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天真愚蠢快樂美好 第1節

回國後,我閉關了整整一個月,天天KFC+必勝客,愣是將兩家宅急便的員工都認了個遍,才把手頭雜亂的稿件圖片全部整理妥當。我修改了構思完的樣稿和大綱,順手P了旅行中拍的照片,還設計了幾款浪漫唯美兼而有之的插畫構圖。

我的責任編輯婉婉對此很是滿意,並為我制定出了一個就我而言比較合理的工作計畫。她和我合作多年,從我出道開始就伴我左右,看著我從小粉紅墮落成了大透明,又慢慢地從單一發展的插畫手轉型成又寫又畫又拍照的多功能型,終於得到了如今這半紅不紫、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名聲。

她對我的苦心栽培,恐怕不會輸於我那永遠忙碌的娘。為此,我很是感激。所以除了拖稿這項神聖本能外,我對她多半言聽計從。

編輯和作畫手的關係本有些微妙,我和婉婉也不能例外。不過放平了心態,就沒有什麼不能的事。

我們認識多年,雖然平時大家都忙,交往也多通過網路,但因為所在同城,我們偶爾也會一起打打麻將喝喝咖啡看看電影吃吃飯,做過所有的死黨聚在一起會做的事。

當然,我也會在旅遊時記得幫她帶些特殊的禮品,作為手信。

不過這一次,我顯然只能心虛了:「婉婉啊,我和你說哈,我回國那天在家門口遇上易笙了。」

「哦?」婉婉顯然沒什麼興趣,隨意地扔了幾個字打發我,「在半夜三點?他可夠忙的。」

「恩,當時還有個不太友好,但是很美很大胸的美女在他身邊。」我怯怯地繼續,苦思斟酌,真真比寫文還要專註。

「然後?」她迅速傳來一個眼睛發亮的表情,我擦擦汗有些無語,沒想到桃花滿天下的易笙童鞋,魅力居然還不如一路人,何其悲哀啊,何其悲哀:「我老毛病犯了,忍不住刺了他們幾下……」

「做得好!」

「嘿嘿,我也這麼覺得!」我牙一咬,坦白從寬了,「不過,我用了點小道具……」

「恩?什麼道具?」

「就是那個……我投資你的收藏品……」

「……」

「……」

我等了半天都沒見QQ有回覆,心裡正發毛,手機就砰然大作,正是婉婉石破天驚的大嗓門——

「郝!郝!」

一頓痛罵。

其實,婉婉的脾氣並不很壞,只是特不待見易笙。在這男色天下的時代,真真是個奇蹟。

自我有記憶以來,易笙上大學後,就逐漸顯露出他是外星人的事實,還恰好來自不惹桃花會死星。完全沒被那廝迷惑的女性精英,除了婦保里的女性嬰孩,大約就只有班嘉和婉婉了。

我因此膜拜了定力十足的班嘉同學四年之久,直到有一天,她含情脈脈地握住我的手,歉意又愛憐地對我說道:「郝郝,你是個好女孩,只可惜我們相遇太晚。你的厚愛我銘記於心,如果可以的話,我們就約定來生吧!」

那耳熟能詳狗血至極的台詞打擊得我頭暈目眩,信仰更是被摧毀得連渣都不剩,愣是失魂落魄了好幾天。

當別人問起時,班嘉還很是惋惜地感嘆代言:「別擔心,郝郝她只是遇人不淑,失戀失心罷了。」

大家都對我十二分的同情,有事沒事往我抽屜里塞零食,指著我能化悲憤為食慾。我一邊憤怒地啃著香蕉吃著蘋果,一邊在心中悲憤地仰天狼嚎:天啊,還我清白來!

那時,我絕不會想到自己會在幾年後遇見神奇的婉婉,更難能可貴的是——她還不是個蕾絲邊!據我智慧的雙眼判定,她頂多是個雙性戀!

不過,她對易笙的評價當真是分外嚴苛,總是很不禮貌地叫他:「人面獸【和諧之星啊,上帝喊你回家……】心,虛有其表的東西~」

我還是很相信她的,所以那陣每每看到易笙,都覺得他是一頭野獸,連帶著他身邊的那些個美女們也都是剝人皮食人肉的妖精。

我很害怕,自然想疏遠他,但終是沒能狠下心來真跟他斷了關係。特別是當他踢著我的門說要請我出去吃大餐的時候,我瞬間就把婉婉拋到了九霄雲外,毫不猶豫地拎起包包就衝出門去,屁顛屁顛地還跟得很緊。

