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二、白和楚,都是我喜歡的字;而它們成了你的名字。

由於再也沒有去過黃小詩家所在的那個小區,所以,黃小詩的後媽,在我和麥樂的眼裡,一直就是個謎樣詭異的人物。我們對於她最清晰的記憶,也不過是那天晚上滿臉塗著海底泥時的樣子,我們都辨認不出她的五官具體是什麼型號的。後來,也不願意在黃小詩面前提及這個女人,因為一提她的後媽,黃小詩的眼淚就流得特別順暢。

正當我沉浸在自己與麥樂為了保護黃小詩而造就的暴力高中時代時,剛剛還在熱火朝天地同我探討黃小詩那彪悍後母的麥樂同學玉手一伸,將咖啡杯哐當放在桌子上,兩眼放光,似乎想起了什麼似的。

她說,莫春啊。我終於想起了,小時候,確實有過一個「迷信」說法很對,沒有戕害過我們的思想。

我好奇地看著她。她正在興奮地手舞足蹈,跟搶銀行大獲成功一樣開心。

麥樂說,小時候,他們說,後媽都不是好人,會虐待小孩。現在,從黃小詩身上看來,這個小時候的「迷信」說法絕對是一等一的對!

說到這裡,她又忍不住開始胡言亂語道,哎呀,莫春,你說,這要是將來,白楚娶了溪藍,然後生了個娃兒,多病多災的溪藍要是死掉了,白楚再娶了你做續弦的話,你可就是一等一的做後媽的料啊!

後來,我將自己與麥樂在咖啡店裡關於「兒時迷信」這個話題的討論,告訴了白楚。當然,我沒有告訴他,在不久的將來,據麥樂說,我極有可能成為你三五年後將要降落人間的兒子或者女兒的後媽。

白楚象徵性地應了一聲哦,就埋在他的畫稿中,不抬頭。他的眉頭微微皺著,似乎在思慮著畫稿的調色;額角濃黑細密的發線,如同春日綿綿長青藤一般,纏纏繞繞、繞繞纏纏,糾結進我視線,生著絨細的根、長著柔綠的葉。我喜歡看男生工作時的樣子,更喜歡看白楚工作時的樣子。

他拿畫筆的手纖長漂亮,指甲修剪得圓潤而乾淨,令我這樣的女孩子都會心存嫉妒。

麥樂說我心態不成熟,孩子氣,她說,莫春,一男人的手還能怎麼漂亮?再漂亮、再纖長,它也抵不過一個豬蹄膀!豬蹄能充饑,那男人的手能充饑么?

麥樂說過很多哲理的話,唯獨這次不夠哲理。白楚是這個城市的新貴才子,那雙纖長的手畫出的畫,可以為他身邊的女孩換得無數豬蹄膀。有了這次想像之後,我更加熱愛白楚那雙漂亮的手了,他總讓我看到無數的豬蹄膀,填補了我的「飢餓感」。

沉浸在畫中的白楚沒留意,我兩隻綠油油的眼睛正滿是飢餓地看著他漂亮纖長的手指出神,半天后,他才記起眼前有我這麼一個大活人在晃蕩,遂抬頭,看了看我,說,莫春,你和那個麥樂,小時候受的什麼教育啊?我怎麼就沒覺得自己被那些所謂的迷信纏住腳呢?

白楚說完,將新畫擱在桌子上,伸伸懶腰,沒等我回答,他兀自看看錶,皺眉,問我,莫春,你怎麼這個時間到我的畫室呢?我好像沒讓你來吧?你今天沒課嗎?

白楚的話,有時蠻讓人難受。其實,我也只不過閑來無事,從學校里溜達溜達,就溜達到他的畫室里。

白楚這樣處於人生得意狀態的人,自然記不得小時候的事。或者,他一生都這麼順利,這些繁瑣的事情對於他,沒有可笑之處。

所以,那天,我給白楚倒了滿滿一杯白水之後,就落落地離開了。

我離開的時候,白楚正盯著窗外出神,杯子里的裊裊熱氣升騰在空中,漫浸著他微長而濃密的睫毛和濃濃的眉毛。

其實那天,我恰好是鼓足了幾分勇氣,想同他說一個摻著玩笑的事實。那就是,我小時候也迷信過,迷信過一種叫做梧桐的樹。小的時候,奶奶曾告訴我,梧桐樹是鳳凰神鳥唯一棲息的地方,所以,將你念的人,想的事和物寫在紙上,埋在梧桐樹下,就可以實現自己的心愿。

我曾在梧桐樹下埋過兩個人的名字,一個是於遠方,一個是白楚。

於遠方是我父親,白楚是我喜歡的男子。

八歲時,我埋下於遠方的名字,我就一直在梧桐樹下等待著這個曾給了我無數次溫暖、卻又不辭而別的男子,回家。

十四歲時,我奔跑出城市,在一個那樣偏遠的地方,找到一棵梧桐樹,上氣不接下氣地劇烈心跳著,埋下了白楚的名字。

是的,白和楚,都是我喜歡的字。很久之前,語文老師就告訴過我們,漢字充滿了溫度和顏色。所以,白和楚,就承載了我那個年齡關於年輕男子、翩翩佳公子的所有遐想,譬如,白雲飛、楚留香。

