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卷 唐 第二百章 玄宗李隆基

唐玄宗(公元685年~762年),亦稱唐明皇,名李隆基,女皇武則天嫡孫,睿宗李旦第三子。公元712年至756年在位。當政期間,唐朝達到了鼎盛時期,出現了歷史上有名的「開元盛世」;又釀成了天寶末年的安史之亂,使唐王朝從此由盛轉衰。

李隆基生於垂拱元年(公元685年),其時正是武周天下,作為李唐皇子,他無可選擇地承受了宮廷內部激蕩多變的風風雨雨的磨鍊。據史書記載,隆基小時即有大志,在宮中常以「阿瞞」自詡,但並不為武氏家族重視。7歲那年,他例行至朝堂舉行祭祀儀式,金吾將軍武懿宗對其隨從大聲喝斥,隆基立刻聲色俱厲斥之曰:「吾家朝堂,干汝何事?敢迫我騎從?」據說武則天知道了這件事後,便對他另眼相看了。第二年,隆基被封為臨淄郡王。神龍元年(公元705年),張柬之逼迫武則天退位,擁立中宗李顯。這時隆基曾一度兼任潞州(治今山西長治縣)別駕。

武則天死後,唐中宗昏庸懦弱,大權操於妻子韋後、女兒安樂公主之手。張柬之等功臣均遭貶逐,太子李崇俊等被殺,武三思等沉滓餘孽迅速泛起,韋後又援用其從兄韋溫等掌握大權,縱容安樂公主賣官鬻爵,又大肆建築寺院道觀,奴役人民,可謂朝政日非。景龍四年(公元710年),中宗被妻女鴆殺。韋後準備效法她的婆婆武則天做歷史上的第二個女皇。這時,武則天的第四子李旦還有相當的勢力,李旦的第三子隆基也在悄悄積蓄力量,身邊已有一批有才能的文臣武將,成為韋後奪位的主要障礙,韋後決意將其置於死地。但李隆基決非等閑之輩,還沒等韋後動手,他便與姑母太平公主合謀發動政變,率羽林軍萬騎搶先攻入皇宮,將韋後及其黨羽一網打盡。後由太平公主出面,恢複了睿宗李旦的帝位。隆基也因功被立為太子。

睿宗也是一個昏懦的帝王,甘心聽任太平公主的擺布,太平公主恃擁戴睿宗有功,大樹私人勢力,左右朝政。她開始認為隆基年輕,所以對他不以為意,後來,看到隆基十分明斷果決,對自己專權不利,於是便把攻擊的目標對準了隆基。她造輿論說,現在的太子不是長子,不應當立,立了必有後憂,陰謀廢之。隆基地位並不穩定。先天元年(公元712年),睿宗讓位給太子,隆基即帝位,但三品以上官員的任免及重大軍國行政卻仍然由睿宗決定。這期間,隆基與太平公主的關係極為緊張,可謂劍拔弩張,各自磨刀霍霍,暗藏殺機。雙方的決鬥勢不可免。

先天二年七月三日,玄宗搶先下手,率廄牧兵馬鎮壓了太平公主及黨羽數十人,依附太平公主的官吏盡被黜逐。至此,動蕩的局勢才穩定下來,李隆基獲得了全部權力。是年,改元開元。

玄宗李隆基的皇位來之不易,親政後面臨的形勢也十分嚴峻。長期的宮廷政變,削弱了中央政權的力量,吏治腐敗,官吏冗濫。玄宗在開元三年(公元715年)明確宣布:「官不濫升,才不虛受。」倡導任人唯賢,他所用的宰相,大都成了有名的政治家。

姚崇,是有名的賢相,辦事幹練。入相前他曾向玄宗提了10項建議,大意是勿貪邊功,廣開言路,獎擢諍臣,除租稅外不得接受饋贈,勿使皇親國戚專權,勿使宦官專權等。玄宗樣樣應允,從而奠定了開元施政的方針。

當時,一些富戶往往用出家作和尚的辦法來逃避賦役,姚崇一次就查出1200多名假和尚,勒令還俗。又禁止百官和僧尼道士往來,抑制武、韋時發展起來的寺院地主勢力。御弟薛王李業的舅父王仙童侵暴百姓,他不講情面,請玄宗批准,依法進行了懲辦。

開元初,黃河南北連年發生蝗災。蝗蟲飛來如雲遮日,所落之處苗草罄盡。先朝也曾遇蝗災,由於捕殺不力,往往造成赤地千里、橫屍遍野的慘景,以致物價飛漲,民心不穩,政局動蕩。因此姚崇對滅蝗十分關注,力主詔令郡縣及時捕殺,並由官府獎勵治蝗。結果蝗災被有效地制止了,儘管蝗災連年,災區也未發生大的饑荒。

宋璟繼姚崇為宰相,也很注意選用人才,使官吏都能稱職。有一次吏部選人,他的遠房叔父宋元超向選拔官員說明自己與宋璟的關係,想得到好差使,他知道了,特地關照吏部不給宋元超官職。

張九齡也是開元賢相。他是廣東人,當時嶺南被看作是荒遠的地方,那邊的人很不容易做到大官,玄宗破除偏見,惟才是舉,他才官至宰相。他建議選用人才要慎重,在吏部議論人才,態度極其公正。他執政時,已在開元後期,玄宗有所鬆懈,他每見玄宗有什麼過失,總是極力諫勸。

