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ss Me Goodbye》是一首很老很老的英語歌,太老了,以至於林妲有百分之百的把握這裡不會有這首歌,因為她去過的歌廳,還有她自家和朋友家的卡拉OK機子里,都沒這歌。她認識的人里,除了她媽媽,也沒誰會唱這歌,所以她特意點了這首,準備矇混過關。
正在這時,賽蒙回來了,聽說是在找這首歌,馬上打包票說:「有,肯定有。」
林妲不相信:「不會吧?我說的是很老很老的那首英語歌,不是王力宏那首。」
「我知道,肯定有。」
「別的歌廳都沒有的。」
「別的歌廳怎麼能跟『藍色海洋』比呢?」
賽蒙一下就找到了林妲說的那首《Kiss Me Goodbye》,幫她點了,把麥克風遞給她:「是這首吧?」
她賴不掉了,只好接過麥克風,站起身,輕輕唱起來。
一曲唱下來,把個包間唱得鴉雀無聲,不知道是因為這歌太傷感了,還是因為這歌太古老了,總而言之,就是把大家都唱得安靜了下來。
過了一會兒,幾個人好像恢複了知覺一樣,不約而同地評論起來:
「哇,唱得真好聽啊!」
「看不出來啊,小姑娘的嗓子這麼成熟。」
「瞧瞧,這才叫音樂,現在那些東西,太淺薄了。」
「你小小年紀,怎麼會唱這麼老的歌?」
詹濛濛替她解釋說:「這是她媽媽的最愛。」
又是一陣讚歎:
「有其母必有其女啊!」
「肯定是音樂世家!」
林妲慌忙聲明:「不是,我媽不是搞音樂的,是教英語的。」
「難怪這麼會唱英語歌。」
詹濛濛說:「其實她媽媽唱得比她更好,主要是代入了自己的情感和親身經歷,所以聲情並茂。她媽媽和她爸爸就是歌里唱到的那個樣子。他爸以前結過婚,為了追求她媽,不惜拋妻棄子。她媽呢,其實還有更好的人追求,但她媽見她爸把婚都離了,成了孤家寡人,不想辜負她爸一片心意,就跟她爸結了婚。哪知道她爸爸出國之後,故技重演,有了新歡,就拋棄了她和她媽媽。」
林妲驚呆了,沒想到詹濛濛會當著這麼多人的面爆她家的料,感覺像被人當眾剝光了衣服一樣,只想挖個地洞鑽進去。
幾位聽眾也全都不吭聲了。
這時,一直在悶頭翻歌本的少東家突然像發現了新大陸一樣驚喜地嚷道:「我終於找到一首會唱的了。」
幾個人全都開始起鬨:「好啊好啊,快唱快唱。」
少東家自己用遙控選了歌,屏幕上出現了歌名《Linda》,張學友原唱。他沒站起來,就坐在原座,懶洋洋地唱著。
說來奇怪,雖然林妲從來不知道有這麼一首歌,但卻覺得旋律很熟悉,特別是那個英語部分「Linda Linda Linda Linda」,簡直就能跟著唱出來。她發現其他人也一樣,好像都能唱那句,一到那裡,大家就都唱了起來,那句一過,又都停了下來。
結果這首歌成了那天的「絕唱」,再往下就沒人點歌了。唱完歌,從「藍色海洋」出來後,已經很晚了,少東家問:「你們住哪裡呀?我送你們回家。」
詹濛濛報了地址,開玩笑說:「你剛從外國回來,知道路嗎?」
「有GPS衛星定位系統。」
「A市這幾年街道變化神速,又到處修路,有GPS也不好找,還是我來開吧。」
「你有駕照?」
「當然。」詹濛濛掏出駕照晃了一下,「新時代的女性,要上得了廳堂,下得了廚房,寫得了代碼,查得出異常,殺得了木馬,翻得了圍牆,開得起好車,買得起新房,斗得過二奶,打得過流氓。」
少東家被逗笑了:「呵呵,太厲害了!」
車童把少東家的車取來了,詹濛濛開心地大叫一聲:「哦也!寶馬6系,還是敞篷的呀?乖乖!太拉風了!」說著,就到車童手裡去搶鑰匙。
車童不肯給,少東家發話了:「給她吧。」
詹濛濛接過鑰匙,喜滋滋地坐到駕駛室里,林妲正想坐到后座去,少東家把她攔住了,指了指前座:「你坐前面吧。」
「不,還是你坐前面吧。」
「我怕死,不敢坐前面。」
林妲以為他開玩笑,後來才發現他真的很怕,完全不顧男人的體面,不時地吆喝:「有人!有人!」「紅燈!紅燈!」「剎車!剎車!」
詹濛濛咯咯笑著,把車開得風馳電掣,好像存心把少東家嚇得尿褲子一樣。
到了目的地,詹濛濛停了車,但還戀戀不捨地坐在那裡不肯出來:「哇,太過癮了!好車就是不一樣!」
少東家問林妲:「你住哪裡呀?我送你回去。」
「我就住這裡。」
「你們倆住同一棟樓?」
「不光是同一棟樓,還是同一層,同一套房間。」
「是嗎?親戚?」
「不是,濛濛是我同學,家在外地,她在做暑期工,公司離這裡比較近,住在我家。」
「哦,那我省汽油了。」
少東家走了之後,詹濛濛責怪說:「你幹嗎說我借住在你家呢?就說我家也在這棟樓,他不就以為我父母也是大學教授了嗎?」
「你事先沒說么。」
「這還用我說?我看你是故意的。我叫你去,是做陪襯的,你倒好,在那裡喧賓奪主。」
「我哪裡有喧賓奪主?」
「你唱的那首歌。」
「那不是他們逼著我唱的嗎?」
「逼你唱你就唱?你不會推脫?」
「你不是也在那裡嚷嚷要我唱嗎?」
「我當然要嚷嚷,不嚷就讓人看出破綻了。」
「我哪裡知道你是在假嚷嚷?」
詹濛濛自我開解說:「算了,唱個歌也沒什麼,況且是首老掉牙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