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第4節

第二天早上,還沒等到楊紅問起有關彼得的事,海燕就問:「昨天你沒打電話來叫我接你們,是柯克送你們回來的吧?」

「是他送的。你知道柯克就是彼得吧?」

「那還能不知道?我是天上知一半,地上全知的嘛。」海燕笑著解釋說,「我跟柯克以前是同學,都在東亞中心做博士,我因為要養家糊口,中途轉了專業,他拿了博士學位才離開。我們一直是好朋友,這次他在東亞中心的這份工作,就是我為他聯繫的。怎麼啦?要指控我知情不報,還是要吃了我?」

「哪裡,只是很奇怪,為什麼我提到彼得的時候,你沒說他在A大。」

「我哪裡敢說?你一來就言必稱彼得,完全是彼得綜合症的典型癥狀,我還來加重你的病情?」海燕一本正經地說,「我這是為你好嘛,你是有丈夫的人,又是寧死不離婚的那種,不想搞得你恨不相逢未嫁時嘛。」

楊紅被「恨不相逢未嫁時」弄得一驚,不過馬上想到這句也算名言,人人引用得,就淡淡地說:「你說什麼呀?我跟他絕對沒那個可能。不過我有個朋友,倒是對他感興趣,正在打聽他的下落呢。」

「那我不管,反正我沒把你跟彼得兩個湊到一塊,是你自己撞上門去的。」

楊紅知道她在開玩笑,就一笑置之,抽空給特蕾西發了個電郵,告訴她彼得在A大。

只一會兒,特蕾西就回了一個電郵,只有很簡單的幾句:

「謝謝你與我分享彼得,我他媽太忙了,以後再談。」

大姑媽又寫來一封電郵,說她已經把探親表用快件寄出去了,估計再過幾天丈夫女兒就可以去簽證了。大姑媽現在正在找工作,已經向兩個地方申請過了。然後又問楊紅探親的事辦得怎麼樣了。

楊紅想把丈夫兒子一起辦來,但周寧說兩個人一起辦,簽證官會認為有移民傾向,會搞得一個也簽不到。再說兒子簽出來,如果沒幼兒園上,就得有個人在家看著他,那不是明擺著該我待在家裡看小孩?不如放在國內,要麼晚點辦出去,要麼就在國內待半年。很多人都是這樣的,誰誰誰母子倆一起去簽,到現在沒簽出,而誰誰誰先簽老婆再簽女兒,兩個都簽到了。

問題是兒子留在國內誰帶呢?楊紅想把兒子送到老家讓媽媽帶,周寧不同意,說那還不讓你媽把他慣壞了?周寧要把兒子送回自己的老家,楊紅又不放心,說你媽帶小孩像餵豬一樣的,兒子放那裡不是活受罪?為這事打了幾次電話了,每次兩個人都弄得氣鼓鼓的。有幾次楊紅聽見周寧那邊把電話都摔了,本來也想把電話摔了,舉起電話又忍了,因為電話是海燕的。

打完電話,楊紅就覺得很煩悶,兩個人都不喜歡對方的母親,也不喜歡對方家裡的其他人。夫妻是同林鳥,夫妻與對方家裡的人,同林鳥都算不上。看來「血濃於水」這話不錯,夫妻不是血親,而是姻親,跟對方和對方家裡人像油和水一樣,永遠都不可能融合在一塊。

楊紅記得哪本書上說的,幸福的婚姻都一樣,不幸福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她不知道幸福的婚姻到底什麼樣,但她看見的不幸福的婚姻,倒差不多是一樣的。她自己的婚姻一塌糊塗,但卻經常為別人的家庭矛盾做調解人,因為她是院黨委中為數不多的女幹部之一,遇到院里教職工有家庭矛盾的,很多時候都是叫她去做工作。

可能真是旁觀者清,楊紅看別人的家庭矛盾,倒是心明眼亮的,也許因為不是自己的事,看明沒看明都無所謂,糊塗官斷糊塗官司,因為夫妻吵嘴、婆媳不和這種事,常常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很少能分出個誰是誰非。楊紅的絕招就是絕不發表個人意見。丈夫說完,就叫他站在妻子的立場想一想;妻子說完,就叫她站在丈夫的立場想一想,說到夫妻兩個沒大事了,就腳底塗油——溜了,等他們到床上去解決餘下的矛盾。

俗話說,醫者不自醫,說人前,落人後。這些話應驗在楊紅身上了,她能調解別人的家庭矛盾,卻不能調解自己的家庭矛盾。懂道理不等於講道理,講道理不等於時時處處講道理。道理都是綁在刺刀上的——專對別人,不對自己。

做了這些年調解工作,也在自己的婚姻里趟了這些年混水,楊紅有一個體會,就是如果婚姻只有夫妻兩個人參與,還可以少吵幾架,吵了架也比較容易和好,像俗話說的,兩口子打架不記仇,晚上共個花枕頭。但一旦有雙方的家人蔘雜其中,事情就很麻煩了,夫妻兩人常常有個站什麼立場的問題。媳婦跟公婆不合,丈夫在中間難做人;女婿跟丈人丈母鬧矛盾,妻子在中間難做人。根據楊紅的觀察,如果夫妻兩個是同一條戰線的,小家庭還能飄飄搖搖地挺過去,如果妻子或丈夫是跟自己的父母一條戰線的,那小家庭就十分危險了。

