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誰而若有所思 第二節

博雅正在喝酒。

地點是安倍晴明宅邸那面對庭院的窄廊。

博雅盤坐在圓草墊上,將盛在琉璃杯內的酒送到口中。

那是異國酒,以葡萄釀造而成的胡國之酒。

晴明身上寬鬆地披著狩衣,立起單膝,背倚著柱子。膝前也有盛滿異國葡萄酒的琉璃酒杯。

春天將近尾聲,初夏即將來臨。

此時是夜晚。

晴明、博雅之間擱著一盞燈火,幾隻小蟲飛舞在燈火四周。

庭院中雜草叢生。

茂盛的新生夏草已長得比繁縷、野萱草等春草還高,這些春草埋沒在夏草之間,逐漸分辨不清。

說是庭院,倒不如說是原野。

雜草與樹木,隨心所欲地在晴明庭院中自由生長。這些嫩草與綠葉的馨香,融入、飄蕩在黑暗中。

博雅呼吸著夾雜胡酒香與草香的大氣,頗有感觸地喝著酒。

庭院深處有株櫻花樹。是八重櫻。葉間密密麻麻開滿了粉紅色櫻花,令枝頭承受不住重量而低垂。

另外也有棣棠花,纏在老松上的紫藤則掛著幾串藤花。

當然,由於八重櫻、棣棠、紫藤都開在黑暗中,顏色與形狀並非清晰可見,比起用眼睛看,花與葉的馨香更強烈地主張花草本身的存在。

「晴明啊……」博雅望著庭院深處說。

「什麼事?博雅……」晴明的粉紅雙唇含著微笑回問。

「我覺得,好像並非眼睛看得到的東西才存在於這世上。」

「什麼意思?」

「例如,藤花。」

「藤花?」

「雖然看不到藤花開在庭院何處,可是,藤花那令人陶醉的香味還是會傳過來。」

「唔。」晴明微微點頭。

「你跟我,其實也是一樣道理,晴明……」

「是嗎?」

「今天與你見面之前,我們不是彼此都在不同的地方嗎?雖然彼此都在對方看不到的地方,可是,一旦見了面,你和我卻又同時存在於這裡。這不就表示,即使看不到對方,但我們都確實存在於這世上嗎?」

「唔。」

「我剛剛說的藤花,它的味道也是同樣道理。明明眼睛看不到藤花,但藤花的味道卻毫無疑問存在於這庭院中。」

「博雅,你到底想說什麼?」

「我是說,晴明,我認為,所謂生命,也許正是這樣的一種存在。」

「生命?」

「對。例如,這庭院中不是有雜草嗎?」

「唔。」

「可是,就算它是野萱草,我們看見的也不是野萱草的生命。」

「這話怎說?」

「我們所見的,只不過是有著草的顏色、名為野萱草的一種草的形狀而已。我們看見的並非它們的生命。」

「唔。」

「你和我也一樣,我現在看到的,只是個形狀是人,且是我非常熟悉、名為晴明的男人的臉而已,我看到的不是名為晴明的那個生命。你也一樣,你看到的只是名為博雅這個男人的形狀與顏色而已。你看到的不是我的生命。」

