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京官曾國藩的收入與支出 第六節 大大地闊了一把

當然,京官們的生活也不是毫無希望。清代政治體制中為京官特別是翰林們提供了一個擺脫貧困的管道是「得差」,即被派到外地辦理公務。在出差過程中,往往會得到大量的「灰色收入」,發一筆小小的橫財。這是京官生涯的最重要財政補給站。

翰林們最容易得到的差使是鄉試主考。鄉試主考官通常由朝廷派出。國家對此項工作十分重視,所以對主考官待遇頗厚。擔任主考,可以先從戶部領取部分路費。

正如同混亂的薪酬制一樣,差旅費也是一筆糊塗賬。所謂預支,事後所余並不需繳還。而考官出行,例由沿途驛站付給夫馬,不必自己出銀,故此一項,可以省出一筆銀子。

鄉試結束時,地方官場要送給主考官員「辛苦費」。這筆錢多由一省的督撫或學政來轉交,往往高達數千兩。這筆收入,會使一個窮困的翰林一夜「暴富」。此外還有中舉者的贄敬等收入。

所以曾國藩在日記家信中多次提到希望得一次差。道光二十二年年底他說:

我在京該賬尚不過四百金,然苟不得差,則日見日緊矣。

道光二十三年,朝廷舉行了一次「考差」,選派去各省主持鄉試的官員。身為翰林院侍講的曾國藩對這次考試期望極大,為了準備這次考差,他甚至預先服起了補藥:

男因身子不甚壯健,恐今年得差勞苦,故現服補藥,預為調養,已作丸藥兩單。考差尚無信,大約在五月初旬。

也許是曾國藩的虔誠感動了上天,他鴻運當頭,從大批京官中脫穎而出,獲得了四川鄉試正考官的派遣。此時正是他經濟極度緊張的時候,真是久旱逢甘雨。

曾國藩當然大喜過望。得信之後,曾國藩立刻忙了起來。首先給家人朋友寫信彙報此喜信,然後興興頭頭借轎子、雇轎夫、領銀子、借銀子、買衣服、做衣服、到兵部領勘合、交割手中雜事……

七月初九,曾國藩出京西行,一路心情愉快之至,吟詩作賦不絕。這一天的日記寫道:卯初(早上七點)起行,雨後朝旭,清氣可飧。西山在望,萬尖如筍……未初過白河溝,慨然思明成祖與李景隆之戰,得句云:「長興老將廢不用,趙括小兒輕用兵。」

作為一省的正考官,這次任務所獲收入曾國藩記有賬目。現存賬目部分內容如下:

入銀數:

四川省城

公項二千四百兩。

制台百兩。(寶)

藩台百兩。(潘)

道台吳(珩)百兩。

道台張百兩。

領盤費四百兩。

內簾十二人共五百一十三兩。

首縣轎銀四十兩。

魏祝亭五十兩。

張贊周二十兩。

劉遐亮百兩。

將軍五十兩。

周荔農五十兩。

賀美恆四十兩。

黃寶齋四十兩。

贄敬共五百兩。

李石梧五十兩。

陶蓮生三十兩。

傅秋坪十六兩。

方仲鴻二十兩。

崇荷卿十二兩。

姜海珊二十兩。

……

共計四千七百五十一兩。這僅僅是四川一地所收,西安、保定等地也不可能一無所獲。加上節省的途費,曾國藩此行收入當在六千兩左右。

除了銀子,還有實物。曾國藩賬中下一部分內容就是「入財料數」:

寶中堂江綢袍褂料兩套,朱紅川綢、川綢料四匹,隆昌夏布料四卷,湖縐四匹。

袁小城滇緞袍料二件,隆昌夏布八匹。

潘木君嘉定綢二匹,巴緞袍褂二付,川綢二匹,被面二床……

除了衣料,曾國藩收受的其他四川特產比如藏香、黃連、厚朴、茶葉、磚茶、火腿、桂花米、香珠……也不在少數。回來後,他將這些特產酌量分送了四十二位朋友。清代官場風習及潛規則運作方式,於此也可見一斑。

回來路上,曾國藩心情仍然大好,一路連作《游桂湖》、《入陝西境六絕句》等詩。回程日日記載:「天氣晴和,體亦爽快,間作打油詩幾句。」其心情可以想見。回程中所作《柴關嶺雪》,內有「揮手舞岩顛,吾生此瀟洒」之句。

從四川回來後,曾國藩的經濟狀況顯然大為改善,這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個是他在京中所欠的債務全部還清,大大鬆了一口氣。賬目冊記載他這年年底還銀共一千四百零六兩。

二是他寄回家中六百兩銀子,用於還家中所欠。同時,又拿出四百兩贈送族戚。

三是他心情很愉快,生活水平上了一個台階。

男自四川歸後,身體發胖,精神甚好,夜間不出門,雖未畜車,而每出必以車,無一處徒步。

任四川主考這一次,是曾國藩步入仕途後首次往家裡大額寄錢,大解家中燃眉之急。曾家人終於大大地沾了曾國藩一回光。因為及至此時,為了維持鄉紳生活的體面,曾家已經是債台高築,從往來家書推測,家中欠債總額已經高達八百至一千兩。雖然寄回六百兩供家中還債,曾家的債務其實還是沒有還清。

曾國藩堅持把另外的四百兩用來周濟自己的同族和親戚。二舅在貧病交加中去世令他疚心不已。他生怕自己不施援手,會有更多的親戚在貧窮中去世。

四川鄉試發的這筆財應該說不違反曾氏「不靠做官發財」的誓言。這筆收入雖然用今天的財政標準衡量是灰色的,實際上在當時卻是公開的、合法的。雖然成為著名的理學家,雖然終生「與流俗戰」,但曾國藩從不以這種半合法化的制度為對手。這是他和海瑞那種清刻到骨的清官的最大區別之處。如果給清官分類的話,曾國藩應該歸入「非典型類清官」。一方面他的「清」貨真價實,問心無愧。在現存數據中,我們找不到曾國藩把任何一分公款裝入自己腰包的記錄。他終生生活儉樸,「夜飯不葷」。晚年位高名重,其鞋襪仍由夫人及兒媳女兒製作。及至身後,他只剩下兩萬兩存銀,在晚清時代確實算得上相當清廉。但另一方面,曾國藩的佚事中缺少「囊橐蕭然」、「貧不能殮」這樣容易涌動人悲情的極端化情節。在中國人眼裡,真正的清官,必須「清可見底」,一塵不染,清到成為海瑞式的「自虐狂」或者「受虐狂」。曾國藩遠沒有清到這個程度。曾國藩終生對官場的明規則和潛規則都十分尊重,慶弔往來,禮數周到。晚年成為總督後,和當時的大部分官員一樣,他請客送禮,很多時候用的也是公款。同治八年正月,曾國藩出京,給在京官員送了一筆別敬,總數高達一萬四千兩,這筆巨款的來源是由他掌握的「緝私經費」。甚至在京官期間,他也曾經在誥封用寶之類的小事上走過後門。

海瑞等「典型清官」的長處是表裡如一。致命缺點是毫無彈性,在官場上註定處處行不通,只能成為官場上的一種擺設。而曾國藩最終卻成就內聖外王之大業,這與他性格中「和光同塵」、穩健厚重的一面直接相關。善於與不合理的現狀妥協,推動曾國藩一生繞過多重障礙,直達自己的最終目標。所以他不會與天下所有考官為敵,拒絕此銀,更何況曾家景況此時又如此窘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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