些什麼。此外,我還跟他們這夥人說,蜜麗安、傑瑞、何姆斯這個混蛋、貝克特、姓克爾頓的女孩、她的朋友巴特勒,以及普恩(『真是該死!老赫,』老傑出其不意地破口大罵,『該死的傢伙,我沒想到老普恩也跟人家參了一腳!』);我叫他們通通待在這裡,等你來問話。你不會太為難他們吧!你知道的,真是見鬼了,為了看伊林渥斯戴絡腮鬍,我願意花半個銀幣,為了這一件事,我可以……」

「好了,好了。」我對他說道。「現在,我們先來談談伊林渥斯這檔事,你在裡頭扮演的角色是……」

「我在裡頭扮演的角色?」

「聽我說,你這個老蠢蛋,難道你還不明白,把伊林渥斯扯進這樁命案、鬧出軒然大波的人,就是你啊?麻煩的源頭就在你身上。若要追究起責任,那麼就是你的錯。昨天下午,你從南安普教發了一份電報給他,不是嗎?」

「嗯哼。天啊!」老傑說道,當下他的手腳突然全都擺動起來,就像是你拉動了舞蹈娃娃的細線一樣。「從這個角度來看,我相信我的確是罪魁禍首。」

「你他媽的知道就好。好吧。昨晚何姆斯已經打電話到旅館通知伊林渥斯不用過來了,你卻又發電報給他,叫他10點30分到這裡來。這下子可好。你跑到哪兒去了?你幹什麼事情去了?還是你根本沒回倫敦?」

老傑沉思了一會兒。

「嗯哼。噢,是的,我回倫敦了,」他簡明扼要地答覆。「我去收購一家餐館。」

各位,你們要是認識他這個人,你們就會知道他說出這種不合常理的話,其實一點也不奇怪;如果必須跟他這種人同住或相處一段很長的時間,即使是性情穩重的人也會被逼得躲到最近的酒館去。從各種不同的面向來看,他和伊林渥斯可以說是同一種人。假如他們倆共同擁有這間博物館,那麼,有一半的展示品可能會遭受損壞,而另一半可能會送往他處。孩子們總是憂心忡忡,因為老傑的性情多變,害他們永遠摸不著頭緒,他臉上的表情是喜還是怒,大伙兒始終猜不透。

我說道:

「你去收購一家餐館。好極了。你為什麼對一家餐館產生了興趣?是突然心血來潮想買下它,還是想跟伊林渥斯開個玩笑?」

他定眼直視著我。

「老赫,」他說道,「不論從哪個觀點來看,我雖然是個十足的瘋子,但思考仍有條理可言,否則咱們現在就不會坐在這裡了。關於買下這家餐館,我開始覺得這是個愚蠢的主意,雖然當時我並不認為。我有時候會突發奇想。這完全是臨時起意,你知道的。我是從南安普敦搭火車回來的。在最後一刻,我才決定不坐貨車的。我可不想讓我的背脊坐得難過。在火車上,我遇見我一個老朋友,他的名字叫做謝塗,來自伊朗古城設拉子(Shi-raz)附近的扎格羅斯;另外還有一位他的希臘朋友,名字叫做阿奎諾波波洛斯……」

「他們是餐館老闆?」

「是的。他們在蘇活區開了一家店面,以亞洲料理為招牌特色。但餐館瀕於破產邊緣,因為他們說沒人懂他們的手藝。我非常喜歡這種料理,品嘗它們好些年了(你喝過設拉子的水果酒嗎?嘗過猶太人和亞美尼亞人在伊斯帕罕釀造的紅葡萄酒嗎?不,你不會嘗過的,你這個鄙俗、貪圖享受的資產階級分子),所以我就說:『好吧,我會經常光顧你們的店面……不,他媽的,聽我說!』我說道,『我可以買下這家店,或者提供足夠的現金讓你們經營下去。』我想他們聽了一定是特別興奮。謝塗就說:『將來這家店一定會聲名遠播。請你今晚光臨本餐館,我將親自下廚設宴款待你!』老赫,此時的我感到飢腸轆轆。」

「你是說,你把伊林渥斯忘得一乾二淨?」

「嗯哼,」老傑一邊窸窸窣窣地吸著鼻涕,一邊回答,「我們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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