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a)對自然的觀察 Ⅲ.將自然當作一有機整體來觀察

1.無機物的組織:比重,凝聚性,數

考察有機物的時候,外部只考察其形態,內部只考察形態的內在方面,這樣的考察辦法,事實上已不復是一種對有機物的考察。因為,那應該具有相互關係的兩個方面只被設定為各不相干的,因而使那構成有機物的本質的自身反映,被揚棄掉了。我們在這裡要做的毋寧是把已經試驗過的內外比較法應用到無機物上來;在無機物里,無限的概念只是內在的本質,它潛藏於內部,或者外落於自我意識之中,而不再象在有機物那裡一樣具有它的客觀呈現了。

因此,這種內在與外在的關係還應該在它自己的領域裡予以考察。

首先,有機物的形象的內在方面,在一個無機物這裡就是簡單的個別性:比重。作為一種簡單的存在,比重也象它的唯一規定性、數那樣可以被觀察,或者更明確地說,可以通過觀察比較而被發現,因而似乎可以構成規律的一個方面。

而形狀、顏色、硬度、韌性以及無數的其他特質將會共同構成規律的外在方面,作為內在規律性、數的外在表現,這樣,兩方面就可以互為映象。

可是由於否定性在這裡不是被了解為過程或運動,而被理解為靜止的統一或簡單的自為存在,所以這個否定性就毋寧呈現為這樣的東西:事物因它而反抗運動,並因它而保持自己於其自身,與運動過程漠不相干。但是,由於這個單一的自為存在是一個與其他自為存在漠不相干的靜止的東西,比重於是就成了與其他屬性同時並存的一個屬性;而既然同時並存,它與這些屬性之間的一切必然關係或一切規律性也就一律不存在了。——比重作為這樣的單一的內在,在其自身中是沒有差別的,或者說,它只有非本質的差別;因為它的純粹的單一性把一切本質的區別都取消了。因此,這種非本質的差別,亦即數量或大小,就必須在對方中即在其他屬性的復多性中建立它的映象或他物,以便因此而成為一個區別。如果這個復多性本身綜合起來被規定為對立的單一性,或凝聚性因而這個凝聚性成為在他物中的自為存在,就象比重之為純粹的自為存在那樣,那麼第一,這個凝聚性乃是不同於前一規定性的、純粹的、建立在概念里的規定性,而建立規律的辦法因此也將是在前面討論感受性對激動性的關係時已經談到過了的那種辦法。——其次,在這種情況下,這個凝聚性作為在他物中的自為存在的概念,僅只是與比重相對的那一方面的抽象,其本身並無存在。因為在他物中的自為存在是這樣的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里,無機物要把它的自為存在表示為一種自我保存,它就依靠這自我保存而不至於成為這個過程的一個產物。但這恰恰是違背無機物的本性的,它的本性里本來沒有目的或普遍性。它的過程勿寧只是它的自為存在,是它的比重賴以揚棄其自身的那種特定的行為。而它的凝聚性會在其中達成其真實概念的這個特定的行為和它的比重的特定的大小或數量,這兩者乃是完全互不相干的兩個概念。如果我們完全撇開行為的種類不管而考慮數量觀念,也許我們會想到比如這樣的一種規定:作為一較高的自在存在、較大的比重比較小的比重更會拒絕參入於過程。但是相反的,自為存在的自由則只在輕便中才能與一切事物發生關係而又保持自身於事物的多樣複雜之中。只有內涵而沒有關係的外延,乃是一種空無內容的抽象,因為外延構成內涵的實存(或實際存在)。但無機物之保存自我於其關係中,前面已經說過,並不是自我保存的本性,因為無機物本身沒有運動原理,或者說無機物的存在並不是絕對的否定性和概念。

反之,如果不把無機物的這另一方面視為〔運動〕過程而視之為固定不變的存在,那麼這個另一方面就是普通所說的凝聚性。凝聚性是一種單一的感性特質,它的對方是鬆散了的環節,它分散而為許多互不相干的特質或屬性,而又象比重那樣歸屬於凝聚性之下;於是許許多多互不相干的屬性結合一起就構成凝聚性的對方。但在這裡,正如在別處一樣,數是唯一的規定性,數這個唯一的規定性不僅不表示這些屬性相互的關係和過渡,卻恰恰表示根本就沒有任何必然關係,按照它的本性說,它代表一切規定性的消滅,因為它所代表的規定性乃是一種非本質的規定性。因此,可以說,一系列的物體,如果它們之間的差別在於它們的比重上的數的差別,而另一系列的物體,其間差別在於屬性的不同,那麼這兩系列的物體就決不互相平行,即使為了把事情化繁為簡而只選取其中的一兩個,情況也並無改變。因為事實上構成這個平行之另一面的,只能是這一整束的屬性。為了把這一整束安排整齊,使之連成單一的整體,觀察意識隨手可以現成取得這些屬性的數量大小不等的規定性,但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呢,它們的區別又表現為質的區別。現在,在這一大團里,那應該被稱為肯定的或否定的並且會互相揚棄的東西——一般即指公式的繁密結合在一起的內部組成與外在展開,——

