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八章

自白書:

致詹寧斯巡官,或其他有關人士,我從菲爾博士處已得知案情的整個發展,他也聽我述說了作案過程。我坦然面對。依稀記得,法律文件上應註明「神智清醒」或類似字眼,但我相信這項慣例我若未加以嚴格遵行將受到諒解,因為我對法律文件慣例毫不熟悉。

我還是開誠布公地招認吧。這不難做到——因為自白書完成之後,我只消舉槍自盡就得解脫了。方才有那麼片刻,我還處心積慮,要在對談中將菲爾博士射殺。可惜槍煙只剩一枚子彈。當我拿出槍對準他時,他用手比了比自己的頸子,暗示此舉將給我帶來處絞刑的後果。經過三思,我不免想留下子彈,好一槍把自己了斷。這遠勝過被人家弔死,我因而放下了武器。我坦承,我恨菲爾博士,打心底痛恨他揭發了我。但我總得把自己的福祉擺第一位,我畢竟不想被弔死。人說那十分痛苦,我卻最沒能耐忍受痛苦。

我要率先蓋棺論定,為自己說句公道話。這世界待我太薄,我不是個罪犯呀。我資質優異,受過良好教育。我敢說,在任何團體我都熠熠發光,對此也頗感欣慰。我拒絕透露自己真實姓名,就讓個人來歷永遠塵封起來,以防大家尋線查出。其實早年我確曾研讀過神學。事不湊巧,我被某神學院開除了——所謂不湊巧,無非只是我這血氣方剛的年輕人,對神的敬拜敵不過一個漂亮女子的吸引力,一時失足罷了。但若說我偷竊金錢,我至今仍要鄭重否認,也鄙斥任何人指控我曾企圖將這事嫁禍於同學。

父母親對我並不了解,也未付出同情。被踢出神學院的我,不免感覺懷才不過。簡言之:我求職無門。我的天賦才幹多好,但凡給我一個機會,都會在短時間內飛黃騰達。可惜苦無機會,甚至不值一顧的工作都沒份。我向一位姑媽借錢(她已不在人世,願她安息!)混日子過,飽嘗了貧困的苦頭——是的,我曾饑寒交迫——對此境遇深惡痛絕。好想安頓下來過舒適的生活,受人尊重,發揮所長,品嘗安逸的樂趣。

三年多以前,我在紐西蘭駛來的客輪上結識年輕的湯瑪士·奧德里·桑德士。他說,他透過叔父的一位老友班傑明·阿諾爵士,運用影響力在英國謀得一份棒呆了的新職務,而他與這位爵士從未謀面。我因熟悉神學,因此在那趟旅程中與年輕的湯瑪士·桑德士結為好友。這些毋須贅述了。那個可憐蟲抵達英國後,不久就死了。這樣一來,我靈機一動想到,藉此良機舊日的我應該消失,搖身一變成為假的湯瑪士·桑德士,頂替他前去查特罕到任。我並不怕事迹會敗露,因為我對他的過去掌握了很多,足以取代他。反正他的叔父從來不離奧克蘭一步。當然啦,我得跟他叔父通信保持聯絡。但許久才需寫一封,又是打字的,不必擔心筆跡不符。此外,我把桑德士護照上親筆簽名模仿得維妙維肖,不擔心他叔父起疑。桑德士在英國雖就讀過伊頓公學,可是他大學及神學課程都是遠在紐西蘭的聖玻那菲斯學院研修的。因此我在此地遇到他同窗舊識的可能性反而不大。

生活縱然寫意,卻也平淡無奇。沒錯,我晉身到了紳士的社會階層。可是——誰能例外——我還想要做個富有面瀟洒的紳士。然而我必須壓抑種種物質慾望,日常講道才能表裡合一以服眾。我可以自豪豪地說,我教區的帳目清清楚楚,有史以來只有唯一的一次——郡上一個女侍威脅要將她被我欺負的醜聞張揚出去——我萬不得已才擅用公款好打發她。可我嚮往更優越的生活。好比說,住遍充滿歐陸情調的大飯店,僕役成列地伺候,並不時地談一場戀愛。

我與菲爾博士的談話中,發現他幾乎什麼都知情了。我從老安東尼·史塔伯斯的日記——是他的公子提摩西·史塔伯斯好心給我看的——推敲到跟菲爾博上三年多之後所得相同的結論。我研判女巫角水井下一定藏了財物。如果這財物是可以拿去變賣的——珠寶或金塊什麼的——我就可以立即辭掉工作一走了之。

這也不須詳述了。命運——厄運——又介入了。上帝為何默許這種事發生?那藏寶處竟讓我給找到了。樂的是,果真全都是寶石。早年我在倫敦曾結識一個可靠的人。他能在比利時安特衛普海港搞定黑市,替我賣個好價錢……我厭惡「搞定」這個字,破壞了我被譽為「阿狄生第二」的純正散文風格。但由它去吧……我在說,我找到那些珠寶了。保守估計,它們價值可有五千英鎊上下之巨。

