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非有一具屍體不可

我趕緊過去把大門的門閂推開。髭鬚豎立的霍斯金走了進來,他擺出一副期盼在門檻發現一具屍體的架勢。跟他一起進來的有分局法醫馬斯登醫師、指紋專家柯思比、攝影師羅傑斯,以及兩名警員。先提醒他們對煤灰污跡加以留意,並吩咐羅傑斯拍下那些腳印的照片,然後我就下達了一些例行指令。警員馬丁留守在門口,而另一位警員柯林斯則到外頭搜索(結果很可能是無濟於事)。羅傑斯和柯思比立即圍著屍體幹活,因為這些例行事務尚未完成之前,我是不能檢查受害者的口袋。

霍斯金把我拉到一旁。

「我把那位大爺帶來了——我是指曼勒寧先生——他在外面的車子裡頭,」他的聲音低沉響亮,口氣是神秘兮兮的。「我現在就叫詹森把他帶進來嗎?」

「且慢。他蘇醒時說了些什麼?」

巡佐似乎是困惑不解。

「他說他的心臟不好,還拿了一瓶藥片給我看。至於我先前所受到的驚嚇,長官,哎呀,他的態度舉止可是有180度的大轉變。當我告訴他白髯須客的事情,以及這白髯須客對我幹了啥事——」

「你把這些事告訴他?」

「當然啰,長官!當人家問你為何拘留他的時候,不這麼做根本就沒轍嘛……這個,喔,長官,這樣就讓他手足無措了嗎?才不呢!他笑了,而且是笑個不停,」霍斯金繃臉皺眉。「彷彿昏厥之事已經全部拋至腦後。後來,您來電通報兇殺案和黑髯須男子的事情時,他可是既關心又興奮,而且和我一樣一點也不驚慌。他一直多管閑事地告訴我們,說什麼發生在伊拉克還是哪裡的一樁涉及宗教暗殺的命案中,他曾協助警方偵辦緝兇,不過啊,」霍斯金閉著單眼像是有秘密相告似的說道,「我只跟您私下說,我認為他是個假惺惺的騙子。您瞧,長官,光憑那張便條,我們已經可以正當合法地逮捕他……現在,我可以叫詹森帶他進來了嗎?」

「我們先來解決一些事情。跟我來,告訴我這個人和在博物館外面試圖勒死你的傢伙是不是同一個人。」

霍斯金啪踏啪踏地疾走。蜜麗安·韋德仍倚身靠在織錦掛氈上,而我朝她做了個放心的手勢。一看見韋德小姐,霍斯金就吹起了口哨。我跟他說明她的身份,從他臉上表情可清楚得知,他認為這真是倒霉啊。然後他凝視著屍體。

「不是,長官,」斜眼一瞪後,他大聲說道,「不是同一個人。」

「你確定?」

「非常確定,長官!聽我說!眼前這個傢伙有一張圓臉,鼻型是那種猶太人的鼻子。而那個從牆上跳下來的老頭——」

「喂,你肯定他是個老頭?」

霍斯金鼓起腮幫子說道:

「不——不能肯定,長官,不是那種百分之百准沒錯的肯定,您知道的。這事我一直反覆思索,現在您既然問起來了,不過這會兒我也想明白了。那個人的臉瘦長像馬一樣,鼻子是扁平的,和眼前這傢伙一點都不像。我可以對天發誓,他們不是同一個人。」他又變得生氣勃勃。「長官,還有其他指示嗎?現在不是我的值班時間,不過,既然我已不小心捲入這個案子了。」

好吧,這件事似乎算是解決了。有兩個戴著假絡腮鬍的人在此處遊盪。我無法判斷這個結論對本案來說是更好還是更糟;可能是更糟吧。此案所呈現的陰森情景是這樣的:深夜時刻,一群戴著假絡腮鬍的俱樂部會員在一間東方博物館聚會。這該不會是……

「讓我瞧瞧那張便條!」我說道。

霍斯金小心翼翼地把它拿出來。那是一張普通的便條紙,對摺兩次成為一個疊得很平的正方形,其中有一邊很臟。我展開便條。打字機打出來的字體沒什麼特別,標題很隨便地寫著「星期三」,其後就是內容相當不尋常的文字敘述:

親愛的G:

非有一具屍體不可,一具真正的屍體。致死的手段不重要,但非得有一具屍體不可。我來設法弄出一場謀殺,那把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將可派上用場,要不然,勒殺似乎是比較好的方法(接下來的字句都被X畫掉遮蓋住,便條的內文就此結束)。

看著這張便條,我試圖理出個頭緒來。霍斯金警官明白我的心思。

「他這個傢伙啊,多少有點輕率隨便,對吧,長官?」他問道。「謀殺,呸!『和你在里昂碰面喝茶』——他還以為是那樣隨興啊?」

「媽的,霍斯金,這裡頭有些不對勁。這東西讀起來,有那麼一點像是兇手向老天乞求犧牲者的味道,你以前有看過類似的情況嗎?」

霍斯金想了一下。

「這個嘛,長官,要說兇手向上帝乞求犧牲者的情況我有多清楚,這我倒是不敢這麼說啦。就這便條讀起來,他好像應該還要再虔誠一點。不過嘛,我得承認這東西對我而言,讀起來是挺惡劣的。」

