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艾蓮的遺囑

無論是喝茶、吃巧克力,還是於午飯後找人玩棋牌遊戲、買花格子襯衫、透支信用卡,甚至是在早餐時看體育新聞——我們所有的人都有癮。

也就是說,並非只有抽煙、酗酒、濫用藥物和吸毒等有害的習慣才叫上癮。實際上,任何我們開始想要卻沒必要,但是能滿足心理或生理渴求的事情,都可以稱為成癮。這種成癮行為其實就像你只按一條固定路線上下班,即使條條大路通羅馬那樣簡單。

年輕的心理醫生艾西也有不少成癮行為,特別是當他坐在咖啡館裡的時候。

他習慣要一杯塞滿了冰塊仍不嫌過涼的蘇打水,輕輕地搖晃杯子,隨後點上一支煙,深吸一口,然後一邊喝水一邊慢慢地把煙吐出來。剎那間,煙霧混在了水裡,又被升騰著的絲絲涼氣拖著往上升——整個杯子就變得煙霧繚繞、水汽蒙蒙,看上去特別有趣。

這個動作艾西通常會反覆做好幾次,今天也不例外。他盯著煙霧蒙蒙的杯子看了一會兒,然後把它舉在唇邊,彷彿喝水和抽煙變成了一個動作,緩緩地喝了下去。

他一直低著頭在喝水,直到杯子重新變得純凈和透明,這才抬起慵懶的眼皮,去看坐在他對面的那個男人。

古德曼律師——艾西不錯眼珠地看了他一會兒——老樣子,花白的頭髮,熨燙得沒有一絲褶皺的襯衫和領帶,凝固了的嚴肅的神情,和平時沒什麼兩樣。

不過,今天他葫蘆里賣的是什麼葯呢?艾西有些茫然。

艾西還算年輕,不過而今也已經三十歲了。從之前的心理游醫熬到了眼下這一步,算是很不容易。所謂心理游醫,就是在現行體制下並沒有被納入醫院或機構管制的心理工作者,靠接私活來維持生計的那一類人。通常他們既要與客戶周旋,又要面對專家和教授們的指責和打壓。沒辦法,誰讓這個行業敗類多呢?其實,專家隊伍里有名不副實的,游醫隊伍里的騙子就更多。

艾西不是騙子,於是只好默默地奮鬥,總算獲得了一席之地。他的口碑不錯,名望也在提升,近期內得到了一筆不小的投資,因此順利地開業,雇了些志同道合的年輕人,成立了自己的心理諮詢中心。公司的生意不錯,到了下半年簡直可以說是門庭若市,作為老闆,艾西仍然不願意放棄專業工作,這就讓他的精力常常透支。

然而眼下,坐在對面的男人——古德曼律師約他出來,卻讓他覺得很詫異。

古德曼律師姓古,古月的古,叫德曼。這名字很有趣,也不知道爸媽是怎麼給起的。古德曼的英文剛好就是「Good Man」(好人),於是大家也常常稱他為好人先生。

古律師,或者叫作好人先生,是艾西的老相識了。律師這行壓力大,凡是不舒服的時候,古律師就來找艾西諮詢。反過來說,艾西開業後,出現法律上的問題,也要向律師求助——一來二去,在友情之上,兩人便建立起了牢固的共生關係。

古律師過去常說:「小艾啊,開業吧,別這樣到處打游擊了!沒個固定的場所,這樣每天跑來跑去的,累斷了腿,又能掙幾個錢?要不然我給你投些資?」

不管是不是律師的勸說發揮了作用,反正艾西現在開了業,可古律師的態度又發生了改變。他依然有事就來找艾西,卻從不肯在諮詢中心裡談話。

「出來吧。」古律師現在常常這樣說,「出來說話方便,就你跟我兩個人,省得別人傳閑話。」

兩個大老爺們兒,有什麼閑話可傳的?艾西雖然搞不懂,但他還是遵從了這位長輩的要求。

開業之後,古律師是第三次找他——這次的情況與以往大不相同。雖然律師先生還是打扮得精緻又嚴肅,可眉眼之間似乎掩不住少許慌亂。對於見過大世面、經驗豐富的律師來說,要喜怒不形於色那是小菜一碟,更不要說緊張感應該和他們絕緣了。

艾西不明白律師先生葫蘆里賣的什麼葯,喝完一杯水之後才開口:「好人先生,您今天找我是……」

沒等他把話說完,古律師插嘴道:「哦,小艾,這事情說來話長,你先看看這份東西吧。」他把手從桌子下面拿上來,見服務員過來添水,似乎還抖動了一下,等那姑娘走了之後,這才把一張折好的A4複印紙遞了過來。

這紙似乎被他攥在手裡很久了,既有皺褶又有汗漬。艾西更茫然了,可他也沒說什麼,靜靜地接了過來,然後把它打開。

古律師既然要求別說話,艾西自然也就只好在心裡默念。他掃了一眼,上面似乎是些法律條文之類的東西,短時間內看不明白,只好逐條審視。

只見最上面的第一條是這樣寫的:

「第一條:在我死後,抑或是我失蹤之後,唐彼得先生如尚有工作能力,則可以接受我的財產贈予,得到我咖啡廳的經營權、使用權及一切所有權。我的死亡需要有官方證明,而我的失蹤則由古德曼律師來判定。」

……

啊?這是什麼玩意兒?

