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交配 十一、孤枕難眠

班主任很通情達理,要不然就是急著擺脫這些麻煩:「可以,反正下節課是班會,我把她們叫出來。」

事實上,與這兩位女生聊天,並沒有讓我獲得更多的線索。

我與她們各談了十五分鐘。對於李楠說過的話,除了散播謠言那一節不談,其他的內容都是得到了驗證。她們表示默涵最近確實很古怪,對誰都愛搭不理的。她們也見過她「所謂」的男朋友,只見過一兩次,可沒人知道那男孩的身份。至於「輝輝」這名字,更是無處可查。

不過,總還有個細節吸引了我的注意,兩人都表示,儘管她們一再追問,可默涵始終笑而不答,一直沒透露自己交男友的事實,更不肯提及男友的身份。

這不是很奇怪嗎?小姑娘們,以及小夥子們,不是特別愛把這種事和同伴們分享嗎?

「是不是誤會了呢?也許他們根本不是男女朋友?」我產生疑問。

「不會的,」李夢琴說話特別大膽,「如果說是您和我挎在一起,那也許還有人誤會,因為年齡差距太大,會認為這是年輕的爸爸和女兒在一起,誰知道沒準我就喜歡老男人。但是他倆走在一起,我們不會誤解。」

我有那麼老嗎?

姚曉芳說話含蓄一點,「不會的,」可是她也斬釘截鐵地這樣說,「看模樣就知道她倆好上了。因為放學時候看見的,我當時太過驚訝,居然忘了跑上去問她。但我是絕對不會看錯的。」

告別了花季少女,我又跑回去和段哥商量,事情不能拖著了,我建議他立刻送默涵去醫院做個檢查,我給他留了電話。至於李姐,她的神經已經被打擊得很脆弱了,不想再等待下去,因此馬上說:「小艾,你跟我回家,我把她的日記拿給你複印。」

這樣也好,確實不能再拖下去了。

複印這樣厚厚的一摞紙,是個極度漫長的過程,路邊小店的服務員都慌了,指指厚厚的日記本,她慌了手腳:「都,都要複印?」

我們點點頭。

半個小時的時間裡,李姐一直問這問那,弄得我暈頭轉向,不知道該說實話還是該安慰她。

好不容易複印完了,複印紙的厚度,是原件的三倍,我拎著個大袋子,往回走。

我越是走在繁華的街道上,就越是覺得形單影隻。這兩天發生的事情太多,讓我應接不暇。有一個念頭,在腦子裡蠢蠢欲動:也許,我是該找個伴兒了。

我想起自己多年前的放蕩生活來,匆匆開始又匆匆地結束關係。

在喝醉了酒的時候,我也會坦然自己的空虛。

在同居的時候,快樂很快會被一堆複雜的事情給替代。你不能經常地外出,不能喝太多酒,不能總是與別的女孩子相處,不能這,不能那。

我因此感到困惑,覺得自由被束縛了,很不情願。

分手的那一天,我會特別開心,因為我終於又成為了自由人。我會迫不及待地給哥們兒打電話,約他們帶上酒來我家做客,品嘗我的手藝。我們在客廳里一醉方休,在卧室里追跑打鬧,在廚房裡扭著鋼管舞。

很歡樂,不是嗎?分手的最初幾天,我的家裡人滿為患,大家都有事情干,又玩又鬧,我甚至可以把另一間卧室安排給別人當情侶房。

然後,幾天過去了,幾周過去了。我的房間慢慢寂靜下來。大家都在忙,大家奔著自己的生活,沒有人可以成天圍著你轉,即使你這裡只是個供大家娛樂的空間。

「我在忙。」

「不行啊,家裡有點事。」

「呃,送老婆媽媽去看病。」

越來越多這樣的回答出現在我的邀請里。

一個月之後,沒有人再來我家了——除了少數為節省開支而把我家當作情侶房的那幾對小男女。

我因此開始意識到房間空蕩蕩的難受和嚇人。我開始懷念有一個女人管著我的日子。我開始渴望有個人來罵罵我,當然這傢伙不能是老威,應該是個女人。她等我回家吃飯,更多的時候,是等我回家做飯。我希望被人嘮叨,為一些生活中細碎的討厭的事,而成天愁眉苦臉的。

從有到無,那是一種快樂,是一種自由;而從無到有,等待的時間是彷徨是痛苦是孤單是空虛。

所以,每一次,我分手一兩個月之後,就急著去找個女人,好了幾個月之後,我開始厭倦……

這樣周而復始的垃圾堆生活過了好幾年。

終於,我徹底煩躁了,意識到自己不能這樣下去。剛好那時候沒有女人,我就開始過起了禁慾的生活,像是背上了貞節牌坊那樣守身如玉。直到昨天夜裡,平衡被打破了。

我開始反思,自己到底是圖什麼呢?

