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文字獄——盛世須用重典 第四節 大清的「精神文明建設」

清代最有威力的娛樂方式,非戲曲莫屬了。

清代戲迷的痴狂,絕不下於今天的追星族。有人因為迷戀看戲而荒廢生計,也有妙齡少女隨戲班子私奔,甚至還有人因此犯了殺人罪。康熙年間,浙江嘉善縣楓涇鎮賽神,請了戲班子演出。演的是秦檜殺岳飛父子事,演員十分投入,「曲盡其態」,一位台下看戲的皮匠老兄更投入,「從眾中躍出,登台,挾利刃直前刺秦檜,流血滿地」。(《三岡續識略》卷下)扮演秦檜的演員當即死於楓涇舞台之上。

大家把這皮匠「執縛送官」,此人供說他實在是太入戲了,「實恨秦檜耳」,當時一股怒火直衝頭頂,「不計其真假也」。好在審理此案的官員也是個戲迷,居然「憐其義憤,竟以誤殺薄其罪」,以誤殺罪將其從輕發落了。太陽底下無新事,原來陳強因飾演黃世仁差點被台下解放軍士兵槍殺的故事,在中國歷史上並非頭一回。

乾隆皇帝也是戲迷之一,並且戲癮特大。每逢節慶,宮中必然鑼鼓喧天,皇帝必然場場不落。不但愛聽,有時還參與創作。《清稗類鈔》載:「高宗精音律,《拾金》一出,御制曲也。」《拾金》是一出小串戲,演一乞丐因偶拾一金,大喜過望,連續演唱多種曲牌,亦莊亦諧,以示歡快。能為這樣一出小戲設計唱腔,可見皇帝功力之深。

皇帝愛戲並且懂戲,當然是戲曲事業的一大榮幸。當然,皇帝畢竟是皇帝,看問題的眼光和角度與普通百姓不同。乾隆皇帝對戲曲工作的認識,遠比一般人深刻。蓋戲曲者,形式喜聞樂見,在不同階層中都有大量粉絲,特別是對底層民眾的精神世界,影響更無與倫比。在通過「文字獄」凈化「上層文化」的同時,皇帝並沒有忘記對底層百姓精神健康的關注。而戲曲,正是搞愚民精神文明建設的最好「抓手」。

中國歷史上有禁戲傳統。對於戲曲的威力,歷代統治者均如臨大敵。其原因,一是一演起戲來,觀者如堵,容易「聚眾鬧事,通宵達旦,興訟生盜」,影響社會治安,甚至醞釀社會動亂;二是戲曲這東西太容易打動人心,「近誘男女,遠招匪類,長奸誨盜,敗壞風俗」,影響「道德風化」。

大清王朝是禁戲最為嚴格的一代。為了防止戲班子對某些正面歷史人物進行惡搞,影響他們在觀眾心中的高大形象,朝廷規定,戲台上不許出現歷代帝王、孔孟聖賢及忠臣烈士。因為「歷代帝王后妃及先聖先賢、忠臣烈士之神像,皆官民所當敬奉瞻仰者,皆搬做雜劇用以為戲,則不敬甚矣……」(《清世宗實錄》)《大清律例》明確規定:「凡樂人搬做雜劇戲文,不許妝扮歷代帝王后妃忠臣烈士先聖先賢神像,違者杖一百;官民之家,容令妝扮者與之同罪;其神仙道扮及義夫節婦孝子順孫勸人為善者,不在禁限。」

為了防止出現動亂,清王朝規定,在迎神賽會、廟會之類的群眾聚集場所,不許演戲。為了貫徹孔聖人提倡的喪禮必須竭盡哀情的精神,清政府規定,葬禮上不得演戲。為了防止八旗滿洲和職業軍人因為看戲而意志薄弱,又規定旗人和軍人不許看戲。為了防止男女混雜,出現道德敗壞事件,規定婦女不許看戲……種種禁止措施的目的,都是把這種新興娛樂方式的影響力限制在最小範圍。

雄才大略的乾隆皇帝對戲曲工作的思路與前代有很大不同。

作為資深戲迷,皇帝很清楚,不分青紅皂白地禁戲是極不明智的作法。「禁」的力量是有限的,甚至有的時候,會導致「逆向消費」。你越禁,老百姓就越想看。元明兩代及順康雍三朝的禁戲最後基本都流於形式,戲曲越禁越火,越禁越普及,越禁越深入人心。

皇帝認為,任何事情都有兩面。一種娛樂方式,既然可以「污染思想」,同樣也能「凈化思想」。歷代統治者都有一個極大的誤區,那就是只看到戲曲「傷風敗俗」的一面,而看不到它在「正面教育」方面的威力。戲曲其實是教育底層民眾的最好方式。很多時候,你組織群眾學習聖諭,換來的往往是逆反情緒,而看戲比枯燥的學習和說教效率要高萬千倍。「每演戲時,見有孝子悌弟,忠臣義士,激烈悲苦,流離患難,雖婦人牧豎,往往涕泗橫流,不能自已。旁視左右,莫不皆然。此其動人最懇切、最神速,較之老生擁皋比,講經義,老衲登上座,說佛法,功效更倍。」那些宣傳忠君孝親的戲劇,對帝國的意識形態建設,功莫大焉。