而,白楚卻是這樣的恰好,恰好成了你的名字。

我又是這樣恰好,恰好將生活同遐想混淆。懵懂的年紀中懵懂的感覺白楚是老天扔下來給我的。

麥樂說我是白痴。

可是,怎麼辦呢?恰好,就這樣恰好,我遇到的這個男子,他的名字恰好有我心跳的溫度和臉紅的顏色。

當然,後來,因為溪藍的出現,我就不再那麼白痴地在梧桐樹下埋我想念的人的名字了,我將紙條上寫上金子銀子元寶人民幣美元英鎊,希望自己的發財夢能夠實現。

即使是溪藍出現了,可我還是惦記著白楚,惦記著他對我笑的時候,眼底曾經有的滿滿的溫柔和光亮。他那雙漂亮的手,除了會畫出漂亮的畫,還會做天下最美味的雞湯。當然,這種美味的雞湯,我只嘗過一次,還是我發燒感冒的時候。

年歲已經很久了的樣子,我還是記的。當時的白楚帶著一身雪花進門,眉梢上也掛著白白的一片,眼睛裡是一片蔚藍的顏色,漂亮的手中拎著一隻很肥的小公雞。

當時奶奶在家,但是白楚執意要親自下廚房。所以,在這棟暗黑的樓房中,我斜靠在床上,聽著廚房裡乒乒乓乓的聲音。

奶奶知道,我在跟著一個年輕的畫家學畫畫。但是,她沒想到這個畫家是這麼年輕,這麼好看。於是,一貫熱心腸的奶奶湊到我面前,問道,這小夥子多大了啊?還沒媳婦吧?沒媳婦的話,我給他找幾個吧?

我當時雖然發燒,但是好在沒有被燒糊塗了。如果被燒糊塗了的話,我一定跟奶奶說,你甭給他介紹了,等我長大了,你把我嫁給他吧!

後來,因為害怕奶奶真的要給白楚找女朋友,我再也沒有讓白楚來我家。當然,這其中更有一個小女孩不為人知的小小的自尊和虛榮在裡面——我實在不願意讓這個那麼矜貴的男子看到這樣破舊的樓棟,這樣狹小的家。

那天的雞湯真的很美味,白楚很細心地將小公雞剁得極其細碎,笑,說這樣方便入味。當時,我一直盯著他纖長的手指發獃,他很溫柔地一勺一勺地吹冷,一勺一勺地放到我的嘴邊。然後,淡淡地跟我說著一些畫室里有趣的小事情。最後,他略略心疼地口氣,埋怨,你這傢伙,怎麼這麼不小心呢。大冬天,為什麼往水裡鑽呢?

我又不是傻瓜,沒事的話,我當然不會往水裡鑽了。我當時也是見義勇為,發揚風格而已。要說起我掉進水裡這事,也得由我弟弟莫帆的好朋友胡為樂說起。

胡為樂是典型的沒事找抽型性格,嚴重的精神分裂。從他十三歲從美國回來,出現在我視線里開始,我就已經發現了他的這個特點。他第一次跟著莫帆到我家,看著在一邊給小狗貝勒和太子餵食的我,對莫帆說,這姑娘是你姐啊?怎麼有點大小眼,長短腿呢,好像還是招風耳。

當時,我可只有十五歲啊,生活中剛剛出現了一個叫白楚的男子,正是我愛美心盛的時期。你想,有人這麼詆毀我,我能不生氣嗎?

我一生氣,就拎著狗盆,沖他摔打過去。嚇得胡為樂倒退出門,一腳踩空,順著樓梯滾了三圈,跌得幾乎都不能動彈了。

當時,他安靜地躺在那裡,等待莫帆到樓下把他扶起,也等待著我驚慌失措地下去跟他認錯。但是,他沒想到的是,他都跌成了那個樣子,我也不放過他。我直接從樓梯上蹦了下去,又跺了他兩腳。而他的好兄弟,莫帆也只有在一旁看的份兒,不敢上前勸我。

也就是從那天起,胡為樂對我產生了敬畏之心,他見過兇悍的女生,但是沒見過像我這麼兇悍的。

說到白楚埋怨我的冬天落水,也是因為胡為樂的「沒事找抽」。他十四歲開始長鬍須了,於是,在路上順便調戲那些十二三歲的小姑娘,說她們嘴巴上也長鬍須,說她們是典型的內分泌失衡。你想啊,現在的小姑娘,哪個不是厲害的主兒。於是,那些厲害的主兒們,合力將胡為樂推到了路邊湖裡。

而我,恰好從那裡經過。

胡為樂不會游泳啊,更巧的是那群小姑娘也不會游泳,更更巧的是,我也不會游泳啊。但是,倒霉就倒霉在我天生熱心腸,這一點,隨我奶奶。於是,我的心腸一熱,也就忘記了自己不會游泳的事實了。直接從自行車上蹦下來,蹦到了湖裡。

湖水那個冰冷啊,比肯德基里的冰可樂還冰冷啊。

在一邊熱烈掙扎的胡為樂一看我這麼英勇就義,慷慨獻身,可能也覺得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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