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倫理治國 二、無德之德

帝國的法治不是法治,帝國的德治也不是德治。

德治原本是原始社會的管理方式。那時資源和財富不多,族群很小,有限的一點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自然不妨實行"部落內公有制"。在部落和氏族內部,所有的東西都歸全體族民共有,並按照原始道德(德)和風俗習慣(禮)來支配和分配。這就是最早的德治和禮治。應該說,這種制度曾經是很美好的。沒有子女的老人和失去父母的孩子,都能得到贍養和供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統治和奴役沒有存在的餘地,權利和義務也沒有差別(各盡所能,按需分配),分工則完全出於自然(男耕女織)。支配人們行為的依據,除了生存的需要,就是原始的、純樸的道德。領導者並不需要花費多少氣力,便可"垂衣而治"。這就是歷來被人們崇拜和嚮往的"堯舜之世"。

這樣一個時代可能確實存在過。恩格斯在他的《 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 一書中,曾經描述和讚美了那個時代和那種制度。恩格斯說:"這種單純質樸的氏族制度是一種多麼美好的制度啊!沒有軍隊、憲兵和警察,沒有貴族,國王、總督、地方官和法官,沒有監獄,沒有訴訟,而一切都是有條有理的。"為什麼會"有條有理"呢?有"德"啊!

然而,即便是在這個時代,也不僅只有脈脈溫情,同時還有野蠻的暴力。正是這種野蠻的暴力,導致了後來的一系列戰爭。包括九黎戰涿鹿、炎黃戰阪泉,也包括五侯爭霸、七國爭雄。所以我們不能把那個時代想像得太美好,更何況它早就一去不復返。氏族社會過去了,部落時代過去了,就連邦國時代也過去了。純樸野蠻的原始社會,已經不可逆轉地被權力至上的古代社會所替代。這個時候,如果再鼓吹原始的、純樸的道德,鼓吹所謂"堯舜之治",即便不是欺詐,也是愚昧。實際上正如恩格斯所說,它只不過"被濫用來替暴力掠奪財富的行為作辯護"(《 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 )。因此儒家和帝國統治者一再推崇、標榜和鼓吹的"德治",便帶有極大的欺騙性,正所謂"五帝三皇神聖事,騙了無涯過客"(毛澤東《 賀新郎·讀史》 )。反倒是另外一些思想家的頭腦要清醒得多。比如老子,就曾以他獨有的睿智和冷峻,說出了許多人不願意正視的事實和不願意接受的道理——"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 老子》 第十八章)。也就是說,一個社會如果起勁地標榜和鼓吹道德,這個社會就一定出了問題。

的確,從部落到國家,是一種"離開古代氏族社會的純樸道德高峰的墮落";而"新的、文明的階級社會"的帷幕,則是由"最卑下的利益——庸俗的貪慾、粗暴的情慾、卑下的物慾、對公共財產的自私自利的掠奪"揭開的(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起源》 )。這種墮落甚至有章可循,這就是老子所說的"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 老子》 第三十八章)。從三皇五帝到西周封建,再到春秋戰國,走的正是這樣一條路。

首先是"失道而後德"。道,就是氏族社會的社會制度和時代精神。它的特點,是財產公有,酋長公選,社會講究公正、信義與和平,即《 禮記·禮運》 所謂"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結果是夜不閉戶,路不拾遺。所有的人都是親人,或被看作親人,也都能得到應有的撫養、贍養和親愛。這就叫做"大同"。後來,原始氏族社會解體了(大道既隱),部落公有變成了家族私有(天下為家),所有的人都只顧自己的家庭和家族(各親其親,各子其子),生產勞動也只為自己(貨力為己),公權力也變成世襲(大人世及),聖人們只好出來制定禮儀以為規範。這就叫做"小康"。啟廢禪讓是"小康"的開始,西周封建則是"小康"的既成。這時,原始的、素樸的道德既已淪喪(大道既隱),就不能再講"道"了,得講"德"。

事實上西周思想家強調的也正是"德"。從周公到孔子(孔子是西周思想的繼承者和發揚者), "明德"、"事德"、"敬德"、"好德"、"有德"之類的說法不絕於耳。這其實是一種無奈。莊子說,河水幹了(泉涸),魚們來到陸地(魚相與處於陸),相互用吹濕氣和吐唾沫的辦法來救助對方(相呴xu以濕,相濡以沫),這當然很道德,很感人,但又怎麼比得上根本就用不著救助的"相忘於江湖"( ( (莊子·大宗師》 )?可見人們提倡道德,只因為這個社會已經不道德了。現在,古代氏族社會的純樸道德已經無可挽回地墮落,唯一的辦法就只有高揚道德的旗幟。更何況,周奪殷人之天下,不標榜自己有德,不鼓吹上天"唯德是輔",就沒有辦法維護自己政權的合法性。這就是"德治制度"誕生的原因。

