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德宗李適初政 楊炎之死

說起這個盧杞,還是頗有些來頭的。

他的祖父就是開元初年與姚崇搭檔的宰相盧懷慎,一生清廉,家無餘財,據說死後連個棺材都買不起;他父親盧奕也官至御史中丞,在東都任職,安祿山叛軍攻入洛陽時,其他官吏紛紛逃跑,唯獨盧奕堅守崗位,遂被叛軍所殺。

由於父祖兩代皆有令名,盧杞便憑藉門蔭(唐朝給予功臣後代的一種政治待遇,不經科舉考試便可授予官職)直接入仕,歷任監察御史、刑部員外郎、忠州刺史、虢州刺史等職,建中元年擢任御史中丞。

據說,盧杞此人有一個非常著名的特點,就是長得奇醜無比——「貌陋而色如藍,人皆鬼視之。」(《舊唐書·盧杞傳》)

世界上有黃、白、黑、棕四色人種,唯獨沒聽說過還有藍色人種,可盧大人偏偏就是藍色的,怪不得人家都把他當成鬼。

關於盧杞大人的容貌,在長安坊間還流傳著一則逸聞:說是郭子儀晚年接待客人時,姬妾侍女總是環繞在側,有一次聽說盧杞來訪,郭子儀趕緊將侍妾全部屏退。盧杞走後,家人問他何故如此,郭子儀苦笑著說:「盧杞貌陋而心險,我是怕婦道人家一見盧杞尊容,忍不住非議訕笑。日後此人若是得勢,郭氏豈能逃過滅頂之災?」

這則逸聞起碼可以說明三件事:一,盧杞的容貌的確已經丑到撼人心魄的地步;二,郭子儀的謹小慎微實在是無人能及;三,郭子儀閱人無數,他認定盧杞不僅貌丑,而且必定是一個心性陰險、睚眥必報之人。後來的事實證明,郭子儀的判斷是對的。

其實,長得丑並不是盧杞的錯,但是心地陰險就肯定是他的不對了。德宗派了這麼一個既貌丑又心險的人來跟楊炎搭檔,楊炎的日子當然不會好過。

自從盧杞來到政事堂上班,楊炎就不得不和他一塊辦公,而且每天還要和他面對面共進午餐,於是楊炎便時常有噁心欲吐之感。後來,每到中午用餐時,楊炎總是借口身體不適,跑到別的地方吃飯,才算解決了食欲不振、吃不下飯的問題。

盧杞一看楊炎連吃飯都躲著他,氣得一張藍臉都變綠了。

為了給楊炎一點顏色瞧瞧,同時樹立自己的權威,盧杞入相不久,就借故炒了一個中書主書的魷魚。要知道,中書主書可是楊炎的部下,盧杞這麼干,擺明了就是要挑釁滋事。楊炎氣得在背後直跺腳:「主書是我的人,有什麼過錯我自會管教,哪輪得到你這個醜八怪來狗拿耗子?」

不過氣歸氣,此時的楊炎也知道自己已經失勢、風光不再了,所以除了跺跺腳、罵罵娘之外,實在也沒別的辦法。

建中二年六月,山南東道(治所襄陽,今湖北襄樊市)節度使梁崇義一再違抗天子詔命,大有割據反叛之勢,德宗遂命淮寧(原淮西,治所蔡州,今河南汝南縣)節度使李希烈率諸道兵馬討伐。可是,楊炎卻力勸德宗不要任用李希烈。他說:「李希烈是李忠臣的養子,深受李忠臣寵信,而李希烈卻恩將仇報,驅逐李忠臣,奪其權位。此人狠戾無情,身無寸功之時尚且如此囂張不法,一旦討平梁崇義,朝廷何以制之?」

應該說,楊炎的擔心是有道理的,可德宗正對李希烈寄予厚望,根本聽不進他的話。楊炎一再堅持,令德宗大為惱怒。

七月,因淮寧地區陰雨連綿,故李希烈遲遲沒有出兵。生性多疑的德宗不免七想八想,盧杞趁機向德宗密奏,說:「李希烈之所以遷延逗留,正是因為對楊炎不滿。陛下何必為了顧惜楊炎而壞了國家大事?依臣之見,不如暫時罷免楊炎,讓李希烈高興一下,等到平定梁崇義後,再恢複楊炎的職務也無妨啊。」

德宗頗以為然,遂罷免楊炎的宰相職務,改任左僕射(自玄宗時代起,尚書省的左、右僕射已經變成沒有實權的虛職),同時在盧杞的舉薦下,擢升前永平節度使張鎰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

稍後,盧杞又提拔了一個叫嚴郢的人擔任御史大夫。毫無疑問,張鎰和嚴郢都是盧杞的死黨。隨著盧杞一黨全面把持朝政,楊炎的末日就到了。

這年八月,李希烈輕而易舉地討平了梁崇義。與此同時,盧杞也展開了對楊炎的絞殺行動。

盧杞是從楊炎的兒子楊弘業身上入手的。

按照「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的官場鐵律,老子貴為首席宰相,兒子通常不會是什麼好鳥。這位楊公子就仗著他老爸的權勢,幹了一大堆貪贓枉法、受賄請託的事情。嚴郢被盧杞提拔為御史大夫不久,就在其授意下對楊弘業實施了立案審查。

