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京官曾國藩的收入與支出 第四節 翰林曾國藩的日常支出

道光二十年正月二十八日,曾國藩到達北京,授從七品的翰林院檢討。他官運極順,在道光二十三年又因翰林考試成績突出,連升四級,由從七品授任從五品的翰林院侍講。

雖然仕途如此順利,但曾國藩翰林生涯的經濟狀況始終可以用一個字來概括,那就是「窘」。借貸和哭窮一直是他在翰林院中經濟生活的主旋律。有兩個證據可以很好地說明他的窘迫情狀。

一個是在道光二十二年,身為翰林院檢討的曾國藩與僕人陳升發生了一場衝突。因為窮困拮据而脾氣又大,曾國藩早已被陳升看不起。在這場口角衝突後,陳升捲鋪蓋另尋高枝去了。這件事使曾國藩頗受刺激,還寫下了一道《傲奴》詩:

……胸中無學手無錢,平生意氣自許頗,誰知傲奴乃過我!

另一件證據更有說服力。

曾國藩為人重於感情,對親戚關係十分重視,稍有餘力,必加周濟。道光十九年十月曾國藩進京為官前,曾專門去看望幾位母舅。當時他的大舅已年過花甲,卻「陶穴而居,種菜而食」,過著半野人的生活。曾國藩不覺「為惻然者久之」。他的二舅江永燕送他走時,向他預約工作說:「外甥做外官,則阿舅來作燒火夫也。」而南五舅一直把他送到長沙,臨別握著曾國藩的手說:「明年我親自送外甥媳婦(曾國藩的妻子)去北京。」那意思是到北京跟曾國藩享兩天福。曾國藩說:「京城苦,舅勿來。」南五舅說:「好吧,但是我早晚得找到你當官的地方待兩天。」說話間已經泣下。

曾國藩進京為官,使得所有親戚對他寄予厚望,認為天子腳下的翰林公只要稍一援手,就能使他們的生活天翻地覆。然而,曾國藩當官已經好幾年,卻沒有餘力周濟他們。五年後江永燕貧病而死,沒沾到外甥一點光。大舅也依然沒有房住,南五舅也沒能到北京享福。

翰林為國家儲材之地,地位清要,然而經濟待遇卻特別低下,以至於被人稱為「窮翰林」。解剖曾國藩這個典型,我們對清代京官俸祿之薄可以有一個具體的了解。翰林院檢討等職,其地位略似今天國務院政策研究室處級以上各級研究員,成天與皇帝和高級大臣打交道,經常出席各種重大典禮,面子上十分風光。然而與此相對照的是,翰林們的經濟待遇卻特別低下。在清代俸祿體系中,曾國藩這樣的七品京官年俸四十五兩。乾隆體恤京官不容易,規定從乾隆元年起,京員例支雙俸,也就是開雙份工資。加上四十五兩「雙俸」,不過為九十兩。此外還有四十五斛(二十二點五石)「祿米」。這就是他的全部收入來源。以一石糧食值一兩五錢四分銀子計算,數項相加,不過一百二十四兩六錢五分。換成人民幣,不過兩萬四千多元。以這點工資,養活今天的一個「京漂」尚且困難,何況一個拖家帶口的京官。

清代京官之窮,今人實難想像。有記載清代京官有人窮到「不能舉火」。清李慈銘記載他一個做京官的族弟「屋宇倚漏,人有菜色」。清人筆記中,有翰林曾作詩這樣描述自己的悲慘生活:「先裁車馬後裁人,裁到師門二兩銀(師門三節兩生日,例饋賀儀銀二兩)。惟有兩餐裁不得,一回典當一傷神。」更為傳神的是這樣一條諺語:「京諺有雲,上街有三厭物,步其後有急事無不誤者:一婦人,一駱駝,一翰林也。」因為窮翰林買不起車,只能走路上班,偏偏還要擺架子邁八字步堵住人行道,令後面有事的人心急如焚,有苦難言。

曾國藩進京為官前,他那富有遠見的老祖父就對家裡人說:「寬一雖點翰林,我家仍靠作田為業,不可靠他吃飯。」這句話一方面說明老人深明大義,不願以家累拖累曾國藩仕途上的發展;另一方面也說明翰林之窮是全社會都知道的事實。

那麼翰林曾國藩的生活質量如何,一年的支出又需要多少呢?讓我們從衣食住行幾項來觀察一下曾國藩的支出情況。因為《湘鄉曾氏文獻》中存有辛丑年(道光二十一年)完整賬簿,所以我們以道光二十一年為觀察重點。

曾國藩在京期間的一個主要支出項目為房租。身為朝廷命官,住宅須配得上官制威儀,因此自然不能蝸居斗室,或者和那些賣大白菜的做豆腐的擠在一個大雜院里。所以京官們雖然窮困潦倒,卻多租住大宅,講求寬敞氣派。稍晚於曾國藩的李慈銘在京官期間,租居為保安寺街故閩浙總督舊邸,有屋二十餘楹,有軒有圃,花木蔥鬱。這是當時京官的常態。

