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章

雨天搶劫案使詹妮弗再一次成為新聞人物。被告又是由雷恩神父介紹來的。

「我的一個朋友遇到一點麻煩……」他剛開了個頭,兩人便哈哈大笑了起來。

這位朋友原來是保羅·理查茲,一個被指控從銀行搶劫了十五萬美元的流浪漢。據說當時一名強盜走進一家銀行,他身穿黑色長雨衣,雨衣里藏著一支鋸短了槍桿的槍。雨衣的領子向上翻著,蓋住了半個臉。那人大搖大擺地走進銀行,朝出納員揮舞著手中的槍,讓他把手頭的全部現款交出來。錢到手後,強盜便坐上在門外等著的汽車逃之夭夭。曾有幾個人看到逃走的車子是一輛綠色的小轎車,可是牌照上抹了泥巴,看不見號碼。

搶劫銀行違反的是聯邦法,因此聯邦調查局參加了偵查。他們把罪犯作案的方式輸入中心電腦,保羅·理查茲便是電腦提供的嫌疑犯。

※※※

詹妮弗去賴克斯島監獄訪問了理查茲。

「我向上帝起誓,我沒有干。」保羅·理查茲說。他今年五十多歲,紅紅的臉上長著一對孩子似的藍眼睛。看起來手腳已不十分靈便,超過了搶劫銀行的年紀。

「你到底是清白的還是有罪的,這一點我現在並不關心,」詹妮弗說,「但是我有一條規矩:我決不代表對我撒謊的人說話。」

「我敢拿我母親的生命起誓,我沒有搶。」

詹妮弗早已不相信對天起誓之類的保證了。不少當事人曾拿他們的母親、妻子、情侶以及孩子的生命向她起誓。要是上帝讓這些起的誓應驗的話,那麼現今地球上的人口恐怕要少得多了。

詹妮弗問:「你認為聯邦調查局為什麼要逮捕你呢?」

保羅·理查茲不假思索地回答道:「因為十年之前我搶過一家銀行。當時我笨手笨腳,被當場逮住了。」

「你當時在雨衣里藏了一支鋸短了的槍?」

「正是這樣,我一直等到天下雨才動手搶劫。」

「這一回不是你乾的?」

「不是。肯定是哪一個精靈鬼學了我的樣子。」

※※※

主持預審的是主張對一切罪犯從嚴處理的弗雷德·斯蒂芬斯法官。據傳,他贊成把一切罪犯統統送往渺無人煙的荒島,永遠不叫他們離開。這位法官還認為,凡第一次行竊被抓住的人,應根據伊斯蘭傳統砍去右手,再次作案,應該砍去左手。詹妮弗所遇到的法官中,最難對付的便是這個人了,她請肯·貝利來商量對策。

「肯,我想請你了解一下有關斯蒂芬斯法官的全部情況。」

「斯蒂芬斯法官?他的情況誰都知道。他……」

「這我也知道。請你務必再調查一下。」

※※※

經辦本案的聯邦主訴人是詹妮弗的老熟人卡特·吉福特。

「你打算怎樣替他辯護?」吉福特問。

詹妮弗像是吃了一驚,理直氣壯地回答說:「當然是無罪嘍。」

他不無譏諷地說:「這正是斯蒂芬斯法官所希望的。我估計你準備要求組成陪審團吧?」

「不。」

吉福特滿腹疑團地端詳著她:「斯蒂芬斯法官審理案件從來不心慈手軟。你難道準備讓他單獨處置你的當事人嗎?」

「不錯。」

吉福特笑了笑說:「我看你遲早總會發瘋的,詹妮弗。我巴不得這一天早日到來。」

※※※

「美國政府訴保羅·理查茲的審判現在開始。被告到庭了嗎?」

法庭工作人員說:「到了,法官先生。」

「請律師們各自入席。」

詹妮弗和卡特·吉福特朝斯蒂芬斯法官走去。

「詹妮弗·帕克代表被告。」

「卡特·吉福特代表美國政府。」

斯蒂芬斯法官轉過身來,毫不客氣地對詹妮弗說:「我知道你名聲顯赫,帕克小姐。為此我現在向你指出,我無意在本庭浪費時間。我不允許任何遲緩或耽擱。我要立即開始預審並提出起訴。我打算儘快地確定開庭審判的日期。我想你要求組成一個陪審團吧,還是……」

「我不要,法官先生。」

斯蒂芬斯法官驚奇地打量著她。「你不需要陪審團來進行審判嗎?」

「我不需要,因為我認為不會起訴的。」

卡特·吉福特瞪著她,問:「你說什麼?」

「在我看來,你並無足夠的證據來開庭審判我的當事人。」

卡特·吉福特喝道:「你這是什麼話!」接著他轉身對斯蒂芬斯法官說:「法官先生,政府方面擁有充分的證據。據查,被告曾以完全相同的辦法犯下完全相同的罪行。電腦把他從兩千多名嫌疑犯中找了出來。現在我們已經把罪犯帶上法庭,主訴人並不打算收回對他的起訴。」

