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哈倫·拉希德的妻子

我硬把笨重的曼勒寧拖到長凳上,將他攤平在上面,然後叫人送水來。他的脈搏虛弱,但仍有呼吸氣息。我不禁懷疑起來,這傢伙如此健壯剛猛,心臟居然這麼差。急遽的敲門聲之後,霍斯金巡佐走了進來,他凝視著曼勒寧,然後轉移至帽子、手杖,以及地板上的香煙。他把香煙撿了起來。

「瞧!」霍斯金一邊端詳香煙,一邊粗暴地說道。他對香煙的興趣,比長凳上的男人來得濃厚。「那間博物館一定有古怪!」

「是有古怪,」我說道。「我們已經插手介入了;只有上帝才知道是怎麼回事。我要過去那裡打探。你留在這裡陪他,看看能不能把他弄醒。不管他說了什麼,通通都記下來。我一提起你的朋友髯須客,他就昏倒了……現在這個時刻,有什麼法子可以進得去博物館?那裡有守夜之類的人吧?」

「有的,長官。老普恩在那裡。博物館晚上也開放,但一周只開放三個晚上,時間是7點至10點;這是老先生的奇想,您知道的,長官。在那三小時之內,普恩擔任的是管理員,之後就變成夜間看守人了。不過,您從前門是別想引起他的注意。如果要讓他聽見您的敲門聲,您得從後面——帕默圍場那個方向繞過去。」

我記得,帕默圍場是一條通往聖詹姆斯街的小巷,其巷尾與克里夫蘭街平行。霍斯金承認沒想到可以把普恩叫出來,因為他沒把如此惹人注意的輕率行為,與韋德博物館這般有社會地位的機構聯想在一塊。然而,當我將手電筒放入口袋,走到外頭去發動車子時,我心裏面想到的是:這下子是可以用幾分認真態度,來處理髯須客的失蹤難題了。

依常理來說,一個昏迷不醒的人,要突然從空曠的街道中央消失,方法只有一個。此方法很難稱得上是光彩有格調,甚至會非常滑稽可笑;但為什麼我們會認為犯罪必須是有格調的呢?瞧,即使之前我認為這是一個瘋子惡搞的事件,但現在我已經把它當做一樁犯罪行為來看待。11年前我進入警界時,我接到的第一個指示是把幽默感丟掉;並對任何來自南郡(tyDown)的人,要能隨時隨地表現出最佳狀態。

我沿著乾草市場行駛,來到了行人絕跡的帕爾摩街。在晚上這個時候,倫敦是找不到一個像聖詹姆斯街尾端這般孤寂的地方。月光皎沽,宮殿門上的鍍金鐘指著12點5分。朝克里夫蘭街西邊開去,周遭陰沉且鬼影幢幢 。我沒有照霍斯金的建議繞到後頭,反而把車直接停在博物館前面,下了車,用手電筒在人行道上摸黑前進。在路邊石的邊緣附近,我搞清楚了霍斯金和他碎裂的燈遺漏掉什麼東西:人行道上有個圓洞,上面有個鐵蓋鬆弛地覆蓋著。

換言之,那個失蹤的瘋子,一定是被拉入地下煤庫而迅速消失的。

諸位先生,別笑我。身處渺無人跡的陰暗廣場中央,看著博物館的青銅門閃爍著陰森光芒,這般令人反感的情景你們可沒親眼見到。髯須客像是精靈回到酒瓶似的滑入地下煤庫。我把手電筒照向博物館。這是一棟正面有80呎高、並且面街而立的大型建築物,房子本身有兩層樓,建材是精鍊優美的石塊。一樓窗戶是由石頭砌出,二樓窗戶為法國式樣的鐵格子窗。六級寬闊但低矮的階梯通往正門;門上方有篷蓋,以兩座石墩撐起,在我的燈光照耀下,篷蓋下青銅門上的一團阿拉伯文閃閃發亮。這麼一棟奇異怪誕的房子被塞入倫敦街市之中,這般景象連天方夜譚的故事裡也沒出現過。約莫6呎高的圍牆在房子兩側伸展。右牆上方有個東西,我想那應該是樹梢;它很可能只是倫敦常見的懸鈴木,但在想像力的作祟下,輕而易舉地為它添加了異國風味。

我回到小煤庫,抬起鐵蓋,用手電筒往下照。煤塊滑道已經收走了。在死寂的夏日裡,下面的煤塊所剩不多,而且是非常非常地少。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做了應該做的事。我身體往下探——雙手像做單桿運動似的攀在洞口邊緣,因此我可以將鐵蓋幾乎拉回原位蓋好,免得哪個暴躁的陸軍上校稍後在回家途中一腳踩空摔了下去——然後我就鬆手了。

下面有一些盒子和貨箱。我懸空吊著時,雙腳幾乎可觸碰到它們。顯然它們是被隨意塞入此儲煤地窖中,不過它們也形成一種平台,毫無疑問是某個站在上面的人,把髯須客拉下來的。此外,儲煤地窖的門是朝內開的,鐵扣上面掛著一具已打開的笨重掛鎖,鑰匙還插在裡頭。這時我踢到一口箱子,發出了令人毛骨悚然的隆隆噪音,我跌跌撞撞地走入地窖中最大的區域。

