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走向開元盛世 宋璟:賢臣的典範(下)

當然,宋璟之所以敢於處處堅持原則,違背玄宗意志,而且對宗室和外戚都不講情面,關鍵就在於他對自己也一直是高標準嚴要求,正所謂欲正人者,必先正己。

有兩個例子可以充分說明宋璟的嚴以律己。

宋璟回朝拜相之前的職務是廣州都督。當時的廣州地處嶺南一隅,文化相對落後,老百姓住的都是竹子和茅草搭蓋的簡易房子,平時也沒覺得有何不妥,就是每逢乾燥的季節便容易失火,而且一旦失火,往往一燒就是一條街。老百姓深受其弊,卻又沒有能力改變。宋璟到任之後,馬上教當地百姓燒制磚瓦,同時大力實施舊城改造。沒多久,廣州百姓就住上了磚瓦結構的房子,「自是無復延燒之患」(《資治通鑒》卷二一二)。老百姓感念宋璟的恩德,就在開元六年初為他立了一塊「遺愛碑」,以此稱頌他在廣州的惠民之政。

當時宋璟已經回朝擔任宰相,聽說這件事後,當即對玄宗說:「臣在廣州並沒有特殊的政績,只因今日蒙受陛下恩寵,才會有這種阿諛諂媚的事情發生。如果要革除這種風氣,希望從臣開始,請陛下下詔禁止。」玄宗很滿意,遂依言而行,於是天下各州從此再也不敢隨便為官員樹碑立傳。

這件事是宋璟自我約束的典型例子。

在這方面,宋璟和姚崇可以說有著天壤之別。姚崇長期縱容兒子和屬下照權納賄,可宋璟不僅自律甚謹,對親戚的要求也非常嚴格。

開元七年底,吏部開始了一年一度的官員選拔工作,眾多的候補官員雲集京師。由於候選者多,職務缺額少,所以這些候補官兒就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有靠山的找靠山,沒靠山的包紅包,一個個上下奔走,四處請託,忙得不可開交。在這些人中,有一個叫宋元超的候補官,卻顯得超級自信。別人忙得腳後跟打後腦勺,惟獨他顯得氣定神閑,不慌不忙。

很快,人們就發現了他如此自信的原因。

有一天,他大搖大擺地走進吏部,直接找到主管官員,報上自己的候補官身份,然後告訴對方,自己有個堂侄在朝中任職。

你侄子是誰呀?看把你牛的!

宋元超不緊不慢地報出了官職和名字——侍中兼吏部尚書宋璟。

主管官員嚇壞了,這可是首席宰相的堂叔啊,怪不得一副牛皮哄哄的樣子!於是吏部趕緊一邊給他物色肥缺,一邊上報宋璟。

宋璟聞報,馬上給吏部下了一道牒文,說:「宋元超是我的堂叔,長期住在洛陽,我和他很少打交道。他確實是我的長輩,這一點我不想隱瞞,但是我更不想因為這層關係而以私害公。本來他如果不自曝身份的話,你們還可以公事公辦,現在他既然說了,那就沒別的選擇了,一句話——請解除宋元超的候補官資格。」

宋元超打死也不會想到,宋璟居然會如此六親不認!本來如果走正常程序,他還有被選上的機會,如今倒好,恰恰因為他是宰相的堂叔,反而雞飛蛋打,連候補官的資格都沒了。

這件事傳開後,宋璟的廉政之名自然是朝野皆知。

宰相身為「百僚之長」,不僅本身要率先垂範,具備嚴明高潔的操守,而且更需要有知人善任的眼光和智慧,才有資格和能力領導整個龐大的文官集團。

宋璟在這方面的表現也是可圈可點的。

開元六年(公元718年)冬,他給玄宗呈上了一道任免官吏的奏疏,疏中稱:「括州員外司馬李邕、儀州司馬鄭勉,都有才幹和文采,然性喜異端,好生是非,若加重用,必有後患,但全然不用,又可惜了他們的才幹,故可分別授予渝州、硤州刺史;大理卿元行沖素稱才行兼備,初用之時,能孚眾望,時間一長卻頗不稱職,請轉任左散騎常侍(沒有實際政務的散官),以執法嚴正的李朝隱代之;陸象先有豐富的行政經驗,為人寬厚,又能做到是非分明,可授河南尹一職。」

這就叫揚長避短,量才錄用。有這樣一雙火眼金睛替皇帝嚴把人才關,玄宗就既不用擔心官員隊伍中有人濫竽充數,也不用擔心有人懷才不遇了。司馬光在《資治通鑒》中稱,「璟為相,務在擇人,隨材授任,使百官各稱其職」。此言可謂確論。

唐代有不少隱士,其中固然有「視富貴如浮雲」的真隱士,但也不乏以歸隱山林作為陞官捷徑的投機者。有人就曾經向宋璟推薦過一個叫范知睿的隱士,稱他富有文學才華,並獻上其所著的《良宰論》。宋璟閱畢,在書上寫下了這樣的批語:「觀其《良宰論》,頗多阿諛之辭。隱士理應直言朝政得失,豈能如此諂媚取容?若自以為文章作得好,可走科舉應試之途,不應私下請託。」可想而知,在如此剛直不阿、明察秋毫的宰相面前,任何人想抱著僥倖心理走一條「終南捷徑」,結果都只能是痴心妄想。