「你是在哪兒找到它?」

「我抬起曼勒寧先生的雙臂,上下搖動試圖叫醒他的時候,便條就從他的大衣口袋掉出來了。我還沒跟他提起這件事;我想這事就由您來做主。不過,什麼是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啊?」

「非有一具屍體不可,一具真正的屍體。」不管從什麼角度來看,這段話真的有夠惡劣。我和跟在身後的霍斯金走向位於大廳中央那一列有玻璃蓋的容器,尋找匕首是歸屬於哪個展示櫃。答案很容易就揭曉了。是從前面數來第三個展示櫃,上面的標籤寫著「近代波斯」,暗藍色的天鵝絲絨上面有一塊約莫10呎長、呈彎匕首形狀的中空凹處。展示櫃是合上的,而且沒看到鉸鏈的蹤跡;我納悶著——每次到了博物館裡頭,我就時常感到如此納悶——這些玻璃櫃要怎麼打開呢?我戴上手套,仔仔細細地察看。在木製框架的一邊,有個極小的鎖,裡頭沒插著鑰匙。顯然這一邊可以像門一樣整個打開,只不過現在它是上鎖的。於是我們可以這樣假設:拿走那把匕首的人,就是擁有鑰匙的人;如此一來,馬上就聯想到韋德家的人或他們的合伙人。「非有一具屍體不可,一具真正的屍體。」這麼說來,謀殺只是這個荒誕計畫中的小小一個環節?

當然了,由這個跡象顯示,最有可能拿走匕首的人就是老普恩。但這裡頭會有一些爭議。我不相信——即使我是陪審團的一員,我也不會相信——普恩會知道這樁謀殺案的任何訊息。

「我們得去幹活了,」我對霍斯金說道。「你去纏住你的管理員朋友普恩,他這會兒人在館長辦公室裡頭。把他帶到別的地方去——我需要那間辦公室來詢問其他證人——然後反覆盤問他今晚發生的任何事情。問他這把匕首的事,他何時得知匕首不見了,還有其他一切相關事項。你看見那邊那個貨箱沒有?弄清楚普恩今晚幹嘛繞著它打轉跳舞,以及他說的『哈倫·拉希德的妻子』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哈倫·拉希德是誰,這事跟他老婆扯得上什麼關係,霍斯金毫無來由地壓根兒不想知道。這時候我隱約想到,這個哈倫大概是8世紀的巴格達回教國王,也是《天方夜譚》裡頭的知名人物,喜歡喬裝出巡找冒險刺激的樂子。有人曾經跟我說過,「哈倫·拉希德」轉譯過來的意思是「正統的亞倫 」——聽起來似乎頗叫人有點失望。你可能會猜想他有一個妻子;至少,這算是個明顯的提示吧。曼勒寧曾提到博物館方面發現了一些東西,所以有個秘密的活動聚會,還說他們打算去盜墓。難道說,傑佛瑞·韋德(普恩描述此人「在回教國王宮殿挖了兩年」)發現了、或是自以為發現了哈倫·拉希德妻子的靈柩?但是,普恩興高采烈地聲明那貨箱裡面沒有東西啊。不過呢,再試著想像一下,那具手中拿著食譜、臉上戴著假絡腮鬍的屍體,和那口箱子相比起來,大小尺寸是多麼相稱啊!

我向霍斯金提出這個新的可能性,他瞪著那口巨大的貨箱,壓低嗓子說道:

「長官,您是說,」他問道,「那裡頭裝的是木乃伊?是電影裡面那種會爬出來走動的東西嗎?」

我指出回教國王都是回教徒,他們和每個人一樣也是棺木下葬的,這樣的說法似乎讓霍斯金放寬心。他看待木乃伊的眼光非常疑神疑鬼;由於受到電影中颯颯風聲的影響,他天馬行空的想像力把它們想成雖然沒有生命,但仍不肯好好躺下。

「既然不是木乃伊,」霍斯金說道,「您要我做什麼,長官?把裡頭的東西挖出來看看?您是這個意思嗎?」

「是的,如果普恩沒意見的話。館長辦公室裡面有一把斧頭。如果你沒從普恩身上套出任何話來,就把箱子劈開來看,但要小心點。我們現在需要的,是一個對這地方了如指掌的人。」

「這個嘛,長官,就算老韋德先生不在,一定會有人接替他當家做主的。您不用打電話叫那個人過來嗎?」

那個人就是羅納德·何姆斯。然而,與其打電話叫他過來,我倒是有個更好的主意。根據蜜麗安·韋德的說法,羅納德·何姆斯那時候正在舉行一場派對,和這博物館有關的人八成都在那裡。他就住在帕爾摩街,離這兒走路不用5分鐘。我只消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