楊公子被紀檢部門「雙規」後,嚇得六神無主,不但把他自己干過的醜事兒一股腦兒全都抖了出來,而且還把他老爸不久前剛做的一件事也坦白交代了。

這件事的關鍵詞是:家廟。

所謂家廟,就是宗族祠堂。在古代,凡是混得有頭有臉的人都很重視宗族祠堂的建設,因為它不僅可以光宗耀祖,還能藉此彰顯自己的身份、地位和權勢。所以,普通人蓋家廟也就是一間兩間,達官貴人一蓋可就是一大片了。楊炎貴為首席宰相,他的家廟當然更要蓋得傲視群雄,不僅要佔地廣闊、富麗堂皇,還必須建在一塊風水寶地上。

楊炎物色的這塊風水寶地,位於長安城東南角的曲江江畔。這裡花紅柳綠,景色宜人,在長安城裡絕對算得上是一等一的寶地,因此,土地的價格自然就不會便宜了。

為了籌足資金搞到這塊地,楊炎決定賣掉他在東都的一座宅子。

照理說,不管是賣宅子還是蓋家廟,都是楊炎的私事,只要他不強買強賣、仗勢欺人,也就沒什麼問題。但是,楊炎還是在這件事上出了問題,而且是大問題。

首先,楊炎並不是把東都的宅子賣給私人,而是賣給了公家。

為什麼要賣給公家?

這裡頭當然就有貓膩了。當時,在東都洛陽說話算數的是河南尹趙惠伯,此人是楊炎的心腹。楊炎就建議他動用公款購買這座宅子,至於公家買這個宅子能幹什麼用,那就不在楊炎的考慮範圍之內了。

楊炎關心的,只是價格。

當然,趙惠伯沒有讓楊炎失望,很快就用了一個讓楊炎很舒服的價格購買了宅子。

後來,從楊公子的口供中,御史大夫嚴郢查明,這座宅子的成交價比當時的市場價高出非常多。

這回好了,圍繞著家廟問題,楊炎的第一樁罪行浮出水面了。嚴郢立刻上奏盧杞。盧杞隨即找來最高法院院長(大理寺卿)田晉,問他楊炎該當何罪。田晉答:「依照法律,主管官員在公物交易中獲利,視同索賄論處,應當撤職。」

「撤職」當然不是盧杞想要的答案。盧杞陰沉著臉對田晉進行了一番暗示,可田晉還是堅持要依法辦事。盧杞不說話了,第二天就把這個大理寺卿逐出了朝廷,貶為衡州司馬。然後,盧杞又找了大理寺的另一個官員,讓他給楊炎定罪。這個官員很聰明,馬上說:「政府官員執法犯法,應當判處絞刑。」

要的就是這句話!

至此,楊炎的索賄罪名算是成立了。但是,要一舉將他置於死地,盧杞覺得這個罪名還不夠分量。

什麼才夠分量?

謀反。

可是,楊炎不過就是蓋了一座家廟,夠得上這麼可怕的罪名嗎?

夠得上,絕對夠得上!中國官場的事情歷來如此,說你有事你就有事,沒事也有事,說你沒事你就沒事,有事也沒事。盧杞稍微動了下腦筋,往深里一挖,楊炎的第二樁罪行、也是足以令他死無葬身之地的罪行,立馬浮現在世人眼前了。

原來,楊炎並不是第一個在曲江江畔蓋家廟的。早在開元年間,當時的宰相蕭嵩就在這裡蓋了一座家廟,可玄宗認為這裡是長安官民休閒遊樂的風景勝地,不適合建私人祠堂,就讓蕭嵩把家廟遷到別處去了。

抓住這個證據後,盧杞如獲至寶,隨即上奏德宗:「楊炎家廟所在的這塊地,歷來就有王氣,所以玄宗皇帝當初才會命蕭嵩搬遷。楊炎明明知道這一點,卻故意在此地建廟,顯然是包藏禍心,圖謀不軌!」

好了,啥也別說了。

皇帝非常生氣,後果非常嚴重!

建中二年十月,德宗斷然下令,將左僕射楊炎一下子貶到了天涯海角——崖州。

崖州,就是今天海南的瓊山市。現在,海南是無數「驢友」趨之若鶩的熱帶天堂、度假勝地,可在當時,這裡卻是未經開發的蠻荒之地,終年瘴氣肆虐、疾病流行。被貶到這裡的官員,十個要掛掉九個,剩下那一個,就算有生之年能回長安,差不多也只剩半條命了。所以,在當時所有官員的心目中,崖州幾乎就是地獄的代名詞。

這年冬天,某個北風嗚咽的清晨,楊炎坐在一駕吱吱作響的馬車上,凄凄惶惶地走上了不歸之路。在途經廣西一個叫「鬼門關」的地方,文章聖手楊炎滿懷悲涼地寫下了一生中的最後一首詩:

楊炎知道,被貶崖州就意味著死。

然而楊炎並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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