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不要錢」的「大帥」 第二節 曾國藩的「高薪」政策

曾國藩不是軍人,也從來沒有摸過武器。但是他畢竟從道光二十九年起,兼任過數年的「兵部左侍郎」(約等於今天的國防部副部長),加以他以經世致用為志,注意講求實情,因此對大清國家武裝情況有較一般人遠為深入而全面的了解。他對國家軍隊的看法與林則徐不謀而合:綠營腐敗習氣已經「深入膏肓,牢不可破」。「居今之世,用今之兵,雖諸葛復起,未必能滅此賊。」

在曾國藩看來,要挽救這個國家,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赤地立新」,自己動手,練出一支嶄新的有戰鬥力的隊伍。所以,抵達長沙後的第二天,也就是十二月二十二日,曾國藩就復奏,要在長沙「立一大團」,參照「前人戚繼光、近人傅鼐成法」,訓練一支新的軍隊。這就是湘軍的緣起。赤地立新,為的是根除舊式軍隊的貪財怕死之風。

曾國藩深知薄俸制是綠營八旗風氣敗壞的源頭。要保證新軍有良好的作風,就要對士兵實行厚餉原則。

湘軍陸軍正勇每月口糧四兩二錢,較綠營馬兵口糧多一倍,戰兵口糧多三倍,守兵多四倍,除個人生活外,還可以補助家庭。

對於軍官,曾國藩更採用高薪養廉政策。湘軍一個營官的月銀,相當於綠營參將平均月銀的兩倍半,為守備的月銀六倍。連曾國藩也不能不承認「章程本過於豐厚」。

湘軍的財政制度,主要依靠從主帥到各級軍官的相互信任與道德砥礪,而不依靠會計制度和審計制度。在這種情況下,湘軍財政上就不可避免地出現巨大的灰色空間,比如截曠制度。

國家統計的軍餉,是足員足月的全額。但一年當中,軍隊常有兵員死亡、退伍或者被淘汰,以新兵補充。新舊兵員不可能當天銜接,這中間會有空缺。空缺時的餉銀就節省下來,叫作「截曠」。

李鴻章帶淮軍幾十年,截曠和扣建積累巨大。他把其中一部分銀子存在直隸藩庫中,作為自己的「小金庫」,死後還存有八百萬兩。在離開直隸總督之任時,他將其全部移交給後任王文韶,而沒有私支濫領,一時傳為佳話,王文韶因此贊李「公忠體國,廉介可風」。可見這筆錢如果積累起來,為數實在不少。

王運在《湘軍志·營制篇》中說,湘軍軍官「故將五百人,則歲入三千金,統萬人,歲入六萬金,猶廉將也」。

在這樣高的薪酬水平下,湘軍軍官不用刻意貪污,即可發家。曾國藩就說:「章程本過於豐厚,故營官無人不發財。聞周鳳山家已成素封矣,其餘積資置產者甚多。」

作為湘軍最高統帥,我們如果僅以統一萬人級別計算,曾國藩一年凈收入可達五千四百兩,比做侍郎時的六百二十兩足足增長了八點七一倍。帶兵十二年,合法工資收入可達六萬四千八百兩。

何況他又擁有絕對的財政權。湘軍是朝廷編外部隊,軍餉主要來源靠「自籌」,自己想辦法解決。湘軍的所有大的收入、支出,都由曾國藩一人負總責,對軍餉擁有絕對的支配權。從咸豐三年創建湘軍到同治七年戰事基本結束,曾國藩先後報銷軍費約在三千五百萬兩左右,絕大多數屬自行籌措而來。曾國藩幕府的糧餉籌辦機構,由於沒有正規的財政制度,曾國藩完全可以上下其手,大筆納入自己的腰包。如果曾國藩稍有貪念,則十多年軍旅生涯,積累百萬資財實在是太輕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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