玄宗不僅注意任用賢相,還非常重視刷新吏治,整頓官僚隊伍。在這方面他採取了許多措施。一是裁汰冗員,精簡機構。他針對武后以來官吏冗濫之弊,一舉裁汰了員外官、試官、檢校官數千員,大大精簡了官僚機構,提高了辦事效率,也節約了財政開支。二是恢複諫官、史官參加宰相議事的制度。唐太宗時期,皇帝與宰相議事,允許諫官與史官參加,「有失則匡正,美惡必記之」。這可以減少朝政的弊端,有它的積極作用。但是武則天參與朝政以後,許敬宗、李義府提任宰相,「政多私僻」,不敢把朝政公開,取消了諫官和史官參加君臣議事的制度。玄宗下令恢複貞觀年間的制度。三是重視縣令的選擇。玄宗說:「郡縣是國家政權的根本,郡縣長官是執政隊伍的先鋒,朕總是特別留意這種官職,和其他官職不一樣看待。」玄宗有時對縣官親自出題考試,了解應考者是否通曉治國之道,凡是考試成績優秀者即被任用,拙劣者即被罷免。四是實行嚴格的考核制度,來檢查地方官的政績,作為黜陟的根據。規定每年十月,委各道按察使到各地巡省風俗,觀察得失,將地方官的政績按五等劃分,然後上報吏部長官詳覆,減少了地方官貪贓枉法的現象。五是嚴明賞罰。玄宗認為,有善必賞,所以勸能,有罪必誅,所以懲惡。開元年間朝廷的賞罰基本上貫徹了這一精神。

玄宗的改革政策,主要是通過下級官員去貫徹執行,玄宗能注意用人,這是「開元之治」得以出現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玄宗在位的前半期,不僅文治取得了很大成就,而且武功也赫然可紀。在玄宗即位以前,邊防危機十分嚴重。萬歲通天元年(公元696年),契丹奴隸主李盡忠利用民族矛盾,煽動其部眾舉兵造反,並且攻佔了營州。緊接著,營州都督府管轄的連昌、師、鮮等12州也相繼失守。武則天派王孝傑等組織反擊,結果大敗,幾乎全軍覆沒。此後,契丹貴族經常瘋狂掠奪土地,殘害北方人民。

至於玉門以西,長安三年(公元703年),突厥奴隸主貴族烏質勒攻陷了安西四鎮之一的碎葉鎮,從此,安西道絕。烏質勒接著又向北庭都護府進攻,並強佔了北庭西部一些地方。這不僅破壞了國家統一,同時也堵塞了「絲綢之路」,使唐朝對外貿易受到了嚴重影響。

在北方地區,唐初戰勝突厥,統一了大漠南北,設置單于、安北都護府,分別管轄長城內外到貝加爾湖的廣大地區。此後,長城以北保持了數十年的相對安定局面,但是,到了七世紀末葉,唐朝北方門戶雲州(今山西大同市)被突厥攻陷。從此,長城以南已無險可守。弘道元年(公元683年),突厥進攻蔚州(今河北蔚縣),定州(今河北定縣),由於長城以北大片領土失守,垂拱元年(公元685年),唐政府把安北都護府臨時僑置同城,一直到開元初。

從上述情況看,到玄宗即位時,西域的碎葉、庭州、北方的雲州以北以及遼西12州,都已被突厥、契丹奴隸主貴族佔領,隴右及河北人民經常慘遭劫掠和屠殺。唐朝邊境安寧的局面被破壞了。

玄宗執政以後,為徹底解決邊區問題,鞏固唐政權,維護統一,採取了一系列措施:為了提高軍隊的戰鬥力,玄宗對府兵制進行了改革。府兵制在均田制崩潰的形勢下已經形同虛設,農民不斷逃亡,兵源困難。高武以後,尚武風氣逐漸消失,府兵多不按時更番,教習廢馳。到玄宗時士兵逃匿,軍府空虛。開元十一年(公元723年),宰相張說遂建議僱傭募兵。玄宗即下令實行,從關內召募軍士達12萬人,充作衛士,名「長從宿衛」,或稱「長征健兒」,從而代替了有唐以來的府兵輪番宿衛制度。這是當時軍制由兵募到僱傭的重大改革。經過十餘年的實踐,僱傭兵制於開元二十五年推行全國。從此,各地民丁再無番上戍邊之苦,可以專事生產。僱傭兵既可吸收社會上的失業丁口,緩和社會矛盾,又可常駐各地,加強訓練,對改善軍隊素質,提高戰鬥力是有積極作用的。

玄宗還通過各種措施整頓軍旅。他頒布《練兵詔》,令西北軍鎮增加兵員,並精加選擇,加強軍事訓練,不得供其他役使。還派兵部侍郎悲漼、太常卿姜皎往軍州督促檢查詔令的執行情況,處理具體事宜。

玄宗即位時,軍馬只剩下24萬匹。玄宗任用太僕卿王毛仲為內外閑廄使,專門抓這項工作,到開元十三年,軍馬增至43萬匹,牛羊數也相應增加了。為了解決軍糧問題,玄宗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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