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庄生曉夢 第8節

趙趙是春蘭街紐斯塔夜總會的媽媽桑,也是整條春蘭街上最年輕最有名的媽媽桑。趙趙是個八面玲瓏的女子,用順子的話來形容,趙趙整天腰肢搖擺得那叫一個「山路十八彎」,對著客人露著小牙齒,笑得那叫「一行白鷺上青天」。

紐斯塔夜總會的台前老闆姓馮,背後老闆是庄毅。這是庄毅的灰色生意,他不希望別人提起他的時候,總是想起情色場所,他可不想做情色帝國的霸王。所以,他所涉轄的娛樂場所的生意,都有人在台前幕後替他操勞。

趙趙喜歡庄毅。

這種喜歡,用趙趙的話說,就像是命中注定的一樣。當她第一次在春蘭街看到這個男人的時候,只那麼一眼,她就喜歡上他了。

那麼純粹,那麼不可理喻。

那時,她只不過是初到紐斯塔的坐台小姐,歡場上賣弄風情,早已忘記了人世間有「愛情」這個詞。更不知曉,眼前的男子會是自己的老闆。

那天的庄毅,閑來無事,獨自一個人,出來走走,散散心。

走著走著就來到了春蘭街紐斯塔夜總會外,下午的夜總會牆壁上,斑駁著時光,那些屬於夜裡的狂歡和瘋狂,似乎與這種蒼涼無關。

不同於往日,那天,庄毅穿著象牙白的襯衫,優良的質地上面翻騰著淡淡的雲紋,蒼白,且寂寞。讓他整個人看起來,像飄落人間的白雲一樣,空靈得不似人間男子。

而趙趙那天剛走在去上班的路上,海藻一樣厚密的鬈髮,靈秀的顏,寬鬆的衣,如同江南水鄉的溫柔流水一樣。

他們擦肩而過,庄毅對她微微一笑。

那天的庄毅一定是心情很好,他笑起來,眼底盛滿了明媚的光影。那一刻,在庄毅純白的一笑里,趙趙彷彿聽到了天使在歌唱。

那感覺就像一個千帆過盡的女人,終於在這茫茫紅塵的輾轉之中,遇到了自己幾生幾世之前就已經命中注定的男人。

後來,趙趙才知道,這個男人不是常人,他是這座城市裡最年輕的富豪,和他的名字連在一起的女人,不是名媛就是女明星。

再後來,她知道,這個男人就是她的幕後老闆。

可是,她依然愛上了他。愛得唐突,愛得沉痛,愛得毫無道理。

他彷彿是上蒼賜予她的毒藥,她知道是會致命的,可偏偏卻要含笑吞下。

開始,庄毅並不知曉這個叫趙趙的女人,對自己已經愛到了如此地步。他只是以為她不過是歡場上的一個賣弄風情、耍著小手段向有錢男人索取一些恩惠的女人而已。

所以,每一次趙趙對他笑得如沉睡中的海棠一樣的時候,他心情好的話,也會配合一下,同她逢場作戲。

可是直到有一天,趙趙從身後抱住他,海藻一樣的長髮貼在他寬闊的後背上,她說,庄毅,怎麼辦,我愛上了你。她說這話的時候,一滴眼淚落了下來,落在了他的肩膀上,沾濕了他的襯衫。

那一刻,他才知道,眼前的女人,似乎真的對自己動了真心。

那一天,他掰開了她扣在自己胸前的雙手,笑了笑,這種疏離讓趙趙心碎不已,他說,趙趙,你那麼聰明,應該知道,愛情這東西,太奢侈了,我們這些人,玩得起賽車,玩得起遊艇,唯獨玩不起愛情。

趙趙愣愣地看著庄毅,失望,心疼,可是瞬間,她突然大笑,說,庄總,你可真開不起玩笑啊,我逗你的!

庄毅也笑笑,說,那就好。

是不是真的好,趙趙自己心裡清楚。

庄毅的心裡也清楚。

那隻叫阿諾的狼犬曾經為他擋過子彈,而這個叫趙趙的女人也在一個風雨如晦的夜裡,挺身為他擋掉了那把刺向他的利刃——沒有一絲猶豫,那般從容。

當時的她,整個人倒在血泊里,直至昏厥,那雙黝黑的眼睛都不曾閉上,一直深深地望著他,眼裡有太多的悲哀和眷戀,讓庄毅不敢細看。

趙趙被抬上救護車的時候,庄毅跟在她身邊,醫生在救護車裡給她做了簡單的搶救措施,她的肺部嚴重穿孔。當她在疼痛之中清醒的那一剎那,突然握住了庄毅的手,聲音如卡在喉嚨中一般,含混不清,但是庄毅還是聽懂了,趙趙是在說,庄毅,我沒騙你,我也不能……再騙自己了……我是真的喜歡你,我怕我……死了,就再也沒機會告訴你……我喜歡你……是真的喜歡你……

