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走向開元盛世 宋璟:賢臣的典範(上)

宋璟於開元四年底被玄宗徵召入朝,初授刑部尚書,次月擢任侍中(時稱黃門監)兼吏部尚書,正式入相;玄宗給他配備的副手是中書侍郎(時稱紫微侍郎)蘇頲。

和姚崇一樣,宋璟也是三朝元老,素以「耿介有大節」「當官正色」(《舊唐書·宋璟傳》)著稱,武周時期曾為了彈劾二張而與武皇面折廷爭,以致鐵腕無情的武曌雖「內不容之」,也不免要「憚其公正」。(《大唐新語》卷二)

從宋璟回朝之初發生的一件小事,就足以見出他剛直不阿的性情。

當時,宋璟從廣州回長安,臨近京師時,玄宗特意派遣心腹宦官楊思勖出城迎接。宋璟一路上竟然不與楊思勖攀談半句。楊思勖回宮後悻悻地向玄宗稟報,玄宗聽完,感嘆良久。他知道,宋璟這是在恪守「外臣不與內官交通」的準則,於是內心對他愈發敬重。

作為姚崇的繼任者,宋璟在國家大政方面大致繼承了姚崇的路線方針,基本上可以說是「蕭規曹隨」,但是在具體的執政風格上,他卻與姚崇有著根本的不同。

史稱「崇善應變,故能成天下之務;璟善守文,故能持天下之正」。(《新唐書·姚崇、宋璟傳》)對於姚崇來講,只要大方向是對的,他可以不擇手段,所以他身上頗有些權謀色彩;而對於宋璟來說,只有原則才是最重要的,什麼事情都要講究一個規矩法度,是非曲直,無論是皇親國戚還是天子本人,在這一點上一概不能例外。

其實,宋璟與姚崇的不同並不是偶然的。

玄宗李隆基正是發現姚崇執政過於「權變」,擔心日久生弊,才會起用善於「守正」的宋璟,以此彌補姚崇的缺失,矯正朝廷的風氣。

宋璟拜相後的第一個重要舉措,就是恢複了廢弛已久的「諫官議政制度」。

大唐的諫官議政制度始創於太宗貞觀初年。當時的制度規定,凡中書、門下兩省長官及三品以上官員上朝奏事時,諫官、史官必須隨同宰相們上殿,「有失則匡正,美惡必記之」;朝廷各部長官在朝會上向皇帝奏事時,御史有權當面彈劾,併當眾宣讀彈劾奏章。有了這樣的諫議制度,高級官員就無法蒙蔽皇帝,低級官員也不能暗進讒言。所以太宗才能聽到各種不同意見,最後擇善而從,在兼聽博採的基礎上作出正確決策。

這就是貞觀時代進諫成風,吏治清明的主要原因之一。

然而,到了高宗時代,許敬宗、李義府等人恃寵用事,這項制度就逐漸廢弛了。史稱當時「政多私僻」,奏事官員往往等到朝會結束後,才在御前呈上密奏,諫官、史官皆隨文武百官退出,自然不可能了解奏事官員到底呈上了什麼奏議,更不可能發表什麼意見。

及至武周時期,女皇武曌以嚴刑峻法控制臣下,於是事情又走向了另一個極端。諫官、御史們雖然又有了當廷諫議之權,但是往往捏造事實,無中生有,濫用手中職權陷害朝臣,打壓異己。所以上至御史大夫,下至監察御史,莫不以相互傾軋為能事。整個帝國政治被搞得烏煙瘴氣,人人自危。

到了開元初年,諫官議政制度已經廢弛了半個世紀之久。「及宋璟為相,欲復貞觀之政」(《資治通鑒》卷二一一)。開元五年(公元717年)九月,在宋璟的一再建議下,玄宗終於下詔恢複了諫官議政制度:「自今以後,除非情況特殊或事關機密,否則一切奏事,均應在朝會上公開報告,諫官、史官議政,皆依貞觀故事。」

諫議制度的恢複極大地促進了玄宗朝廷的進諫、納諫之風,為帝國政治的良性化和有序化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玄宗李隆基雖然做不到像太宗李世民那樣「從諫如流」,但至少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做到「虛懷納誨」。於是在開元前期的二十年間,出現了繼貞觀之後諫諍風行的第二次高潮。上至宰相、百官和地方刺史,下至文人、隱士和普通百姓,上書直諫者絡繹不絕,公開議論朝政蔚為一時風尚。

當然,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有了制度,還要有人去貫徹推行,才有可能形成一種習慣和風氣,否則再好的制度也只能淪為擺設。

