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部分-雜 記

為了不影響本書前一部分的論爭或隨後所作的敘述,我把一些意見保留下來,歸入雜記一章;這樣做也許可使多樣性的內容不致被斥為混亂。柏克先生的書全然是雜亂無章的。他的目的在於攻擊法國革命;可是,他不是有條有理地往下講,而是用一大堆互相干擾矛盾的概念濫施攻擊。

但是柏克先生書中的這種混亂與矛盾是容易說明的。一個立場錯誤的人,若不是用某種真理或原則來引路,就必然會迷失方向。除非始終牢牢盯住這一指導方針,要把一個論點的所有部分統一起來,溶為一體,決非他力所能及。記憶和創造都不能彌補這個缺陷。前者會使他搞錯,後者會將他引人歧途。

儘管柏克先生胡說八道(因為沒有更恰當的詞兒可以代替),主張什麼世襲繼承和世襲權利,又胡說什麼國民無權組成自己的政府,但他碰巧解釋了一下政府是什麼。他說,「政府是人類智慧的一項發明。」

承認政府是人類智慧的一項發明,就必須承認世襲繼承和世襲權利——如它們所號稱的那樣——不在此例,因為智慧是不可能世襲的;另一方面,那項發明也決不是有腦筋的,運用這種發明,就有可能把一國的政府交給一個白痴去管理。柏克先生採取的立場對他的事業的各方面都是不利的。論點從世襲的權利變為世襲的智慧;但問題在於,誰是最聰明的人呢?他必須證明,每一個世襲譜系中的人都是所羅門①,否則就不配稱國王。柏克先生作了多麼有力的一擊呀!用水手的話說,他用拖巴擦了甲板,使國王名單上連一個名字也認不清了;他還用死亡和時間一樣可怕的鐮刀把貴族院掃了一通,使它零落不堪。

可是,看來柏克先生已經意識到這一尷尬局面;因此他小心防範,使政府不但成為人類智慧的發明,而且成為一種智慧的壟斷。他把國民當作蠢人放在一邊,把他的智慧的政府——「愚人村」的智叟——放在另一邊;然後宣稱「人類有『權利』讓這種智慧來滿足他們的需要。在作了這樣的宣告後,他就接著向他們解釋,他們的需要是什麼,他們的權利又是什麼。在這方面,他倒是得心應手,因為他把他們的需要說成是對智慧的需要;但由於這是空洞的安慰,於是他又告訴他們說,他們有一種權利——不是賦有智慧的權利,而是受智慧統治的權利;而且為了使他們對這個壟斷智慧,又神通廣大,無所不能的政府肅然起敬,他還以占星學家的神秘氣氛神氣活現地進一步向他們說明它的權力:「人們在政府中的權利是他們的利益所在;這些利益往往是各種不同好事之間的平衡;有時則是善與惡之間以及惡與惡之間的妥協。政治理論是一種要進行計算的原則;要從道義上而不是從形而上學或數學上加、減、乘、除,作真正道義上的論證。」

鑒於莫名其妙的聽眾——柏克先生設想自己是對他們講——可能不理解所有這些高深莫測的話,我倒願意來充當講解員。善良的人們,這話的意思就是:政府是不受任何原則管轄的;它可以任意以惡為善或以善為惡。

簡言之,政府是專橫的權力。

但是,有一些事情柏克先生卻忘得一乾二淨。第一,他沒有說明,智慧最初來自何處;第二,他也沒有說明,智慧是根據什麼權力開始活動的。按①所羅門系古以色列王國國王大衛之子,以智慧著稱。——譯者

照他的說法,不是政府竊取了智慧,就是智慧竊取了政府。政府沒有來頭,它的權力也沒有權威。簡言之,這就是篡權。

到底是慚愧,還是意識到政府的一些根本缺陷必須加以掩飾,還是兩者兼有,還是任何其他理由,我不想斷定。但事實是,一個君主主義的理論家從來不去探索政府的根源,或者從根源去研究政府。這是一句把他鑒別出來的試驗的話。一千年後,那些生活在美國或法國的人,將會自豪地回顧他們政府的起源,並且說,這是我們光榮的祖先的業績!但是一個君權論者能說什麼呢?有什麼值得他歡欣鼓舞的呢?哎呀!他什麼都沒有。有件事不許他尋根溯源,生怕哪一個強盜,或哪一個羅賓漢①,從遠古的年代站出來說:

我就是根源。儘管柏克先生兩年前對攝政法案和世襲繼承權下了苦功,拚命挖掘先例,他還是沒有足夠的勇氣把諾曼底的威廉揪出來並且宣布:這就是名單上的頭一名,這就是光榮之源;這個婊子養的,這個英國民族的掠奪者。