那個時候,我只是本能地認同易笙,覺得他就算人面獸心,也不會真的傷我。

我到底天真。

年少無知時,我一直覺得自己和易笙有著過命的交情。

我的人生從有記憶開始,除了爸媽,就是他。

我厚厚的童年相冊里大多是和他的合影,想來他要有留著,基本也是一樣。

我從小就跟在他屁股後頭,他從小就是我的保護神。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我們甚至連吃飯睡覺都在一起,真正的形影不離。

他似乎很喜歡我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就只跟隨他的憨傻性格,因此對我總是特別有耐心。我也不是不知道他在外頭名聲有多差,脾氣暴烈,個性倔強,還愛鑽牛角尖,打架鬧事兒總是少不得他的。只是那些跟我基本沒啥干係,我大多不願理會。

我從小就很盲目,並維持著這種個性多年不改。

我和易笙相差了幾乎一歲,但因為月份的關係,我們還是上了同一個年級,並進了同一個班。

易笙小時候沒現在那麼好看,長得甚至有些奇怪,個頭矮小,還滿臉煞氣。再加上他一貫不合群的特色及差得離譜的成績,老師們都不待見他,同學們也都很怕他。女孩子只要被他看上一眼,膽子稍微小點的就開始抽泣了。

那時候,大家都不願跟他坐在一起。每次抽籤碰上了,不是可勁兒地哭嚎,就是托爸媽使命地給老師送東西,只想早點兒換個位置好安心。

一來二去,老師們都被磨得沒了脾氣,只好將他作為特例,雷打不動地放在我身邊。我們全班對此都很滿意,包括我和易笙。

我挺喜歡他坐在我邊上,我甚至覺得他上課時睡得稀里糊塗的樣子特別可愛。

易笙在我身邊時也非常的乖,除了有事沒事隨便瞪瞪路過的同學,或偶爾逃課出去打個架外,基本都很安分。

老師們為此鬆了口氣,我想這也多半是因為他們不知道易笙的筆記都是我代抄的,作業也是我代寫的,甚至他考卷上僅有的那幾個答案,也都來自於同桌的我。他們還以為這孩子雖然頑劣,但至少聰明。我卻是知道的,易笙連九九乘法表都背不順,時不時就會出現一個「八八二十六」,或者「七九四十三」。

不過,易笙的確很聰明。聽說混血的孩子不是非常聰明就是非常漂亮,那時我以為他是前者,後來才知道他是兼而有之。

易笙還很走運,上帝非但沒有關他的門,還順手給他開了窗。

我想上帝若有心臟,一定不是長在中央。

他挺偏心。

升初中那年,我們正好碰上制度改革,變升學考試為劃區分配。

於是,易笙卷著一片血色的成績單,和我進了同一所重點中學。只是重點中學到底重視升學率,我們一進去就進行了分班考,不過好在結果並非按照成績的優劣來分,而是為了維持各班平均分持平。

結果考了正數第五的我,和考了年級倒數第七的他,又分到了同一個班。易笙看到那張排名大榜時非常的震撼:「天啊,世界上怎麼會有比我還差的笨蛋啊!」

我心有戚戚然地連連點頭,比九九乘法表都背不熟的人還不如的人,那該是怎生的強悍啊!

看來九年義務教育讓不少需要在小學留級的孩子,及時地看到了初中校園裡明媚的陽光。世界之大真是讓人瞠目結舌,然而最讓我瞠目結舌的,還是易笙的名氣。

新上任的班主任在分配拼桌子的人時,居然毫不猶豫地率先安排了我們這對。甚至為了制約這個麻煩精,讓我成了班裡的學習委員,好起到督促作用。

我對此非常不安。

易笙看我一臉惶惶的表情,倒是很有義氣,拍著胸脯和我許下了承諾:「不怕,既然這裡傻瓜遍地,哥怎麼說也給你衝破倒數第十的難關!」

我頓時感動得熱淚盈眶。

為證明其用心不假,易笙變從不聽課為三天聽一堂課,變從不做作業為親自抄作業,至於平時的考試,多半還是隨便抄我一點兒,不求及格,有個分數就成,想來是因為他從小就不喜歡吃鴨蛋。

易笙作弊有六年經驗,饒是老師們個個火眼金睛,也沒能抓到魔高一丈的他。

他落落大方地坦然作著弊,並持續拿著仍然不及格的分數,更是頗有策略地讓自己的分數一次次小規模地前移。比如上次十二分,這次就十四分,無視考試難度,只看最後結果。反正這對他來說,不過就是自己少做一題,在我這兒多抄一題的區別罷了。

不過真正難為的是期末考,學校為了徹底杜絕作弊問題,特地打亂了全年級考號的順序。按照他們入學考試的成績,年級前五十名在同一個考場,以此類推,最後數上來的五十名也在一個考場里。易笙自然不敢隨便抄,怕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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