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如果有愛,不如忘記 第2節

寶馬730Li,看到易笙的愛車時我微微驚訝,復而又有種恍然大悟的感覺。若非開著這種車,頂級美女又怎會在半夜三點還跟著他來這邊小坐。

我很感興趣地東摸摸,西碰碰,對這款五年內絕無希望購買的車子很是喜歡。

這些年,我賺得不少,我娘是個牛人,我那點兒小小的收入在她的運作下,總能變成讓人錯愕不已的龐大數字。

儘管如此,我還是沒什麼積蓄,旅遊是一種至奢華的享受,如同名車。

我既然選擇了前者,所以只能在後者面前默默敗退。

易笙倒也不阻攔我,只是俯身為我綁好安全帶。這在國內顯得有些多餘的行為,他卻做得非常熟練,且在動作之餘,還保持著相當的距離。十足的紳士。

英俊、多金、體貼,上進,軟硬體乍看之下都很完美,莫怪願為他前赴後繼的MM數之不盡。

我想他應該也常常這樣的「為美眉服務」,於是原本那一點受寵若驚自然而然地淡了下去:「謝了。」

易笙愣了一下,依然掛著淺淺的笑,笑得我全身發毛,幾欲跳車:「三年不見,你倒是禮貌了不少。」

我撇撇嘴,懶得搭話。他倒也沒再糗我,安安分分地開他車。

車內,是那百年不曾換過的老歌《愛我,你怕了么》,姜育恆和李翊君正聲嘶力竭地反覆唱著悲情傷愛。

我看著窗外風景倒退如流,熟悉的,陌生的,如同一幅流動的屏幕。

易笙偶爾會說些什麼,一如既往的不很多話,也一如既往的詼諧幽默。

他說那棟多年都只有地基的商貿大樓在什麼時候被哪個公司買下,終於脫離殘廢一族,可惜卻給整成了個貓頭鷹的樣兒,晚上看去比半殘更詭異;

他說那座粉色的小洋樓其實就是原本的F大宿舍,結果改建的也只有外表,裡頭是破得更甚從前,被拐進去的兄弟個個傷感不已,直說內里太爺們兒,扭曲了性別大同的時代風潮,他們真誠希望學校能讓他們屋一娘到底;

他還說我們門口那條從初中時就一直在修的路,去年終於消停了。

我聽了很是唏噓,又忍不住哈哈大笑,可喉嚨里卻不知怎麼的,有些酸意:原來,這個城市在我漂流在外的999天里,竟變了那麼多。

沒有什麼停留在原地。

這個道理其實我早已知道,只是那麼多年來,始終都不想承認罷了。

我真是個傻瓜。

我看著後視鏡中的自己,嘲諷地笑。

還好,超市不遠,我很感激。

易笙在我推開車門時,倏然握住了我的手腕。他力氣很大,捏得我有些疼。

我掙脫不開,滿心氣惱,回頭狠狠瞪他:「幹嘛?」

他眼睛眨也不眨地看著我,突然一個使力,將我拽了過去。我一時沒有準備,整個人撞進了他的懷裡。

Oh,my gosh!我的鼻子啊,它今天的命怎麼就這麼苦呢!我痛得差點飆淚。

可為了面子,我楞是扭過了臉去,誰想卻正好被他抱了個滿懷。

他的胸貼著我的背,一片冰涼,如同被他緊緊握著的手。

那一刻,我有一種心都可以結冰的錯覺,可我的身體卻還微微的顫著,軟弱而無能。

我甚至不知道,這樣顫抖著的究竟是他,還是我。

我只能感受著他埋進我肩後的腦袋,輕輕撲出幾乎可以灼傷我皮膚的熱氣,那樣傷感又仿若激動地反覆喃喃:「郝郝,你回來了,你到底還是回來了……」

我咬著唇,閉起眼瞼關住了正不斷上涌的淚水。

我不明白,事到如今,他又為何要對我這樣親昵。

是啊,我回來了。在我回來之前,我在世界各地,在天涯海角,足足等了他999天之久。從最初的滿懷期望,等到了滿心不安,然後忐忑難眠。

可即使如此,我還是自欺欺人地告訴自己:總有一天,我深愛的他會捧著我最愛的向日葵,突然出現在我的眼前,帶著溫柔的笑容,對我張開雙臂。

可最後的最後,我卻只等到威靈頓山的一場大雨。

那個時候,在我的身邊只有Wang和三年前也曾遇見過的那對小情侶。

當時那麼羨慕我們的女孩,現在已在自己的無名指上帶了一枚Tiffany的白金戒指,不頂值錢,可她幸福的笑容卻勝過了卡地亞里最炫目的鑽。

而我呢?