我記得很清楚,我是十月十八日尋到寶的。正當我跪在藏寶的凹穴內,撬開裝滿珠寶的鐵盒,且遮著燭光以免惹人注意,突然聽到井口有動靜。只見繩索抖動,接著一條細瘦的腿已從井口跨出去。同時我聽見提摩西·史塔伯斯先生獨一無二的笑聲。無疑地,他發現井內有人爬下來看究竟。看到我正埋頭努力,於是攀回地面上去笑個夠。我可以說,他向來對教會及一切神聖的人事物都懷著一種說不出的嫌惡。不不,應該說是憎恨。而他輕蔑的態度往往幾近於對神的褻瀆。所有人當中,就屬玩世不恭的他對我的信譽能造成最大傷害。即使他不確定我已找到寶藏(但我深信他已看在眼裡),光是發現我在井內這副貪婪猥瑣的景況時,他得意洋洋的那股勁兒,已足以毀了我的前途。

這就得講到我性格中不尋常的一面。有時候我會興起一種完全按捺不住的反射動作,也就是暴力虐待。它對我而言幾近於享受。從小我就曾把小白兔抓來活埋,或把蒼蠅翅膀活生生扯下來。年事稍長這種衝動常演變成一些不堪的行為——我已記不清了,也極力隱藏這些我想了就膽顫心驚的行為……話說,我發覺提摩西·史塔伯斯正站在井口,就等著我上去,他一身騎馬的行頭被雨淋得透透地。他笑彎了腰,樂不可支地直拿馬鞭往自己大腿上拍。珠寶盒塞在我上了鈕扣的大衣衣襟內。我手裡則握著那小鐵撬。

當他笑得七暈八素整個人背了過去時,我出手了。我狠狠鎚了他好幾下,待他倒地後還不住手。原本我並無預謀,但當下心裡就有了譜。我決心藉助於史塔伯斯家族斷頭的傳奇,穿鑿附會地轉為對我有利的說辭。

於是我用鐵撬擰斷他脖子,趁黃昏時分將他棄置在一個小樹叢內,並吹口哨把他的馬引到附近。

稍後我驚魂甫定,聽說他竟然沒死,還想見我。我的恐慌可想而知。菲爾博士最近才告訴我,就是這節骨眼令他懷疑起我來——提摩西·史塔伯斯怎會召個牧師去他臨終的床邊,而且指定要單獨見面呢。那番談話之後,我再也掩飾不了焦慮不安的心情,這一點果然沒逃過博士的眼睛。一言以蔽之,提摩西·史塔伯斯先生跟我說的話,菲爾博士前兩天已猜到七、八分了,也就是將我的罪狀寫下,鎖在典獄長室的金庫內,好教謀殺的控訴日日懸在我心頭,整整達三年之久。當我聽他這麼說時,完全亂了陣腳不知所措。本想伸手掐死他,但那隻會招致他一聲慘叫;我則當場會被捉拿。我又想要是有這三年緩衝時間,還怕找不出一個辦法來反制他的詭計嗎?待我走出房門,見到其他人時,我處心積慮地要製造一個伏筆,說那老傢伙已神智不清了——惟恐一不留意,他咽氣前會臨時起意,即刻把我的事抖出來。在此,對於我如何想出多項偷取那份聲明文件的計謀,也不多著墨了。那些都沒枉費心機。除了辭去職務離開查特罕一途,三年的時間足以讓我逃離林肯郡遠遠的,可惜就有這麼一個要命的理由逃不得:

一旦我失蹤,大家必會放話出去,開始對湯瑪士·桑德士展開調查。那麼真正的湯瑪士·桑德士已死的資料就會曝光而真相大白——當然除非我出面冒名回應他們的傳訊,才能停止他們的調查。若我是自由身,不受典獄長室金庫內存的謀殺控訴所脅迫,我當然可以隨傳隨到。我可以單純地扮演從牧師職務退隱的湯瑪士·桑德士。可是我若因這謀殺案而成為通緝在逃的湯瑪士·桑德士——而我一輩子難逃此命運——則大夥會發現當年來自奧克蘭的那位正牌神職人員已死,然後矛頭就會指向我。這麼一來,我就會憑空再多出一項殺人又頂替他職位的罪名。所以只要一失蹤,我左右都將面臨謀殺罪的控訴。唯一可行的,就是想盡辦法盜取保險柜那份文件湮滅證詞。

為此,我在年輕的馬汀·史塔伯斯先生前往美國之前和他結為知己。不免自吹自擂,但我自認個人魅力足以讓我左右逢源,任誰都能變成莫逆之交。我與馬汀交好,覺得他有點驕矜、頑固;除此之外是個非常有親和力的小夥子。他把金庫鑰匙,進出典獄長室的條件,及他二十五歲生日那天要盡的義務一五一十告訴了我。他遠在兩年前的生日那天就已經混身不自在了。時光推栘,我從他自美國寫來的信中看出,他的恐懼感已到了病態的地步(恕我用此字眼)。這一點,加上他堂弟赫伯特對優秀的馬汀眾所周知的敬慕之情,對我而言,頗有機可乘。我的目的當然是在取得那份文件。很不幸,為達目的不得不殺了馬汀。我真的很喜歡這年輕人——也不幸他堂弟赫伯特亦非得陪葬不可,但我的處境實在危急。

我已指出我的妙計依賴馬汀的恐懼和赫伯特對他的英雄崇拜,但此外還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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