楊紅知道系裡有個女老師,平時看上去溫文爾雅的,但一跟婆婆吵架的時候,就敢罵婆婆「老不死的」。好在她丈夫是向著她的,總說自己媽媽不對。老人忍得住,就跟兒子媳婦在一起待幾天,忍不住了,就逃到女兒那去,女老師跟她丈夫仍然是一個堅固的家庭。

但楊紅和周寧就不同了,兩個人都是向著自己父母的,周寧覺得婆媳矛盾都是楊紅不對,楊紅覺得翁婿矛盾都是周寧不對,所以每鬧一次矛盾,隔閡就加深一次,夫妻之間的距離就拉大一次。

楊紅跟周寧的父母語言不通,也不愛上他家去,去了想叫聲「媽」,總也叫不出口,就那麼支支吾吾地混過去。公公婆婆都覺得這個兒媳婦搭架子,沒有另外三個兒媳孝順懂禮。不過婆媳矛盾不那麼明顯,除了生小孩時公婆到H市住了幾天外,楊紅一年也就見公婆幾次,還沒發生過重大糾紛。

周寧跟岳父母呢,就比這糟一百倍。周寧的矛盾主要是跟岳母之間的,因為岳父修養好,道行深,對什麼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要得江湖深,給它個不吭聲,而且從來不插手家務活。不幹活的人一般只有一個毛病,就是不幹活。那些幹活的,毛病就多了,菜可能炒咸了,湯可能熬濃了,跟其他人之間的矛盾也就多了。

周寧跟岳母的矛盾很深,但起因卻是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吐痰。

周寧經常咳咳吐吐的,走到大街上,不管你是哪條街,哪條路,照吐不誤。楊紅一跟他上街就膽戰心驚,怕被人抓住了罰款,又丟錢,又丟面子,但你怎麼勸,他都不會聽,「你沒聽說不吐不快?你不讓我吐,讓我吞下去?」

周寧就真的可以咳一口痰在嘴裡,不吐也不吞,就那樣含在嘴裡跟楊紅說話,說得楊紅汗毛倒立,細胞跳舞,雞皮疙瘩亂冒,直犯噁心。

楊紅說你可以找個垃圾桶吐,或者吐在紙里。周寧就搶白她:「哪裡有垃圾桶?吐在紙上包回去?你別噁心我了。」

周寧因為吐痰,被罰過好幾次款,但那並沒有嚇倒他,只不過讓他在有人執勤的地方少吐幾口,在沒人執勤的地方多吐幾口罷了。

你總不能為這樣的事跟他離婚吧?填寫離婚理由的時候,你寫什麼,寫因為他隨地吐痰?你又不是居委會抓街道衛生的老奶奶。楊紅想,如果我院里哪對夫妻為吐痰的事鬧離婚,我肯定有一百條理由把他們兩個勸得不離了。

就為個吐痰的問題,周寧跟岳母就結下了不解之仇。周寧在家裡倒是不隨地吐痰,他比較愛護家裡的小環境,不太在意外面的大環境。大環境你怎麼愛護?你不吐,別人也會吐的。少你一口痰,大環境也不會就好了起來,何必把自己憋得難受?

但家裡地上鋪了地毯或者瓷磚,吐在上面連周寧都覺得實在是難看。在外面吐一口,沒人看見,就沒人知道是誰吐的,沒人知道是誰吐的,就等於你沒吐。但家裡其他人不會隨地吐痰的,如果地上有痰,肯定是周寧吐的。這不一下就查出來了嗎?所以周寧一般是吐在廁所里或者廚房的水池裡。楊紅為他吐痰在廚房的水池裡,不知跟他作過多少鬥爭,但都是吵起架來,他不吐,架吵完了,他又開始吐了。

後來楊紅的媽媽來看楊紅,在她那裡住了一段時間,見周寧隨口就把痰吐在廚房的水池裡,想到洗碗洗菜都是在同一個水池裡進行的,有些擔心,忍不住就批評了幾句,哪知這下卻傷了周寧的自尊心,覺得岳母在嫌棄他,馬上就把臉拉長了,再不跟岳母講話。這事在楊紅看來,完全是周寧不對,自己就算昧著良心,也沒法跟他站在一邊,所以忍不住要把周寧批評一通,但楊紅的介入只使得周寧與岳母的矛盾更深。

周寧雖然已經在H市扎了根,但心裡一直覺得別人是把自己當周家沖的人的,所以只要有人提到「鄉下人」「農村人」,他就像有人摸了他的老虎屁股一樣,要跳起來為鄉下人和農村人鳴冤叫屈:「鄉下人怎麼啦?鄉下人不是人哪?你們的祖先不都是從鄉下出來的?」

為這事,楊紅不知對他解釋了多少遍,陪了多少不是,說我自己也是從一個小鎮上來的,我媽媽現在還在小鎮上,大家都是所謂「鄉下人」,沒有誰在歧視你、看不起你。但周寧不信這種鬼話,他把楊紅和楊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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