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倫理治國 六、沉重的代價

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倫理治國或者說獨尊儒術的原則維護了帝國制度,卻讓我們民族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首先是沒有了思想。我們民族曾經是很有思想的。儒家有思想,道家有思想,法家有思想,墨家有思想,其他各家各派也都有思想。這些思想和古希臘哲學(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士多德)、印度佛教(釋迎牟尼)、希伯來先知的學說一起,構成了雅斯貝爾斯所謂"軸心時代"的輝煌。但那是在先秦。所謂"先秦",即"先於秦",其實也就是"帝國前"。自從進人帝國時代,我們民族就開始沒有思想,也開始不會思想。董仲舒不是思想家,王充則只能算是"有想法的人"。董仲舒甚至可以說是一個"會電腦"的巫師和政客。他把先秦諸子的思想(以儒家為主,兼及道家和陰陽家),下載、拷貝、剪切、粘貼,雜糅成一個半神學體系,然後貼上儒學的商標賣給帝國。他的"貢獻",主要是成功地實現了儒學從民間思想到官方意識形態的切換,為帝國設計了一個倫理治國的"軟體程序"。此後二千多年,鳳毛麟角的幾個所謂"思想家",沒有一個能達到先秦諸子的量級,也沒有一個能接近先秦諸子的水平,更沒有一個能超越先秦諸子的框架。王夫之是學問大于思想,李卓吾是情緒大于思想,王陽明是姿態大于思想,朱晦庵是解說大于思想。余則嵇康崇自然,王弼尚清談,阮籍善飲酒,葛洪會煉丹,亦不過有些"異類"而已。至於煌煌大唐,勉強稱得上是"思想家"的,也就六祖慧能一人;而這位慧能禪師的"思想",竟是不要思和想!

諸子立說,百家爭鳴,那樣一個黃金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

這無疑是帝國制度的"無量功德"。我們知道,帝國制度在本質上是聚斂和集權的,因為如不聚斂就無法集權,如不集權則不成其為帝國。邦國因為不集權(天子分權於諸侯,諸侯分權於大夫),所以要滅亡,要被兼并;而能夠兼并他國,並將邦國發展為帝國的,必是擅長集權者。秦王國之所以能夠兼并天下,就因為它既善於聚斂,又善於集權。這樣一來,聚斂和集權,就成了帝國的"天性"。這就很容易發展為專制,而專制主義與思想自由則絕不能相容。專制主義比誰都清楚,思想自由是它的死敵。只要人們能真正自由地思想,專制就不再會有存身的餘地。因此,王朝如果集權而不專制,或實行"開明專制",環境就比較寬鬆(如唐宋);如果集權而專制,還大搞"文字獄",思想就沒有自由(如乾嘉)。然而思想一旦不自由,那它就不再是思想。於是,為了禁絕自由,就只好連思想也一併禁絕。

當然,帝國並不曾明令禁止思想。它只是通過獎懲的辦法暗示知識界,自由思想是沒有好處的。同時它還會苦口婆心地告訴人們,自由思想也是沒有必要的。先秦諸子之所以要思想,是因為那時還沒有找到最好的社會制度,最好的治國方略,最好的指導思想。但是現在找到了。這個最好的制度就是帝國制度,最好的方略就是倫理治國,而最好的思想就是儒家學說。那你還用得著再想什麼?朝聞道,夕死可也!

沒有了思想,剩下的就只是學問。按照秦始皇的做法,學問本來也剩不下的,所以我們還得感謝漢武帝。學問之所以還有必要,是因為要掌握先王之道,就得學;學的過程中有了問題,就得問。但這種問,絕不是懷疑、質問,更不是批判,而是請教。請教之後也不是思考,而是領會。領會以後就去演練,這就是習。學而時習之,不亦悅乎?思考什麼的,就不必了,因為"先王之道備矣"。至於質疑、批判、顛覆聖賢學說,更是想都不要想。離經叛道,數典忘祖,那是要殺頭的。總之,獨尊儒術以後,有學,有問,有習,無思。

然而沒有思想的學問並不能構成學術。因此傳統中國的學術界就表現出這樣的特點:鮮有思想,只有學問;鮮有智慧,只有知識;鮮有爭鳴,只有爭吵;鮮有研究,只有鑽牛角尖。所謂"經學",就是鑽牛角尖;所謂"論辯",則往往是窩裡斗,甚至只不過是學派、門戶之間的爭權奪利和人身攻擊,正所謂"只見幫派,不見學術"。

這並不僅僅是學術界的悲哀,而是整個民族的悲哀。因為一個民族是不能沒有自由思想的。沒有了自由思想,就沒有了頭腦;沒有了頭腦,就挺不起脊樑。中國人是講骨氣的。但骨氣不等於意氣。骨氣要真正成為骨氣,必須以自由思想為前提。只有當思想是屬於自己的時候,骨頭才是自己的,也才會有骨氣。只要看看清朝末年,一班朝廷大臣的意氣用事,清談誤國,就知道沒有科學精神、理性分析和自由思想,會給我們民族帶來多大的災難。

