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部 回延津記 第三章

沁源縣有個牛家莊。牛家莊有個賣鹽的叫老丁,有個種地的叫老韓。老丁除了賣鹽,還賣鹼,還捎帶賣些茶葉、煙絲和針頭線腦。老丁雖賣鹽賣鹼,但家裡並沒有鹽土場,所賣的鹽鹼,都是從縣城鹽鋪鹼鋪躉來的,再走村串鎮零賣。走村串鎮做買賣的人,本該愛說話,但老丁一天說不了十句話。到一個村子,人問起鹽的價錢,鹼的價錢,茶葉、煙絲和針頭線腦的價錢,老丁都伸指頭比劃。人問:「不能還價呀老丁?」

老丁搖搖頭,也不說話。人又說:

「做生意,哪有不能還價的?」

老丁黑著臉,不再理人。十里八村,都知道牛家莊有個賣鹽的老丁脾氣軸。

老韓是個種地的。種地整天和牲口、莊稼打交道,本該不愛說話,但老韓一天得說幾千句話。也是在田裡種地憋的,不種地時,在街上碰見人,有事沒事,都要與人說上幾句。幾句話下來,別人還沒入題,他已經說到了趣處,攔住人不讓走。村裡的人,見老韓過來都躲。這時老韓就急了:「媽啦個逼,說句話,費你個啥?還躲?」

但老丁和老韓是好朋友。一個不愛說話,一個愛說話,本不該成為好朋友,但兩人有一個共同的愛好,一到深秋,地里的莊稼收了,第二年的麥子也種上了,兩人愛上山打兔。老韓看到一個兔子跑出來,愛將火槍從肩上卸下來,平端著瞄準。老丁打兔槍不離肩,砰的就是一槍。老韓瞄準的工夫,兔子早鑽到了樹棵子里;老丁肩不卸槍,往往一槍中的。出門三天,打兔歸來,老韓槍上挑不了幾隻兔子;老丁得帶一個背簍,簍子里沉甸甸的,都是兔。除了兔子,有時老丁還能打到野雞、獐子和狐狸。打兔的習慣不一樣,兩人本不該一起打兔,但兩人除了打兔,還有一個共同愛好,愛唱上黨梆子;為了一個唱戲,兩人走到了一起。老丁平日不愛說話,但一到唱戲,像換了一個人,口舌翻飛,字正腔圓,精神煥發。兩人本是朋友,但唱起戲來,或是朋友,或是夫妻,或是父子。兩人唱《吳家坡》,唱《闖幽州》,唱《白門樓》,唱《殺廟》,也唱《殺妻》。有時唱一個摺子,有時連走一本戲,全看二人的興緻。唱起大本戲,往往忘了打兔。唱到趣處,老韓背著槍在轉圈:「妻呀,我去京半年,回來後,聞聽些許閑話;你不在家中安心料理,出門做甚?」

老丁馬上作撩裙子科,給老韓作揖施禮:「夫君,冤殺奴家,容我細細給你道來。」

老韓用嘴敲起鑼鼓點,拉起弦子,老丁抖著水袖狀開唱。

或,老丁一聲長喊:

「兒呀,此語差矣,轉來!」

老韓馬上背著槍轉來:

「爹爹,此事你有所不知。」

老丁忙用嘴敲傢伙拉弦,老韓開唱。

兩人是朋友,兩家的老小也走得近。老丁有三男二女,老韓有四個閨女。老丁的小女兒七歲,叫胭脂,老韓的小女兒八歲,叫嫣紅。嫣紅和胭脂,常在一起割草。這年秋天,八月十五頭一天,兩人又到河邊割草。割了一下午草,天快黑了,兩人背著草回家。越過莊稼地,前邊是條大路,兩人看見前頭路邊,躺著一個物件。似是件棉襖,又似個褡褳。兩人都想撿這物件,從莊稼地往路邊跑。嫣紅比胭脂大一歲,跑得比胭脂快,早一步跑到物件前,撿到手裡。原來是一隻布袋。嫣紅拎了拎,布袋有些沉,便將這隻布袋,擱到自己草筐里,背回了家。回家給娘一說,嫣紅的娘,也就是老韓的老婆,啪地扇了嫣紅一巴掌:「拾啥不成,拾布袋,拾布袋是氣。」

嫣紅哇的一聲哭了。老韓老婆打開布袋,卻吃了一驚,原來裡面躺著一堆大洋。倒出來數了數,整整六十七塊。晚飯時候,老韓從地里收工回來,老韓老婆將老韓叫到裡間屋,將布袋和大洋讓老韓看。老韓看著白花花一堆大洋,也傻了眼。張張嘴,說不出話;再張張嘴,還是說不出話。老韓平日挺能說,面對意外之財,不知從何說起。兩口子一夜沒睡,盤算大洋的用途,或置兩畝地,或蓋三間房,或添幾頭牲口;一樁事情,似花不了這許多。說著說著,老韓激動起來,話匣子打開了,說了一夜;說的全是置地蓋房添牲口之後的光景。第二天一早,老韓老婆將嫣紅叫過來:「昨天拾布袋的事,你就忘了吧。」

