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四、太陽照著三個和尚。

莫帆就一聲不敢吭,像個犯錯的小孩一樣垂著腦袋,看著腳邊的兩條小狗,眼睛微微地的,不時地瞟向我。最終,承受不住委屈的他,哇——的哭了起來。

可是,親愛的莫帆,原諒我的暴怒。因為,作為一個姐姐,我不願意讓你看到我無助而辛酸的眼淚。作為你的姐姐,我卻不能保護你,不能給你一個十二歲的小孩應該擁有的幸福和安逸。

那天,回到學校之後,我就一直在那個超市裡流連,因為我看上了這副毛皮的手套,它讓我似乎能看到莫帆的笑臉。我想,如果莫帆有這麼一副手套的話,那麼,他手上的傷口,肯定會很快好轉起來。

可是,這本來平常的願望,卻因為於遠方這個男子六年前的不辭而別,變成了天大的奢望。沒有人知道,莫春的心裡,對於遠方藏著太多的仇恨,這種仇恨解不開,扯不斷,撕不爛。

如果,他還在的話,那麼,母親不會改嫁,而我和莫帆,也不會這麼早地嘗到了生活的苦。

那天,超市中,就當我幾乎下了決心為莫帆偷到這副皮手套時,這個叫白楚的男子出現了,那麼溫柔而堅決地,將手套放進他的購物車裡;又是那麼堅決而溫柔地,將我帶離了那個超市,帶離了極有可能改變我命運軌跡的一次舉動。

因為他這一次好心的施救,幫當年那麼無助的我實現了給受傷的莫帆買一副皮手套的奢望。

所以,即使「你去死吧」這句話,是我一貫的口頭語,即使我可以對自己的好朋友說得都這麼順暢,但是,對於白楚,我確實從來也沒有說過,即使在有一天,他身邊出現了那個叫做溪藍的甜美而安靜的女子,我都沒有捨得對他說這麼一句,白楚,三舅姥爺的,你去死吧!我捨不得如此來咒罵自己喜歡的男子,真的,真的捨不得。

從十四歲到現在,已經過去五年。

五年之間,從初中到高中,從高中到大學,從原生直發到捲曲長發,原本稚氣的臉變到現在有著微微的成熟的氣息。而對於白楚,我卻始終沒有改過初衷。

我一直沒向白楚提及關於莫帆和皮手套的那場心酸的往事,因為我相信生活總會變得美好起來。比如現在的我,跟著白楚學了那麼久的畫,雖然不會像天資聰穎的他那樣出色,但是,偶爾我可以給雜誌畫畫插圖或者封面,賺取一些畫稿費,讓生活變得溫暖體面一些。

我也可以多少有閑余的錢,給自己買一雙不多貴但卻足夠舒服的鞋子;也可以給奶奶買點不多貴但是比較營養的小補品;還可以給莫帆買一些力所能及的小東西。雖然,這一切,都蠻微小,改變不了根本的問題,但我卻覺得很滿足。

因為於遠方的離去,導致家境一度艱難,所以,莫帆讀書也比較晚,因此十七歲我讀高三的年齡,莫帆才剛剛讀高一。所幸莫帆十三歲時,胡為樂這個大齡的「小美國鬼子」歸國了,因為他在美國,華語水平比較差,十三歲的他也只能讀五年級,做一個五年級的大齡少年。

後來,他放眼全班這麼一看,就發現在教室的某個角落裡,還坐著一個很華麗的和自己塊頭相仿的大齡少年!這個少年就是我弟弟莫帆。

所謂人以群聚,物以類分。

當年,這倆華麗的大齡少年,就在相視的一瞬間,碰撞出了友誼的電石火花。

胡為樂跑到莫帆面前說,嗨,我叫胡為樂,剛剛從美國回來,國語一般般,爸媽怕我學習跟不上,就讓小姑姑將我送到小孩子堆里來念書。不說那麼多了,很高興認識你!

要說,莫帆不愧是我弟弟,還是很具有幽默細胞的,他仰著稚嫩的臉,看了看胡為樂身上光鮮的衣服,又看了看自己一身寒磣的衣服,嘆氣,我叫莫帆。其實,我也很想跟你解釋一下為什麼我這麼大的年齡還讀五年級,我本來想編個理由,學學你,說自己從日本啊或者德國什麼的回來,但是,你看看我這身衣服就知道了,我若上飛機,那空姐們一準將我扔太平洋里去。所以,我只好跟你說,我剛從火星回來。你就湊合著相信我吧。

胡為樂一聽,非常高興,覺得這個小孩比較有語言天賦,自己跟著他,國語水平也會大段位地提高。所以就對莫帆伸手道:很高興認識你!莫帆。

莫帆也笑,對胡為樂開玩笑的說道,如果你能將你腳上的耐克借給我穿的話,我也會很高興認識你的!

