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 克麗絲的秘密日記 11月13日,星期二

這是下午。不久本會結束又一天的工作下班回家。我面前放著日誌坐著。有個人——納什醫生——在午餐時間打電話給我,告訴我在哪裡可以找到它。他打電話時我坐在客廳里,剛開始不相信他知道我是誰。看看衣櫃里的鞋盒,他終於說。你會發現一個本子。我不相信他,但我翻鞋盒的時候他一直沒有掛機,而且他是對的。我的日誌本在那兒,用棉紙包裹著。我把它取出來,彷彿捧著一件易碎的東西。剛剛跟納什醫生說了再見,我就跪在衣櫃邊讀了起來。每一個字。

我很緊張,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麼。在我的意識中這本日誌是違禁的、危險的,儘管也許只是因為我藏它的時候顯然非常小心的緣故。我不時地一遍遍從日誌上抬起頭來看時間,只要屋外傳來汽車聲便飛快地合上日誌放回綿紙里。但現在我很平靜,我坐在卧室的凸肚窗台上寫日誌。不知道怎麼回事,這裡有種熟悉的感覺,彷彿我經常坐在這個地方。我可以往下看見街道,街道的一端通向一排高大的樹,能隱約看見樹後的公園,另一端通向一排房屋和一條更加繁忙的街。我意識到儘管我決定將日誌的事情對本保密,但如果他發現的話也不會發生什麼可怕的事。他是我的丈夫。我可以信任他。

我又讀了一遍日誌里描述昨天回家路上的一段,當時感覺到的那種興奮已經消失了。現在我覺得滿足、平靜。汽車川流而過。偶爾有人走過,一會兒是一個吹著口哨的男人,或者是一位年輕的母親帶著她的孩子去公園,過了一會兒又離開。遠處有架飛機正在降落到地面,看上去幾乎一動不動。

對面的房子空蕩蕩的,除了那個吹口哨的人和一隻不高興的狗在叫,街道上安安靜靜。隨著門一扇扇關上、人們一聲聲道別、引擎發動交織而成的交響樂,清晨的騷動漸漸消失。我覺得一個人孤零零的。

開始下雨了。大大的雨滴濺在我面前的窗口上,懸了一會兒,後來的雨滴跟它們裹成一團,開始慢慢地沿著窗格向下滑。我把一隻手放在冰冷的玻璃上。

我與世界上其他的一切已經隔絕得夠久的了。

我讀了拜訪我和丈夫曾住過的房子的一段。這些東西真的是昨天才寫的嗎?它們看上去不像是出自我的手。我還讀了我記起的那一天。親吻我的丈夫——在很久以前我們一起買下的房子里——閉上眼睛時我可以再看到它。剛開始畫面晦暗而散亂,但隨後圖像開始發光並消散,突然變成幾乎讓人難以承受的清晰。我丈夫和我扯著衣服。本摟著我,他的吻變得越來越急,越來越深。我記起我們既沒有吃魚也沒有喝酒;相反,做愛之後我們一直賴在床上,我們的腿纏在一起,我的頭放在他的胸口上,他摸著我的頭髮,精液在我的肚子上慢慢變干。我們沒有說話。幸福像雲朵一樣包圍了我們。

「我愛你。」他說。他的聲音很輕,彷彿這些話他從來沒有說過。儘管他一定已經說過很多遍了,這些話聽起來仍然新鮮。違禁而且危險。

我抬起頭看著他,看著他下巴上的短須,嘴唇和鼻樑的輪廓。「我也愛你。」我對著他的胸口小聲說,好像這些話無法大聲說出來。他把我的身體摟近他,接著輕輕地吻了我,吻了我的額頭,我的眉毛。我閉上眼睛,他繼續吻我的眼瞼,幾乎是用他的嘴唇在上面輕輕一刷。我感到安全,有家的感覺。我覺得好像在這兒,挨著他的身體,是我唯一有歸屬感的地方、我唯一想要停留的地方。我們沉默著躺了一會兒,互相摟抱著,身體黏著身體,呼吸交織在一起。我感覺沉默也許能讓此刻永遠延續下去,雖然那樣仍然是不夠的。