在堅持原則,犯顏直諫方面,作為百官之首的宋璟,就是頭一個身體力行的。

對於外戚,他敢於不講情面;對於宗室,他敢於秉公辦事;甚至對於玄宗本人,他也敢於「觸逆龍麟」。

這就是一代賢相的傲骨和風範。

如果說,「善應變」的姚崇可以稱為能臣的話,那麼「善守文」的宋璟就堪稱賢臣的典範。下面有幾件事情,足以讓我們領略宋璟的賢相之風。

第一件事發生在開元七年(公元719年)四月,玄宗的岳父王仁皎去世。王仁皎是王皇后的父親,封祁公,官任開府儀同三司(一級文散官,從一品)。既然是當朝國丈,身份顯赫,爵高位尊,身後事的規格自然是不能低的,尤其是墳墓,更要修得巍峨高大。這不僅是顧及王皇后的面子,更涉及皇家的尊嚴。所以,王仁皎的兒子、駙馬都尉王守一就出面向玄宗要求,比照竇太后之父(李隆基外祖父)的喪葬規格,修築一座高五丈一尺的大墳。

這個王守一不僅是玄宗的大舅子、皇室的駙馬,而且是李隆基在當臨淄王時的好友,本身又是先天政變的功臣,在李隆基誅滅太平一黨的過程中出力甚多。因此,無論是出於皇家尊嚴、個人親情,還是出於舊友兼功臣的情面,玄宗都不能不答應。於是玄宗很快就下了一道手詔,命有關部門按照王守一的要求辦理。

然而,王守一萬萬沒有料到,天子這一關他是過了,可宰相那一關他卻死活也過不了。

宋璟得知這件事後,立刻拉上副手蘇頲,當面向玄宗進諫,說:「按照朝廷的有關制度規定,一品官的墳墓高度是一丈九尺,即使是陪葬皇陵,最高也不過三丈。所以,王守一的要求於禮不合,不能同意。」

玄宗聞言,趕緊把外祖父搬了出來,說既然有成例可依,那王守一的要求也不算過分。

宋璟說:「竇太后的父親逾越禮制,當時朝野都議論紛紛,只是沒人敢出面指出錯誤罷了,現在既然已經知道錯了,怎麼還能明知故犯?」

玄宗表情尷尬,可還是不想鬆口。

宋璟寸步不讓,接著給皇帝上課:「從前太宗皇帝嫁女兒,嫁妝的價值超過了長公主(太宗這一輩的公主),魏徵進諫,太宗欣然接受,長孫皇后也甚為嘉許;可不像後來的韋庶人(韋後)那樣,為了抬高其父的身價,竟然把墳墓稱為『酆陵』,結果也只能加速敗亡,為天下笑!如今,以皇后的父親身份之尊貴,要修築大墳又有何難?可臣等之所以再三進言,只不過是想成全皇后的儉德,維護皇上您的尊禮守法之形象罷了。何況今日所為,正可以傳之無窮,永為後法,豈可不慎重!」

玄宗是聰明人,既然宋璟一點商量的餘地都沒有,他再堅持下去也沒什麼意義,還顯得自己太沒水平。於是玄宗趕緊換了一副愉快的表情,變被動為主動地說:「朕經常想修養品德,做群臣的表率,對自己的妻小又豈敢徇私!但此事是一般人不願說也不敢說的,如今賢卿能固守典章禮儀,以成就朕的美德,並垂法將來,這樣很好,正是朕所期望的。」

就這樣,王國丈修築大墳的事情徹底黃了,玄宗還特意賞賜給宋璟和蘇頲每人四百匹彩帛,以資鼓勵。不知道當皇帝的大舅子王守一,看到兩個宰相攪了他的好事還賺了好幾大車的彩帛時,心裡會作何感想?

宋璟反對修築大墳,針對的是外戚。接下來的這件事,針對的則是宗室。

此事發生在同年十一月,寧王李憲(就是李隆基的長兄宋王李成器,於開元四年更名)有一個親戚叫薛嗣先,曾經在皇家宗廟當過一段時間的「齋郎」(負責宗廟祭祀洒掃的小吏)。李憲上奏玄宗,請求讓薛嗣先在朝中任職。玄宗把奏章轉給了中書、門下省,雖然沒有明說給他當什麼官,可意思還是明擺著,讓宰相酌情授予他一個官職。

宋璟接手這件事後,馬上就向玄宗啟奏,說:「薛嗣先當過齋郎,雖然沒什麼優越的表現可堪留用,但畢竟是皇親國戚,按理說總該給個小官做。可不知陛下是否還記得,景龍年間,常有天子授官不經中書、門下,而是直接下敕,稱為『斜封官』,在當時可以說是泛濫成災。自從陛下登基以來,這種事已經完全杜絕,無論是發給賞賜還是任命官吏,必定都要經過中書、門下兩省的考核評議。正所謂天下至公之道,唯有聖人能行。薛嗣先雖是皇家姻親,陛下卻不因他而廢法,將此事交由臣等議決,臣很感動,但是臣還是想把此事交給吏部,讓他們照章辦理,希望陛下不要另行頒布敕令。」

宋璟這番話,百分之百是公事公辦的意思,而且還特別舉了斜封官的例子,擺明了就是把薛嗣先當官的事給否決了,只不過一副官腔打得滴水不漏,十分含蓄委婉,沒有讓皇帝和寧王太難堪而已。此外,他還給皇帝戴了一頂「至公之道,聖人能行」的高帽,玄宗若要當這個「聖人」,想必也不敢再搞一個斜封官出來。

毫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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