胡為樂一聽,毫不含糊,直接將腳上的耐克鞋一遭兒脫了下來,隨後,又毫不客氣將莫帆腳上那雙冒牌的雙星鞋給扯了下來,穿在自己腳上。然後,沖莫帆嘿嘿一笑,說,現在,你可以很高興地認識我了吧。

莫帆一邊迷迷糊糊地看著胡為樂給自己穿耐克鞋,一邊迷迷糊糊地說了一句,好高興認識你!

好朋友就是這麼煉出來的!

我總結了一下,胡為樂將莫帆征服成為好朋友的步驟如下:第一,電石火花的相視,造成莫帆心理上的期許;第二,語言上的率先出擊,造成莫帆的被動局面;第三,行為上的失常豪放,造成了莫帆誤以為此小孩神經不正常,所以,同情心勃發。由此,迅速同胡為樂結為兄弟,打算好好保護這個精神不正常的小孩。

胡為樂當天就將自己的精神不正常給發揚得更加光大,他跟莫帆說,自己之所以被父母遣送回國,就是因為,在美國,有兩個小洋妞,為了爭搶他做男朋友,而大打出手。他的父母雖然在國外那麼久,但是思想上還是很東方的。一看,自己的兒子竟然要發生早戀的行為了,為了杜絕兒子遭受洋妞的荼毒,兩夫妻毅然將兒子給遣送回國內,托親戚代為照料。

莫帆一聽早戀兩個字,臉都紅成紅蘋果了,他問胡為樂,那倆美國小女孩,為什麼要爭奪你啊?有什麼好處嗎?

胡為樂說,沒什麼好處,就是做我的女朋友。

莫帆繼續紅著臉蛋潛心求教,成為你女朋友好乾嗎啊?

胡為樂很同情地看著眼前這個什麼都不懂的傻瓜,說,不好乾什麼,就是牽牽小手啦,擁抱一下啦,還可以親親。

莫帆的腦袋低得更厲害了,當下,他就認識到了,眼前的這個從美國回來的小孩,不僅大腦不正常,而且還是個流氓。所以,莫帆在認識胡為樂的最初,將他定義成:從美國回來的腦袋不正常的小流氓!

雖然,莫帆後來跟我講起胡為樂的時候,滿臉堆滿了對於這個「從美國回來的腦袋不正常的小流氓」的鄙夷,但是,我隱隱約約地能感覺到,莫帆大概還有比這小流氓更「流氓」的問題想要問胡為樂,只不過他不好意思問出口。估計如果他的臉皮夠厚的話,他當天一定很想問胡為樂,怎麼個牽牽小手法啊?怎麼個擁抱法啊?怎麼樣親親啊?

所以,當這兩個大齡的少年小流氓湊到一起後,生活並不是很單調,並沒有因為年齡問題,而顯得鬱鬱寡歡。相反,兩個人,生活得是風生水起。

莫帆讀高中之後,就變得比較讓人不省心了,他的老師總是隔三差五地呼叫我一次,所幸的是,莫帆讀的高中,就是我所讀大學的附屬中學。就算去聆聽他班主任批評,我也是很方便。我可以先到某個咖啡廳里去喝上半杯咖啡放鬆一下心情,都不會遲到。

其實,本來,這所高中也是我就讀的地方。因為白楚的出現,令我放棄了所有宏偉的目標和理想,一頭扎進了這所大學——因為我捨不得離開白楚所在的城市,也顧不得它是一流大學還是二流學院。兩年前,十七歲,那個每天都要擺撲克算一算自己與白楚未來的年齡,我是不夠清醒的。而麥樂,也因為分數不夠所報考的學校的分數線,被調劑到這個學校。

麥樂說,她自己是心比天高;而我是胸無大志。當然,胸無大志這個本來就低俗的詞,讓麥樂在不久之後,就演繹成胸無大脂。她總是譏笑我,莫春,你絕對是那種「胸無大脂」的女人。

而黃小詩,之所以被放養到這個學校的原因,是高考填志願那天,她那寶貝後媽臨時決定,不讓她讀大學了。所以,她的志願表就由我來代填了。你想,她既然不讀大學了,我根本也不需要費腦筋給她報志願,直接就COPY了自己的。誰知道志願表交上去之後,黃小詩又神奇地從她後媽的鐵蹄之下逃脫出來了。所以,黃小詩枉費成績斐然,也只能跟著我和麥樂在這所神奇的學校里混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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