僅僅看完第一條,艾西就感到莫名其妙。他抬頭瞥了律師一眼,律師還是老樣子,緊張兮兮的。

讓艾西深感茫然的是,這東西說的是啥?遺囑,還是財產贈予?什麼叫「我死之後」,抑或是「我失蹤之後」?寫這東西的人,到底是快死了,還是正經歷某種危險,即將「被失蹤」?

這一條中的後半部分——最後一句,看起來更加奇怪。死還好說,人死了嘛,入土為安——這年頭房子和地太值錢,不講究入土了,反正把骨灰盒找個地方安放起來,也就算行了。「我的失蹤則由古德曼律師來判定」?失蹤有讓律師來判定的嗎?!

執著於第一條,並不能讓自己更好地理解這件事,艾西只好接著看。

「第二條:如唐彼得先生想要獲得咖啡廳的所有權,則他還須同意本附加條款。唐彼得先生在接手咖啡廳之後的歲月中,若出現死亡、失蹤、入獄、喪失生活自理能力或工作能力的情況,則唐先生必須同意,將咖啡廳的所有權無償移交給麥濤先生。唐先生必須同意本附加條款,方可使第一條生效,即得到我的咖啡廳財產贈予。如其他日出現死亡、失蹤、入獄、喪失生活自理能力或工作能力,又拒絕轉交咖啡廳所有權的情況,古德曼律師有權依照本條例,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理。」

……

艾西覺得自己掉進坑裡了。也不知道是空調開得太涼,還是別的什麼原因,他忽然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這到底是啥玩意兒?!

如果只看第一條的話還好,雖然個別字眼有點奇怪,但總的來說,寫這份贈予書或者遺囑的人,還是個很慷慨的人。不過後面的這一條算什麼呢?既然給了人家,為什麼又要設定條件?本來只有唐彼得這一個受益人(暫且不去管中國人為什麼叫這個名字吧),現在又蹦出一個叫麥濤的受益人,到底是什麼意思?順位繼承嗎?看起來也不像。

艾西只好繼續往下看,可是下面的條款主要是一些具體的操作事項,並沒什麼特殊的,也沒對上面兩條進行任何解釋。

這份遺囑的簽署日期是2009年9月,署名位置是空著的。

艾西倒吸一口涼氣,又抽了口煙,好不容易才開口問道:「好人先生,你讓我看這東西,究竟是什麼意思呢?」

古德曼依舊是一臉凝重,擺了擺手:「沒什麼,我想問問你老弟對此有什麼看法。」

看法?

看法倒是很多,亂七八糟,說不清道不明的。

見艾西無語,律師先生又從提包里抽出一張紙:「好吧,那你再看看這個。」

「哦……」艾西接過來,本能地產生了一種不好的預感。

果然,這張紙和之前的那張沒什麼區別——格式相同,同樣印刷了一行行的條例。

「第一條:在我死後,抑或是我失蹤之後,麥濤先生如尚有生活自理能力,則可以接受我的財產贈予,得到我位於天堂苑那套房子的所有權以及現金一百萬元整。我的死亡需要有官方證明,而我的失蹤則由古德曼律師來判定。」

……

來勁了!這傢伙變本加厲了!艾西在心裡念叨著。

這和剛才的第一條有什麼區別嗎?

區別當然還是有的:受益人不同,一個是唐彼得,一個是麥濤;贈予的財產內容也不同,一個是咖啡廳,一個是房產和現金。

至於第二條,艾西幾乎連看都不用看,便能想到了。果然,實際情況也是如此。

「第二條:如麥濤先生想要獲得房產和現金,則他還須同意本附加條款。如麥濤先生在接手咖啡廳之後的歲月中,出現死亡、失蹤、入獄、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情況,則麥先生必須同意,將房產所有權無償移交給唐彼得先生,而現金則無須退還。麥先生必須同意本附加條款,方可使第一條生效,即得到我的房產和現金。如其他日出現死亡、失蹤、入獄、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又拒絕轉交房產所有權的情況,古德曼律師有權依照本條例,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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