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個夏天的上午,我們突然接到交警隊的電話。
「什麼事?」剛剛分到我們隊的小胡——就是胡曉雲,你胡伯伯的女兒,你當面叫人家曉雲姐,背後老叫人家「母老虎」的那一位——問道。
「我們接到一起交通意外報案,不過現場看了一下,感覺恐怕還是你們刑警來處理比較合適。」
我們趕緊去了現場。
出事的是一輛計程車,事發地點在一個比較荒僻的通往鄉村的公路上,因為荒僻,也因為早,所以案發現場保存的比較好。
現場簡單一看就可以判斷出這不是一場交通意外。
因為出事車輛雖然被破壞的很嚴重,但沒有和其他車輛或大型物體比如牆體等撞擊的痕迹,從車輛停的位置和車子的操控系統運轉正常的情況來看,車子是正常停下的。而且死者那一刻正躺在離車子不遠的後方,已經血肉模糊,如果是交通意外,由於慣性,屍體應該飛向車子的前方才對。
「這個案子稍微有點怪。」經過最初的勘察之後,我那時的同事——現在已經退休的老方——小聲對我說。
「你指什麼?」我一邊仔細地看著現場,一邊問。
「表面上看有些像搶劫殺人,但你看這現場,」老方指了指車子,「又有些像仇殺。」
我明白老方的意思,確實,一般計程車搶劫案,兇手得手後總是要麼儘快逃離,要麼殺人後銷毀現場,這更殘忍,一般是放火焚屍、焚車,讓警察找不到太多的證據。而眼前的現場,雖然慘不忍睹,但彷彿發泄仇恨似的對屍體和車子又砸又砍,到處是血,其實反而留下了很多供追查的線索,只要略微冷靜地想一想,罪犯就不該這麼做。這很像失去理智而泄恨的行為。
「如果是仇殺,」我看著現場的三個不同的血腳印,「那破案就快了。」
比起不知來自哪裡的神秘兇手,人一般交往的範疇總還是小的。
「那倒是。」老方看著亂七八糟的現場表示同意。
在專案組例行的案件討論會上,老方陳述了他的觀點。大部分同事也都認可他的分析。
「你的意見呢,郭隊?」最後局長問一直不說話的我。
「我也很認可老方的分析,不過,恐怕並不能完全排除搶劫殺人的嫌疑。」我指著報告說,「你們看,死者的身上和車上都沒有一分錢,作為計程車司機,這是不可能的。」
「但這有可能是兇手製造的假象。」老方反駁說,「還有,你沒發現,現場沒有發現有價值的指紋,在這麼熱的天,人是不會戴手套的,現在沒有發現指紋,也沒有發現擦拭過的痕迹,這充分說明兇手是戴著手套作案,有一定反偵察意識。」
「確實,但反過來想,如果兇手這麼聰明,又是和死者有交往,又有反偵察意識,為什麼不更小心些,不要留下足印和血跡。畢竟一旦排查到這些,同樣是鐵證如山的證據。那麼所謂沒有指紋是不是還存在另一種可能,如果兇手是死者不相識卻有前科的人,那麼案犯同樣會害怕留下指紋,因為有案底,一旦查出來,一時抓不到人卻照樣會網上通緝。」
「你的意思是——」局長問我。
「我傾向於搶劫殺人。」我說,「至於無意義的砍殺,很可能是死者反抗激烈,我們都看到了,死者是個很健壯的男人,很可能死者生前的反抗導致兇手搶劫很不順利,以至最後獸性大發。」
「那麼你認為應該先從搶劫殺人角度入手?」
「不,我贊同先按老方的思路入手,畢竟,這個範圍要小得多。」我苦笑一下,「我希望自己的想法是多餘的。」
所有的人都笑了,誰都知道,大海撈針般的找兇手可不是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