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庭辯

時間重新變得寬廣無際,

像可怕的白內障,因此我咬破左手腕。

五個月之後,二審由高院主持,在原法庭舉行。讓我感到好受一點的是,不會再有三審了。我已經膩味在牢房玩迷宮遊戲了,我就是我,不是什麼虛構人物。時間重新變得寬廣無際,像可怕的白內障,因此我咬破了左手腕。

這事後來被檢察官演繹為畏罪自殺。

檢察官在看守所提審我時我便認出他來,當然他不會認得我。他肩寬極窄,身軀長得像一根扁擔。如今他正坐在法庭上蹺著二郎腿,不時翻閱一下案卷,尋找著要點。提審時我就知他態度極不認真,但又有著近乎愚蠢的自信。他現在想臨時抱抱佛腳,卻抵擋不住連打三個哈欠。他應該整晚都在喝酒、玩骰子、摟抱女人,現在滿耳朵還是KTV的聲音。

我的律師陳述上訴理由後,請求法庭出示法醫鑒定結論。那個愛哭的女法醫被招來,在律師的逼問之下,她坦承沒有提取到精液等物證。「沒有並不代表沒有強姦意圖。」她強調道。無疑她的說法是欠妥的。律師說:「在對方已是囊中之物的情況下,我的當事人如果有強姦意圖,就會強姦,就會留下痕迹。我想問,被害人到死是不是還是處女膜完整?」

「是。」法醫回答。檢察官說:「可是一審時被告人承認有,最終判決定性也是強姦未遂。」

「審判工作應該重證據輕口供。設想下,一個體重六十二公斤的青年男子,在面對手無寸鐵的只有三十九公斤的被害人時,怎麼可能會強姦未遂?」

「法律不允許假設,這需要問被告人自己。」檢察官說完就明白自己錯了。我果然站起來說:「我沒有任何強姦的意願,也沒有實施過任何強姦行為。」法庭一片嘩然,他們想我果然翻供了。我的律師裝作沉靜地坐下去,心裡一定可美了。

「那你為什麼在公安機關訊問你時交代有強姦行為?」審判長問。我沒有回答。檢察官立刻站起來:「我想問被告人,你有什麼證據證明自己沒有強姦意願?」我覺得他有些氣急敗壞,這種問題也傻得可以。我的律師說:「我抗議這種有罪推定的舉證方式。」但我還是抬起手銬說:「在孔潔來我家前不久,我已手淫過:我消除了與對方發生性關係的念頭。」

「你有證據嗎?」檢察官說。

「沒有。但是你們可以從法醫鑒定結論里看到。」

「這並不意味你沒有這個想法。」

「對不起,我沒這個想法,有的話完全可以辦到。」

「你不想?」檢察官說出這種話來簡直不成體統。

「我想,但我不打算這麼干。」

「為什麼?」

「為了一種純粹。」

「什麼純粹?」

「我殺她就是殺她,不想給這件事夾帶任何雜質。」

我的律師及時介面道:「這說明即使是顯見的惡里也隱藏了某種原則的東西。」接下來他宣讀了一份聲明,這份聲明由A縣四百餘名鄰居、熟人、同學聯合簽名。他們以人格擔保我尊老愛幼、為人老實,呼籲法庭從輕處理。律師試圖一一讀出名字,結果被審判長打斷。他抖動著紙張,十分遺憾,意思是如此強大的民意最終只被體現成了區區幾張紙。我想他和媽媽一定帶了很多的糖果、紅包去找這些人,他們起先不簽,律師自己躲著簽了幾十個,他們便敢了,不但自己簽,還招呼親友們都來簽。

律師往下又宣讀來自我嬸子的聲明。她反思自己有著本地人的優越感,武斷、粗暴,未顧及我尚處於青春期的事實,不自覺中完成了對我的摧殘。聲明還列舉出二十條歧視事實,包括將五元錢故意放桌上看我偷不偷、我只能吃剩飯,等等。律師讀完,走過來,眉頭緊鎖,眼神如炬,就像從不認識我那樣,兇狠地說:「下邊我問你的問題,希望你如實回答。」

「好。」

「你保證。」

「我保證。」

「你想殺的是不是你的嬸子?」

「可以這麼說。」

「是不是?」

「是。」我抬高聲音回答。

「我反對這種誘導式提問。」檢察官說。審判長讓律師注意,但律師已陷入到激情當中,他將一隻手插進兜里,低著頭走了幾步,猛然問:「為什麼想殺她?」

「因為歧視。」

「什麼歧視?」

「一個土著對外地人的歧視,所有的、無處不在的歧視。」

「面對這種歧視,你是什麼感覺?」

「我感覺自己是賊,每天被扒光了衣服。」

「你是不是想哭?」

我抬頭看了看他,感到莫名其妙。他在那裡跟我不停地使眼色呢。接著他又問:「你能再細緻一點形容這種痛苦么?」我不知道怎麼回答,索性低下頭,沉默起來。可能我還搖了搖頭。我的律師就以這個動作為證據,說:「你們看看,這種恥辱深重到羞於啟齒。」