斯蒂芬斯法官轉過臉向詹妮弗說:「本庭認為對本案提出控告和審理已有足夠的初步證據。你有什麼要補充嗎?」

「有的,法官先生。能夠站出來證明保羅·理查茲犯罪的證人一個也沒有。聯邦調查局一直找不到任何贓款。事實上,把被告和本案牽連在一起的,僅僅是主訴人的臆想。」

法官盯著詹妮弗,用綿里藏針的語氣說:「那麼電腦挑出他來又作何解釋?」

詹妮弗嘆了口氣,說:「那倒是給我們帶來了一個問題,法官先生。」

斯蒂芬斯法官憤憤道:「我想的確是這麼回事。你要明白,儘管把活的證人搞糊塗易如反掌,可要把電腦搞糊塗卻並不那麼容易。」

卡特·吉福特得意地點點頭。「一點不錯,法官先生。」

詹妮弗問吉福特:「聯邦調查局使用的是IBM製造的370/168型電腦吧?」

「是的,這是世界上最先進的設備。」

斯蒂芬斯法官問詹妮弗:「難道辯護律師打算對電腦的效率表示懷疑嗎?」

「恰恰相反,法官先生。我今天請了一位電腦專家到庭,他是生產370/168型電腦的工廠的工作人員。為電腦編製程序,找出我的當事人名字的正是他。」

「他在哪裡?」

詹妮弗轉過身,向一個坐在長椅上的瘦高個兒做了個手勢。那人局促不安地朝前走去。

詹妮弗說:「這位是愛德華·蒙羅先生。」

「如果你老是使著法兒收買我的證人的話,」主訴律師衝口而出,「那我要……」

「我無法通過蒙羅先生向電腦了解是否還有其他嫌疑對象。我挑選了十個外表特徵跟我的當事人多少有點相似的人。為了進行甄別,蒙羅先生把他們的年齡、身高、體重、出生地和眼睛的顏色等情況一一編入程序。得出我的當事人名字的正是這些情況。」

斯蒂芬斯法官很不耐煩地問:「你說這些是什麼意思,帕克小姐?」

「我的意思是,電腦把這十個人中的一個確定為搶劫銀行的重大嫌疑犯。」

斯蒂芬斯法官轉過臉問愛德華·蒙羅:「是真的嗎?」

「是真的,法官先生。」愛德華·蒙羅打開公文包,拿出一張電腦的計算吉果。

法警從蒙羅手裡接過這張紙交給了法官。斯蒂芬斯法官看了一眼,臉刷地紅了。

他望著愛德華·蒙羅,問:「你不是開玩笑吧?」

「不是,先生。」

「電腦竟把我選為嫌疑犯?」斯蒂芬斯法官問。

「不錯,先生,是這樣。」

詹妮弗作了解釋:「電腦並不具有推理能力,法官先生。它僅能對輸入的向資料作出反應。你跟我的當事人碰巧身材、體重、年齡都相同。你們兩人開的都是綠色轎車,又是同一個州的人。主訴律師所掌握的證據就這麼多。另外,最後一個因素是作案的方式。關於保羅·理查茲十年前搶劫銀行的報道,成千上萬的人都從報上讀到過。誰都有可能仿效他的作案方式。有人就這樣做了。」詹妮弗指了指斯蒂芬斯法官手中的那張紙說:「這說明美國政府手中掌握的有關這一案件的證據是多麼不足信。」

卡特·吉福特氣急敗壞地說了聲:「法官先生。」立時停住了,不知道該講什麼好。

斯蒂芬斯法官再次望了望手中的電腦計算結果,然後朝詹妮弗說:「如果本庭法官是一個比我年輕,比我瘦的人,他駕駛的是藍色轎車的話,那會怎麼樣呢?」

「電腦提供的嫌疑犯另有十名,」詹妮弗說,「下一名是紐約州地區檢察官羅伯特·迪·席爾瓦。」

※※※

詹妮弗正在辦公室看報紙,辛茜婭通報說:「保羅·理查茲先生求見。」

「請他進來,辛茜婭。」

理查茲身穿一件黑色雨衣走了進來,手裡提著一隻用紅色緞帶扎著的糖果盒子。

「我特來向你道謝。」

「你看到了吧?正義有時真會取勝的。」

「我要離開本地休假去。」他把糖果盒遞給詹妮弗,「這是一份薄禮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