不過,西周的"德治制度"並不只講"德",還講"禮"和"樂"。因為道德作為一種對內心世界的規範,是無形的。用來治理國家的東西,卻必須有形。因此還得要有"禮"。禮,包括禮儀、禮節、禮貌、禮法、禮教,其實就是一系列行為規範。它的作用,是能將"德"落到實處。那麼,為什麼還要有"樂"呢?因為"禮"是一種秩序,是文明對野蠻的鎮壓。這就要用"樂"來調劑、平衡。樂,既指音樂,也指快樂,也就是要求"以德治國"必須音樂般和諧,收到上下秩序井然(禮),人人心情舒暢(樂)的效果。按照周公對這種制度的設計,德為禮之本(根本), 禮為德之表(表現),而樂為禮之輔(輔助),也就是"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一個中心,就是德;兩個基本點,就是禮樂。禮辨異,樂統同,禮講秩序,樂講和諧,它們共同為德治服務。德治抓根本,禮樂來實施,因此又叫"禮樂制度"。

這是一種必須持之以恆予以認真實踐的制度。否則,"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 論語·陽貨》 )。可惜,春秋時期的情況,恰恰就是"禮壞樂崩"。這個時候,再講"德",講禮樂,就沒什麼用。於是孔子講"仁"。仁,是孔子學說的核心範疇。《 論語·陽貨》 記載孔子的話說,禮,難道就是祭祀禮儀嗎(禮雲禮雲,玉帛云乎哉)?樂,難道就是音樂舞蹈嗎(樂雲樂雲,鐘鼓云乎哉)?當然不是。是什麼呢?是"仁"啊!不仁,要什麼禮樂,又怎麼對待禮樂?正所謂"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 論語·陽貨》 )。顯然,仁,是比禮樂更重要的東西。現在,禮壞了,樂崩了,道德淪喪了,只有"仁"才能救助,也只有"仁"才能救贖。這就叫"失德而後仁"。

戰國的情況就更糟糕。不僅是"禮壞樂崩",而且是"殺人如麻"。這時再講"仁",就未免滑稽。因此孟子講"義"。義,是一種帶有殺戮性質的東西。因此有"大義滅親",沒有"大仁滅親";有"義無反顧",沒有"仁無反顧"。仁,是一定要反顧的,也是滅不了親的,因為仁的本質就是"親親"(愛自己的親人)。它至多只能犧牲自己(殺身成仁),無法對付別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而在戰國時代,要對付的正是別人(也包括自己的不道德行為)。所以不能再講"仁",要講"義"。這就叫"失仁而後義"。

到了荀子的時代,連"義"也講不成了,只好回過頭來講禮樂。《 荀子》 一書中既有《 禮論》 ,又有《 樂論》 ,就是這個原因。這就叫"失義而後禮"。結果,是講出了一個儒家的反對派——法家(韓非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學生)。法家既不講仁義,也不講禮樂,講刑律。因此,在"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的後面,還應該加上一句"失禮而後法"。而這時,也正好就是帝國的前夜。

秦是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全面試行"法家法治"的王朝。使用"法家法治"這個詞,是為了將它與本來意義和現代意義上的"法治",嚴格地區分開來。事實證明,這種殘暴的所謂"法治"根本行不通。它甚至被當作"暴政"的同義詞。不但被統治者忍無可忍,就連統治集團自己也不以為然。無奈,帝國的統治者們又只好去實行儒家所主張的"德治",這正是"獨尊儒術"會取代"焚書坑儒"的原因之一。

不過此刻的情況,與周公的時代已不可同日而語;而歷代王朝實行的,也與其說是"德治"(道德治國),不如說是"禮治"(倫理治國)。德治和禮治原本就既有區別又有聯繫。德治強調的是道德的自覺性,禮治則更注重禮儀、制度和外在的行為規範。顯然,禮治比德治更有可操作性,也更具有表面性。因此,在德治時代後期,人們勉強維持的,也不是"德",而是"禮"。就連孔子,也認為如果實在保不住道德,能保住禮儀也不錯。據《 論語·八佾》 ,孔子的學生子貢(端木賜)曾向先生建議,說以前諸侯每月初一都要殺一隻羊祭於祖廟,叫"告朔",然後回朝聽政,叫"視朔"。現在他們既不祭廟,又不聽朝,只有羊照殺。既然如此,不如連這隻羊也一併省去。孔子卻說,阿賜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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