「原來如此。」

「你懂我的意思嗎?」

「然後呢?」

「然後什麼?」

「博雅啊,接下來你要問我『我講的道理怎樣?』才行呀。」

「沒怎樣啊,就是這樣而已嘛。我只是想告訴你,即使眼睛看不到,生命也依然存在於這世上。」

「博雅,你現在說的事,可是非常玄妙的真理喔。一般陰陽師或和尚也不見得能懂。」

「是嗎?」

「正是,你聽好,博雅,你剛剛說的,跟咒的基本原理有關。」

「又是咒?」博雅皺起眉頭。

「正是咒。」

「等一下,晴明,我剛剛好不容易才覺得似乎理解了一些事情,正心滿意足地喝著酒。要是你再提到咒,我現在這種愉快的心情很可能會飛走。」

「別擔心,博雅,我會講簡單一點……」

「真的?」博雅不安地喝了一口酒,再擱下琉璃酒杯。

「嗯。」

「好吧。既然如此,晴明,我就乖乖聽你講,但是拜託盡量說得簡短些。」

「那麼,我先講一下宇宙吧……」

「宇宙?」

宇,就是指天地、左右、前後——亦即空間。

宙,就是指過去、現在、未來——亦即時間。

這時代,中華文明已將這兩者合為「宇宙」一詞,作為認識世界的用詞。

「這世上的人,都利用『咒』來理解存在於天地間的事物。」

「什、什麼……」

「換個說法吧,宇宙是基於人的『視覺』而存在。」

「聽不懂,我聽不懂,晴明,你不是說要講簡單一點?」

「那,講石頭吧。」

「唔,嗯,真的是石頭?」

「是石頭。」

「石頭怎麼了?」

「例如,某處躺著一塊石頭。」

「嗯,有塊石頭躺在地上。」

「假若那東西還未被取名為『石頭』,也就是說,那只是塊沒有名字、又硬又圓的東西。」

「可是,石頭不就是石頭嗎?」

「不,那東西還未成為『石頭』。」

「啊?」

「要有人看到它、為它取名為『石頭』……簡單來說,要有人為它下『石頭』這個咒,宇宙間才會出現『石頭』這東西。」

「聽不懂!不管有沒有人為它取名,那東西自古以來就存在了,往後也會一直存在吧?」

「嗯。」

「既然如此,那東西存不存在,都與咒無關吧。」

「但是,如果不是『那東西』,而是『石頭』的話,便不能說毫無關係了。」

「聽不懂!」

「那我問你,『石頭』到底是什麼東西?」

「啊?」

「『石頭』本來便是『石頭』。」

「唔,嗯。」

「如果有人用那石頭打死了另一個人……」

「嗯。」

「那石頭便會化為『武器』。」

「你說什麼?」

「本來只是一塊石頭,但透過某人利用利用它打死另一個人的行為,那石頭便等於讓人下了『武器』這個咒。以前我也講過有關石頭的比喻,怎樣?這樣講的話,你懂嗎?」

「我、我懂……」博雅點頭。

「道理是一樣的。」

「哪裡一樣?」

「我的意思是,本來躺在地上那塊又硬又圓的東西,只是塊又硬又圓的東西而已,最初什麼也不是。但是,有人看到它,為它取名為『石頭』。換句話說,在那東西下了『石頭』這個咒,所以這世上才會有『石頭』這個存在。這樣不就行了?」

「不行!」

「為什麼不行?」

「喂,晴明,你是不是又在騙我?」

「我沒騙你。」

「不,你在騙我。」

「那,我在舉例說吧,和歌也是咒的一種。」

「和歌?」

「沒錯。假若我們內心很煩亂,卻不明白到底為什麼而亂。於是我們作了一首和歌,把心情寄托在和歌詩詞上後,才終於恍然大悟。」

「恍然大悟什麼?」

「恍然大悟我們原來戀慕著某人。有時候,人必須在自己的內心下『和歌』這個咒,使之成為語言,才能理解自己內心的感情……」

「所謂『咒』是語言?」

「差不多吧,至少很類似。」

「類似?」

「雖類似,但語言並不等於咒本身。」

「是嗎?為什麼?」

「語言只是盛咒的容器。」

「啊?」

「咒這個東西……暫且先以神來比喻吧。咒,是祭神時,奉獻給神的供品。而語言正是盛供品的容器。」

「我還聽不懂,晴明。」

「先有『悲哀』這個詞,我們才能將內心這樣的感情盛載在『悲哀』這個詞中,光是『悲哀』這個詞,不能成為咒。咒,無法單獨存在於這個世上。咒,必須盛在語言、行為、儀式、音樂、歌曲等各種容器內,這世上才能萌生『咒』這種東西。」

「唔,唔……」

「比如說,當你陷於『心愛的人兒呀,我想見你卻見不到,每天很悲哀』的感情時,博雅,你能夠光從『悲哀』這個詞中,單單截取出悲哀的感情給別人看嗎?」

「……」

「反過來說,如果不利用任何語言,也不畫成任何圖畫,任何事都不做,甚至不呼吸,不喘氣,什麼都不做,你能向別人表達內心悲哀的感情嗎?」

「……」

「語言與咒,說穿了,正是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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