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德宗李適初政 禮法之爭的背後

大曆十四年(公元779年)五月二十三日,太子李適即皇帝位,是為德宗。

新天子登基,該做的第一件事並不是治理朝政,而是服喪。

在古代,服喪可是一件天大的事。按照儒家傳下來的禮法,無論哪個人遭逢父母之喪,都要守孝三年,三年內不做官、不婚娶、不赴宴、不應考,學名叫「丁憂」。也就是說,不管你當再大的官,碰到爹娘死了,你也得老老實實回家去丁憂三年,除了吃飯睡覺看書寫字之外,幾乎啥事也不能幹。

可是,這事要是擱在皇帝頭上,就有點不太靠譜了。

道理很簡單:宰相要是回家三年,別人還可以替他處理政務;皇帝要是三年不上朝,誰來替他君臨天下?

為了解決這個不靠譜的問題,大概從漢文帝開始,就有了一個從權變通的辦法,把皇帝的服喪時間從三年縮短為象徵性的三十六天(代替三十六個月)。唐朝自高宗以後,都遵照這個辦法執行,到了玄、肅二朝,更進一步縮短為二十七天。代宗臨終之前,也在遺詔中表示,新君服喪二十七天,帝國各級官員則只需哀悼三天,「天下吏人,三日釋服」。總之,大家意思意思就行了,三天後該幹嗎幹嗎去,別耽誤了工作和學習,當然也別耽誤了娛樂。

代宗這個遺詔顯然是通情達理的,滿朝文武極力擁護,都表示要堅決執行。

可是,偏偏有人對此提出了異議。他認為,所有官員都必須跟新君一樣,服滿二十七天,一天也不能少!

這個人就是宰相常袞。

常袞是代宗晚年頗為倚重的大臣,和當時的名臣楊綰同時入相,可楊綰沒多久就病逝了,於是常袞就成了獨秉朝政的首席宰相。

在常袞之前,當政的人是弄權宰相元載。眾所周知,元載這傢伙是出了名的腐敗,不僅貪贓枉法、賣官鬻爵,而且總是變著法兒損公肥私。比如當時宰相上班,中午都是留在政事堂吃工作餐的,元載嫌飯菜不好,就公然向代宗提出,每天的工作餐都要由御膳房提供,吃的東西必須跟皇帝一樣,而且每頓都要準備十個人的量。除此之外,還要求朝廷給宰相及公卿大臣們發放特別津貼——每年綢緞三千六百匹。代宗雖然心裡不滿,但還是硬著頭皮答應了。

隨後,這兩項待遇就形成了慣例。

常袞上台後,為了樹立清正廉潔的形象,就主動向代宗提出:「朝廷發給宰相和大臣們的餐費已經足夠了,應該讓御膳房停止供應膳食。」代宗很高興,馬上就批准了。不久,常袞又建議廢除特別津貼,結果一下子就犯了眾怒。

要知道,朝中的大臣們雖然厭惡元載,但沒有人會厭惡特別津貼。說白了,當初大夥沒跟著元載吃肉,至少還能跟著混口湯喝,可如今你常袞一來,就讓大夥勒緊腰帶喝西北風,你憑什麼呀?

此議遭到眾人的強烈反對,常袞只好閉嘴,此事遂不了了之。

事後,公卿百官都在背後大罵常袞,說:「朝廷厚祿,所以養賢;不能,當辭位,不當辭祿。」(《資治通鑒》卷二二五)

朝廷高薪是為了養廉,你如果自認無能,對不起這份高薪,那就乾脆辭職走人,何必自命清高地辭薪呢?

就這樣,常袞一上台就把同僚們都給得罪了,史書對他的評價是:「性剛急,為政苛細,不合眾心。」簡言之就是不會做人。

可是,常袞真的不會做人嗎?一個混了大半輩子官場、最後混到首席宰相的人,會連最起碼的團結群眾都不會嗎?

其實,常袞之所以觸犯眾怒,不是因為他不會做人,而是因為他太急於在皇帝面前表現自己了,從而不自覺地損害了百官的利益。

換言之,常袞的毛病就是自命清高,卻又流於虛偽和矯情。

代宗駕崩後,常袞的虛偽和矯情更是表現得淋漓盡致。

按照禮制,滿朝文武每天早晚都要到代宗靈前致哀。常袞或許是感懷於代宗的知遇之恩,或許是急於給新君李適留下一個良好的印象,總之每天都在靈堂上哭得稀里嘩啦,一副肝腸寸斷、悲痛欲絕的樣子,讓大夥忍不住渾身起雞皮疙瘩。

這一天,常袞照例在靈堂上哭得死去活來,甚至做暈厥倒地之狀,隨從慌忙跑上去攙扶。堂上的百官一看,不免都有些反胃。時任中書舍人的崔祐甫終於忍不住了,指著常袞對眾人說:「臣哭君前,卻要人攙扶,天下可有此等禮儀?」

