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科場案 順天丁酉科場案

清朝順治十四年(1657),農曆是丁酉年。按照清朝制度,子、午、卯、酉年為大比(鄉試)之年,因此在這一年的八月,全國各省的省城都將要普行鄉試。

各地的考場中,以順天科場最為重要。順天科場設在京師北京,凡順天(今京津地區)、直隸河北省、關外以及名隸國子監或籍系滿蒙漢軍八旗的士子,都可以參加順天鄉試,稱為「北闈」(「闈」為試院別名)。同時也允許各地監生、貢生離開本籍,到京師赴考。

對於丁酉年的鄉試,天下莘莘學子已經翹首企盼了三年。誰都沒有想到,這一年,將發生清朝歷史上最大的科場案。即使在中國考試製度史上,此案也是空前的一頁。

自隋朝實行「科舉取士」以來,科舉制度在中國已經施行了一千多年,對中國社會和文化產生了巨大影響,成為封建社會選拔人才的最主要的渠道,也成為歷代封建王朝維護其統治長治久安的重要基礎。這種以考試成績而不是以門第來選拔官員的制度,雖然有其必然的歷史局限性,但在封建時代,確實是統治者所能找到的唯一的能在最大範圍內、最公正地選拔人才的機制。「學而舉則仕」,最直接的後果,就是催生了不論門第、以考試晉身的士大夫階層。

科舉制度在唐朝時漸趨完善,基本特徵是分科考試,擇優錄取。考試分常科和制科兩大類。常科每年舉行,制科則是皇帝臨時設置的科目。常科名目很多,依據應舉人的條件和考試內容分為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等科。其中以明經、進士兩科最重要:明經一般試帖經和墨義;進士則試帖經、雜文、策論,分別考記誦、辭章和政見時務。進士科的要求比明經科更高,當時有俗語說「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即說明進士科的難度,考上的人數往往只是明經科的十分之一。

唐太宗李世民、武則天、唐玄宗李隆基三人是完善唐朝科舉制的關鍵人物。唐太宗擴充國學規模,進士科錄取極嚴;武則天首創了殿試,並增設取武將的武科舉,但殿試只限於武則天當政時,並未成為唐朝定製;唐玄宗時,詩賦則成為進士科的主要考試內容。終唐一朝,科舉取士約一萬人,唐朝的宰相百分之八十是進士出身,由此可見科舉的影響和成效。值得一提的是,在唐朝,授予新科進士的官職遠較後代為低,唐朝秀才科上上第授正八品上官職,明經科上上第授從八品下官職,進士、明法兩科甲第授從九品上,乙第只能授最小的官從九品下。盛唐著名詩人王維高中狀元後,授官太樂丞,即為從八品下的小官。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唐朝的科舉有點類似現代的公務員招考。

宋朝時,除了取士的數量大增外,對科舉制度的最大改良當屬皇帝加強了對取士過程的控制。自宋太祖趙匡胤開寶六年(973)起,殿試正式成為定製,取中的進士一律要經過由皇帝親自主持的殿試,最後的名單和名次也由皇帝欽定,因而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門生」,而不再是考官的門生,由此減少考官同士子結黨營私的可能性。殿試結束後,宣布登科進士名次,然後由皇帝賜宴瓊林苑,史稱瓊林宴。凡於殿試中進士者均立即授官,不需要再經吏部選試。

科舉經過歷代變遷,到明朝時已經形成了完備的考試製度,共分四級:院試是各地考生參加縣府的考試,由省提督學政蒞臨主持,及格者稱生員,俗稱秀才。鄉試是省一級的考試,每三年舉行一次,逢子、午、卯、酉年舉行,稱為「大比」;如果趕上皇帝喜慶,也會下詔加開,稱為「恩科」。考期一般在秋季八月,所以又稱「秋闈」,主考、副主考均由朝廷臨時選派。鄉試中舉,稱為乙榜,又稱桂榜。取中者稱為舉人,俗稱孝廉,或稱登賢書。考得第一名者,稱解元。會試在鄉試次年舉行,是中央一級的考試,由閣部大臣主持,每逢辰、戌、丑、未年舉行,又稱「春闈」。取中者為貢士,第一名稱會元。殿試則是皇帝親自主持,分三甲出榜:一甲三名,分別稱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干,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一般稱為傳臚。殿試只用來定出名次,能參加的貢士通常都能成為進士,不會再有落第的情況,並從此官服加身,榮耀無比。