羅莉不管她是單純的女人,還是放浪的女人,我忽然滿腦子想的都是她。把丟了錢的事拋在腦後,我想,老威說得對,丟錢是因為我笨,而不是賊聰明。

好吧,我迷迷瞪瞪地走進花店。

「一千朵玫瑰!」我說——哦,說錯了,我還想著那一千塊錢呢,這麼多我抱起來太費勁,何況還拎著一口袋沉甸甸的列印紙呢,「九十九朵吧。」

老闆本來那叫一個開心呀,猛然間發現變成了十分之一,挺無奈的!

我抱著花,在大街上晃晃悠悠。羅莉的單位很好找,因為它太出名了,而且離我家也不遠。

我晃悠了差不多一刻鐘,看見她走出來了。

我認識她的衣服,隔著老遠好像還能聞見她身上的香味。

神魂顛倒中,我從後面追了上去。

我很想跑到背後,直接拍她肩膀,猶豫了一下,沒敢這麼干,怕萬一嚇著她。我已經錯了一次,不能錯上加錯。

我一邊追她,一邊叫:「羅莉——」

聲音不是很大,主要是不好意思,因為一堆人正在看我。

她沒聽見,還是她聽出是我,也不願意理我?

我又叫了一聲。

她還是沒回頭。

壞了!我的心往下沉。然而事已至此,我不能可恥地縮了!

到頭來,我還是拍了她的肩膀。

她似乎嚇了一跳,回頭看清是我,剛想說什麼,又看到了花!

「你!」她決定不和我說話,故意癟著臉,扭頭就走。

「等等。」我抓住她,決定不讓她跑掉,「聽我把話說完。」

「說什麼?我是個賊,是個小姐!你不就是這個意思嗎?」她上班也化妝,只是化得很淡,還是叫我心曠神怡。

「不,我錯了。我沒弄清楚事情真相,就對你亂髮脾氣。是我的錯。」

男人是好面子的,因此總有一個毛病:明明是自己做錯了,還總要一大堆理由來解釋,好像自己是有理由的。殊不知這樣是越抹越黑,因為女人也是要面子的。

明白這個道理,我很陰險的,一上來就誠懇地道歉。

我錯了,就是錯了,而且我就是這個意思。

「然後呢?」羅莉問我。

「沒有然後,我錯了!希望你能接受我的道歉。」

我可壞了,一把搶過她的提包,把花束塞在她的懷裡。如果她把這一大捧花扔掉,這事就算拉倒,如果不,嘿嘿。

「你真的丟了錢?」她接過花。

「是的,我可以給你看看我取錢的憑證,也會告訴你,到底是怎麼發現丟錢的。不過在此之前,我希望你能接受我的歉意。」

「我不接受。」她冷冰冰地回答。

完了,我想,就到這了。

忽然間,她的冷峻融化開來,她笑了,讓人頭暈目眩地笑了:「我不接受你的道歉,因為你也沒做錯什麼。但是你以後不能再像這樣不信任我了。」

「你同意了?」

「同意什麼?」她笑呵呵地看著我,像看著孩子。

「同意跟我去吃個飯呀,你想吃什麼?」

「是你想吃什麼吧?中午說了,是我請客。」

吃的什麼,我已經不記得了。

反正色翁之意不在吃。晚上九點鐘,我們回到家,我先去洗了澡,然後靠在床上,等她洗澡。

等待,一如既往,讓人焦急,閑來無事,我從床頭柜上取出下午的列印紙,開始翻看。

前面的大半本,只不過是女孩子普通的日記而已。心理學是高度侵犯他人隱私的工作,即使事出有因,我也不打算探尋女孩子普通的感情記錄。

我開始往後翻。

很快的,前半本和後半本的感覺截然不同,最簡單的表現是:我開始看不懂了。

由於看不懂,我不由得自言自語地讀了出來:

「你說我在這件事情上騙了你,傷害你的感情,可我就是搞不懂,這件事和你有什麼關係?因為我本來就不是對你說的。你這樣想,就對了,S他從來就沒有和張麗好過,而且我也沒有在這裡胡攪蠻纏。你還要追問多少遍!都跟你說了,這件事不是我做的,如果你還不相信,那你就去問問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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