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這就好像你滿世界找靈感,其實靈感女神正坐在自己家起居室里喝下午茶。

這麼長的時間以來我和安得蒙埋首在紛繁錯亂的可能性中,試圖尋找三個轉輪每天的起始位置。我們在密碼學裡走得太遠,忘記了支撐它的高等數學。

我最初研究「群論」是因為他的發現者——法國天才數學家伽羅瓦。

他十九歲時發現了群論。

二十歲死於一場政治陰謀的決鬥。

上決鬥場的前一天,他沒有哭泣顫抖,也沒有給母親和愛人留下最後的語言,而是通宵書寫。他寫下了平生數學所得,附上論文送給唯一的朋友。後來人們發現,他在那些紙頁的邊上潦草的反覆寫著這幾個字——「時間不夠了」。

十四年後,人們才理解他所提出的「群」概念,發現它能夠徹底解決困擾了數學家幾百年的根式求解代數方程問題。

然而,世界上最傑出的數學家已經在他二十歲時長眠了。

他研究數學才五年。

我出於好奇,踏入了伽瓦羅的領域。沒想到這是一把打開「迷」之門的鑰匙。

因為「迷」其實是一個通過轉輪對二十六個字數進行置換的置換群。

從論群的角度構建方程式,則這個方程式可能有解。

其實即使到了這一步,我仍然不能破譯它。這就像人人都知道條條大路通羅馬,但是很少有人真能走到那裡去——計算量過於龐大。

幸好很久以前我還發現了「迷」的另一個致命的弱點——反射輪。

反射輪使得加密解密的過程完全一樣。也就是說如果字母A通過反射輪反射為字母B,那麼反之,字母B經過反射輪的結果必然為字母A。這使得群置換的字母兩兩相對,大大減少了計算量。

從靈光一現後把阿諾德扔在酒吧到真正尋找到破譯方法大約花了一個月的時間。

一個月後我給林頓打電話,他在那頭不情不願的接起來:「艾倫,我很忙,我在破譯……」

我說:「『迷』破解了。現在就過來,盡量多帶一些最近截獲的暗文。」

才到傍晚,太陽都沒落山,林頓就開著軍用吉普車來了。他從后座搬下大量材料,氣喘呼呼的累得半死。

我評價:「安得蒙要知道你偷了這麼多這種級別的機密出來,會把你槍斃了。」

林頓兩眼在發光:「加西亞先生不在,我現在是第一辦公室的頭。資料不夠我再想辦法,告訴我怎麼破解的!」

我開始用紙和筆解釋,林頓在一旁看。某種程度上說他也是數學上的奇才,只有少數地方需要向我提問,其餘時間他只是默不作聲的聽。我傍晚開始解釋,等一切演算完畢,已經是第二天清晨了。

林頓的臉色並沒有我預想中的那麼好看。他默默的看著我,說:「艾倫,你是天才。」

他問我:「你想要多少錢?我想辦法給你弄……但是你得說『迷』是我破譯出來的。」

「我不是幫你,我是幫英國!」我抓住他搖:「重點不是誰把它破譯出來的,有它,我們就可以通過無線電波掌握德國潛艇的情報!貨船就不會被擊沉!美國的黃油和熏肉就能運進來!我們的空軍和海軍……」

「我不會說出去的。」我想起安得蒙說我是高危險人物,嘆了口氣:「我也不能說出去。」

林頓拉住我袖子,反覆確認:「艾倫,你真的不會說是你破譯的,真的不會?」

「迷」的破譯是高度機密,報紙上當然不會有報道。第二天我攤開晨報,上面依然是皇家海軍失利的報道,氣氛陰沉沉的。但是我知道過不了多久我們就能收到好消息。

然而我沒等到好消息,卻等到壞消息。

首先是首相命令所有空軍飛行員進入戰備準備,休假的皇家空軍全部召回。埃德加的休假也被迫取消了。他給我寫了一封信解釋秋天不能回劍橋看我,提醒我不要接近遍布倫敦街頭的黑衫軍。他在信紙角落上用鋼筆畫了我的頭像,旁邊寫上:「我只是提醒你一下,我愛你。」