我只有一臉的蒼白,和一張即將返程的單人機票。

我其實真的很想開口問他:當我在世界各地思念你的時候,你又在這裡擁抱著哪一位絕色麗人?

可是,我終究還是沒能問出口。

我很懶,不喜歡自己打理頭髮,所以在本市最昂貴的髮廊辦了卡,每周去三次,很是規律。

我每次去都固定地找他們店裡的一個男孩洗頭按摩,他性格開朗,手法不錯,像個可愛的小弟弟。所以,我總是找他。

他為此亦很驕傲,告訴我大家都很羨慕他,因為我非常好說話,也很擅於聊天。

我笑笑,儘管知道個中的真實性有待考證,虛榮心還是稍稍膨脹了些,於是平日也會對愛去同家髮廊的朋友推薦他。

可是後來有一回,我因太過忙碌,有近一周時間沒去管理頭髮,發質油膩,打結得更是厲害。他整整折騰了四十分鐘,我心裡本很感激,沒想到他卻突然對邊上那個洗頭工傲氣無比地說:「看這頭髮髒的,還打成了一團餅子,搞了我快一個小時!嘖,我看啊,這頭髮也就只有我能弄了!」

他的嗓門還不很小聲,邊上的客人還有其他的洗頭工都偷偷轉頭看我。

我當時很是羞窘,只能在心底慶幸自己不是容易臉紅的人,因為在場知道我是他老客的不止一兩個。

我雖然惱怒至極,但當會兒卻什麼也沒說,更沒有責罵或者怪罪什麼。

我只是不想讓自己變得更加難堪。可是,他顯然不知道。

從那以後,我還是一周三次去同一家店打理頭髮。但是,卻不再找他。

他好幾次發簡訊給我,我只在偶爾有空時,才意興闌珊顧左右而言他的回上兩句。

他待我其實挺不錯,服務了我整整一年半,我也一直很喜歡他的服務,技術比後來碰上的大多數洗頭工都嫻熟。儘管如此,我還是沒再找他。

有些話是不能說的,一旦說了,就再無回頭的可能。

我尚是如此,比我更好面子的易笙,又怎會例外?我不想和他連偶爾問候一下的朋友也做不成。

我實在很沒出息,即使走到了今天這個地步,還是不想再一次和他陌路而行。

我和易笙相識已有9165個日子,我們曾那麼親密地分享著彼此的所有。

我們在青春懵懂的時候,因為各種各樣的理由,彼此相愛又相互傷害。我們都以為自己那時太過青澀,可為什麼直到今天,已屆奔三的我們還能這樣的以淚為刃?

我仰頭望著雲里若隱若現的紅日,將眼眶裡的眼淚倒回心裡:「哥,你知道么?我們在塔斯馬尼亞遇到過的那對小情侶訂婚了……」

他喃喃地說著:「這樣很好,幸福很好。」

「是么?你也這麼覺得啊……」我依然望著略顯渾濁的天空,不知所謂地應著。

我沒有告訴他,我在墨爾本機場拿到的報紙上,頭版頭條登著一條讓我全身發冷的新聞:昨日傍晚,一架私人飛機於失控,迫降在塔斯馬尼亞首府霍巴特的XX公路上,一輛過路旅行車遭到波及,三名乘客一死兩傷。

當年那個幼稚地整天吃易笙醋的大男孩,為了保護自己的愛情,失去了年輕的生命。

他緊緊抱在懷裡的女孩,只有手臂上帶著些擦傷。

可是,我想,那個女孩的心底一定會有一個永遠都無法癒合的傷口,即使隨著時間的流逝,慢慢結痂,也會在望見藍天白雲時,隱隱作痛。

我想,我也會一直記得那個叫Vivian的女孩,和那個叫Jason的男孩。

他們總愛手牽著手,踏浪而行。

他們每天至少要和對方說三次:我愛你。

那個叫叫Jason的男孩曾當著我和易笙的面,在那個叫Vivian的女孩的額頭落下了誓約的吻。他說:「我會保護你一輩子。」

他到底沒有食言。

雖然他的一生,竟只有短短的22年。

我仰著脖子,不明白為什麼自己明明很好地抬著頭,可眼角還是滾下了熱燙的淚水。

電視劇什麼的,果然都是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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