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易笙的第一次冷戰,現在想來,彼此都還適應得不錯。
升上高中後,易笙依然為校籃球隊效力,戰果還很不錯,足以讓他們班頭忍耐他始終在中下游徘徊的成績。
我總是忍不住地想,估計作弊考上來的筒子應該不止他一個,才能讓他掛在年紀倒數一百位的安全線——我們學校是市內數一數二的重點中學,只要能在年級前250位,都是能上重點線的。
尤其我們這一屆還攤上了一個名頭甚是不俗的新校長,以前是全國十佳高中的副校長,現在翻身掛了正,自然想要做出一番成績。
他組織上一屆的學姐學長們逐個給他們母校的准畢業生中的前二十名打電話,勸他們考我們學校。至於附屬初中的我們,成績好點兒的幾乎沒有選擇餘地,非得考本校不可,不然就用輪番疲勞轟炸戰術煩死你!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學校竟真的在中考中撥的頭籌。
不過,既然易笙都能混進來了,那有其他的例外也不算太奇怪。
我潛意識地排除了他正不斷進步的軌跡,箇中理由自己也不明白。而我的生活和初中幾乎一樣,不追星不戀愛,每天除了看書還是看書,只偶爾在筆記本上塗塗寫寫。
老師很待見我這樣的學生,雖然沒有一技之長,但平日里乖巧聽話,成績又優秀,正是他們眼裡根正苗紅的好學生。
而我之所以會被重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客觀因素——我在中考時發揮出一貫的平穩,成績雖然優秀,卻也無法在整個市出眾,沒能擠進高手雲集的實驗班。
好在,他們不屑和我們一起拼排名,我才能持久地呆在年級前十,年年都攀上櫥窗的紅榜,給我們老班上臉。
我心裡其實很清楚,自己並不是想要什麼榮耀,而是想讓某個經常在那裡看球隊通告的人能在那裡看到我的名字。
我不想讓他忘記我,雖然他曾那樣過分地傷害了我,雖然我們已有一年多沒說過話。
我覺得自己很賤,總是在日記上不斷咒罵自己的念想,卻又在末尾時一遍又一遍地寫著他的名字:易笙,易笙,易笙……
我想他。
春去夏至,又是一年。
我鎖上了抽屜里第五本日記,攤開了一本嶄新的厚皮帶鎖日記,在第一頁端端正正地寫上:「1999年9月1日,郝仁的高二紀年開始。」
我百無聊賴地隨便寫了些當天發生的事,新的老師新的課本新的位置,內容無趣地自己都不想看第二遍。
筆尖一頓。
再動時,默默流瀉出一排小的不能再小的字:今天,和易笙冷戰已屆490日。
我看著那排小字,很久之後,才合上了日記本。
我對著窗外發了一會兒呆,然後從書包里拿出單詞本,重複著每個相同的晚上。
沒有易笙在身邊抓耳撓腮左右轉悠的晚上,我平均可以多寫一張試卷,多背二十個單詞,並在睡覺時狠瞪床內側的牆壁十餘分鐘,可它依然堅實得隔著兩個房間的所有聲音。
看來,我所有的努力只是再次證明了滴水石穿和以眼殺人的困難度,非一般人類所能及。
490個日子,日換星移,卻是不曾改變。
我很好,他也很好,人類真是適應性良好的生物。
我以為生活就會這樣一直延續到無窮遠,可命運總是弄人。
十天後的早上,我一出門就遇見了易笙。他單肩掛著書包帶,匆匆推門出來,正好和轉身關門的我碰了個正著。
四目相對,我不很意外地看了他臉上浮現的詫異,和他黑瞳中的我的錯愕。
我下意識地又推開自己家的門,探頭去看掛在客廳里的鐘,是7點沒錯啊。
我再回過頭:唔,他還在……
尷尬無比。
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只能傻站在原地看他。
易笙亦是如此,沒有發話也沒有離開,微低著頭也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於是,我無比貪婪又無比隱晦地偷偷看著他,努力地藏著自己的激動,痴痴看著這個熟悉又陌生的男孩。
在過去的499個日子裡,我總是有意的無意的想要等待碰見的時刻,卻又在相差幾分鐘的時間裡,怯弱地落荒而逃。
我總是憎恨自己的逃避,又無比慶幸自己的逃離。因為我不知道,要怎樣面對那麼久沒有說話的他。可原來,卻是這樣的沉默,這樣的尷尬。
曾經,我們那樣好,每天早晨都刻意等待這樣的遇見,然後一前一後,相依相偎地上學去。我們無話不談,從不冷場,即便不說話時,空氣中也是和諧安寧。
可是,現在呢?
這樣的凝滯算什麼?命運的嘲諷么?
我為這樣的場面,心酸,鼻酸,卻怎麼也移不開自己的腳步。
我知道自己應該和往常一樣,淡淡地瞥他一眼,就當作什麼都沒看見的,背著書包走自己的路。
可是我做不到,因為今天是第500天,而我不知道自己還能熬多少個這樣的500日。
我是不是需要一個了斷呢?我看著他的微褐的發,在心裡不斷自問。
不知道時間過了多久,也許很久,也許只是幾秒。
易笙突然邁開了腳步,低著腦袋從我面前擦身而過,只淡淡停留了那麼半秒,就用比之前更匆忙的速度往樓下跑去。
可就是那快如眨眼的半秒鐘,我彷彿感覺到一雙帶著熱力和汗味的大掌,如此自然又那般生澀地掠過我的額發。
當然,那不會是好聞的味道,更談不上舒服或是其他。我只是呆住了,圓睜著大眼僵在原地木然地看著他們家的門。
半晌,我才輕輕地俯下頭,撥弄著那幾簇似乎被他碰觸過的額發,傻傻地笑了:「嘿嘿,哈……」
這是和解的開始么?還是說僅僅是錯身時的幻覺?
我自己也不知道,可這不影響我的好心情,我對著黑板傻呵呵地笑了一天,嚇得同桌以為我中了毒,自動退到三八線外二十公分,給了我意外寬敞的一天。
自習課的時候,我樂極生悲,不小心踢翻了值日生的水桶,在老班吹鬍子瞪眼睛的威懾力下,不得不用大半節課的時間將整條走廊拖了一遍又一遍。
即便如此,也沒能將我的笑容從臉上剝離開。
我樂顛顛地盯著拖把從走廊這頭跑到那邊,又從走廊那邊跑回了這頭,反反覆復。
路過隔壁班的時候,我不經意地轉眸,意外地看到了易笙錯愕的臉及他反應過來後大大的笑容,輕輕蠕著唇,帶出一句無聲的:「郝郝,你這個大傻瓜。」
那是濃濃的戲謔,而非傷人的嘲諷。
我很滿意。
哦呵呵,哪個倒霉鬼說福無雙至的?不可信也!
當天晚上,我的日記里滿滿都是他。
雖然我們的接觸不過只有擦身而過的一瞬,但對於念想了足足500個日日夜夜的我而言,究竟是何等的珍貴,在作文比賽中屢屢得獎的我竟無法用任何言語來形容。
我小心翼翼地抱著日記本,躺在床上輾轉反側,幾乎流淚。
易笙說得沒錯,我真的很傻,傻得可悲,傻得好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