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曾國藩的和光同塵和曾國荃的求田問舍 第一節 為什麼對軍隊的搶劫行為「閉一隻眼」

因為未得到皇帝的信任,曾國藩帶兵三年,一直未獲督撫之權,孤懸客處,名不正言不順。加以他剛正嚴厲的作風與地方官員卑鄙下作的品性相厭相剋,在各地官場都處處碰壁,用兵、用人、用餉無處不難。咸豐七年初,他接到了父親的訃告,未經皇帝批准徑直回鄉,並在隨後的奏摺中曆數數年來辦事之難,要求皇帝給予他明確的權力。沒想到咸豐順水推舟,批准他回家守制三年,實際上即解除了他的兵權。

咸豐七年二月,曾國藩灰溜溜地回到了鄉下老家,心情極度惡劣。他反覆閱讀經史及老莊,像一個閉關的和尚一樣把自己關在屋子裡,一坐就是一整天。這一年多是曾國藩一生中最痛苦的時期之一。他對自己在官場中處處碰壁的原因進行了深刻的反思,結論是自己不按潛規則辦事,原則性過強,得罪人過多。「吾往年在外,與官場落落不合,幾至到處荊榛。」

經過一年多的鄉居,再出山時,曾國藩如同變了個人。行動做事,由原來的方正,一變而為圓通。他的朋友胡林翼說他再出之後,「漸趨圓熟之風,無復剛方之氣。」他自己也承認:「寸心之沉毅憤發,志在平賊,尚不如前次之堅。至於應酬周到,有信必復,公牘必於本日辦畢,則遠勝於前次。」

改弦易轍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對金錢的態度。他反省到:「余昔在軍營不妄保舉,不亂用錢,是以人心不附。」從此他治軍不再一味從嚴,而是寬嚴相濟。開始對部下寬之以「名利」,在金錢上手筆寬鬆了很多。他說:「近來帶兵者,皆不免稍肥私囊,余不能禁人之苟取,但求自己不苟取。」退回到獨善其身的底線。

不但不禁人之苟取,他有時還以金錢為誘餌,鼓動諸將。在攻安慶時,他教弟弟如何調動他人的積極性時說:「大約不外平日結以厚情,臨時啖以厚利,以期成安慶一簣之功耳。」曾國荃向他請教如何駕馭太平軍降將李世忠,他說:

此輩暴戾險詐,最難習馴馭……吾輩待之之法,有應寬者二,有應嚴者二。應寬者:一則銀錢慷慨大方,絕不計較。當充裕時,則數十百萬,擲如糞土。當窮窘時,則解囊分潤,自甘困苦。

過去,曾國藩對於劫掠一直是嚴厲約束的,但再度出山之後,他卻開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對於劫掠所得,他通常「概置不問」。他認為,一定程度上允許士兵搶劫戰利品,是鼓舞士氣的一種方法。因為湘軍經常欠餉,士兵們之所以勒著肚皮跟著他血戰,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有搶劫「發財」的機會。後期湘軍的一個心照不宣的策略,就是以豐厚的戰利品為誘餌,去鼓動將士們拚死攻城。這也是「臨時啖以厚利」的一個重要內容。

所以湘軍後期攻下堅城之後,每有劫掠之舉,只要不太「過分」,曾國藩不會發言。鮑超一軍甚至形成了每克一城允許大搶三天的習慣:「每克一城,許部曲掠三日。三日後則嚴戒,秋毫無犯。」故《湘軍志·籌餉篇》中說:「……軍興不乏財,而將士愈饒樂,爭求從軍。每破寇,所鹵獲金幣、珍貨不可勝計。復甦州時,主將所斥賣廢錫器至二十萬斤,他率以萬萬數。能戰之軍未有待餉者也。」

因此,天京浩劫的直接製造者是曾國荃,背後的推手卻是曾國藩的「啖以厚利」政策。當南京城中財物被湘軍搶劫一空,朝廷下旨詢問之時,曾國荃建議乃兄:「勒令各營按名繳出(搶劫所得),以抵欠餉。」曾國藩卻公然說:「勇丁所得賊贓,多寡不齊;按名勒繳,弱者刑求而不得,強者抗令而遁逃,所抵之餉無幾,徒損政體而失士心。」可見,再出之後的曾國藩乃是公然將破城後的搶劫視為「政體」所允許的收攬「士心」之策。

湘軍軍紀後來的敗壞,與曾國藩這種由嚴到寬的轉變有著直接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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