堂堂首席宰相竟然被一個小小的中書舍人當眾揶揄,常袞的惱怒是可想而知的。但他還是顧及了自己的宰相之尊,強忍著沒有發作。

同日,新君李適召集群臣開會,討論各級官員服喪期限的問題,常袞抓住這個表現機會,一再強調:「先帝遺詔雖說『天下吏人,三日釋服』,但意思是指低級官吏,不是指朝廷百官。古時候每遇國喪,公卿大夫都要跟天子遵循相同的禮制,如今皇上須服喪二十七日,朝中群臣也當如此。」

百官聞言,心裡都在問候常袞的祖宗,可表面上還是保持沉默,不想得罪這個首席宰相。唯獨崔祐甫再次無視常袞的權威,冷笑著說:「先帝遺詔,並無朝臣和庶人之別。朝野中外,莫非天下,凡是替朝廷做事的,哪一個不是『吏人』?所以百官皆應遵從遺詔,一律服喪三日。」

常袞開始咬文嚼字:「按照古人的釋義,『吏』即『胥吏』的簡稱,專指官員自行任命的僚屬,豈能與公卿百官相提並論?」

崔祐甫寸步不讓:「《左傳》中有一句話,叫『委之三吏』,其中三吏即指三公。難道史書上常說的『循吏』、『良吏』,也是指『胥吏』不成?」

常袞發現自己掉書袋比不過崔祐甫,趕緊轉移方向:「禮法不外乎人情。當今公卿大臣,皆世受皇恩,若與尋常百姓同遵庶民黔首之禮,於心何忍,於理何安!」

崔祐甫再次發出冷笑:「常大人堅持這麼說,將置先帝遺詔於何地?倘若天子旨意猶能隨便改動,天下還有什麼不能改的?」

常袞勃然作色,怒斥崔祐甫沒有人臣之禮。崔祐甫毫不示弱,指責常袞肆意曲解遺詔。雙方唇槍舌劍,你來我往,頓時吵得不可開交。

新君李適冷冷地看著這一幕,心裡大為不悅,隨即宣布會議解散。

常袞和崔祐甫如此撕破臉面、當眾死磕,難道僅僅是單純的禮法之爭嗎?

如果你這麼看,那就把政治看得太簡單了。

在中國古代的官場上,幾乎每個朝代都會爆發程度不同的禮法之爭,但明眼人都知道,其中十之八九都是權力之爭。換句話說,所謂的祖宗禮法,往往只是政客們用來爭權奪利的工具罷了。

常袞和崔祐甫之爭,當然也不會例外。

其實,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常、崔二人的矛盾由來已久。

說到矛盾的起因,就不能不提唐朝宰相制度在安史之亂後的變遷。

玄宗時期,宰相班子主要由中書省的最高長官中書令、門下省的最高長官侍中以及一些掛有「同中書門下三品」銜的六部大臣構成;而在初唐時期作為當然宰相的尚書左、右僕射,此時基本上已被摒出宰相之列。從安史之亂起,為了適應急劇變化的形勢,李唐朝廷開始把中書令、侍中這兩個職銜拿來加授給一些功臣元勛,使得這兩個宰相職位逐漸有了虛銜的性質。到了代宗大曆二年(公元767年),李唐朝廷進一步將中書令和侍中升格為正二品(原為正三品),從此這兩個職銜就徹底變成了虛銜。

相應地,原中書、門下兩省的副職——中書侍郎和門下侍郎,也由正四品升格為正三品,成為兩省的最高長官。此後,唐朝的宰相通常就由中書侍郎和門下侍郎分別加「同平章事」銜來擔任,其他的低階官員(四品或五品)只要加「同平章事」銜,也可不問資歷,直接拔擢進入宰相班子。

很顯然,這樣的變革很大程度上是出於當時政治環境的需要。戰爭和叛亂此起彼伏,朝廷權威受到很大削弱,中樞政治的運作再也不可能像過去那樣按部就班了,因此必須形成一套靈活簡便的新的宰相制度,以便皇帝能夠在必要的時候破格提拔一些有能力的低階官員,讓他們進入帝國的權力核心。

現在,我們再回頭來看看常袞和崔祐甫之爭的起因。

大曆十二年(公元777年)春,代宗除掉了弄權宰相元載;四月,楊綰以中書侍郎銜入相,常袞以門下侍郎銜入相;七月,楊綰突然病逝,隨後中書侍郎一職便長期處於空缺狀態。在此情況下,崔祐甫作為一名老資格的中書舍人(正五品上),便自然而然地接手了中書省的政務,無形中就成了中書省的實際長官,雖無其名,卻有其權。

與此同時,常袞也取代楊綰成了首席宰相。在他看來,區區中書舍人崔祐甫是沒有資格掌管中書省的,於是很快就接管了中書省的政務。

崔祐甫被打回了原形,當然是憤憤不平。

大曆十三年(公元778年)六月,司空朱泚向代宗呈報了一則祥瑞,說他一個部屬的家裡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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