本打破了魔咒。「我必須走了。」他說,我睜開眼睛握住了他的手,感覺溫暖、柔軟。我把它放到嘴邊吻了一下,上面有玻璃和泥土的味道。

「現在就走?」我說。

他又吻了我:「是的。現在比你想的時間要晚。我會錯過火車的。」

我感覺我的身體震了一下。分離似乎是不可想像的、讓人難以忍受。「再多待一會兒?」我說,「坐下一班火車?」

他笑了:「我不能,克麗絲。」他說,「你知道的。」

我又吻了他。「我知道。」我說,「我知道。」

他離開以後我洗了個澡。我洗得很慢,徐徐地塗上香皂,感覺水從皮膚上流過,好像那是一種全新的感覺。在卧室里我噴上香水穿上睡衣和睡袍,下樓走進餐室。

屋子裡很暗。我打開燈,面前的桌子上是一台打字機,裝好了空白紙,它的旁邊是薄薄的一疊紙,面朝下。我坐到機器的前面開始打字。第二章。

這時我停了下來。我想不出接下來要寫些什麼、怎麼開頭。我嘆了口氣,把手指放在鍵盤上。手底下的鍵盤感覺自然、清涼且光滑,跟我的手指尖很相配。我閉上眼睛又開始打字。

我的手指自動地在鍵盤上跳躍,幾乎不假思索。再次睜開眼睛時我已經打完了一個單句。

麗茲不知道她做下了些什麼,也不知道怎樣才可以抹掉已經做過的事。

我看著這句話。實實在在、白紙黑字地在那兒。

垃圾,我想。我感到很惱火。我知道我可以寫得更好。以前我這麼做過,兩年前的夏天,詞句從我的手指下湧出來,故事像碎紙屑一樣潑到紙上。可是現在呢?現在有問題了。語言已變得堅硬、僵硬。

我拿起一支筆在句子上畫了一條線。刪掉它後我感覺好了一點兒,但現在我又再次一無所有了;沒法開頭。

我站起身從本在桌子上留下的一包香煙里取了一根點燃,深深地吸了一口,含著它,吐出去。一時間我希望它是大麻,想知道下次能從哪裡弄點來。我給自己倒上一杯喝的——威士忌杯里倒上純伏特加——喝了一大口。它一定不能失效。作家的鴉片,我想。我他媽的怎麼變成了這麼個老套的傢伙?

上一次。上一次我是怎麼做到的?我走到餐室牆壁前一排排的書架旁,嘴上叼著香煙,從最上面的一格取下一本書。一定有什麼線索,在這本書里。對吧?

我放下伏特加,翻起了書。我把手指尖擱在封面上,彷彿那本書又脆弱又易碎,然後輕輕地摸著書名:致早起的鳥兒們,上面作者署名:克麗絲·盧卡斯。我打開封面翻閱著書。

圖像消失了。我睜開了眼睛。所在的房間看上去單調而灰暗,但我的呼吸起伏不平。我隱約記得驚訝地發現自己一度是個煙鬼,但煙癮已經被別的東西所取代。是真的嗎?我寫過一本小說?它出版了嗎?我站起身;日誌從我的腿上滑了下去。如果是真的話,那我曾經有過有意義的生活,有目標有野心,有成就。我跑下了樓梯。

是真的嗎?今天早上本一個字也沒有對我說,壓根兒沒有提過作家的事。今天早上我在日誌里讀了我們的國會山之行,在那兒他告訴我,出車禍時我在干一份秘書的活兒。

我仔細看過了客廳里的書架:字典、地圖冊、一本DIY指南。一些精裝本小說,從它們的狀況來看,我猜沒有讀過。但沒有我寫的任何東西,沒有任何蛛絲馬跡顯示我出版過一部小說。我到處找來找去,幾近瘋狂。它一定在這兒,我想。必須在這兒。但接著我冒出了另一個想法。也許我幻覺里的圖像不是回憶,而是一種想像。也許,在無法回憶和依存一個真正的過去時,我的意識自己造了一個過去。也許我的潛意識決定要讓我當一個作家,因為這正是我一直想要的。

我跑回樓上。書房的書架上放滿了文件盒和電腦手冊,而今天早上探查這所房子時我在兩間卧室里都沒有發現書本。我站了一會兒,接著看到了放在面前的電腦。它沉默著,黑屏。我知道該怎麼做,儘管我不知道我怎麼會知道的。我打開電腦,它在書桌下被激活了,過了一會兒屏幕亮了起來。從屏幕旁的音箱傳出一陣音樂,接著出現了一個圖像。一張本和我的照片,兩人都在笑。一個對話框正好穿過我們的臉。用戶名,上面說。下面還有一個對話框。密碼。

剛剛看到的幻覺里我在盲打,我的手指彷彿本能地在鍵盤上跳躍。我把閃爍的游標定在標著「用戶名」的對話框里,雙手放在鍵盤上。是真的嗎?我學過打字?我把手指放在凸起的字母上。它們毫不費力地移動著,我的小手指在尋找它們所屬的按鍵,其他手指各自就位。我閉上眼睛不假思索地開始打字,只聽著自己的呼吸聲和塑料鍵盤的咔噠聲。打完以後我看著自己的成果,看著對話框里的東西。我原本以為會見到些瞎話,但看到的東西嚇了我一跳。

那隻靈巧的棕色狐狸從懶惰的狗身上一躍而過。

我盯著屏幕。是真的,我可以盲打。也許我在幻覺中看到的不是想像,而是回憶。

也許我真的寫過一本小說。

我跑進了卧室。這說不通。有那麼一會兒我幾乎無比確信自己快要瘋了。那部小說似乎存在,同時又似乎不存在;似乎是真的,又像是完全出於想像。我一點兒也想不起它,想不起情節和人物,甚至想不起為什麼會取那麼一個書名,但它仍然感覺真實,好像它在我的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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