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出來的兇手 第十一節

事實也確實如此,笑過之後,老太太不緊不慢地開了口:

「警察同志,我這個小女兒你們也見了,看著好像是個大人,其實就跟沒長大的孩子一樣,最單純不過了。」

我聽得笑了,這是一般父母最愛為兒女表白的話,含著愛憐,也含著希望他人也能如自己那樣包容孩子。——當然老太太的話倒不全是閉著眼瞎講,小張女士的外表頗成熟,但這次我一見,儘管沒說什麼話,但是從舉止、眼神間還是感到這個面貌不年輕的女人保持著近乎小孩兒的任性,那種自以為是、滿不在乎的勁兒頭,——母親眼中也許還是可愛吧?只是給外人的印象,真是不怎麼樣。

小張女士能夠如此,估計跟張老太太的寵愛和事事幫助解決有關。比如這次吧,事涉殺人案,常人一般都會盡量自己接受警察的詢問,避免把家人牽扯進來。小張女士則正相反,掉頭回家,讓正在養病的媽媽為自己解釋。

不知是不是看出我笑的含義,那個看來不乏世俗聰明勁兒的大張女士在一旁開口了:

「那還不是你寵的,媽,要是早聽我們的,小妹怎麼會跟那個草包結婚,又怎麼會牽扯到人命案里,又要去認屍,又要被盤問,現在人家警察還登門調查了。」

「好了!」張老太太打斷女兒的話,嗔了一眼,「你總說這些『事後諸葛亮』的話幹什麼?」

大張女士顯然早已不滿媽媽對妹妹的偏愛,因此立刻用帶著無法掩飾的嫉妒口吻搶白說:

「怎麼『事後諸葛亮』了?——我事前沒說呀?小妹結婚前像獻寶似的領給我看,我當時就對小妹說,這男人不行,就是個草包,不,是個吃軟飯的!過後有沒有趕快告訴你?讓你阻止小妹結婚?——還我們『事後諸葛亮』,這屋裡的當初誰沒有勸過?從剛開始談,五姨就勸過小妹,小妹不聽,還非要和這個草包談,後來連王嫂都勸過吧?你都忘了?——媽不是我說你,你就是寵你的『老小』,心肝寶貝,喜歡事事依順她,不聽嘛!現在才弄成這樣。」

張老太太臉色有些不快了。

也許是看到姐姐的臉色變了,那位一直沉默的張家五姨開口了,粗聲粗氣地批評外甥女:

「好了!你現在說這個幹什麼?不知道你媽身體現在不好啊?非要搶白她,頂著她?總說我大姐不待見你,你看你那『得理不饒人』的勁兒,招人待見嗎?」

大張女士冷笑一聲,同樣非常不滿地橫了她五姨一眼:

「哼!不招我媽待見又怎麼樣?反正她從小都不待見我,最待見你和我小妹,是不是?哼!」

說到這兒,大張女士的聲音變得有些陰陽怪氣了:

「我也沒你們的福氣能靠得上我媽,能吃能拿的,所以我也不打算靠我媽一輩子,我呀,招我老公待見就行了。」

「夠了!」張老太太的臉陰沉下來,聲調不高但口氣頗嚴厲地沖大女兒嚷了一句。然後又借口要買個什麼東西,把顯然被憋得彷彿喉嚨里塞了個大核桃的張家五姨支了出去。

接著,張老太太又迅速回覆正常,給我們一個歉意的笑,又說:

「唉,警察同志,讓你們見笑了。我這個大女兒說話一貫刻薄,都怪我把她慣壞了。」

「你可沒慣壞我!」

大張女士立刻反駁,顯然並沒有把媽媽的嚴厲放到心裡,又搶白一句:

「要是慣壞了,也會被草包迷住,最後把警察,還是刑警,都招來了。」

這次大張女士的搶白似乎真把張老太太惹生氣了,她狠狠地瞪了大女兒一眼,然後沉著聲音說:

「好,好,你說得好,我不跟你扯了,現在你上樓幫我整理一下衣服可以吧?」

看看張老太太真正嚴厲起來的臉,大張女士可能終於有些怯了,很不情願地站了起來。

大女兒走了之後,又停了片刻,張老太太神色恢複了正常,然後又沖我們笑笑:

「我這倆孩子沒一個省心的。」

我也笑了笑,看來這個富裕之家和小戶人家一樣,也有姐妹間的嫉妒和煩惱,大概也不乏經濟上的原因。但對於我們來說,其實反而好,因為不會互相包庇。當然現在不是追問的時候,因此我接過話頭轉向了案子:

「我們還是談談死者張玉寶的情況吧。」

「唉!」張老太太先嘆了口氣,然後款款說道:

「張玉寶什麼情況說實話我也不清楚,你想他統共也不過和我那老姑娘結婚半年,之後就鬧離婚,分居也兩個月了,之前我都不知道那人是誰。我最早見他,是直到結婚前,我姑娘那時才領回家,我看了看,感覺不是個殺人放火、膽大妄為的主兒,就問也沒問,隨他們結婚去了。結婚後那人倒來家多了,我也沒什麼特別感覺,覺得跟我大閨女說的似的,沒什麼本事而已。至於其他的,張玉寶在外面有什麼,跟誰結過什麼仇?我真是不知道,也不光我,我敢說我小女兒也不清楚,要是清楚,她會跟這樣的男人結婚?唉,我那小女兒看著是個大人,其實跟孩子似的,膽小,沒什麼心眼兒,最實誠了。也算被我慣壞了,有什麼事都回家說,她是真不知道,不是我老婆子袒護女兒,真的,你想她見警察還害怕呢,哪有膽量敢幹什麼犯法的事兒?」

我聽得忍不住又笑了,真是奇怪的辯解邏輯,父母的邏輯!不過老太太把話說成這樣,我也不打算就此問題再追問了,因此換了個問題問道:

「對了,他們這麼快就鬧離婚,是不是後來發生了什麼特別的不愉快呢?」

「沒有沒有,警察同志剛才你們也聽見了,我們全家都反對,我小女兒開始也是被愛情蒙了眼,所以死活要結婚。等真過了日子,人一冷靜,也就看出問題了,現在的年輕人幹什麼都不比過去,愛思前想後的,他們現在幹什麼都憑感覺,過得好就過,過不好就散,並沒有什麼。」

「噢!」我點點頭繼續問,「剛才聽你大女兒說大家當初都反對,沒想到你這個當媽媽的倒這麼豁達,我相信你閱人的眼光不會比你女兒差呀?」

老太太看了看我,突然笑了,很睿智的那種笑。

「想來你也是有孩子的,這位警察同志,」張老太太直言不諱地說道,「不過大概還小,沒有我這煩惱。在你們這些『明人』前我也不說暗話,說穿了吧,我能看不出那是個『繡花枕頭』?可那又怎麼樣呢?也確實是我大閨女說我的,我把我那小女兒給寵壞了,所以這孩子一直脾氣大,眼界高,『高不成,低不就』地拖到三十多歲了。要是我這老丫頭打算一輩子不結婚,我倒也沒什麼,可我看出來了,她心裡還是想有個家,那她遇見個想結婚的,我幹嗎不成全她?就是那男人不成器又怎麼樣?我閨女高興,這就夠了。——我那妹子和大女兒,還有我們家保姆,因為這個事兒都說我老糊塗了。我是懶得跟她們解釋,——糊塗?糊塗什麼?她們才糊塗,總說要嫁給靠得住的男人,誰靠得住呢?嫁給誰才能保證一輩子長遠呢?都是想當然!——我那妹子一直過得很好,孩子都上大學了,從沒想過丈夫會怎麼樣,以前整日間還給別人指導怎麼管住老公,而且以前在家還動不動還煩煩的,嫌我那妹夫老實,沒情趣呢,總覺得日子好不好的,過不過的都是她自己說了算,一副手拿把穩的勁兒!——結果呢?就是一年前,還不到一年,突然發現我妹夫有了外遇!這還不算,再往深處一查,呵!可不是剛有啊,和那野女人已經交往了十多年了,想到想不到?——一直覺得靠得住,老了老了不還是沒靠住?——所以我也常說我大女兒,別總覺得你老公就是十拿九穩的,人不到死說不得這話。——要不我說她們才糊塗,總說嫁給這樣的不行,嫁給那樣的才划算?什麼不行,什麼划算的?嫁給誰最行?最划算?要我說,嫁給誰都好,都划算,只要你願意,『千金難買心裡想』——自己痛快最划算!」

張老太太的一番話說得不僅小馮,連我都聽愣住了,這麼豁達看開的父母可不多見。

稍停,我笑笑說:

「有道理,不過結婚畢竟不是兒戲,這不兒戲倒不是什麼觀念不觀念的,關鍵是一結婚就意味著簽了一張契約,而這契約主要牽扯的可不是感情,而是實在的問題,要是兩手空空的倆人結婚,那當然簡單,可你們情況不同,你全家人反對,恕我直言,除了怕你小女兒遇人不淑外,恐怕也不乏經濟方面的考慮吧?」

張老太太聽完又是一笑:

「那是,瞞不住你們警察的眼吶,不過她們幾個就是瞎擔心,出沒出息的主意,既然你說到這點兒了,那我還實話實說,我防備了這點,除了市裡的一套兩室兩廳的房子是我小閨女的,別的她名下沒一分錢,房子還是婚前財產。這樣還怕他們結婚?要不過夠年頭兒,就是離婚,那個張玉寶是不是也休想分走一分錢?至於要是真能過夠能分走半套房子的年頭兒再離婚,那分給他半套房子的錢我也認了。至於現金?我平時會給,可要想大把的拿?對不起,沒有!還有,要是惹我閨女不高興?對不起,還是沒有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