因此,乾隆朝戲曲工作思路較歷代都高明。乾隆把禁戲的重點,從禁地點、禁規模、禁時間轉移到審查、修改、禁止演出的內容。通過為老百姓提供優質的精神產品,寓禁於演,化不利為有利,化有形為無形。

乾隆皇帝抓戲曲,有三方面內容,一是禁,二是改,三是創。

禁書工作深入到一定程度,就必然會涉及數量眾多的劇本。在審查禁書的過程中,乾隆注意到了一系列有「違礙」內容的戲本。有的涉及政治問題、民族問題,「如明季國初之事,有關涉本朝字句」,有的劇本充斥「胡」「虜」字樣,存在醜化少數民族情節。有的劇本黃色下流,不利風化。有的劇本宣傳兇殺暴力,格調不高。「摟草打兔子」,結合禁書工作,皇帝要求各地官員嚴格審查民間劇本。

乾隆四十年(1775年),乾隆在審查各地報送到京的禁書時,發現了一出叫《喜逢春傳奇》的劇本,「有不法字句」。至於如何「不法」,史籍沒有明確記載,估計有斥罵「夷狄」之類的內容。皇帝非常重視,特別下旨說:「朕昨檢閱各省呈繳應毀書籍內……查出《喜逢春傳奇》一本,亦有不法字句……傳諭高晉、薩載,於江寧、蘇州兩處,查明所有紙本及板片,概行呈繳。」一聲令下,這個劇本的所有版本均被銷毀。這是乾隆禁毀戲曲之開端。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乾隆正式宣布在全國範圍內開始清理不良劇本的活動。四十五年十一月十一日,皇帝發布上諭,要求各省把禁書工作的階段性重點轉移到劇本上來:「前令各省將違礙字句之書籍實力查繳,解京銷毀。現據各省督撫等陸續解到者甚多。因思演戲曲本內,亦未必無違礙之處,如明季國初之事,有關涉本朝字句,自當一體飭查。」

十一月二十八日,乾隆皇帝再次強調審查劇本的重要性,上諭要求非常細緻,「再查崑腔之外,有石牌腔、秦腔、弋陽腔、楚腔等項,江、廣、閩、浙、四川、雲貴等省皆所盛行,請敕各督撫查辦」。

乾隆一朝禁了大約三百齣戲,大致可以分為這樣幾類:一是有民族情緒、政治上有違礙的戲,二是才子佳人愛情戲,三是大批水滸戲,四是某些反映宮廷政治鬥爭的戲,五是有兇殺暴力內容的戲。所禁戲中,最著名者有王世貞的《鳴鳳記》,李漁的《笠翁傳奇》,洪升的《長生殿》,孔尚任的《桃花扇》,王實甫的《西廂記》,還有湯顯祖的《牡丹亭》。

清人余治《得一錄》中記載了一部《翼化堂條約》,是當時戲曲界的一部行約,其中一些條文解釋了為什麼要禁這些戲:

為什麼要禁《西廂記》等戲呢?這些劇,近人每以為不過是才子佳人風流韻事,並非黃色下流。但是裡面充滿了男女調情的情節,其眉來眼去之狀,足以讓未成年觀眾萌動不良想法,毒害他們的心靈,所以當禁:「《西廂記》《玉簪記》《紅樓夢》等戲,近人每以為才子佳人風流韻事,與淫戲有別,不知調情博趣,是何意態;跡其眉來眼去之狀已足使少年人盪魂失魄,暗動春心,是誨淫之最甚者。」

禁水滸戲的理由則更為充分。《水滸》本是一部宣揚造反有理的「邪書」,宋江等人是以搶劫起家的黑社會組織,而祝家莊等民團則是維護社會秩序的義民,而《水滸》卻判斷顛倒:「《水滸》一書……如祝家莊、蔡家莊等處地方,皆屬團練義民,欲集眾起義剿除盜藪以伸天討者,卒之均為若輩所敗,而觀戲者反籍籍稱宋江等神勇,且並不聞為祝、蔡等庄一聲惋惜,噫,世道至此,綱淪法斁,而當事者皆相視漠然,千百年來無人過問,為可嘆也。」

那麼,為什麼不許演宮廷政治戲呢?這個彎彎繞也需要好好解釋解釋。因為這些戲裡,往往把皇帝演得十分弱智。這些皇帝個個都是荒淫無道,寵愛西宮,聽信讒言,冤殺忠臣。這些戲曲,如果是在宮廷之內演給皇帝看,可以起到給統治者打預防針的正面警示作用。但是給鄉野的泥腿子看,有什麼用呢?不但無益,而且有害。因為把皇帝演得這樣無能,只能讓平民百姓蔑視皇朝尊嚴。特別是其中有一些忠臣起兵「戕戮吏、劫監、劫法場」的場面,更容易引發他們以下犯上的衝動:「漢、唐故事中各有稱兵劫君等劇,人主偶信讒言,屈殺臣下,動輒招集草寇,圍困皇城,倒戈內向,必欲逼脅其君,戮其仇怨之人以泄其忿者,此等戲文,以之演於宮闈進獻之地,藉以諷人主,亦無不可,草野間演之,則君威替而亂端從此起矣。又戕官戮吏,如劫監、劫法場諸劇,皆亂民不逞之徒、目無法紀者之所為,乃竟敢堂堂扮演,啟小人藐法之端,開奸侫謀逆之漸,雖觀之者無不人人稱快,而近世奸民肆志,動輒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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