現在,各國人民對政府的輿論變得很快。美國革命和法國革命向全世界投射了一線光明,使人民開了眼界。各國政府的浩大開支促使人民去思考,使他們覺悟;而一旦假面具戳穿,就無從彌補。愚昧有一種特徵:一經消除,就再也恢複不了。愚昧原非生來就有,不過是缺乏知識而已;人儘管可以處於愚昧,但不能硬使他愚昧。人的頭腦發現真理,就象通過眼睛發現物體;一旦看到了任何物體,就不可能使頭腦恢複到它看到物體之前的那種狀態。

那些談論法國發生反革命的人,表明他們對人是多麼不了解。在語言範疇內,沒有適當的辭彙足以表達實現反革命的手段。這種手段必得是消滅知識;而至今還不曾找到一種方法使人不知其所知,或不想其所想。

柏克先生要阻止知識的進步是徒勞的;更叫他丟臉的是,城裡有一種傳說,懷疑他冒名領取津貼。這也許可以說明他為什麼在書中提出某些怪論,儘管他把這種怪論指向「革命會」,實際上是反對全體國民的。

他說:「英國國王捧著他的王冠」(因為據柏克先生說,王冠不屬於國民所有),「對革命會的選擇表示蔑視,革命會無論個人或集體都沒有投票選舉國王的權利;而國王陛下的後嗣到時候一個個都會以同樣蔑視他們的選擇的態度接過國王陛下現時正戴著的王冠」。

誰當英國或別處的國王,到底有無國王,人民選擇一個契羅基①酋長還是黑森②的輕騎兵當國王,這都不是我的事,他們愛怎麼干就怎麼干;可是,就理論尤其是涉及人權和國民的權利的理論而言,這種論調比天底下受奴役最深的國家發出的論調還要可惡。是不是因為聽不慣專制主義的那一套,所以這種論調在我聽起來比別人更不堪入耳,這一點我難於判斷;但是,對於它那可惡的原則,我是不會喪失判斷力的。

柏克先生指的不是「革命會」;而是指原來身分和代表身分的國民:他還刻意讓別人理解他的意思,說他們不論是集體還是個人都沒有投票權。「革命會」是由各個宗派的公民和議會兩院的成員組成的!如果他們中間沒有任何人有選舉權,那麼,無論國民或議會也都無選舉權可言。英國怎樣引進外國的家族來充當國王,這對每一個國家來說都值得警惕。事情看上去有點奇①羅賓漢,英國中古傳說中的綠林好漢。——譯者

①美國印第安人一個最大的部族。——譯者

②當時德國中西部的一個州名。——譯者

怪,儘管英國人一向喜歡談論國王,可國王往往是外國家族的,痛恨外國人,卻受外國人統治。目前是布倫斯瑞克家族,德國的小部落之一。

英國議會一向習慣於控制所謂的王位繼承(即認為國民始終同意把一個工室加於政府的做法是理所當然;因為,如果不這樣,議會就無從派人去荷蘭或漢諾威,或違反國民意願把一個國王強加給國民)。這對於議會來說肯定已到了極限,但國民的權利卻及於全局,因為它有權改變政府的整個體制。

議會的權利只是一種受委託的權利,一種代表的權利,而且這種權利只是從極小一部分國民取得的;議會中兩院之一甚至連這種權利也沒有。但是國民的權利是一種固有的權利,象納稅一樣普遍。國民支付一切費用,因而凡事都必須符合國民的意願。

記得我曾注意到謝爾本伯爵——我想他當時是大臣——在英國所謂貴族院發表的一篇演說,在這方面很適用。演說全文記不得了;但就我的記憶所及,內容大致是:政府的體制任何時候都完全決定於國民的意志,如果國民決定要君主體制,它就有權這樣做;如果後來又決定要共和國,它就有權建立一個共和國,並且可以對國王說,「我們不需要你當國王了。」

當柏克先生說「國王陛下的後嗣到時候一個個都會以同樣蔑視他們的選擇的態度接過國王陛下現時正戴著的玉冠」這樣的話時,即使對這個國家的最卑下的人來說,這話也說得太過分了,這些人把每天勞動所得的一部分交出來,每年湊足一百萬鎊,由國家交給它稱之為國王的人。政府不講道理是專制,但如果再加上蔑視,那就更糟了:被蔑視還得出錢,是奴役過度。這種類型的政府來自德國;並使我想起在上次戰爭中被美國人俘虜的一名布倫斯瑞克士兵向我講過的話。他說,「啊!美國是一個美好自由的國家,人民為它戰鬥是值得的;我熟悉自己的國家,因而懂得這種差別;在我的國家裡,如果王公說吃蝦,我們就得吃蝦。」我心想,但願上帝保佑那個國家,不論是英國還是別的國家,它們的自由是靠德國式的施政原則和布倫斯瑞克的王公保護的!

由於柏克先生忽而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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