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鞏固政權:打造農民烏托邦 第五節 變相土改,打擊地主

朱元璋對地主階級的惡感,基於雙重因素。

作為一個貧農的兒子,朱元璋的血液里天然流淌著對地主階級的仇恨。

朱元璋永遠忘不了自己一家在一戶戶地主的壓榨下不斷逃亡的慘痛,永遠忘不了父親死後,劉德拒絕施與葬地的屈辱。少年時的印象往往影響人的一生。在朱元璋的頭腦里,地主大戶們的形象始終如後世的宣傳畫一樣,腦滿腸肥,冷麵黑心。

而坐在龍椅上,從一個帝王的角度看下去,地主階級在朱元璋眼裡的形象也並不討人喜歡。雖然朱元璋看到了「有恆產者有恆心」,但是他更清楚的是地主階級本性中的貪婪、狡詐、為富不仁對他的統治構成的嚴重威脅。

一方面,富家大戶勢力過於強大,很容易破壞地方社會秩序,對國家政權構成嚴重威脅;另一方面,他們難以抑制的兼并土地的慾望,很容易導致貧富差距的急劇擴大,從而誘發王朝的崩潰。

被起義農民推上皇位的朱元璋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新帝國內嚴厲打擊地主階級。

戰爭時期,軍隊所過之處,地主紛紛逃亡。新朝建立,他們從藏身的窮山大谷中興沖沖跑回家鄉,卻發現他們的土地部分已經被窮人們耕種了。他們出示地契,趾高氣揚地要求農民們把土地歸還原主,農民們卻不買他們的賬。地主們不知道,天下已經變色了。朱元璋在洪武元年發布了一道詔書:

「各處地主,過去因為兵荒馬亂拋下田土,已經被別人耕種了的,這塊地的產權歸現在的耕種者所有。」這道詔令否定了地主階級的部分產權,無疑是對地主階級的一個沉重打擊。不少戰前的豪門大戶,千里奔波回來,卻發現自己已經從縉紳之家淪為上山開荒的貧農。

甚至對於土地完整的地主,朱元璋也不允許他們恢複舊有的家園。建國之初,荒田處處,朱元璋鼓勵百姓開闢荒地。於是大戶地主利用其雄厚財力,乘機多犁多佔,兼并土地。臨濠一地尤為突出。朱元璋敏銳地發現了這一苗頭,於洪武四年指示中書省:「如今臨濠的空地很多,你們應該調查那些開荒者的身份,讓他們大致平均耕種,使窮人有產業,富戶不能兼并。如果哪個大戶多佔土地,轉給貧人佃種的,就要懲罰他。(宜驗其丁力,計畝給之,使貧者有所資,富者不得兼并。若兼并之徒多佔田以為己業,而轉令貧者佃種者,罪之。)」

洪武五年五月,他又下詔說:「戰爭時期,不少人拋下產業,逃到他方。現在天下太平,又都回來了。這些回來的人家,如果原有土地多,而現在人口少,不許他們佔有原來那麼多的地,有幾口人,給幾份地。原來土地少而現在人口多的,可以自己開墾無主之地。總之大家要平均,佔地太多,要治罪!」

這無疑是一種變相的土改。

不過,這些措施的範圍只能限於那些逃亡歸來的地主。也有許多地主並沒有逃亡,他們的龐大產業經過戰爭的洗禮,依然地連阡陌,廬舍巍然。更主要的是,這些人在地方上累世經營,根深蒂固,是朱元璋平均天下的主要障礙。

在自然經濟時代,憑空剝奪這些人的財產顯然不符合「天道人心」,缺乏理論和道德資源的支持。但是,這難不倒朱元璋。只要明確了目的,手段對他來講從來不是問題。對剩下的大地主,他的基本策略是「草鞋沒樣,邊打邊像」。因地制宜,用各種不同的借口,依次加以摧破。

第一個借口是「徙富室以實京師」。這是歷朝歷代慣用的一個辦法。建國不久,朱元璋把江南大量富豪之家強行遷到首都南京,使南京很快發展成為一個人口大約100萬的巨型城市。朱元璋後來對大臣們說:「過去漢高祖劉邦遷徙天下豪富之家到關中,我初不以為然。現在想來,京師是天下根本之地,把他們遷到這裡,實在是事有當然,不得不爾。」所謂事有當然,不得不爾,蓋因這些豪強大戶都是地方上的強悍勢力,把他們從地方上拔出,一可以削弱他們的勢力,把他們放到皇帝的眼皮底下,防止他們為亂地方;二他們帶來了大量財富,可以活躍首都經濟。

毫無疑問,豪門大戶並不願意拋棄龐大的產業,搬離故土。即使搬到了南京,很多人還想方設法想要逃回故地。為了防止這些富戶逃回,朱元璋制定了禁止逃亡的嚴厲法令,規定「富民私歸者處以重罪」,使各地的縉紳不得不死心塌地做新朝的首都居民。