庄毅輕輕捂住她的嘴巴,他的衣服上還沾著她的血,他沒有辦法冷漠,對著這個為了自己連命都不要的女人,他雖然難以動心,可是不能不動容。

趙趙為他擋刀,讓他深為感動,自此待她異於他人,但卻非男女之情。而趙趙康復之後,卻再也不提那天她在救護車裡,對庄毅說的那些傻話。

趙趙很聰明,其實,從最初,知道了庄毅的身份,她就知道,自己愛上這個男人,本身就是一件很無望的事情。

於是,趙趙每次在庄毅面前,都笑得如沐春風,風情萬種,也會放肆地開一些情色的玩笑,但是絕口不提,愛情。

庄毅也常常會贈送她豪車美宅名鑽華服之類的,卻從不和她言情。

暗夜裡,趙趙常常會將庄毅送給她的衣服堆在床上,然後將自己整個人深深地埋進去。那些錦衣華服如同浩渺的海,讓趙趙難以呼吸。很多次,她掙扎著起來,想要撥打電話給庄毅,只說一句,只說一句——我真的很愛你。

可是,無數次摁下了那串熟稔於心的號碼,卻摁不下那個接通的鍵。

這世間,註定了懂得分寸的人,將會失去那種不管不顧的勇氣。

那種不管不顧的勇氣,只有像梁小爽那種不知分寸、視愛情為一切的小女孩才會有的。她趙趙早已經沒有了。

趙趙知道許暖的存在,是庄毅告訴她的。

庄毅說起許暖時,口氣是雲淡風輕的,他說,我找到了那個能幫我對付姓孟的那個傢伙的女孩了。

趙趙就笑,說,恭喜你!說完,她點上一支煙,玫瑰紅的指甲如同花瓣。她有些奇怪,庄毅居然用「女孩」這個詞來形容千帆過盡的許暖。

明明應該是「女人」的。

那一刻,她的心像被針尖給觸動了似的,有著說不出來的不痛快,卻又覺得是自己太計較了。

其實,早在庄毅告訴她之前,她就已經知道許暖了,是順子說的。

順子也沒有多說,他只是跟趙趙說,老闆的狼犬阿諾,昨天找到了,不過被人煮了吃了。順子是庄毅的親信,說話一向有分寸。

趙趙一聽,心想,那庄毅還不瘋掉,她點上一支煙,說,老大他沒事吧?

順子也沒多啰唆,只是說沒事,那吃狗肉的姑娘命大,正好是老闆要找的人,你說巧不巧?現在她被老闆收留了,取了個名字叫許暖。

趙趙雖然很想知道事情的詳細始末,每個人都有好奇心,不過像趙趙這樣的女人,懂得做人應該斂著,好奇不僅能害死貓更能害死人,如果庄毅想要自己知道的,自然會告訴自己,不想讓自己知道的,自己知道了也無益。

結果,誠如她所料,庄毅告訴了她許暖的存在,也告訴了她,許暖只是一顆棋子而已。

這就是趙趙和梁小爽的不同。

兩個人雖然都愛庄毅愛得濃烈且絕望,但是趙趙懂得進退,不像梁小爽那驕橫任性的千金小姐,為了愛可以不管不顧。而且趙趙明白,甭管庄毅和誰在拍拖,甭管庄毅收留了哪個女子,甭管他給她取名為許暖、任暖還是李暖,她都不會是庄毅想要的女人。

這世界上,庄毅想要的女人只有一個,那就是陳寂。

陳寂的模樣平常,性格平常,甚至還應該說有些嚴重的自閉,左眼角有一顆肉紅色的痣,嚴重拉低了她容貌的平均分。不過,陳寂的身世不平常,富可傾城用來形容她的家族實力都不夠恰當。陳氏集團的觸角伸展在全國的各個支柱行業里,更重要的是,他們跟政府部門有著密切的聯繫。這是陳氏集團有別於李氏、梁佳麗達等集團的最大不同。

用庄毅的話說,大丈夫不可一日無權,小丈夫不可一日無錢。那麼,陳家的這門姻親如果結成,無疑會讓他的地位更加穩固。不僅僅是一個風光的商人,或者說,一個風光的青年才俊,在兩大集團合併之後,他更是掌握這座城市經濟命脈的NO.1。

或許,有人會說,庄毅那樣的人才,可以直接拿著玫瑰花和鑽戒去跟陳寂求婚就是,他既然能迷倒梁佳麗達集團的千金梁小爽,那麼陳寂也自然不在話下。

如果事情可以這麼簡單,庄毅這麼聰明的男人肯定巴不得早就放手去幹了。可是,陳寂不是梁小爽。同是集團千金,陳寂與梁小爽的性格是完全不同的。

陳寂的父母在很久之前就被匪徒綁架並撕票了,那一次綁架,陳寂也在其中。剛剛七歲的她,親眼目睹了匪徒殘殺了自己的父母。雖然後來陳老爺子將這唯一的血脈給救了回來,但是陳寂從此變得孤僻,只活在自己的世界裡。也就是說,陳寂基本沒有特別的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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