帝國沒有思想的自由,也不會有言論的自由。相反,以言論罪人的事例倒是屢見不鮮。孔融和嵇康就是這樣被殺的。孔融被殺,是因為他說了子女是父母尋歡作樂的結果,因此並無恩情之類的話。這是忤逆降逆不孝。嵇康被殺,則是因為他"非湯武而薄周孔"。這是大逆不道。當然,這些都不是他們被殺的真正原因。但執政者能以此為由殺人,則說明帝國是能夠以言論治罪的,也說明帝國是沒有言論自由的,還說明誰要是膽敢懷疑和攻擊帝制意識形態,那是要判死罪的。這兩件事,都發生在帝國統治最脆弱的時候。帝國自身難保之時尚且如此,其鉗制甚力之時也就可想而知。在乾隆皇帝的時代,舉國上下便是萬馬齊喑,一片死寂。所有的人都噤若寒蟬,頂多也只能在螺螄殼裡做做道場,比如乾嘉學派。

一個沒有思想和言論自由的社會也不可能真正有道德。表明上看,道德建設貫穿了倫理治國的始終。一應軍民人等,均必須嚴格按照欽定的道德原則做人行事。對那些不道德的人和事,則有表示反對和譴責的義務。在杭州西湖岳王廟,塑有秦檜等人的跪像。幾乎所有前來悼念岳飛的人,包括一般的遊客,都要向這四個奸賊投去憤怒和蔑視的一瞥,甚至吐痰撒尿。這說明倫理治國確有成效,道德觀念也深入人心。然而遺憾的是,秦檜之流並未因此而"斷子絕孫"。陷害忠良的慘劇依然繼續上演,充當漢奸和偽軍的人則成群結隊。而這些人,如果也曾到過岳王廟,那麼,也照例是要對那四個奸賊撒尿吐痰,絕不會焚香禮拜的。

可見諸如此類的道德義憤究竟有多少出自真正的道德感,十分可疑。在我看來,那恐怕更多的是一種政治表態和道德作秀。中國人是很擅長此類表演的。最高當局只要一聲令下,很容易地就能做到對某個"奸賊"或"小人"的同仇敵愾。至於這個人是否當真有罪,則無人深究,也無須深究。對於這些"憤民"(憤怒的民眾)來說,需要的只是一個表白的機會,即一個表現自己政治可靠和道德無瑕的舞台。這就要有一個"反面典型"以為契機。政治上的反面典型就是"亂臣賊子",對他們的憤怒可以表白自己的忠誠。生活上的反面典型則是"姦夫淫婦",對他們的憤怒可以表白自己的純潔。於是,一旦發現亂臣賊子或者姦夫淫婦,民眾就會要求將其遊街示眾,並在圍觀時向示眾者吐口水、扔石頭、喊口號。其實,一個人犯了罪,自有司法部門依法處分,關民眾何事呢?殺人償命,盜竊坐牢,執行就是,為什麼還要"展覽"一番呢?然而無論官方還是民眾,均有此要求。究其所以,在官方,無非想藉此殺一儆百;在民眾,則非如此而不能"表演道德",證明自己是"好人",也無法在這種表演中體驗快感,即道德上的優越感(請參看拙著《 中國的男人和女人》 )。

在沒有反面典型的情況下,這種表演則表現為"做好人好事"。比如父母死後住在墳墓旁或者墓道里,三年不吃細米,不著錦衣。禮教制度甚至會對這些表演做出詳細而明確的規定,比如"披麻戴孝"或者"持哭喪棒"(表示自己因悲痛過度而無法站立)。這絲毫也不奇怪,因為倫理治國的主要手段是"禮"。禮既然是一種儀式(禮儀),就必然帶有表演性,也必然培養出表演的習慣。讓人費解的,是官民人等在表現道德義憤時不經意間流露出的野蠻暴力傾向。他們在譴責和批判那些所謂"亂臣賊子"或"姦夫淫婦"時,實際上已完全不把對方當人看,不但極盡羞辱咒罵之能事,往往還要施以酷刑。中國古代許多刑法都殘忍之極,比如"凌遲處死"或者"騎木驢"。所謂"騎木驢",就是用硬物刺人女性陰道,致其慘死;"凌遲"則是一刀一刀慢慢將人犯的皮肉割下,折磨死亡。此外還有炮烙(燒烤致死)、車裂(五馬分屍)、腰斬(攔腰鍘斷)、宮刑(閹割男性生殖器),無不駭人聽聞。這其實連"獸行"也稱不上,因為野獸絕無此類行為,因此只能稱之為"慘無人道",甚至"喪盡天良"。

問題並不在於這些刑法是何等地殘忍,而在於社會對這種殘忍的普遍認同。儘管某些酷刑逐漸被廢(如隋文帝時廢車裂),然而又會有新的酷刑被發明出來。比如凌遲,就是北齊文宣帝時"發明"的,從唐代開始便盛行於諸代。以後明太祖朱元璋又發明了"剝皮實草",就連海瑞這樣的正人君子也深表贊同。實際上,中國古代的知識界對這些酷刑也是麻木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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