儘管宋璟有嚴明高潔的操守,有知人善任的能力,但是金無足赤,人無完人,宋璟在為相期間也犯了兩大錯誤,從而導致了自己的下台。

第一個錯誤是在治理經濟方面,具體而言就是貨幣政策的失敗。

唐朝的貨幣流通領域從立國之初就一直存在一個嚴重問題,就是政府的貨幣供應量始終不足。由於當時的貨幣以銅鑄為主,不像我們今天的紙幣想印多少就有多少,而銅礦的開採量畢竟是有限的,所以銅錢長期無法滿足市場和貿易的需要。

唐朝的貨幣發行始於高祖武德四年,稱為「開元通寶」,規定每個銅錢的直徑為0.8寸,重二銖四分(約5克)。在官鑄貨幣發行的同時,政府明文規定:民間不得盜鑄,違者處以死刑,家屬籍沒為奴。

然而,隨著唐朝立國日久,經濟逐漸繁榮,市場對貨幣的需求量越來越大,政府發行的貨幣完全不能滿足民間的需求,於是開始出現私人的盜鑄,當時稱為「惡錢」,相當於我們今天所說的假幣。既然是民間私鑄的假幣,在成色和份量上當然與官鑄貨幣不可同日而語,但它卻可以極大地緩解市場需求,因而禁止盜鑄的法令變成形同虛設。到了高宗顯慶、乾封年間,惡錢已經在市場上廣泛流通,嚴重擾亂了經濟秩序,政府在屢禁不止的情況下,不得不採取溫和的干預手段,下令用官鑄一錢兌換五惡錢,再將惡錢回收銷毀。

但是,這個措施卻沒有得到有效的實行。道理很簡單,官府以一抵五,意味著老百姓手頭的錢就要貶值80%,哪個傻瓜願意乖乖地把錢拿去兌換呢?於是民間大多把惡錢藏起來,等禁令鬆弛了,再把錢拿出來花。不僅持有者不換,鑄造者更是加大了盜鑄的規模。為了躲避官府追查,很多盜鑄者甚至把鑄幣工場設在了船上,然後把船划到江心,讓你鞭長莫及。所以高宗政府雖一度想要推行新貨幣「乾封泉寶」(其尺寸和重量都比「開元通寶」略大),到最後還是歸於失敗。用現代經濟學的話說,這就叫「劣幣驅逐良幣」。

到了武周時期,惡錢的成色和質量越來越差,連鐵和錫都摻進了銅錢里。也就是說,盜鑄的成本越來越低,利潤越來越高,於是惡錢更是泛濫成災。江淮一帶的百姓紛紛以鑄錢為業,假幣製造商們要麼把工場隱藏在崇山峻岭之中,要麼設在船上,直接划船出海,讓官府的緝捕人員要麼高山仰止,要麼望洋興嘆。

及至開元初年,作為政治和經濟中心的長安和洛陽兩京,惡錢已經滿天飛了。有的假幣製造商乾脆不用銅,而全部用價值低,熔點也更低的錫來鑄造,片刻工夫就能鑄造數十上百個錫錢,在市場上也同樣大行其道。

惡錢的大量製造和普遍流通固然彌補了政府貨幣供應的不足,但是弊端也是顯而易見的。首先,它會導致通貨膨脹和物價上漲;其次,致使百姓「皆棄農而競利」,破壞農業生產;最後,利入私門,使國家財政受到私鑄貨幣的左右,嚴重擾亂正常的經濟秩序。

這種現象當然引起了宋璟極大的關注和憂慮。開元六年春,在宋璟的主持下,唐朝廷再度下令禁止惡錢,規定只有重二銖四分的標準銅錢才能繼續流通。此次禁令在兩京得到了比較嚴格的執行,長安和洛陽市面上的惡錢迅速被大量回收銷毀。

然而問題卻接踵而至,民間的貨幣流通量驟減,直接造成了貿易萎縮和市場蕭條,於是兩京輿情嘩然,百姓怨聲載道。宋璟當即採取補救措施,在徵得玄宗的同意後,動用國庫存款二萬緡,以市場價格購入百姓手中滯銷而官府可用的商品,同時讓兩京的各級政府官員預支薪俸,以便讓官鑄貨幣迅速佔領流通領域。

開元七年二月,宋璟又採取了一項強力措施,將國家糧食儲備庫(太府)和州縣儲備的十萬石粟米出售給百姓,藉此吸收民間惡錢,然後全部予以銷毀。稍後,宋璟又派遣監察御史蕭隱之前往私鑄惡錢的重災區——江淮流域,負責惡錢的禁止和收繳。

應該說,宋璟的上述舉措都是對的,於國家也是有利的。可問題是,對的不見得是好的,於國家有利的也不見得是於百姓有利的。尤其是蕭隱之前往江淮以後,為了急於搞出政績,動用了極為嚴厲的司法和行政手段,不僅挨家挨戶收繳惡錢,而且「捕責甚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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