不過,科舉制發展到明朝,已經與唐朝科舉大有不同,開始明顯露出僵化的跡象。就考試的範圍來說,唐朝包括經義、時務和經史,而明朝主要是四書五經,其他的知識統統被視為「雜學」。就應試文體來說,唐朝主要是詩賦、帖經、墨義等,而明朝則是八股文。八股文講究形式,其行文格式有嚴格規定,必須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八部分組成,內容只要求因循前人的思想、華麗辭藻、合乎格式即可,不求有獨立思考、創新見解,根本不重考生的實際學識。清朝不但完全承襲了明朝的制度,而且清朝統治者出於私心,屢次大興文字獄,在思想上對士人控制更嚴。舉例而言,晚清時,梁啟超十二歲中秀才,十七歲參加鄉試中舉人,被視為神童。但他自己也承認「帖括(為應付考試而設的八股文範文選刻本)之外不知有所謂經史也」。而他的師傅康有為出身書香世家,自小熟讀經史子集古今典籍,卻十六歲才中秀才,之後六次參加鄉試均名落孫山,失意科場二十年。

唐朝和明清的科舉之所以會有這麼大的差異,主要是二者實行科舉的目的就已經大相迥異:唐朝是為了選才納賢,為國家選拔有用人才;而明清是為了束縛士人的思想,加強君權。數百年來,八股文扼殺了無數人的創造力,明清的科舉也失去了初創時的積極意義,不能造就人才,而選拔出來的人也並非學問出眾之人,這也是為什麼明清許多狀元自及第後就默默無聞的原因。但是,對於常人而言,科舉是步入仕途的唯一階梯,過了這關,就是鯉魚躍過了龍門,就會變化成龍,利祿所在,天下人無不趨之若鶩。

順治十四年(1657)正月二十一日,新年伊始,二十歲的順治皇帝突然發布了一道諭旨,內容並非軍國大事,而是限制八旗子弟參加科舉考試。這道諭令剛好在大比之年伊始發布,顯然有著特別的意義。

清朝以武功定天下,素有崇尚「國語(意為滿語)騎射」的國策。凡八旗子弟,上自皇帝,下到八旗幼童,從一出生就要開始進行「國語騎射」的教育和考核,直到花甲之年才得中止。但自清廷入關後,局面開始有所改變,八旗子弟發現一旦科舉考中,既可以立即升用,得到優厚的俸祿,又可以免去從軍之苦役,於是開始崇尚文學,熱衷於科舉。順治皇帝對此十分憂慮,多次強調說:「我朝以武功開國,頻命征討不臣,所至克捷,皆恃騎射,今天下一統,勿以太平而忘武備,尚其益習弓馬,務選精良。」但仍然不能阻止八旗子弟崇文怠武,以致順治皇帝不得不以諭旨來強行限制。此則故事固然是出於清朝「以武定國」的傳統,卻也說明了在金榜題名後的風光榮耀和高官厚祿的誘惑下,科考給人帶來的誘惑何等之大,就連八旗子弟也不能抗拒。

這道諭旨的背後還透露出一點,那就是科舉名額十分有限,清朝皇帝希望將這些為數不多的名額留給漢人,以此籠絡人心。正因為科舉從來就是一座獨木橋,參試的人數遠遠大於被錄取的人數,時刻要面對僧多粥少的局面。在中國這樣一個政治早熟的國家,科舉自存在之日起,就與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聯繫到了一起。而統治者為了維護形象,選拔出真才實學的人才,也制定各種考場規則,全力採取措施確保考試的公正性和錄取的公平性。這樣,一方面是花樣形式不斷翻新的作弊手段,另一方面卻是日益嚴格的考試紀律和嚴厲殘酷的懲戒措施,由此形成中國歷史上一道奇異的風景線。

丁酉鄉試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拉開了序幕。少年天子順治皇帝去年剛剛順利冊封紅粉知己董鄂妃為皇貴妃,心情大好,突然決定有所作為,要對科舉加以整飭。丁酉的前一科,順治十一年(1654)的甲午,人稱「甲午一榜無不以關節得幸,於是陰躁者走北如鶩,各入成均,若傾江南而去之矣」(《研堂見聞雜記》)。順治皇帝有所察覺警惕,因而不但在選派主考官上格外費心,還事先對考官們告誡說:「考官閱卷有弊者,殺無赦!」語氣十分嚴厲。然而,科場積弊由來已久,似乎誰也沒有太把年輕皇帝的話當回事。

從鄉試,到會試,再到殿試,這是種層層上升的制度,越往上,關防越是嚴密,作弊越難。且會試、殿試均是在皇帝腳下舉行,鎮之以天子之威,行賄者和受賄者均不敢輕易嘗試。因此,在幾級考試中,鄉試就成為最容易產生科場關節的地方。

根據規定,凡國子監監生及府州縣學生員學成者(即通過學政主考的歲考的秀才)、儒士未仕者、官未入流者,都可以參加鄉試,人數不限。一些有錢人家的公子因讀書不熟,才思遲鈍,連秀才都考不中,本來是沒有資格參加鄉試的。但只要打通地方關節,公開納資捐錢,便可附名府縣學,或取得略勝於府縣學生員的國子監監生的資格,名正言順地取得參加鄉試的通行證,不必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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