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六章 凄厲的北風吹過

格林走了,留下的只是這無邊無際的感傷。

無垠的曠野上只剩下我和亦風日夜長期地守望著。太陽失去了往日的光芒,蒼白的巨月無論是升是落都是那樣凄涼,冷清的狼洞口終日堆滿積雪,洞前的足跡被掩蓋了,灌進洞穴的北風帶著哨響,裹著堅硬的雪粒,日復一日地堆積著沉甸甸的記憶。

小屋的門上,格林每次撓門的爪痕還清晰地印著。屋外雪地上,他經常叼著解饞的一截瘦羊蹄已成了烏鴉們的玩具,他藏食的雪窩子再沒留下抓刨的痕迹,他食盆里的水結成了冰坨子。我每天早上仍然習慣地盼望著格林的石頭從窗戶外丟進來,期盼著看見他一臉憨笑地爬上窗戶。最後的那塊狼山石被亦風撫摸得越來越光滑……

晚上擠在一起睡覺時,少了最暖和的格林,我凍得牙齒直打戰,半夜裡凍醒就拱著睡袋往亦風懷裡鑽。亦風也鼓著眼睛睡不著,他嘆著氣:「格林這下真的走了,你捨得嗎?」

我哇的一聲哭了出來,趴在亦風肩頭上啜泣了一整夜,怎麼勸慰都沒用了。

白茫茫的雪,灰濛濛的天,黑漆漆的狼洞,周圍的一切變成了黑白底片,再沒有了藍色的天、紫色的雲、金色的狼毛、明黃的狼眼、粉紅的狼舌頭……彷彿格林是草原之魂,沒了他,我們的草原陷入一片死寂。

那麼久的相依為命,格林在的時候,日子再苦都是甜的,格林一走,我們的生活失去了重心。我們常常四目相對無話可說,可是誰也不願意離去,心裡只有一個希望,想再看格林最後一眼,想再抱抱他,或者我內心最盼望的還是格林能回來,他的離開是那麼匆忙,儘管我們有了半年多的思想準備,然而這一天終於到來時,我們倆竟然像得了相思病一樣,說不出的空虛和惆悵。

格林會不會被其他狼欺負?他會不會找不到食?會不會想我們?有時我突然神經質地想到:「糟糕!他會不會被人打死了?而我們還蒙在鼓裡!」於是我瘋狂地找他,喊他!亦風到處留記號,希望幫他找到回家的路。

有兩次我們在望遠鏡里發現似乎有動物的屍體躺在草叢中,兩人頭昏腦漲地衝上去看,當發現是凍死餓死的野狗,我們揪緊的心才松下來,幸好不是格林。但格林此刻又在哪裡?會不會在另一片雪地上垂死掙扎?他會不會跟著狼群走得太遠,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就像他曾經在城市裡迷失的那次一樣,迷茫地到處找我們?他還在這一帶活動嗎?這麼多天過去了,他會不會餓得連爬回家的力氣都沒有了?如果自由的代價是死亡,我們當初還捨得他走嗎?

雪後,時常能看見狼的蹤跡,我和亦風便會滿懷希望地跟去看個究竟,比照其間有沒有格林的足跡。我用相機把每次發現的狼爪印都拍下來,晚上回小屋子把爪印逐一作比對,記下每隻狼足印的特徵。但是再也沒見過格林,我們的希望也越來越渺茫,估計此生再也見不著了。想起亦風以前對我說過的,沒有一例人養大的狼放生以後能活著的,我追悔莫及——早知道就不該讓格林走!

狼山一帶原本漫山遍野的干牛糞早已被我和亦風撿得差不多了,我們只能分頭走遠路拾柴火和牛糞。

大約半個月後的一天上午,我走著走著,突然,雪地里幾個熟悉的爪印跳入我眼中,缺一小趾!我心裡一抖,這是格林的爪印!老天啊,他還活著?!

足跡很新鮮,絕不超過一天,和另一隻大狼的足跡走在一起。我顧不上叫回亦風,立刻沿著這兩行狼跡往下走去,越過河面,翻過小山包,穿過一大片冬季草場,在一處牧民家周圍,狼爪印消失在深草中。

我確認牧民家的狗都是拴起來的,便小心翼翼地靠近。我攀上牧民家的牛糞牆向院子里張望,裡面有三個勞作的牧民婦女。

「大姐,最近在這裡有沒有看見過狼啊?」我小心地探問。

三個女人互相交流了幾句,其中一個會漢語的十七八歲的藏族少女隔牆回答:「有啊,昨天下午阿媽就見到了兩隻狼。」

我心裡怦怦一跳,強壓激動問:「看見狼往哪個方向走了嗎?」

少女回答:「這個不太清楚了,是阿媽看見的,要不你進來喝碗茶吧,我給你叫阿媽去。」

分開半個多月了,終於有了格林的線索,不但有了線索,還能吃上東西,我心花怒放,立刻隨著少女進了屋,坐在暖爐旁烤著火,一口氣喝了五碗酥油茶,身子馬上暖和起來。我滿心期待地等著阿媽。

