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 克麗絲的秘密日記 11月10日,星期六

今天記日誌的時間是中午。本在樓下讀什麼東西。他以為我在休息,不過儘管我很累,卻沒有歇下來。我沒有時間。在忘記之前,我必須把它寫下來。我必須記日誌。

我看了看手錶上的時間。本提議下午一起去散散步,我還有一個小時多一點兒的時間。

今天早上我醒來時不知道自己是誰。睜開眼睛時我以為會看到床頭櫃堅硬的稜角、一盞黃燈、房間角落裡四四方方的衣櫃、有隱隱羊齒草花紋的壁紙。我以為會聽見媽媽在樓下煎培根,或者爸爸在花園裡一邊吹口哨一邊修剪樹籬。我以為自己會躺在一張單人床上,床上除了一個被扯壞了一隻耳朵的玩具兔子什麼也沒有。

我錯了。我在父母的房間里,剛開始我想,然後才意識到屋裡的東西我一件也不認識。卧室是完全陌生的。我倒回床上。出錯了,我想。非常非常可怕的錯誤。

下樓前我已經看見了貼在鏡子上的照片,讀過了上面的標記。我知道我不是一個小孩,甚至已經不是少女,並明白過來現在我聽見的、那個一邊做早餐一邊向廣播大吹口哨的男人不是我的父親,也不是室友或男朋友,他叫做本,是我的丈夫。

在廚房外我猶豫了。我很害怕。我馬上要見到他,彷彿是第一次見面。他會是什麼樣子?跟照片里的樣子一樣嗎?或者相片也很失真?他會老些,胖些,還是禿一些?他的聲音聽起來怎麼樣?他會有什麼舉動?我嫁得好嗎?

突然一種幻覺不知道從哪裡冒了出來。一個女人——我的母親?——告訴我要小心。別草率結婚……我推開了門。本背對著我,正用鏟子翻著平底鍋里「噝噝」作響的培根。他沒有聽見我進來。

「本?」我說。他一下子轉過身來。

「克麗絲?你沒事吧?」

我不知道怎麼回答,於是說:「沒事。我想沒事。」

然後他笑了,一副鬆了口氣的模樣,我也一樣。他看上去比樓上的照片要老——臉上有更多的皺紋,頭髮已經開始發灰,在太陽穴的地方稍稍有些掉發——但這些非但無損他的魅力,反而讓他更加迷人。他的下巴有力,適合年長的男人;眼睛閃爍著調皮的光芒。我意識到他有些像是年齡稍大的我父親。我本可能嫁個比這糟糕的人,我想。糟糕得多。

「你看過照片了?」他說。我點點頭。「別擔心。我會解釋一切的。你為什麼不到走廊那邊找個地方坐?」他對走廊做了個手勢,「穿過去就是餐室。我馬上就來。給你,拿著這個。」

他遞給我一個胡椒磨,我去了餐室。幾分鐘後他端著兩個碟子跟了進來。油里浸著一條泛白的培根,煎過的麵包和一個雞蛋擺在碟子邊上。我一邊吃,一邊聽他解釋我是如何生活的。

今天是周六,他說。他在工作日上班;是一名教師。他解釋了我包里的那個電話和釘在廚房牆上的一個白板。他告訴我應急的錢放在什麼地方——兩張20英鎊的紙幣,卷得緊緊地塞在壁爐上的時鐘後面——又給我看了那個剪貼簿,從中我可以粗略地了解自己生活的多個瞬間。他告訴我,只要齊心協力,我們應付得來。我不確定自己相信他,但我必須相信。

我們吃完飯,我幫他收拾乾淨早餐的東西。「待會我們該去散散步。」他說,「如果你願意的話?」我答應了,他看來很高興。「我讀一讀報紙就來,」他說,「可以嗎?」

我上了樓。一旦等到獨處,我的頭腦便開始天旋地轉,裝得滿滿當當卻又空空蕩蕩。我感覺什麼也抓不住,似乎沒有一件東西是真實的。看著現在所在的房子——現在我知道這是我的家了——我的目光卻是全然陌生的。有一會兒我甚至想逃跑;可我必須讓自己冷靜下來。

我坐在昨晚睡過的那張床邊上。我應該鋪好床,我想。或者去打掃,讓自己忙起來。我拿起枕頭拍松,這時傳來了一陣嗡嗡聲。

我不清楚那是什麼。聲音低沉,時斷時續。是細細的、微弱的鈴聲。我的包在我的腳下,當拿起它時,我意識到嗡嗡聲似乎是從那裡面傳來的。我想起了本說過的手機。

找到手機的時候它在發亮。我瞪著它看了好一會兒。隱隱約約地——在內心深處,或者記憶的邊緣——我清楚地知道這個來電意味著什麼。我接起了電話。

是個男人的聲音。「喂?」他說,「克麗絲?克麗絲?你在嗎?」

我告訴他我在。

「我是你的醫生。你沒事吧?本在旁邊嗎?」

「不。」我說,「他不在——你有什麼事?」

他告訴我他的名字,還說我們已經在一起進行了幾個星期的治療。「針對你的記憶。」他解釋說。我沒有回答,他說:「我希望你相信我。我想讓你看看卧室里的衣櫃。」我們又沉默了一陣,然後他接著說,「衣櫃里有個鞋盒,往裡面看一眼,應該有一個筆記本。」

