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第7節

早上六點多鐘,楊紅就被電話鈴聲吵醒了,她以為是周寧,因為只有周寧才在這麼早的時候打過電話。她抓起電話,睡眼惺忪地抱怨說:「跟你說過了,八點以後再打電話,我室友她們……」

「紅,是我,」楊紅聽見哥哥的聲音,「我把錢湊足幾天了,也沒見周寧來取,你催他快來拿,我最近要出差。」

楊紅放下電話,決定等一會兒再給周寧打,因為現在還早,不想把海燕她們吵醒了。

她沒想到H大這麼早就開始賣房,早知道這樣,她出國之前就會把預付金的事安排好了再走。楊紅本來已經住著一套三室一廳的房子,也是學校的房,後來出錢買下來了。現在這批新房,修在近郊,是花園洋房式的,雖然遠點,但大家都願意買。現在人人都懂,買房就是投資,多一套房子在手裡,不管是住還是賣,都不會虧本。

楊紅當然要買,自己在H大這麼多年,沒得到什麼福利,這套房,由學校賣給本校的教職工,價錢比較低,也算一個福利吧。買下來,想怎麼處理都行。不過這首期就要付二十萬,也不是一下就拿得出來的。楊紅在銀行里的錢可以拿出五萬,跟哥哥商量了一下,哥哥說可以周轉十二萬。剩下的,楊紅覺得周寧應該負擔一下。

等海燕她們都起床了,楊紅就打電話給周寧,問他怎麼還沒去取錢。周寧開始說平生最恨借錢,所以不想去。等楊紅有點發脾氣了,才如實稟告,說沒去拿錢的主要原因是昨天在高速公路上追尾了,現在車還沒修好。

楊紅立即想到兒子,聽說兒子不在車上,才鬆了口氣,少不得把周寧教訓一通,說你這不是第一次追尾了,上次追尾,賠了好幾千,修了好幾千,這次肯定也少不了。你開車不要像救火一樣,開那麼快,跟那麼緊。早到幾分鐘,晚到幾分鐘有什麼要緊?追了尾,又要修車,又要賠錢,搞得不好,還把命搭進去了,到底哪點好?

周寧說:「昨天完全是前面那個人不對,他開得好好的,突然停下幹什麼?」

楊紅知道周寧每次都是這樣,跟人撞了,從沒說過自己不對,都是那個人不對。楊紅也從來沒看見過哪個撞了車的人說過自己不對的,全都是對方不對,大家從車裡跳出來,指著對方的鼻子大罵對方不長眼睛,不會開車就不要開。

楊紅說:「你後面撞前面,警察肯定說是你不對。你就不能開慢一點?」

「如果個個像你們女人那樣開車,今天爬到明天去了。只怪我自己買不起車,如果是我自己的車,我想開多快開多快,撞了我認賠。」

楊紅忍住火氣說:「這不光是個賠不賠的問題,撞傷了人呢?把兒子撞傷了呢?把你自己撞傷了呢?」

「你還想得到怕我撞傷了?我以為你只想著別把你哥的車撞壞了。你不用擔心,我會把車修好的,以後不開你哥哥的車就是了。」

楊紅想到每天還得周寧開車送兒子上幼兒園,把他搞得不開車了,用自行車送兒子,還是兒子受罪,就趕緊換了話題,問周寧可不可以補齊剩下的三萬塊錢,周寧說:「我哪有錢?」

「你怎麼會連三萬塊錢也沒有呢?你每個月的工資都沒拿出來家用,錢到哪去了?現在不交首付,這房子就買不成了。」

「買不成就不要買嘛,又不是沒房子住,買那麼多幹什麼?當飯吃?」

周寧一向就是這個態度,他不要求過高級生活,他也不拚命掙錢以求實現高級夢想,好像凡是不能當飯吃的東西都是沒用的。楊紅只好又把買房投資的理論跟周寧宣講一遍。

最後周寧說:「我手頭是真的沒錢,這馬上要修車要交罰款,而且這段時間都是用我的錢在養你的兒子,你兒子花錢很厲害,光零食啊玩具啊這個班那個班的,就把我工資花完了。」

楊紅聽了這話,就沒法不生氣了:「你這是什麼話?兒子是我一個人的?他不也是你的兒子?」

周寧咕嚕一句:「只有你們女人才知道兒子是誰的,哪個男人敢拍著胸脯說兒子是他的?」

「那你現在就帶他去做個DNA檢查,免得你疑神疑鬼。」楊紅氣得顧不上是誰的電話了,砰地摔了。

生了一陣氣,又歇息了一陣,楊紅才給哥哥再打個電話,把情況說了一下,看哥哥可不可以把錢送去給周寧,因為不及時交錢,房子就泡湯了。哥哥答應馬上把錢送到H市周寧手裡,楊紅才放了心。

