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號酒館·判官 四、無事摔拉菲,非奸即盜

在十號酒館,我和醫生摩根一樣,身份介於酒客和員工兩者之間。摩根經常要幫被老婆一瓶子打破頭的朋友縫針,而我要幫約伯確認他買的酒是真的還是假的,或者值不值那個價錢。

我對酒其實毫無研究,不論產地、味道、品牌還是文化,統統一根毛都摸不著。

我只會喝。

約伯是酒保,但酒保事實上幾乎不喝酒,而我什麼酒都喝,不管是醬香型還是清香型的中國白酒,來自新世界還是舊世界的葡萄酒,單一還是混合的麥芽威士忌,只需酒滴沾上我的嘴唇,味道進入我的鼻腔,顏色映上我的眼帘,它們就變成了二維狀態——所有細節攤開,一覽無遺,赤裸裸、鮮艷艷、直端端,無處隱藏,無從隱瞞。

是真的還是假的,好的還是壞的,好到什麼程度,壞到什麼地步都無所謂。

如果再給我一張合適的價格表,在十號酒館就不會有任何假貨或殘次品能順利通過質檢而不被一把揪出,當場正法。酒差一點兒都不行。

約伯從不少算我酒錢,但每當我成功地幫他把供應商氣得哭鼻子的時候,他就跳上吧台大聲宣布:「丁通,沒有你我可沒法兒活!」

如今,顯然大家都認為除了酒之外,我對藝術品也有同樣高明的鑒賞力,我說你們是不是一個個都沒睡醒?

斯百德聳聳肩,催我:「哪個貴?一萬塊。猜對了拿錢走人,全現金,沒人要提成。」

我再度吞了吞口水。

房租費要交了,水電費要交了,小鈴鐺他們家的伙食費要交了,我剛在來十號酒館的路上還尋思著要拿把小刀闖進三太婆家逼她結賬呢,再不給護工費,這活兒就沒法兒幹了,都兩年了。

我七情上臉,心如鹿撞,這時候斯百德往駱駝背上加了最後一根稻草,慢條斯理地道出一個致命的威脅:「玩不玩?不玩這兩樣東西都玩兒完!」

約伯很警惕地從吧台後探出頭來:「你什麼意思?」

斯百德指了指那兩樣東西——一本書,一瓶酒:「不玩的話就沒意思了,沒意思的東西留著幹嗎?」

怎麼沒意思啊?留著看看不行啊?賣了做慈善不行啊?

他臉上忽然掠過一絲極為瘋狂的表情,這表情叫我打了個寒噤。

我覺得很不對,這一點兒也不像個所謂的遊戲。

斯百德一面冷冷地把那兩樣東西舉起來,作勢要摔,一面轉過頭逼視著我:「來吧,猜吧,猜對了,你就得到了全世界,不是嗎?錯了,你也毫無損失。」

我活生生就在那裡被他憋住了。

整個酒館的人都在看著我,我終於明白了「騎虎難下」這四個字到底是什麼意思。

那瓶酒其實我不稀罕,那是我過手的,九萬多是市價,只是外面炒起來的。1982年的拉菲雖然名聲在外,但真喝起來,也無非就是那樣子。

以我超越人類一光年的味蕾標準評判,至少有十種單價比之低一百倍的酒質量和它差不多。

但我的眼光落在那本書上,一種奇異的惋惜感從我心底升騰起來,如煙霧一般慢慢籠罩了我。

儘管我根本不是一個愛讀書的人,但這一瞬間,我忽然非常捨不得那本書。

金色的封面不是關鍵,而露在外面的那些古老紙張的質地,在我眼中卻煥發出溫柔的橙色光芒,像一盞在窗邊等了一百年的燈,蠟燭不肯熄,離人不肯回,那種隨時間沉澱下來的深深的惆悵,幻化成一張美麗的臉孔,似隱似現,那眉眼中的憂愁,似乎能夠在書頁的邊角凝結成黏稠的露珠,滴落在地,沉重有聲。

眼前出現的就是這麼詩情畫意小清新的場面,栩栩如生,我晃了晃腦袋,略微清醒過來,心中詫異。這是有女鬼穿越到老子身上了?還是說古英文的外國女鬼!

斯百德眼中發出狂熱的光芒,死死地盯著我,忽然大吼一聲:「哪個貴?!」

我好像被他狠狠地推了一把,腳下莫名其妙一個趔趄,滿屋子的人都露出怪異的神情,對著我虎視眈眈,似乎是逼我上斗獸場幫大家賺生活費。

喝人家的腦殘啊?叛徒!

