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日本橋的刑警 第五節

時針指向了六點。這個季節的六點天還沒黑,但靖國路上的汽車都已打開車燈。

上杉和其他偵查員一起坐在路邊的車上,盯著旁邊大樓的入口。岸田的事務所就在那棟樓里。他們已經確定岸田就在裡面。大樓還有一個後門,那裡也處於監視之下。

他們還沒拿到逮捕令,今天只是非強制性地要求他接受偵訊。但上杉知道,逮捕令的下達只是時間問題。

加賀在人形町新發現了大中小三種陀螺,買了一整箱回來。據說這些陀螺不是來自遭竊的玩具店,而是就擺在民間藝術品門口。陀螺線都是組繩。

「光買陀螺線很難,所以他肯定也買了陀螺,但又不方便去他偷過的商店買,便另找了一家賣木質陀螺的店。」

陀螺分三種,陀螺線的型號也各不相同。加賀認為,岸田為了確認哪根繩子更合適,肯定碰過多個陀螺。

他的見解是正確的。對這些陀螺上的指紋進行鑒定後,警方發現其中幾枚同取自岸田名片的指紋一致。

下一步,只要弄明白岸田為何一定要把那個可疑的陀螺送給孫子就可以了。加賀對此也進行了推測。

「岸田要作十號去兒子家時,大概發生了和陀螺有關的事吧。不然,他不會非那麼做不可。」

到底發生了什麼呢?為查清此事,加賀此刻正在岸田克哉家中。他認為應該能從克哉的妻子玲子那裡打聽到什麼。

六點半時,上杉的手機響了。

「我是上杉。」他說道。

「我是加賀,剛從岸田克哉家出來。」

「打聽到了?」

「對,跟我想的一樣。岸田要作十號就把陀螺放在包里了,是和玩具店被偷的那個一樣的陀螺。之後陀螺被他孫子發現了。」

加賀語速很快,但上杉還是明白了。

「原來如此。既然說了要將陀螺送給孫子,就不能反悔了。」

「我已經若無其事地將繩子不一樣和岸田的不在場證明沒有意義的事告訴了玲子。她可能正在給岸田要作或她丈夫打電話呢。」

「我知道了,接下來就交給我吧。」上杉說完便掛斷電話。

大約十分鐘後,岸田出現在大樓入口處。他的表情明顯很緊張,逐漸變弱的陽光加重了他臉上的陰影。

上杉給同事遞了個暗號,下車徑直走到岸田面前。

看到有人站在面前,岸田並沒立刻作出反應,而是茫然地抬頭看著上杉,大概滿腦子都在想別的事情。

即便如此,在認出上杉後,他還是驚訝得瞪大眼睛,但並沒發出聲音。

「岸田先生,」上杉說道,「有些事要問您,能跟我走一趟嗎?」

岸田半張著嘴,眼睛瞪得渾圓。因為臉頰太瘦,他整張臉看起來就像骷髏。

很快,他有氣無力地垂下頭,一言不發,雙腿發軟。

二十七年前,大學時代的師兄清瀨直弘聯繫上我,說他想開一家保潔公司,希望我能幫忙。當時我剛開了一家稅務師事務所,工作很少,因此二話沒說便答應下來。我知道清瀨的人品和能力,相信他不會太失敗。

結果,他的事業取得了巨大成功,遠超我的想像。我沒想到那是一個有那麼大需求量的行業。公司在眨眼之間變大了。

我想那應該是清瀨結婚後不久,他決定再開一家公司,專門處理保潔公司的稅務,並讓妻子三井峰子當社長,給她發薪水,還為此給她開了一個銀行賬戶。賬戶雖然名義上是峰子的,但實際由我管理。儲備這些資金是為了不時之需。

二十年過去了,我的清瀨夫婦關係很好。如果說有什麼變化,就是他們夫妻倆的關係。您也知道,他們離婚了。我不太清楚具體原因。離婚後,清瀨便請宮本祐理當秘書,但我想至少她們離婚並不是因為宮本的出現。至於我為什麼會這麼想,以後再說。

兩人沒有對薄公堂,而是選擇協議離婚。峰子請了律師,要求依法分割財產。她們對兩人名下的銀行賬號進行了公證,當然我也在場,但並沒多說話。

峰子得到了應得的部分。清瀨的賬戶中沒有用途不明的支出,峰子也同意了分割方案。就這樣,離婚事宜順利解決,我也認為不會再有問題。

但到了這個月,峰子聯繫了我,說有件事想見面確認,還讓我不要告訴清瀨。當時我完全不知道是什麼事。

我們在東京站旁邊的咖啡館見了面。峰子看起來比離婚前更加年輕。我看她生活得很充實,也就放心了。

我們閑聊了一會兒,峰子便進入正題,是關於宮本祐理的事。她聽說宮本當了社長秘書,還是清瀨的戀人,想確認是否屬實。我剛才說他們離婚並不是因為宮本祐理,就是因為峰子的這番話。離婚時,峰子甚至不知道有宮本其人。