但剩下的三萬塊還沒有著落,周寧不肯出錢,搞得楊紅心裡很鬱悶,不知該怎麼辦。

有人說婚姻中夫妻雙方鬧到劍拔弩張、你死我活、非離不可的地步,大多是為了錢或者情。前者是說經濟上的矛盾,後者是說一方或雙方有了出軌行為。其他的東西,常常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一定弄到離婚的地步,但一涉及到錢或者情,就有點難以化解了。

楊紅回想自己這十幾年的婚姻,在錢的問題上,跟周寧也是疙疙瘩瘩。

婚姻的最初六年,楊紅和周寧一直是兩地分居。兩地分居可以毀掉一些婚姻,但可以成全另一些婚姻。楊紅和周寧的婚姻,應該是被兩地分居成全的一個例子。周寧每兩周回一次H市,周五下午回,周日下午走。這兩天當中,要做愛,要睡覺,要打麻將,要會朋友,兩個人沒有多少時間吵架。一想到只有兩天的時間,楊紅就很能忍受了。

知道痛苦馬上就會過去,人的忍受力就會大大加強。就像你提著一大桶水上樓,如果你知道只剩下三五步了,你會爆發出一股力量,一下把水提上去。但如果你知道前面是無窮無盡的樓梯,你連這三步都走不動了,馬上就要癱倒。

有盡頭的苦難是可以承受的,看不到盡頭的苦難隨時可以把你壓垮。

兩地分居六年養成的習慣,就是周寧不把錢交給楊紅,楊紅也不把錢交給周寧,兩個人各自拿著自己的工資,那個時候也算是天經地義的。周寧每兩周回來一次,楊紅也不好意思叫他交這幾天的伙食費。

等到周寧調回H市了,他也沒主動提出把錢交給楊紅,楊紅也不好要,兩個人還是這樣分管自己的錢。周寧不管買菜做飯的事,結果就搞成楊紅包辦家庭開支了。好在就兩個人,她的工資也夠了。

後來周寧先有了意見了,說兩個人的錢是分開的,在外人面前都不好意思說,上次不小心說漏了嘴,弟媳都很吃驚,說怎麼你們兩口子這麼生分?連用錢都分「你的」「我的」?

楊紅說:「那你說應該怎麼辦?」

「大家把錢放抽屜里,要用的時候到那去拿。」

楊紅堅決不同意這個方案,知道周寧「要用的時候」很多,如果他打麻將把錢輸光了,兩個人連飯都沒得吃,所以寧可背「生分」的名,也不肯把錢放抽屜里隨便用。兩個人繼續掌管自己的錢。吵了幾次架後,周寧答應每個月交一些錢算他的伙食費,但他老記不住。又吵了幾次架後,周寧答應每個月另外再多交一點,算其他費用,但他還是記不住。吵到最後,楊紅自己也沒臉吵了,他交就交,不交算了,只當嫁雞餵雞,嫁狗喂狗。她已經養成了掙錢靠自己的習慣,家裡要添東西了,要買房子了,要裝修房屋了,都是楊紅去想辦法。楊紅系裡有一些創收項目,她自己也經常幫廠礦企業做項目,手頭不算緊張。加上後來她哥哥辭了職,自己辦廠,經常給她一些經濟上的支持,楊紅還沒到要周寧幫忙支撐這個家的地步。

當然,既然楊紅都是用自己的錢建設家園,有時也就不問周寧的看法,自作主張。這樣,兩個人就難免發生爭執,常常是建設了家園,兩人反而要吵架。下次,楊紅來徵求周寧的意見,結果不是兩個人無法達成協議,就是周寧自動退出,說反正是你的錢,你想怎麼樣花就怎麼樣花。

有一天,周寧有意無意地說:「你知不知道,如果我們離婚的話,這房子、汽車和家裡的財產我也有一半。」這句話把楊紅鎮住了。這些年,周寧一分錢沒往家裡交,買房沒出一分錢,買電器沒出一分錢,車是楊紅的哥哥買的,也只是暫時掛在他們名下,給他們開,難道這些都有周寧的一半?

「你有沒有搞錯?」楊紅不相信地問。

「應該說你有沒有搞錯,」周寧說,「你不懂《婚姻法》的嗎?婚姻存續期間購置的房產和其他財產,夫妻雙方都有份。」

「可是你一分錢也沒出啊!」

「法律就是這樣的,你有意見,到人大去提。」

楊紅不信,後來還問了別人,結果發現周寧說的沒錯。更令她心寒的是,婚姻存續期間所欠的債務,也是雙方都有份的。也就是說,如果周寧在外面打麻將,欠了賭債的話,她楊紅也有責任償還。

這是什麼混賬法律?楊紅憤憤地想,我辛辛苦苦掙的錢,到離婚時卻要與他分享,而他在外面欠下的債,還得我來償還。懂行的人告訴她,這法律是為了保護婦女兒童的權益,可能制定法律的時候,男人的收入普遍比女人高,所以財產共享就可以起到保護婦女兒童的作用。

看來不管你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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