我心一橫:「書貴。」

「咣當」,我話音都還沒落,斯百德大笑一聲,一揮手,應聲那瓶九萬多的拉菲便被摔碎了,玻璃殘片四處飛濺,好酒獨特的濃郁酒香散到四周,資深的酒客們趕緊抽鼻子,癮頭兒重的說不定還想去找個小勺子什麼的舀起來點兒嘗嘗味道。

但我卻意外地鬆了一口氣,莫名其妙地忽然覺得放鬆了。

反應最大的人是約伯,他之前一直挺直了身子,像殭屍一樣站在吧台後面,雙臂硬邦邦地舉起來。瓶子一摔,他就立刻捂住自己的胸口,好像要吐血的林黛玉一樣,眼看就會暈倒在地,但離他最近的人也沒準備過去扶他一把——大家都清楚他的德行。

果然,剛緩過一口氣,約伯就乾脆利落地把POS機一把塞給斯百德,簡潔地說:「刷卡!」

斯百德聳聳肩,非常爽快地掏出一張看起來額度非常大的卡,我溜了一眼,發現那張卡上印的「發行銀行」我壓根就沒聽說過,要不是有「master」的字樣,簡直就像是偽造的。

約伯說不定有同樣的擔心,但卡刷得很順利、很成功,當收銀條的列印聲傳來,他興高采烈地遞給我一杯啤酒,說:「On the house!嘿,幸好昨天我沒親手把這瓶拉菲摔掉!老子受夠了供著一瓶酒當親外公了。」

斯百德刷了九萬多的拉菲,給了我一萬塊現金,順便請在座的所有人喝了一杯。

皆大歡喜,但我陷入了難以自拔的惴惴不安。這事兒實在不能不令我警惕。

俗話說得好:無事摔拉菲,非奸即盜。

我摸著口袋裡那硬硬的一萬塊,左思右想,坐立不安,終於忍不住摸出手機來,對著斯百德的臉拍了個特寫。

他對我眨眨眼,似乎毫不在意,接著又喝了幾杯純伏特加之後,他就穿著那套白色三件式西裝跳到桌子上唱起歌來。

怪裡怪氣的歌,日本調子,歌詞里卻反覆出現「你是人類大救星」的句子,藝術流派十分費猜,我聽得百爪撓心。約伯對我冷眼旁觀,忽然過來推我一把:「摩根今晚不會來。」

我嚇了一跳:「你怎麼知道我在等摩根?」

不用跟人收錢的時候,他總是那張永遠不動聲色的撲克臉:「有什麼我不知道的?」他對我眨眨眼,「小霸王丁通。」

如果把我拍扁了,夾在一本足夠大的百科全書里,圖解對應的詞條就是:街頭混混。在煙墩路到東門菜市場一帶,提到小霸王丁通,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我是孤兒,小得還不記事的時候爹媽一關門就走了,字條也沒留一個,靠著鄰居們的善心(主力是小鈴鐺她媽),百家飯吃了若干年,這才勉強活下來。

關於童年這麼深情的話題,我唯一願意回憶的事就是小鈴鐺把一碗飯摔到我臉上,惡狠狠地說:「吃,趕緊吃!恨死你了,我媽又把肉都夾給你了!」

鈴鐺媽的肉沒白費,在下十幾歲就迅速長成一條漢子,一米八多,健身房去不起,牆根下撿兩塊磚每天舉一舉,持之以恆也練出許多硬邦邦的好肉。在發現自己對酒有天生的判斷力之前,我唯一的特長是打架,專攻下三路,無師自通各種格鬥技巧,活生生打成了東門一霸。地盤上任何犄角旮旯、貓途狗道,我都了如指掌,大到凌晨運貨入庫的大卡車,小到新疆兄弟賣的羊肉串,哪一樣都能插一腳分點好處,實在是意氣風發。

這市面上能鎮住我的只有三個人,兩個女的——小鈴鐺和她媽,另外一個就是醫生摩根。把他拍扁了放在百科全書里,條目也是四個字:醫學天才。

他剛好和我生活在世界的兩個極端。他有三個醫學博士學位,全部來自一流的專業學府;他認識拉丁文、希伯來文、古英文;他認識所有山上和海里的生物以及植物。

我們唯一的共同點是:我們都將生命的一大部分耗在了十號酒館裡,以浪費生命作為人生的主要任務,不管那生命的質地與價值到底如何,我們感覺彼此靈魂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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