第二個辦法是製造冤案,發動百姓誣告陷害地主,以此抄沒他們的財產。

一個有名的傳說是,江南首富沈萬三為了討好朱元璋,出巨資助建了南京城牆的三分之一,孰料朱元璋見沈萬三如此富有,深恐其「富可敵國」,欲殺之,經馬皇后勸諫,才找了個借口流放雲南。沈萬三最終客死雲南,財產都被朱元璋收歸國有。這個傳說雖然被歷史學家證明為杜撰,卻十分傳神地表現了朱元璋的仇富心理。

在羅織罪名摧殘富民這件事上,朱元璋的流氓性格得到了淋漓盡致的體現。他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心黑手狠,任意黑白,不怕別人咒罵,不怕後人評說,不但不為婦人之仁,甚至也不受基本道德準則的約束。洪武年間,朱元璋為了懲貪和消滅政治上的異己力量,製造了四大冤案,即空印案、郭桓案、胡惟庸案和藍玉案。四案加在一起,殺人十數萬。

強權在手,朱元璋搞起政治鬥爭來,長袖善舞,左右逢源。在消滅政敵的同時,「放牛拾柴禾——捎帶手」,他把江南倖存的地主們也都消滅了。

其手段是任意利用案件勾連地主富戶,唆使人們誣陷他們藏有貪官寄存的贓款,以便沒收他們的財產。絕大多數案件,都是一望而知的冤案。人們也揣摩到皇上的真實意圖在於沒收財產,所以樂得爭相告發。

《明史》說,郭桓案「核查贓款所寄放的人家,遍及天下,民眾中中等以上富裕的人家大抵皆破」。吳寬說他的家鄉長洲(今蘇州)在洪武之世「鄉人多被謫徙,或死於刑,鄰里殆空」,並談及三吳地區的情況說,「皇明受命,政令一新,豪民巨族,到削殆盡」,在胡、藍黨案中,江南有名的豪強地主幾乎都受到株連,僅吳江一縣,罹禍的就有張濤、莫禮、張瑾、李鼎、崔齡、徐衍等「不下千家」。此舉「並盡洗富土之民,而夷其室廬」。

此外,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發生「南北榜」事件(因錄取的考生均是南方人,引發北方考生質疑考官不公,朱元璋因此殺了一些考官和考生。)後,朱元璋「以江南大家為『窩主』,許相訐告」,不少江南地主因此罹禍。由於大批地主私田被沒收變為官田,明政府的田賦收入飛躍式增長。蘇州府在元末應納秋糧米八十八萬二千一百石,到明初一躍增至二百九十餘萬石,翻了三倍還多。松江府也從六十六萬餘石驟升至一百四十萬餘石,漲了二倍有餘。

朱元璋的措施卓有成效。不少明代人說,在朱皇帝的流氓手段打擊之下,地方上的富家大戶已經被清洗一空,一個也沒剩下。吳寬說江南「一時富室或徙或死,聲銷尾滅,蕩然無存」。貝瓊也說,當時三吳地區的大戶,「既盈而復,或死或徙,無一存者」。當然,這種說法近年遭到懷疑,有學者研究證明,朱皇帝的清洗並沒有那麼徹底,也有極少數地主大族採取散發家財、外出逃亡等手段,活了下來。如無錫華宗壽家田地很多,富甲邑中,「至國初悉散所積以免禍」。長洲朱士清入贅烏溪大姓趙惠卿為婿,「趙以富豪於一方」,朱士清預料會出事,「出居於外以避之,後竟保其家」。不過,這樣的倖存者畢竟是極少數。

既然不可能改變土地私有制,朱元璋就不可能杜絕地主階級的再生。無論採取什麼手段,朱元璋都做不到絕對平均,大地主沒有了,中小地主仍然遍地都是。不過,在整個統治期間,他都不忘時時刻刻敲打中小地主階級。

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二月,他特地召見各地富民,告誡他們:

汝等居田裡,安享官稅者,汝知之乎?古人有言:「民生有欲,無主乃亂。」使天下一日無主,則強凌弱,眾暴寡,富者不得自安,貧者不能自存矣。今朕為爾主,立法定製,使富者得以保其富,貧者得以全其生。爾等當循分守法,能守法則能保身矣。毋凌弱,毋吞貧,毋虐小,毋欺老,孝敬父兄,和睦親族,周給貧乏,遜順鄉里,如此則為良民。若效昔之所為,非良民矣。

當然,他也知道中小地主不會人人都謹遵他的最高指示,所以,這些人一旦有不謹慎處,他就連施重手,摧殘他們,必至他們家破人亡而止。為了防止大戶通過飛灑 等手段將賦稅轉移到貧民身上,朱元璋大力在全國進行土地普查,建立魚鱗圖冊,以定賦稅。通過精細嚴密的土地丈量,在全國範圍內清查出地主隱瞞的大量土地,「業不可隱」,使豪強地主再難隱瞞土地,逃避賦稅。

朱元璋明確規定,如果地主們「有將田灑派,作詭寄名色,靠損小民等做法……所在被害人戶及鄉間鯁直豪傑,會議將倚恃豪傑之家,捉拿赴京,連家遷發化外,將前項田土給賞被擾群民」。一旦發現奸頑富豪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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