不一會兒,阿媽進了屋來,頭髮花白,面目和善。我連忙躬身問好,少女也跟在後面進了屋。阿媽讓我坐下,意味深長的目光把我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用生硬的漢語問:「你是做什麼的?」

阿媽一開口就問我這個問題,我一時間不知道如何回答。說我是自由職業者吧,這草原深處的牧民也不一定理解;說我是畫畫的吧,我已經一年多沒正經畫過了,而且我專為打聽狼的消息而來,什麼職業才能與狼沾邊呢?我總不能說自己是養狼的吧,不是所有人都接受狼,我還是多留個心眼的好。我低頭一猶豫,看見掛在胸前的照相機,試探著回答:「我是來旅遊攝影的,聽說有狼出沒,想拍一些照片。」

冬季里哪兒來的遊客?遊客哪兒來這麼大膽?遊客又怎麼會穿著這一身熏滿牛糞味兒的藏棉袍。這漏洞百出的回答連我自己都不信,但總算為尋狼找到點理由吧。

阿媽聽完嘴角一抿笑了起來,她們用藏語交流了幾句,少女忍不住掩著嘴咯咯笑起來:「騙人,那不就是你那隻狼嗎?」

我渾身一激靈,窘得滿臉通紅:「你們認識我?」謊言當場被揭穿,我一時間手足無措。阿媽笑著在額頭比畫了一下:「我們在山那頭放牧的時候見過你跟著狼走,我認得那隻天眼狼,昨天就隔著我很近,他一直盯著我看,好像認識我似的。他不太怕人啊!」

天眼狼?我一愣,隨即反應過來,格林額頭正中的疤痕恰似長在眉心的第三隻眼睛,藏族人多數信佛,對天眼更有著神奇的嚮往。這「天眼」和不太怕人的特徵印證著我發現的足印,確認是格林無疑。

我尷尬地接著問下去:「阿媽看見兩隻狼往哪兒去了呢?」

阿媽點頭喝了口茶,大致描述起來:昨天,天剛麻黑的時候,一隻大狼和那隻天眼狼來到我們牧場上,天眼狼在羊圈外面放哨,和狗纏扯,大狼從羊圈矮牆洞里跳進來,咬死了兩隻半大小羊。那兩隻狼可能餓慌了,特別能吃,沒多久就啃得只剩羊腦袋和蹄子了。

我腦袋「嗡」地一下!完蛋了,我還以為找到格林的線索了呢,結果是格林在這裡闖禍了。我心情複雜極了,既欣喜,又心驚,更害怕——

我欣喜的是,這麼多天來第一次得到確切的關於格林的消息。首先,他活著!其次,狼族接納了他!再者,這傢伙知道去逮羊了,看來確實是餓不死了!這點是被人類規範束縛的我沒法教他的,還得是狼師出狼徒!

我心驚的是,格林襲擊的是人類的牲畜,就算不被餓死,可他也會被打死啊!雖然,我過了幾個月的狼生活,我完全可以理解狼生存的艱難,理解他為什麼會冒死偷羊,但牧民與狼的矛盾由來已久,我怎麼可能要求別人犧牲自己的財產去保護狼呢?然而,我也知道橫豎都是死,狼絕不會選擇餓死!

我更害怕的是,我此刻就坐在牧民家裡,像個闖禍孩子的家長,被人家逮個正著,還不知道受損失的牧民會如何獅子大開口?我陡然間想起了賣死羊給我的牧民,我真後悔走進這個小屋,還一氣兒喝了人家五碗酥油茶,這事兒麻煩了,我下意識地抱緊了相機。亦風沒在我身邊,如果我今天走不脫怎麼辦?我的汗順著額角流了下來……不,或許事態會比我想像的更嚴重,我養了個「禍害」,我說不定會被牧民們視為養狼為患的仇敵!而格林,我可憐的小狼,這裡可沒有什麼動物園,逮到「害獸」完全可以當場打死!

我想來想去,心裡一橫,躲是躲不脫的,為了格林,一定得扛起來:「阿媽,那羊多少錢?我……我……賠您!」

阿媽一聽就樂了:「幾個弱羔子賠什麼呀,這牧場上哪家不死牛羊?吃了就吃了吧,狼總要活命嘛!等開春兒有食了,狼也就散了。」

「啊?」我意外得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可是,阿媽,那天眼狼是……是我那隻啊……」這叫冤有頭債有主,你們都逮著我了,還不找我算總賬?

少女笑得更歡了:「知道是你養的,我們以前在山那頭的大河灣一帶放牧的時候,經常看見你帶著那狼在河對岸走,一起抓兔子、抓老鼠啥的,很神奇。我們叫你狼女,可是從沒見你走近。呵呵,你放心好了,阿媽說了,狼到我們牧場來,我們不會打他的,好多年都沒有看見過狼了。」

我眼睛一熱,老天有眼,我終於又遇見好人了,阿媽的善良瞬間打破我心中重重顧慮。同在一個草原上,牧民和牧民的差距咋就這麼大呢?

我緊捏著相機的手總算鬆了下來,少女瞅見我手裡的相機,挪挪凳子親近地坐過來問我:「阿姐,能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