乃是屬於概念的;而概念則恰恰通過屬性因之而被視為單純的存在物的那同一條道路已被排除掉了。在這種存在里,任何屬性都不具有對其他屬性的否定性質:每一個屬性也都如其他屬性同樣地存在著,而且它也不以什麼其他方式指明自己在整體內部組成上的地位。——在一個依照平行的差別排列起來的系列裡(姑且設想其關係是兩方面同時增加或者僅只一方增加而另一方減少),其中要緊的表現,只是這個集合體,即構成規律之一方面以與比重相對待的那個整體的最後的那個簡單表現。但是這一方面,就其為存在著的結果而言,也不過就是前已提到過的那種個別的屬性罷了;比如說,就象普通凝聚性這樣的東西,在這種個別屬性之旁,還有包括比重在內的許多其他的各不相干的屬性,它們之中的每一個都可以同樣地完全有權,也可以說同樣地完全無權被選為整個另一方面的代表,每一個都僅僅代表其本質,用德國話說,僅僅把本質呈現出來,而並不就是事情本身。因此,前面那種企圖,想發現一些物體系列,其兩個方面平行地前進,而又按照包括這兩方面的一條規律來表述物體的本性,那樣的企圖,就必須被視為是一種不知道它自己的任務和達成其任務之手段的想法。

2.有機物的組織:類屬,種,單一性,個體

前面我們曾把呈現於觀察意識面前的有機形態的內外兩面的關係立即轉移或者說應用到無機物範圍里去。現在我們可以較詳細地說明所以這樣做的原因,並從而看到這種關係的另外一種形式。在有機物里,根本就不象在無機物里那樣,有什麼好象令人可以進行這樣一種內外關係之比較的東西。無機物的內在是一個簡單的內在,它在知覺面前呈現為存在著的屬性,因此它的規定性本質上就是數量或者說大小,它作為一種存在著的屬性是與外在或許多其他的感性屬性互不相干的。但有機物的自為存在卻不象這樣出現在它的外在的對面,而是在其自身以內就包含著他物或對方的原理。如果我們把自為存在定義為簡單的保存其自身不變的自身關係(einf ache sic her halt ende Beziehungaufsichselbst),則它的他物或對立就是簡單的否定性,而有機物的統一體就是自身持存不變的自身關聯與簡單的否定性這兩者的統一。這個統一,就其為統一而言,是有機物的內在,有機物因此內在而本身是普遍的,或者說,它因此就是類屬。類屬對於它的現實,類屬有自由,比重對於形體,比重有自由,但兩種自由不同。比重對形體的自由是一種存在著的自由,或者說,它是作為特殊的屬性而站在一方面的。但因為它是存在著的自由,它就也僅僅是本質上屬於這個形態的一個規定性,換句話說,它是這個形態作為本質因之而成為一有規定的本質的那樣一種規定性。但是,類屬的自由乃是一個普遍的自由,它與這個形態或它的現實是各不相干的。因此無機物的自為存在本身所有的那個規定性,在無機物那裡只歸屬於它的存在,而在有機物這裡則歸屬於它的自為存在了。因此,雖然無機物那裡規定性已經同時僅僅是屬性,但究竟它還具有本質的身分,因為它是作為簡單的否定物與那作為為他存在的實際存在互相對立著的,而這個簡單的否定物歸根結底就其最後的個別規定性而言乃是一個數。但是有機物是一個個別性,個別性自身是純粹的否定性,因而它已將固定的數規定性從其自身中予以消除,因為固定的數規定性是屬於漠不相干的存在的。所以,只要有機物在其自身含有漠不相干的存在環節並從而含有數這個環節,那麼數就只能被視為在它那裡的一個偶然的東西而不能被視為它生命性之本質。

但是現在,雖然我們已經指出純粹的否定性亦即過程的原理並不落於有機物以後,並且說明有機物並不在其本質中把純粹否定性當作一種規定性,而毋寧個別性自身本來是普遍的,但這個純粹的個別性卻並不因為它的環節彷彿總是抽象的或普遍的而其本身在有機物裡面就能說是得到了發展的、現實的。相反,這種得到了發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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