紙張的價格已經不便宜了。我把他的信紙翻過來,在背面寫好回信寄回去。郵局出來走到旁邊對角巷時,被兩個混混攔了下來。

一個帶著寬檐帽,看不清臉:「喲,小可愛,來陪我玩玩?」

旁邊的人臉上有道長疤,笑起來嘴角有點抽。他慢慢從風衣里抽出一把槍:「別動,寶貝。」

我背過身去,舉起手。

拿槍的男人淫笑著走過來,用槍抵著我的背,帶帽的那位站在我前面,把手伸進我外套里。我以為他找錢包,還很同情的告訴他在右口袋——但是沒有錢。

當他開始動手解開我襯衣的扣子摸的我腰時,我才真正恐慌了。

後面的男人那槍捅了捅我,說:「怕什麼,又不是沒和男人干過。你不本來就是同性戀嗎?」

我說話都結巴了:「你們是誰?怎麼知道我是同性戀?」

解開我襯衫的男人從前面抱住我,後面的人笑了笑,猛然貼了上來。我能清楚的感覺到他們摸我時手掌上的老繭。只有經常拿槍的人才會有這種繭——我在安得蒙的食指上見到過。他們的熱氣和下流話一起噴在我頸上:「喂,捏下身這裡他有反應哦……」

兩個男人都硬了,隔著布料我都能感覺到他們下身的灼|熱。

「呻|吟兩聲來聽聽……」

「寶貝,再多動一點,對,就是這裡……」

「怎麼跟木頭人似地,傑克摸摸他那裡看看?」

有人拉開了我長褲拉鏈,把手伸了進去,開始粗暴的抽|動。我閉起眼睛,努力控制自己的意識。我的腿在打顫,如果不是他們架起我,就已經跪倒在地上了。

突然後面那人罵了一聲:「媽的。不能做到底。老子這裡都硬了。」

前面的人暗啞著嗓子也罵了句什麼,說:「夠了,能讓你摸就不錯了!走!」

他們放開我時,尖利刺耳的警哨剛剛劃破空氣。

兩個人轉身消失在巷子盡頭,我一個人提著褲子站在原地,看見一個中年警察向這邊看來。

我被帶到警察局,罪名是雞|奸。

埃德加說過,同性戀是犯法的。

兩個男人已經跑了,我不能證明自己背上抵著一把槍。而同時,我自己下面在男人的下身下——竟然硬了。

調查取證時我才發現,自己追安得蒙的時候從來沒有掩飾過。而後來阿諾德幫我查案卷記錄時,發現證詞上還採集到了這麼一句話:咖啡店的女招待莎拉證明,艾倫·卡斯特確實有同性情人。

安得蒙把我從櫻桃酒吧架出來時確實對她說過:「和他分手。他是同性戀。」

你可以想像戰爭時候的英國,人們是怎樣對待一個失業的同性戀。不管我怎樣解釋,罵人,流眼淚說我是被陷害的都無濟於事——那直是一場噩夢。我被告訴只有兩條路可以選——去醫院或者進監獄。

人們把同性戀當做需要醫治的病。

我想給林頓打電話,接電話的是他的助理,說布朗先生不在。

我想找阿諾德幫忙,這才發現自己竟然沒有他的聯繫方式。

拘留了三天後我選擇了醫院。

那是倫敦東區的一家公立精神病醫院。冷冰冰的白色石質建築,半邊牆壁都是爬山虎,窗戶全焊著鐵條。我被安排住進另一位同性戀男人的病房,他接受治療已經很長一段時間了。

這個叫莫林的二十七歲男人告訴我:「只有醫生出具出院通知單我們才能被放出去。」

莫林是個胖子,性格竟然很陰鬱。他告訴我,他進來已經一年了。

我們每天被關在屋裡,只有吃飯和吃藥的時間會有男醫生開門,把推車推進來。

頭一個星期我還很正常,認為只要配合醫生就能出去。可是我不知道每天分配的葯到底是什麼東西,只覺得它讓我情緒失控,煩躁不安。

煩躁的時候我就想安得蒙。我像一個被扔在牆角發霉的破布,安得蒙是我思想中唯一的陽光。

密碼已經不重要了,戰爭也不重要了,我只想看安得蒙。

想再看見他站在圖書館外的蘋果樹下沖我笑,碧綠色的眼睛像古董店的貓眼石一樣好看。

我的安得蒙。

有一天莫林發瘋一樣摔餐具,把鐵餐盤餐刀和叉子統統摔到窗前的鐵條上。

我聽見他在哭:「又穿不下了!」

我安慰她:「你可以像醫生要一件大號的衣服穿。」

莫林緩緩轉過身,瞪著我,不可置信:「我不是說衣服。艾倫,你不知道?」

已經是十一月了,他穿著毛衣,除了肥胖看不出身體其他形狀。莫林抓住他的毛衣拉起來,我目瞪口呆——他衣服下面,沉沉的肥肉上面,竟然長著女人的胸部。他穿著一個過小的胸罩。

我突然覺得一陣噁心,衝到牆角開始乾嘔。

我聽見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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