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誰而若有所思 第六節

壬生忠岑身穿古舊、褪色的窄袖服裝,端端正正坐在晴明與博雅面前。

忠岑是個老人,年歲大約八十有五了,耳朵上方露出白髮,外貌看似猴子。

晴明向忠岑介紹博雅,中岑語畢,低道:「是和歌競賽那天,那位右方朗誦者吧。」

壬生忠岑曾經是泉大將藤原定國的隨侍,更是是貞親王和歌競賽、寬平御時後宮和歌競賽、亭子院和歌競賽的參賽歌人,因作詩才華受到宮中眾人賞識,而選派為《古今和歌集》編纂者之一。

延喜五年(西元九零五年)的平貞文和歌競賽時,左方第一首和歌正是忠岑的作品,也是《拾遺》的卷首和歌。

同一年,泉大將藤原定國四十大壽時,忠岑也獻上一首屏風歌;兩年後,忠岑扈從宇多法皇巡幸大井川時,也吟詠了和歌;又與紀貫之各別留下《假名序》一文。

忠岑在《古今》之前的各種和歌競賽中,雖留下與紀友則等人匹敵的和歌數量,但延喜七年的大井川巡幸際,獻上作品以後,便沒再創造出能流傳後世的作品了。

理所當然,博雅也久仰這位歌人的大名。

「是,我是當時的朗誦者。」博雅回道。

博雅的官位是三品,忠岑的官位是六品,按理說,彼此不可能正面相對坐在窄廊,不過,在晴明的宅邸內,這是司空見慣的事。反而是博雅看似很尊重眼前這位比自己年長,又是著名歌人的忠岑。

「忠岑大人……」晴明望著壬生忠岑說:「這位博雅大人也是為了同件事情而來的。」

「那麼,是為了忠見的事?」

「是。」晴明點頭。

「既然如此,博雅大人知道皇上下令鎮撫忠見靈魂的事嗎?」

「我正是來向晴明報告這件事的。」

「這……」聽博雅如此說,忠岑叫出聲,接著大大嘆了一口氣。

「有什麼問題嗎?」博雅問。

「博雅,忠岑大人的意思是,能不能將那時的第二十首和歌競賽,以另一首和歌重新競賽一次?忠岑大人認為這是鎮撫忠見大人冤魂的最佳方式。」

「重新競賽?」博雅問。

「當然是非公開的競賽。只要兼盛大人應允,我們三人與兼盛大人,共四人參加便可以了。這回請晴明大人擔任裁判,朗誦者與當天夜晚一樣,由博雅大人來……」

「可是,這到底又是為何呢?」博雅問。

「是……」忠岑深深行了禮,「我就全盤托出吧。老實說,那首《迷戀伊人矣》並非忠見的創作。」

「是別人代寫的?」

「是的。」忠岑點頭。

「可是,別人代寫的創作很常見呀。至今為止,也有很多人用他人代寫的和歌參加競賽。我不認為這可以成為重新競賽的理由……」晴明道。

正如晴明所言,這時期的和歌競賽參賽作品,並非全是作者的創作。有很多歌人拿別人的作品當作自己的創作參賽,這種行為在當時很普遍,也廣受眾人認可。

「不過,雖然是別人代寫的……我就忍辱老實說吧,那首和歌的真正作者,其實是鬼魂。」忠岑回道。

「鬼魂?」博雅尖叫起來。

「正是鬼魂。而且,不僅那首和歌,那天夜晚忠見的所有參賽和歌……不,至今為止,我與忠見在和歌競賽會所提出的所有作品,真正的作者其實都是鬼魂。」忠岑似乎已下定決心全部招出,一口氣說畢後,便噤口不語。

「全部都是鬼魂……」博雅道。

「是的。」

「為什麼會如此呢?」

「說來話長,不過,我還是得說出來。第一次遇見鬼魂時,是寬平三年春季……」

「什麼時代?」

「距今七十年前,我十八歲那年……」忠岑回答,聲音夾雜著哽在喉嚨的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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