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八章 辛棄疾:清官還是貪官

最近,在《辛棄疾是不是個好乾部》一文中,作者對辛棄疾的清廉提出了質疑,因為辛詞人在信州(今江西上饒)帶湖之濱有一座面積廣大、樓台廣布、名為「稼軒」的莊園。

隨後,又有一個作者在《也談辛棄疾是不是個好乾部》一文中竟然肯定辛棄疾貪污腐敗是事實,並且搬出了「自污」以安皇帝之心的理由。

關於這一點,筆者實在不敢苟同。

因為辛棄疾依靠自己為官時的收入完全有能力建起像「稼軒」這樣的大莊園,因為宋朝是一個高薪養廉的時代。

據歷史記載,宋朝官員的工資和福利都是很高的,不但每月有固定的工資,還有一份減免賦稅的職田,按官品高下給田1至40(1頃等於15畝)不等,而且大都是良田。他們的收入內容之豐富,一點也不比現在的公務員遜色,衣食住行甚至家眷從人的開銷全部由國家買單,名目多得令人嘆為觀止。

李開周先生寫過一篇文章,標題為「宋朝公務員包拯年薪過千萬」,他在文中有如下推算:根據史料中出現的距包拯任職開封府時間較近的物價數據,我們可以把包拯每年的各項實物收入都換成錢,加起來大致是1022貫。1022貫實物收入加上20856貫貨幣收入,總共是21878貫。當時的21878貫是多少錢呢?每貫銅錢的購買力摺合現在的人民幣625元,21878貫銅錢就是1367萬元。

雖然這組數字不見得非常準確,但宋朝官員收入特高應該是個不爭的事實。在此情況下,曾經先後在湖北、湖南、江西、福建等地做過地方大員封疆大吏的辛棄疾肯定有著非一般人能比的收入,他有足夠財力買地建園並不是什麼出人意料令人吃驚的事情。比辛棄疾略早的民族英雄岳飛絕對不是貪官污吏,但他生前也有著豐厚的財產,這主要來自他的薪水俸祿和皇帝的大宗賞賜。

據筆者所知,歷史上的大詩人、大詞人、大文學家在政治上幾乎全是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清官,比如韓愈、白居易、柳宗元、歐陽修、蘇東坡,辛棄疾應該也不例外,一個天天想著抗金北伐、收復失地的人哪有心思去貪國家的公款啊?

放眼現實,雖然我們國家還沒有達到高薪養廉的水平,但官員幹部們的收入也足以讓他們過上豐衣足食、非常寬裕的生活,可是有些人卻貪心不足,慾壑難填,「眼前有餘忘縮手,身後無路想回頭」,最終走上了萬劫不復的犯罪道路。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