這地方潮濕、暖和,而且不通風。我手電筒的光線在石灰白牆上遊走;地上堆滿了更多的貨箱,而且幾乎布滿了刮屑和細長刨屑。往遙遠的盡頭走去,那兒有一具廢棄的火爐,上頭有包著石棉的導管延伸出來:我可以斷定,這整個地窖約莫有1OO呎長。就在火爐的上方,有三面活板窗高高固定於後牆上。火爐的左邊是一個大型煤塊儲藏室,它是一種由木製牆高高圍起的柵欄所形成的空間,其門正對著地窖前門,裡頭仍存放著堆積如小山的煤塊。我四處張望髯須客的身影,希望能尋得上帝所明白之事;我甚至還到那儲藏室裡面巡視,但沒有發現他的蹤跡。然而,我的不安感漸增。就算不是他本人,也一定有某個東西存在於此處。我單手舉高,以免頭撞上火爐導管。我發現有個懸掛的電燈泡,而且燈泡還是溫熱的。某處傳來腳步拖曳的聲音,因此我可以斷定我聽到有人在走動。

向右方走去,那兒有一段混凝土階梯。從階梯的方向延伸出去,就是地窖所佔據的空間。階梯蓋得像是一座紀念碑,猶如一道寬大的隔牆,將這一邊狹窄區域與另一側較大的儲藏室區域切分開來。而階梯的方向,恰與我進來的方向相反。我登上階梯,關上手電筒,但隨時戒備準備亮燈。階梯頂端有個鋼製的防火門,但上了漆之後反而像是木頭門,上面還裝了一具壓縮空氣閥,以避免門會砰地一聲關上。我小心地轉開球形把手,機關閥發出像是咻咻的噪音;這個意外響起的聲音,讓我半途僵在門縫中。

在黑暗之中,我的前方看起來像是個鋪著大理石地板的大廳。而大廳中央,有個人正在手舞足蹈。

我說的一點也不誇張。邪惡踢踏舞的咔嚓聲與翻筋斗聲,空蕩蕩地引起共鳴迴響。朝著博物館的正面望過去,整個大廳有絕大部分都在我的左側;我還可以看到白色大理石樓梯的回欄。頭頂上方有電燈的微光閃爍,燈是靜止不動的,但它卻讓白色大理石地板顯得鬼影幢幢,其投射而出的條紋迴旋燈光繞著某個東西打轉——那是一口矩形貨箱,約莫7呎長3呎高,嶄新的釘頭閃閃發亮。有個矮小的人影繞著它跳躍、踢踏、叩敲,並在那陰暗處嬉戲雀躍不已。更怪異的是,小矮子穿著合身的藍色制服,以及管理員才有的黃銅紐扣;他搖頭時,精巧藍帽上的漆皮帽舌也發出亮光。他跳完最後的曳足舞步,狂歡的激情止於透不過氣的喘息聲中。他蹋著箱子,天花板下是一團轟隆回聲大作。他開口說了話,但聲音聽起來卻像是在竊竊私語。

「哈倫·拉希德 的妻子!」他非常輕柔地說道。「哈,哈,哈!精靈,我召喚你!精靈!」

我現在說給各位聽的故事,都是在冷靜清醒情況下的所見所聞,但這些敘述卻令人難以置信。就像是卡通電影裡面的無生命角色,在天黑以後突然活了過來似的;我一直以為,博物館的管理員是世上最沒有活力的人了。但他那帶著鼻音的語調是真實的。發出幾個喘著氣的輕笑聲後,他獃滯地重整制服,從口袋裡取出扁酒瓶,搖晃了一下,然後仰頭便喝。

我轉亮我的手電筒。

光束橫越大廳,停在他通紅起皺像火雞般的頸子上。光線的照射,使得他上下移動的喉結清晰可見。他凝視我的時候,手臂兀自下垂晃動。他眯著眼睛,神情似乎是驚訝而非驚慌。

「那是——」他說道,語調變了另一個樣,「是誰在那裡?」

「我是警察。請你過來。」

正常的神智再度歸位。他的態度變得強硬起來,表情變得暴躁和輕蔑:他退縮瞪視,但舉止依然毫不驚慌。甚至他方才的愉悅之情仍隱然可見。他拎起提燈,一面曳步前進,一面低聲嘀咕,脖子還左右擺動不已。我看見一張骨瘦如柴的臉龐,臉上滿是皺紋,紅色面疤甚至蔓延到高高的鼻尖上;他的面容嚴峻,眼鏡垂落於鼻粱上,他歪著頭仰望我,瞪著我的眼睛周遭則綳出皺紋來。此刻,他正在生自己悶氣。

「哦,你是,是什麼來著?」他以迂迴的諷刺方式詢同。然後開始搖頭晃腦,彷彿暖昧的猜疑已獲得證實,接著就清起嗓子來。「請教一下,這是在開什麼玩笑,你這是非法入侵吧?你是打哪兒來的?開什麼玩笑嘛!」

「省省吧,」我說道。「這裡今晚發生了什麼事?」

「這裡?」他追問道,彷彿是我改變了話題似的。「這裡?沒事啊。除非那些不宜刊印在目錄上的木乃伊,從它們可憎的棺材裡逃出來了——不過,我可沒看到它們。為什麼問?沒事啊。」

「你叫做普恩,是不是?好吧。你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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