我回答說不知道。我的確不知道。宮本原來是清瀨中意的女招待,不太可能什麼事都沒發生,但清瀨從未跟我說過。

峰子說,宮本祐理即便是清瀨的女朋友也沒關係,她只想知道兩人的關係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我由此察覺了她的目的。如果兩人果真是在他們離婚前便開始交往,她就打算向清瀨所要精神賠償金。我回答說,我連清瀨和宮本祐理是什麼關係都不知道,即便他們是戀人,我也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於是峰子問是否可通過賬戶收支情況查明此事。她認為,如果宮本是清瀨的情人,清瀨肯定給過她錢,或者給她買過貴重的禮物。

賬戶的收支情況在兩人簽離婚協議時就已調查過。我一說起這一點,峰子又懷疑清瀨隨便理了個名目,把公司的錢轉入了情人的賬戶。的確,身為社長,清瀨能夠這麼做。但我否定了她的猜測。如果清瀨那麼做,姑且不說別人,起碼我會知道。我對峰子說,有我把關,請相信我。

但峰子並不同意我的說法,甚至說我是清瀨的朋友,可能會包庇他。她堅持要看公司的賬本,而且似乎已經打算另請稅務師或會計師進行調查。

那時我便有了一種不祥的預感,覺得事態開始朝不好的方向發展。

然後,峰子說出了我最擔心的事。她提起了二十年前創立的那家子公司,想差那個賬戶的現狀。在簽離婚協議時,那個賬戶作為實質上的公司資產被排除在外。

我拚命裝出平靜的樣子,心裡卻非常緊張,因為我不想讓人知道那家子公司的情況。

從多年前起,我便開始未經社長峰子許可擅自從他的賬戶里取錢。不僅如此,我還利用清瀨全權委託我負責子公司的會計事務之便,暗地操作,使得遠高於稅務師報酬的錢流向我的事務所,金額大概多達三千萬。

我將這些錢都用來還債。稅務師事務所的經營狀況不好,我還因賭博欠下不少錢。我想在清瀨尚未發現時還回去,但直到今天都沒能還上。我們約好一周後在同一家店見面,便就此分開。但這件事讓我一直寢食難安。我請她先不要向任何人說起這件事,可如果我一直放手不管,她肯定會開始行動,或許會請律師直接跟清瀨交涉。清瀨肯定不在乎,反正他沒做虧心事,可以任人調查哦,但我就完了。

我不知該如何是好,日子卻一天天過去。一周後,我與峰子如約見面。她非常著急,讓我感覺如果什麼都不做,她現在就可能回去找清瀨。我焦躁起來,脫口說出在兩三天之內會給她一份報告。實際上我根本毫無頭緒。

我徹夜未眠,第二天仍一直在想應該怎樣對付峰子,然而什麼都做不了,時間卻比平時流逝得更快。

我也不知道腦子裡何時有了那種想法,只是清晰地記得,傍晚離開事務所時,我已下定決心。證據就是我往兒子家打了電話,告訴兒媳我會在八點左右過去,這是為了給自己製造不在場證明。對,那個邪惡的想法就是讓峰子死。

我架著公文包朝小傳馬町出發。上次見面時,我問了峰子的住址。

坐地鐵時,我發現了一件事,於是在人形町站下了車。我發現自己還沒有殺人方案。力氣大的人或許能徒手將人掐死,但我完全沒有自信,也不認為現場會有適合當兇器的物品。

我想找件刀具,便開始在人形町轉悠。人形町有各種各樣的商店,不久我便在一家商店門前停下腳步。那是一家叫刻剪刀的刀具專營店,是創辦於江戶時代的老店,陳列柜上擺放著手工製造的菜刀、剪子和鑷子等物品。

我被那些物品的氣勢壓倒了。尤其在看到像是由兩把切生肉的刀組合而成的大型裁切剪時,我不由得向後退去。

我覺得自己用不了刀具。這不是切肉或魚,如果無法立刻致死,她便有可能逃掉。即便很順利,血也可能濺到我身上,事後兇器也很難處理。況且如果在這種地方買刀,警方在調查時肯定會發現。

如果不用刀具,那用什麼當兇器呢?如果既能不讓她出聲,身上又不會濺到血,就只有絞殺了。我決定找繩子。我戴著領帶,卻不能使用。我覺得領帶的纖維會留在勒痕上成為物證。

繩子哪裡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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