接著他猛然問:「最後你為什麼殺的不是她?」

我想我選擇不殺,是因為她不值得一殺。律師見我沒有回答,便說:「因為你殺不過強大的她,但是為了震懾對方,你殺了一個同學。你想告訴她,你絕不是好欺負的。這就是你幼稚得可笑的報復。」檢察官拍桌子,大叫強詞奪理,審判長也連續敲槌子。而律師已完全進入演說的境界,他將手再次插進褲兜,快步走到旁聽席,緩緩俯視每一個人。等到所有人都展現出愕然的表情時,他舉起手中的那支筆,像是把字一個個點出來那樣點著:「你們都是有罪的。」

接著他說:「你們給他高考壓力,給他地域歧視,給他白眼,給他孤獨,給他外鄉人的身份,給他農業戶口的待遇,給他奴隸般的命運。你們將他製造為一個委屈的賤民,你們從來不曾關心他哪怕半點,相反你們覺得是他侵入了你們正常安定的生活,覺得他就應該接受這樣的現實——你們對此毫無愧疚,對吧?當然,也可以想像,你們現在一個個也不肯原諒他。我現在只問一句,同樣是生命,請問是誰讓你們堂而皇之地坐在這裡?你們坐得安心嗎?」說完,他似乎也被自己的言語震懾住了,愕然坐倒在椅子上。

檢察官為著不甘示弱,也站起來說:「即使我同意你的觀點,那我們現在是不是應該將被告人的嬸子吊起來處死?是不是應該將我們所有人都拉出去槍斃?是不是應該當庭釋放他?你們同不同意?」

「我同意,」我的律師聲音沙啞,但態度明確,「完全同意。」

「你同意,我不同意。何況我一點也不覺得情況就像你說的那樣。如果被告人僅僅是為了震懾她的嬸子,他可以殺死她的一隻貓一隻狗,犯不著繞這麼大的圈子。即使他要通過殺死一名女同學來實現這個目的,他只要將被害人殺死便可,為何還要再補三十七刀?為何還要將她倒放在洗衣機內?你們覺得這是為什麼?」他停頓下來,讓大家有足夠的時間將事情在我和孔潔之間聯繫起來,然後他伸出乾瘦修長的食指,像槍一樣戳著我。我偏過腦袋,那晃蕩的指尖便重新將我瞄準,就像我逃無可逃。他說:「仇恨!這是基於仇恨的殘忍!他如此殘忍,完全是因為他仇恨孔潔!只有這一種可能!」

隨後他問我是不是追過孔潔,我說沒有,他復問我是不是遭受過對方的拒絕,我說沒有。他對我的回答很滿意,他覺得我要是回答是那就不是一個罪犯了。然後他自己發揮,講出一通弗洛伊德、榮格、自卑型人格、皇帝女兒、醜陋的情慾之類的東西。看得出為這演說,他已準備了一堆格言,想急切引用出來,同時又想發言像瀑布般通暢,因此數度梗阻,需要看一眼筆記本。但每次梗阻都會帶來新一輪的咆哮。他終於說完時,也像大病初癒般,毫無元氣地躺在椅子上。

應檢察官的強烈要求,我的嬸子最終還是出庭了。她走進來時,剛走幾步腿就硬了,邁不動,好像她才是受審人。好不容易走到證人席,她便低下頭,腦門滲出一層亮晶晶的汗。檢察官請她複述案發現場的情形,她哆哆嗦嗦說了。她現在明明是害怕法庭這樣的場合,大家聽她講時,卻覺得她仍然在害怕當時看見的。

檢察官問:「辯護人說是因為你的歧視才導致兇案。你承認么?」嬸子那巨象般的身軀便發生要命的震顫(就像大廈將傾)。「不是。」她就這樣背叛了律師和媽媽對她的苦苦遊說。

「到底是不是?」

「不關我的事。」

「那你有沒有歧視你的侄子?」

「不能說是歧視。」

「那是什麼?」

「他們也要講點良心,他媽媽將他委託給我,我當然有責任好好帶。為了不影響他高考複習,我自己都搬出去住了。他在這裡還長了十斤肉。你問他自己是不是。」

我的律師正準備起來發言,我舉手了。審判長示意我說,我便說:「嬸子,我只想問你,你的玉佛哪裡來的?」

「什麼玉佛?」

「粘在保險柜底下的玉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