又說:

「漏出半點風聲,我用繩子勒死你。」

嫣紅嚇得哇的一聲又哭了。

吃早飯的時候,老丁來了。老韓以為老丁來商量秋後打兔的事,老丁卻開門見山:「聽說嫣紅昨天撿了個布袋?」

老韓知道昨天嫣紅和胭脂在一起,便說:「回來讓她媽打了一頓,布袋裡是半袋干糞。」

又嘆息:

「老話說,拾布袋是氣,不知應到哪一宗。」

老丁比老韓小兩歲,笑了:

「哥,俺胭脂當時摸了摸那布袋,裡邊好像是錢。」

老韓知道瞞不住了,說:

「還不知是哪個買賣鋪子的生意人,不小心丟在了路邊;沒敢動,等著人家來認呢。」

老丁:

「要是沒人認呢?」

老韓有些不高興:

「沒人認,再說沒人認的事。」

老丁:

「要是沒人認,咱就得有個說法。」

老韓:

「啥說法?」

老丁:

「這布袋是胭脂和嫣紅一塊撿的。」

老韓急了:

「布袋現在我家,咋是你閨女撿的?」

老丁:

「我聽胭脂說,她倆一塊跑到布袋跟前;嫣紅比胭脂大一歲,欺負了胭脂。」

老韓拍了一下大腿:

「老丁,你想咋樣吧?」

老丁:

「一人一半。別說是兩人一塊撿的,就當是嫣紅撿的,胭脂在旁邊看見了,俗話說得好,見了面,分一半。」

老韓:

「老丁,你這不是耍渾嗎?」

老丁:

「我不是在乎這個錢,是說這個理。」

老韓:

「你要這麼說,咱倆沒商量。」

老丁:

「要是沒商量,又得有個說法。」

老韓:

「啥說法?」

老丁:

「就得經官。」

事情一經官,撿到的東西,明顯就得沒收。老韓聽出來老丁的意思,我好不了,也不讓你得著便宜。兩人一塊打兔唱戲,好了二十來年,老韓沒發現老丁遇到大事,為人這麼毒。平時不愛說話,怎麼一到骨節上,話一句比一句跟得上呢?嘴比唱戲還利索呢?可見他說的這些話,來之前早想好了;可見兩人平日的好,都在小處;一遇大事,他就露出了本相。不是說老韓貪財,捨不得分給他錢,而是這理講不通。既然已經撕破了臉,就是再分錢給他,兩人也算掰了。老韓也賭上了氣:「這布袋是撿的,不是偷的,你想往哪兒告,你就往哪兒告吧。」

老丁也不示弱,轉身走了:

「正好,我今天要去縣裡進鹽。」

但事情沒等經官,老丁還沒從縣裡告官回來,到了下午,布袋的主人找上門來。布袋的主人,是襄垣縣溫家莊給東家老溫家趕大車的老曹。八月十五頭前,老曹拉了一車黃豆,到霍州去糶。霍州黃豆的價格,每斤比襄垣縣多二厘。襄垣離霍州三百多里,一去一回,要走五天。去時是重車,要走三天;回時是空車,只要兩天。老曹在霍州糶完黃豆,不但結了這回黃豆的賬,連霍州糧棧夏季欠老溫家小麥的錢,也一併結了;共六十七塊大洋。空著車往回走,身上乏了,在車上半睡半醒,由著牲口往前走。路過沁源縣牛家莊村頭,走到河邊,一過溝坎,車一顛,裝錢的布袋滑落到地上。等車進了襄垣界,才發現布袋丟了,老曹驚出一身汗。急忙順著原路回頭找,但路上哪裡還有布袋的蹤影?老曹只好一個村莊一個村莊打問,誰家撿了布袋。從昨天晚上找到今天下午,問了百十個村落,口乾舌燥,水米沒打牙,沒有問出布袋。本想沒了指望,到了牛家莊,照例一問,純粹為了心安,沒想到牛家莊大人小孩,都知道老韓家拾了布袋。本來大家不知道,讓賣鹽的老丁一鬧,大家全知道了。老曹便尋到老韓家。老韓見瞞哄不住,一邊恨老丁無端尋釁,敗壞人家好事,一邊只好將布袋拿了出來。老曹一見布袋,一屁股癱坐到地上,將布袋裡的銀元倒出來數了數,分文不少。老曹站起身,向老韓作了個揖:「大哥,沒想到能找著布袋。」

又說:

「大哥,除了是你,換成我,撿了布袋,也不會拿出來。」

又說:

「路上我找了一條繩,找不著布袋,我也就上吊了;六十多塊大洋,我賠不起東家。」

又說:

「賠起賠不起是一回事,回到家裡,跟老婆就不好交代;我不上吊,老婆也得上吊。」

又端詳老韓:

「大哥,看你是個種地的,卻不貪財;一星半點不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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