道光二十一年八月,曾國藩搬到繩匠衚衕,房十八間。曾國藩在八月十七日家書中說:「屋甚好,共十八間,每月房租京錢二十千文。」如此算來,則一年房租就要一百六十兩銀子,用去全部薪水還不夠。總計道光二十一年房租和搬家裝修費用,共花去白銀七十五兩三錢三分。

另一項最重大的花費就是社交應酬。京官的工作很輕閑,他們的主要生活內容,就是日日聚宴,因為這是他們建立人際網路的最重要方式。每天晚上,北京著名的館子門口,停的都是官員們的車馬。清人張宸的《平圃遺稿》說,京官聚宴習以為常,「若不赴席、不宴客,即不列於人數」。也就是說,別人請客你不能不去,別人請客你也不能不回請,否則你就不是圈子裡的人。清人李慈銘的日記中載,自己一年支付各個酒店的飯錢就達百餘兩,而據他自己說,因為不喜交往,他的朋友圈子並不算大。

曾國藩生性喜交遊,我們根據《湘鄉曾氏文獻》中道光二十一年的數據,對曾國藩這一年社交花費進行一個不完全的統計:

正月,團拜分貲二千文。黃矩卿貲分二千五百文。

二月,某友祖母去世,奠份一千文。

三月,吳子賓處壽禮一兩。湖廣會館公請喬見齋,分貲二千五百文。請吳世伯朱世兄,分貲一千文。

四月,穆中堂、卓中堂兩處祝敬,各一兩八錢八厘。致其他處節敬、壽敬、門包共十一兩九錢四分。某朋友壽分一千文,朱世兄嫁妹隨禮及送卓中堂壽屏共二千四百文。

……

合計這一年曾國藩人情來往花費七十九兩一錢六分。這其中並不包括自己單獨請客吃飯的花費。這類花費在曾氏賬本中隨處可見,比如:

二月,東麟堂請客八千文。三月,東麟堂請客十千文,便宜坊差役五百文。四月,付東麟堂十六兩七錢七分。七月十二日,付廚子二千五百文,準備十三日在家請客。十月,請客預付菜錢一千文。

僅以上數項,就合計白銀三十一兩四錢四分。

算上請客吃飯,社交開支當年至少一百一十兩六錢。

第三項較大的花銷是買衣服。

曾國藩家書之中多次提及衣服。晚年他說自己「忝為將相,而所有衣服不值三百金」,多次要求子女「衣服不可多制,尤不宜大鑲大緣,過於絢爛」。由此引出後世的種種渲染,比如說他最好的衣服是一件天青緞馬褂,只在新年和重大慶典時才拿出來用,平素便放在衣櫥里,因此用了三十年依然猶如新衣云云。

其實翰林們經常需要出入宮廷,衣服必須體面,方符國家體制。曾國藩為人固然節儉,但是在官派威儀上卻絕不含糊,因為穿得體面,代表的是對上司、對官場規則的尊重。道光二十九年,曾國藩在寫給弟弟們的信中說:

我仕宦十餘年,現在京寓所有惟書籍、衣服二者。衣服則當差者必不可少,書籍則我生平嗜好在此,是以二物略多。將來我罷官歸家,我夫妻所有之衣服,則與五兄弟拈鬮均分。

確實,入都為官後,曾國藩的個人財物中最值錢者就是衣服了。《湘鄉曾氏文獻》中有一篇賬單,記載他入京之初擁有的部分衣服:

芝麻紗袍套一付,線縐綿袍褂一付,寧綢單袍線縱套一付,呢袍褂一付……湖縐棉袍一件,大呢皮馬褂一件,湖縐皮軍機馬褂一件,珍珠小毛袍褂一付,羊皮海虎綢袍一件,大呢綿馬褂一件,皮圓袍一件,紫毛褂一件,沉香繭袍一件,灰鼠袍褂一付……

衣服檔次較入京前明顯上升一大級。

僅帽子一項他就有大毛冬帽,小毛冬帽,大呢風帽,小毛小帽,皮風帽等十一頂。這些衣服的購置都不便宜,通常在數兩至數十兩銀子之間。

道光二十一年,曾國藩所添制衣服不多。因為上一年剛入都時已經基本置齊。在辛丑年用銀數和用錢票數這兩本賬簿中,這一年這方面花費二十八兩二錢七分。

而在以後,隨著官職上升,曾國藩又陸續大量添制衣服。特別是道光二十三年,曾國藩赴四川主持鄉試,將所帶的衣服列成單據,更可以讓我們領略前清官員的排場。

除此之外,交通費壓力也十分沉重。僅坐車坐轎一項,就為數甚巨。何剛德在《春明夢錄》中說,高級大臣一年坐轎,就要費銀八百兩。初入官場的曾國藩自然買不起轎子,但有些場合總不能徒步參加,隔三差五就要租一回馬車,這也是一筆相當巨大的開銷。

道光二十一年中,相關記載如下:

正月,車夫一千文。

三月,車錢六百文。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