我望了一眼房間角落裡的衣櫃。

「你怎麼知道這些的?」

「你告訴我的。」他說,「昨天我們見面了,我們說好你應該記日誌,你告訴我會把日誌藏在那裡。」

我不相信你,我想說,但這似乎既不禮貌又不全是真話。

「你能不能去看一眼?」他說。我告訴他我會的,接著他加了幾句,「現在就去。一個字也不要和本提。現在就去。」

我沒有掛電話,而是走到了衣櫃旁。他是對的。衣櫃的底板上是個鞋盒——一個藍色的盒子,蓋不嚴實的盒蓋上寫著「爽健」牌字樣——裡面是一本用棉紙裹著的小簿子。

「找到了嗎?」納什醫生說。

我取出小簿子拿掉棉紙。它是棕色的皮革封面,看起來價格不菲。

「克麗絲?」

「是的,我拿到了。」

「好。你在上面寫過東西了嗎?」

我翻開第一頁。我發現我已經記過日誌。我的名字叫克麗絲·盧卡斯。日誌開頭說。47歲,是一個失憶症患者。我感覺又緊張又興奮,像是在窺視誰的隱私,不過窺視的對象是我自己。

「我記過了。」我說。

「好極了!」他說明天他會打電話給我,我們結束了通話。

我沒有動。蹲在打開的衣櫃邊的地板上,放著床沒有整理,我開始讀日誌。

剛開始我感到很失望。日誌里寫的那些東西我一樣也記不起來,想不起納什醫生,想不起我聲稱他帶我去過的診所,也想不起我說我們做過的測驗。儘管剛剛聽過他的聲音,我卻想像不出他的樣子,也想不出我跟他在一起的場景。日誌讀起來像一本小說,但接著在日誌快要結束的兩頁中間,我發現了一張相片。我在照片里的房子里長大,今天早上我醒來時以為自己置身其中。是真的,這就是我的證據。我見過納什醫生,他給了我這張照片,一塊來自過去的碎片。

我閉上了眼睛。昨天我描述過我的舊房子,儲藏室里的糖罐,在樹林里采漿果。那些回憶還在嗎?我能想起更多嗎?我想著我的母親和父親,希望能記起別的東西。一幅幅畫面悄悄地浮現了。一張晦暗的橙色地毯,一個橄欖綠色花瓶,一條粗毛地毯,一件胸部織有粉色鴨子、上衣正中有排暗扣的連衫褲,一個海軍藍色的塑料車座和一隻退色的粉紅便壺。

色彩與圖形,卻沒有一樣是關於活生生的生命。什麼也沒有。我希望見見我的父母,我想。正在那時我第一次意識到,儘管不知道為什麼但我明白他們已經不在了。

我嘆了一口氣,在沒有整理的床邊坐下來。日誌中間夾著一支筆,幾乎想也沒想我就把它拿了出來,打算再寫些東西。我拿著筆懸在紙面上,閉上眼睛集聚精神。

事情就是在那個時候發生的。我不知道是不是剛剛意識到一個事實——我的父母已經過世——因此觸發了連鎖反應,但感覺好像我的意識從一場又長又深的睡眠里醒了過來。它活了過來,但不是一步一步活過來的;而是突然一下子,火花一閃。突然間我不再是坐在一間卧室里、面前有一本空白待寫的日記本,而是到了別的地方。回到了過去——我以為丟失了的過去——我能夠摸到、感覺到、嘗到一切。我意識到我陷入了回憶。

我看見自己回到了家,回到了我生長的地方。我在13歲或者14歲左右,急著要繼續寫一個還沒有完工的故事,卻發現廚房的桌子上有張紙條。我們必須得出門一趟,紙條上說。泰德叔叔6點會來接你。我弄了杯飲料和一個三明治,拿著筆記本坐下來。羅伊斯太太說我的故事有力且感人;她認為我以後可以從事這一行。但我想不出要寫什麼,沒有辦法集中注意力。我默不做聲地生著氣。這是他們的錯。他們在哪兒?在幹什麼?為什麼沒有帶上我?我把紙揉成一團扔掉。

畫面消失了,但立刻換成了另一幅。更有力,更真實。爸爸正開車載我們回家。我坐在車后座上,盯著擋風玻璃上的一個斑點。一隻死蒼蠅。一粒沙子。我認不出來。我開始說話,卻不知道自己要說些什麼。

「你們打算什麼時候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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