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是因為阿秋,丁一才有了這個夢嗎?還是因為那天的事,觸動了我由來已久的某種牽念?不知道。到現在我也不知道。日後那丁常以「夢是你的事呀」來敷衍塞責,意思是:這夢與他、與阿秋、與那天的事全不相干。好吧好吧,反正是證據難尋。但這個夢我卻記得清楚,總之是某年某月某夜於那丁酣睡之時,忽一位無名女子翩然而至,與我共舞——

四周寂暗,若虛若無,唯一襲素白的衣裙飄飄展展。

「你是誰呀?」

夜色深沉,但在那素白衣裙的映照下,我卻看她似曾相識。

「以前,咱們見過?」

她惟含笑不語,舞步依然,分毫不亂。

我轉而悄問丁一:喂,她到底誰呀?

那丁年幼,正睡得一無所覺。

我便與那女子舞而又舞,並有絲竹為伴。直至遠處亮起曙光,近處展開了田野、村莊,阡陌縱橫……那舞似具魔力,我雖對這女子心存疑懼,腳下卻不由得隨她進退,欲罷不能……就像我在史鐵生時讀到的一句詩:除非得到煉火的匡救,因為像一個舞蹈家/你必然要隨著節拍向那兒跳去。(艾略特《四個四重奏》)

我目不轉睛地看著她,看她的笑靨似含憂愁,或藏哀怨。很久很久她沒有一句話,從始至終就這麼跳著,輕得像風,像夜的寧靜……但隨著曙光的擴大,她優雅的面容開始模糊,窈窕的身形彷彿融化,素白的衣裙漸與白晝匯為一處……

「喂,你怎麼了?你這是怎麼啦!」

我驚叫著想要抓牢她,貼近她,抱緊她,然而雙手一空,那女子已隱身不見。

我四處尋找,張望,在街道上在城市裡,在千山萬壑般的樓群中喊:「喂喂!你在哪兒?你在哪兒呀——!」

丁一猛醒,懵然呆坐。

喂,那女子你可認識?

年幼的丁一獃頭獃腦地似乎想了一會。

那女子,你可曾見過?丁一睡眼惺忪地「嗯」了一聲,隨即卻又搖頭。

我怎麼看她倒好眼熟?我顧自回想。

我顧自回想時那丁已在母親的催促下穿衣,排泄,洗漱,而後又吃又喝去了。

這是我來丁一的頭一場夢。這夢早於阿秋或是晚於阿秋全無緊要,但從此以後,這不明由來的女子便頻來入夢,騷擾丁一。

其實,芸芸人形之器,我所以選中丁一,重要的一條是看他天生情種。

丁一情種,這已在《白雪公主》的演出中得過證明,現又經其懵懂之夢再次確認。但是但是,何故一定要擇情種而居呢?聽我說,此地有句俗話,「是真才子自風流」,因故可料,情種斷不會是傻瓜。但傻瓜又有何妨?傻瓜豈不更是逍遙樂在?唉,「一朝遭蛇咬,十年怕井繩」呀,傻瓜不由得讓我想起誤入猿身魚體以及托魂犬馬的往事。那類無思無欲的生命真正是過客,實在是瞎活,沒點盼頭,就像永遠編織著一條沒頭沒尾沒有色彩的繩子。丁一一帶嘛,固然也是永遠地編織著一條道路,但這道路卻非其他肉身、動器可比;比如猿魚犬馬那類畜生,半輩子搖頭晃腦,半輩子走來走去,終不過首尾相接的一具圈套!人的道路就不一樣。人的道路千變萬化多姿多彩,蘊含無限可能,孕育無窮盼念,就算痛苦也比著畜類多吧,但有驚訝、讚歎、欣賞和感動作為酬報,我看值得。所以我看中丁一,看好這情種;人的路途何故多姿多彩?你想吧,說到底是一個「情」字。

還有一點:我喜歡此丁的誠實。斷非傻瓜的,不等於就狡詐。你看這丁,魯莽,憨直,甚至有些愚蠻,這樣的人多半誠實。誠實,倒不是說我們就沒有隱私,就沒有必要的伎倆,就可一切公開,不不不,而是說我與丁一互不欺瞞。你說是嗎,哥們兒?/當然當然。/我看你不光老實,而且明白。/你以為傻瓜都老實?是呀是呀,越是傻瓜才越要賣機靈。傻瓜之傻,殊因其總是矇騙著自己。

我與丁一在一起,這話暗示了:我們的分歧,或者說衝突,在所難免。能不能互相妥協一下呢?當然能,有時候能,有時候妥協是必要的,但從根本上看有困難。為什麼?因為作為永遠的行魂,我一向以某種祈盼為鼓舞,而落生為性命的丁一,壓根兒是慾望的點燃。

就說抽煙吧,這事我向來反對,可他不聽,抽起煙來哼著小曲兒飄飄然你瞧吧那叫愜意!我說哥們兒,肺!肺反正是你的,心臟也是你的,從頭到腳可全是你的你掂量著得了。你猜他怎麼說?他說那你可還操的什麼心呢?我心想得得得,丁一哎丁一,那你就抽!抽死你吧於我何損?就像此地的一首詠嘆調所唱:「你前晌死了,後晌我蘭花花走!」你丁一死了我還是我,我有的是地方去,永遠的行魂何苦跟你這短暫的生命一般見識!所以我敢說抽煙這事沒我的責任。為什麼夢裡他從來不抽?夢是我的領地,我不抽,他抽個屌!醒了他抽,我勸歸我勸,他不聽那我沒轍。

再說饞。走到街上,一見了好吃的他就走不動,也不管那東西干不幹凈他立刻雙目如炬,唾液盈唇,「咕嚕咕嚕」滿肚子豪情。我說哥們兒悠著點兒,那東西臟。我說你瞧這蒼蠅,比您牙多,剛從廁所那邊兒來!可他先生已然落座,好話只當耳旁風,感覺即刻集中於鼻、口、胃一線,再往下延伸終於會有什麼後果哪還顧得上?嗚呼,正所謂忠言逆耳!

說到妥協,有時候是必要的,不得不。還比如吃,吃是必要的,入鄉隨俗嘛這我理解,否則糧草一斷身魂具損。說句閑話吧,這地方有個故事,說是有位遐邇聞名的雅士,某日宴請各方好友,客人們來了,卻見正堂之上不佛不道地供奉著一袋子糧食。眾愕然,謂與主人聲名不符。雅士因問:「此物何名?」眾皆不悅,疑為戲弄。卻見雅士棄冠而跪,朝那物一拜再拜,而後道:「其名雅根!」

不過呢,吃,在我是不得已而為之,在丁一一帶卻常常演成目的,甚或榮耀。「您吃了嗎?」——這算恭維,抑或祝願,設若對方囁嚅,又可能弄成了譏嘲。說真的,吃飯這事真也荒唐,從春忙到冬,從生忙到死,無非是香了這兒臭了那兒,一些有機物把人體當成旅遊點、把腸胃當成跑道罷了。丁一一帶怎這風俗!人們還說這就是生命,是生命之必需。可在我諸多的旅行中,您信不信我到過完全用不著吃喝屙撒的地方?什麼?您說那樣就不能算生命?好吧好吧,那麼請問:何為生命?生命,咋回事?量你答不出。告訴你得了:大凡存在,皆生生不息,不是生命又是什麼?一切都在新陳代謝,滾滾如流,綿綿不絕。一切都是永恆的傳揚,一切都是這永恆傳揚之一節,之一點,之一環,之一縷,之一息尚存而已! 只不過新陳代謝的方式繁雜,看慣了三維肉身這一套,別的你認不出了。另外的生命方式說了你也不信,你也不懂,說了你也想像不出,你在你的時空之維坐井觀天,自以為是地觀察呀,實驗呀,猜想呵,思辨呀,但你永遠不可能知道其他維是怎樣的存在,是如何地傳揚。 比如另外的新陳代謝,就無需乎像丁一一帶這麼啰嗦,這麼腌臢,甚至於這麼危險。

說到這兒,我倒忽然想通了一件事:猿魚犬馬一類之所以再難進化,或許就因為此等器具用於進食的時間過多。你看它們鎮日奔走,刨、挖、啃、咬,尋尋覓覓,所為者無非一個吃字!整天吃,乃至徹夜地嚼,哪兒還有功夫干別的?頭腦於是不能成長,思想於是無法展開,情感所以無從誕生,因而,就算魂居其中吧,料也難有作為。吃,然後睡,吃,然後睡,然後屙,連交配的時間都壓縮得緊,慌裡慌張敷衍了事,我猜若非關係到種群興亡連那事兒它們都沒空干。人是怎麼成長起來的?人,怎麼成為人的?有一種意見說是由於勞動,哎,無知無知,依我看這就叫無知。你幹嗎勞動?有吃有喝不就得了——譬如猿魚犬馬,你幹嗎還要忙這忙那,處心積慮?要是沒有一個「情」字的督促,好漢、孬種一樣都娶得上媳婦,誰不知道「舒服不如倒著」?又有一種意見相信是因為語言,這明顯深刻了許多。但是,你為啥要說話呢?你最想對之傾訴衷腸的,是誰?若非一個「情」字的吸引,這嘴光用來吃是否也就夠忙的了?像魚那樣搖頭擺尾一無聲息,不也一輩子?是嘛是嘛,因為情啊!進而因為愛!因為孤獨所以你嚮往別人,因為恐懼所以你欲結同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因而你想看看那些與你一樣的身器中是否有著與你一樣的嚮往。語言這麼發生了。勞動就這麼促進了。人就這樣不再滿足於吃喝繁衍,同時脫離了畜生。

其實,身器都是畜生。秦漢——後面我會講到他——說過一句話:「人與人的差別,大於人與豬的差別。」這話好讓一些人惱火,說這是罵人。其實此言絕無惡意,不過道出了一個事實:無論身體之構成、器官之配備、生理之功能,人與別的動物實在並無大異。據說,老鼠的基因就跟人的很像,黑猩猩的更是跟人只差著那麼一點點。真正的差別,或最要緊的不一樣,是心緒,是嚮往,是情懷和思想。然而這些方面,又有誰與誰的差別大得過人與人呢?再一個證據:人有時比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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